《技师学院楼宇地面防滑项目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技师学院楼宇地面防滑项目招标文件.docx(4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技师学院楼宇地面防滑项目目录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前附表第三章谈判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谈判项目详细需求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第七章合同范本第一章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楼宇地面防滑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https:IOIogin(或登入“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幺)23年11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HX2023-GC10344-ZFCG111项目名称: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楼宇地面防滑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元):499870最高限价(元):49987
2、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楼宇地面防滑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49987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四章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30日历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OO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3、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时间8:30-16:30)O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方式:1.本项目谈判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谈判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https:IIOgin(或登入“政采云电子响应客户端”);3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谈判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谈判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谈判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谈判文件,本项目谈判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谈
4、判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谈判文件”直接下载谈判文件浏览。4 .提示:谈判公告附件内的谈判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谈判文件申请并下载了谈判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谈判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谈判文件申请后下载谈判文件的时间为准)。5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响应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谈判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本次谈判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代理公司不保证所有已提交资料获取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都符合
5、资格要求,潜在供应商在参加响应前自行关注项目的更正及澄清公告情况。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00地点(网址):供应商将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电子响应客户端”平台,逾期未上传的将予以拒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00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login(或登入“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1?ParentId=600007&articleId=kc3NG15UExNJPrbHgHT2og/3D%3D&uIm=Iub
6、an.IUban-PJ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ld8c213071711Iee9517d63cea2671e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
7、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
8、,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见谈判文件5 .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
9、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tp:/WWW)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6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7 .落实政策:(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口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提供中小企
10、业声明函;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口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口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口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九、对本
11、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楼宇地面防滑项目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其它约定内容。3响应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响应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成交价的0.75%,低于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供应商可通过电汇、转账方式交至以下账号:(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0126,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4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无5答疑与澄清:本响应人如对谈判文件有疑问,应当在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以署名的书面形式发送
12、至采购代理人;采购人仅对响应人提出的合理疑问进行澄清;采购人将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予以澄清,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谈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则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澄清文件作为谈判文件的构成部分,对各响应人均有约束力。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公告媒介上公布,公布后视为响应人已获取,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6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1)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本项目实行响应文件CA电子签章,供应商在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须进行CA电子签章加密;(2)是否要求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否;但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须在领
13、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与响应时一致的电子响应文件(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打印纸质版各三份,一正二副(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为非强制性要求,由响应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需要提交。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U盘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并以邮寄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拒绝快递到付),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绝。外包装应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仅在在线解密异常时处理时使用。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7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00;8评标办法:附后9评标结果公示:浙江政府采
14、购网10成交通知书发放时间:成交公告发出当日向成交供应商发送成交通知书11合同的签订: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 .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3 .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4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
15、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 .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6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12验收: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 .采购
16、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 .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 .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
17、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3响应文件有效期:毁天14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1 .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8、1)项目预算:499870元(2)项目属性: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备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冬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15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4)本项目(是)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是”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通过()措施进行: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
19、购活动环节,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至U/仕匕例);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
20、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2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6%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此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规定执行,到期后按财库(2022)19号
21、文件规定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3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
22、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1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
23、采购网();(2)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7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也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企业按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8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19环境标志产品优
24、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第三章谈判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谈判、响应、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审、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 .“采购人”系指浙江交通技师学院。2 .“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 .“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招标活动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5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供应
25、商在响应文件中的公章均为“电子公章”。6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重要条款,“口”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未明确视同不得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
26、购)。2 .支持绿色发展(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27、(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
28、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
29、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
30、同为小型、微型企业。(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 .支持创新发展(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
31、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政采云(https:jinrong.zcy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
32、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三)谈判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供应商取得成交资格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详见前附表)。因成交人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须正常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并由代理机构上报财政,作相应处理。(四)特别说明:1 .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
33、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有关资料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招标。(五)现场踏勘1 .不组织集中踏勘,由各供应商自行安排。供应商在踏勘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
34、解和结论不负责任。(六)询问、质疑、投诉1 .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2 .质疑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
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4采购人或者
36、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投诉3.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
37、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二、采购文件构成、澄清、修改(一)采购文件的构成:1 .竞争性谈判公告2 .前附表3 .供应商须知4 .谈判项目详细需求5 .评审办法6 .谈判响应文件7 .合同范本8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 .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 .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38、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谈判响应(一)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谈判保证金。(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三)计量单位除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四)响应文件的组成1 .资格文件1. 1营业执照复印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3具备一般条件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4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小微企业需提供小微企业名录截图),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5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其他资质证书及要求(如有)。2.商务技术文件2.1
39、响应函(格式见附件)。2.2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见附件)。(供应商拟提供的服务要求与采购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时,则必须在服务要求偏离表中予以明确,否则将视为供应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以采购文件作为合同条件。)2.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4服务计划书(例: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服务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其他服务措施及承诺)。2.5供应商情况:(1)单位简介;(2)供应商的信誉、荣誉证书;(如有)(2)供应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如有)(3)同类业绩证明(如有,需提供合同复印件)。3.报价文件3. 1开标一览表。3.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
40、位、监狱企业声明函。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五)谈判报价1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2 .本次报价以人民币报价。谈判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即整个服务项目所有费用,整个报价还应包括调查经费、研究经费、评审会务费、专家咨询费、招标代理费和税费等一切费用。响应报价为响应方所能承受的最低一次性报价。3 .本次谈判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4 .首次报价A(1)供应商在价格响应文件中应就本项目的全部服务费进行首次报价。供应商应结合自身综合实力、
41、市场行情、本项目具体特点和技术要求进行首次谈判报价。(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首次谈判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应包括本项目整个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3)该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增减按实际调整,结算时除报价工程费用表上已计取的费用外,不得再计取其它一切费用,人工及材料价格也不再另行调整。(4)价格按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取费标准计算总价,再按折扣后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除工程量按规定计算调整外,其余内容均不得调整。(如有新增项目则按招标控制价编制的统一口径并按投标折扣系数同比下浮后进入结算价。)5 .最终报价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与供应商进行多轮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小组要求
42、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被认可并接受的最终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服务价款。最终报价由谈判组织单位发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电子响应客户端”平台,逾期未上传的将予以拒收,报价按首次报价执行。(六)响应文件的编制1 .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参照采购文件第六章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谈判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2 .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 .使用“政采云电
43、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Y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七)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4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5 .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八)响应文件的提交1 .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应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上传响应
44、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o2 .标前准备(CA驱动办理):供应商应在开标前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正式供应商(注册网址:),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3 .响应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响应客户端”软件上传。4 .本项目实行响应文件CA电子签章,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前准备好电脑与本单位制作电子响应响应文件同一个CA锁,并打开“政采云电子响应客户端”软件,在30分钟的解密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读取的,否决其响应。C
45、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九)备份响应文件1 .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可自行选择是否递交备份电子响应文件,递交事项详见前附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为非强制性要求,但如遇供应商未按时解密成功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作响应无效处理,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 .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十)响应有效期1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响应无效。2 .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
4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3 .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十一)响应无效的情形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 .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3 .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 .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5 .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与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在差异并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经谈判小组集体(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确属的;6 .投标方案不明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