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798157 上传时间:2024-02-22 格式:DOCX 页数:180 大小:490.0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GB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0页
GB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0页
GB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0页
GB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0页
GB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GB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GB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docx(18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eneralcodeforenergyefficiencyandrenewableenergyapplicationinbuildings2021-09-08 发布2022-04-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eneralcodeforenergyefficiencyandrenewableenergyapplicationinbuildingsGB55015-202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

2、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22年4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21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17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15-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

3、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9月8日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第6.3.3、6.3.4、6.3.5、6.3.6、6.3.76.3.96.3.10、6.3.11、6.3.12、6.3.13、6.3.14、6.3.15条2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7.1.5、7.2.3、8.1.4、8.3.2、8.3.4、8.3.12条函3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第3.2.1、3.2.7、3.3.1、3.3.23.3.74.1.1、4.2.2、4.2.3、4.2.5、4.2.8、4.2.10、4.2.144.2.17、

4、4.2.19、4.5.2、4.5.4、4.5.6条4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50364-2018第3.0.4、3.0.5、3.0.7、3.0.8、4.2.3、4.2.75.3.25.4.125.7.2条5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2009版)第3.L1、5,L1条6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7.2.2、7.2.4、8.3.1、8.3.58.3.8、10.1.K10.1.2、10.1.4、10.1.5、10.1.6、10.2.1、10.2.2、10.3.1、10.3.2、10.3.3条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

5、2019第3.L2、4.2.2、4.2.3、4.2.7、5.2.2、6.2.2、7.2.2、822、92,2、92,3、10.2.211,2.21222、12.2.3、15.2.218.0.5条8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标准GB50495-2019第LO.5、5.1.1、5.1.2、5.1.5、5.2.13条9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5.2.1、5.4.3(1)、5.5.1、5.5.5、5.10.1、7.2.1、8.1.2、8.2.2、8.3.4(1)8.3.5(4)、8.11.14、9.1.5(1-4)条(款)10 .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

6、B50787-2012第1.0.4、3.0.6、5.3.35.4.2、5.6.26.L1条11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8第4.1.3、4.1.4、4.1.5、4.1.14、4.2.1、4.2.2、4.2.6、5.1.1、5.1.4、5.1.9、5.1.10、5.2.1、5.2.4、5.2.8、5.4.3、6.2.3、6.2.5、6.2.6、7.3.2条12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第4.0.4、4.0.5、4.0.6、4.0.7、4.0.8、4.0.10、4.0.13、6.0.2、6.0.4、6.0.5、6.0.8、6.0.13条1

7、3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4.0.3、4.0.4、4.0.5、4.0.9、6.0.2、6.0.3、6.0.5、6.0.6、6.0.7条14 .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2012第3.2.2、3.8.1条15 .外墙夕M呆温工程技术标准JGJ144-2019第4.0,2、4.0.5、4.0.7、4.0.9条16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第3.0.1、3.0.2、4.2.1、5.2.1、7.2.1条17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2009第5.1.1、6.L6条18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255-2012第4.5.

8、1条19 .建筑外墙夕M呆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289-2012第3.0.4、4.0.1条20 .温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475-2019第4.2.1、4.2.2、4.3.6、4.4.3条前言为适应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2016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等文件,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性标准的长远目标,明确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的改革任务,逐步形成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构成的“技术法规”体系。关于规范种类。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覆盖工

9、程建设领域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分为工程项目类规范(简称项目规范)和通用技术类规范(简称通用规范)两种类型。项目规范以工程建设项目整体为对象,以项目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五大要素为主要内容。通用规范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各专业通用技术为对象,以勘察、设计、施工、维修、养护等通用技术要求为主要内容。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中,项目规范为主干,通用规范是对各类项目共性的、通用的专业性关键技术措施的规定。关于五大要素指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各项要素是保隙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化和效率提升的基本规定,是支撑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项目的规模要求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项目应

10、具备完整的生产或服务能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项目的布局要求主要规定了产业布局、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总体设计、总平面布置以及与规模相协调的统筹性技术要求,应考虑供给能力合理分布,提高相关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项目的功能要求主要规定项目构成和用途,明确项目的基本组成单元,是项目发挥预期作用的保障。项目的性能要求主要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水平或技术水平的高低程度,体现建设工程项目的适用性,明确项目质量、安全、节能、环保、宜居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水平。关键技术措施是实现建设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基本技术规定,是落实城乡建设安全、绿色、韧性、智慧、宜居、公平、有效率等发展目标的基本保障。

11、关于规范实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众利益,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线要求,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维修、养护、拆除等建设活动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其中,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配套的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是经过实践检验的、保障达到强制性规范要求的成熟技术措施,一般情况下也应当执行。在满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规定的项目功能、性能要求和关键技术措施的前提下,可合理选用相关

12、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使项目功能、性能更加优化或达到更高水平。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要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协调配套,各项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相关技术水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后,现行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应及时修订,且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中有关规定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为准。目次1总则12基本规定23新建建筑节能设计33. 1建筑和围护结构33.2 供暖、通风与空调213.3 电气323.4 给水排

13、水及燃气38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计414.1 一般规定414.2 围护结构414.3 建筑设备系统42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设计445.1一般规定445.2 太阳能系统445.3 地源热泵系统465.4 空气源热泵系统466施工、调试及验收486.1 一般规定486.2 围护结构496.3 建筑设备系统536.4 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557运行管理577.1运行与维护577.2节能管理58附录A不同气候区新建建筑平均能耗指标60附录B建筑分类及参数计算62附录C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65附:起草说明79.o.为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落实碳达峰、碳中

14、和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建筑碳排放,营造良好的建筑室内环境,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制定本规范。1.0.2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必须执行本规范。1.0.3建筑节能应以保证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室内环境参数和使用功能为前提,遵循被动节能措施优先的原则。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改善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高建筑设备及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的用能需求。应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降低建筑化石能源消耗量。1.0.4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

15、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2基本规定2.0.1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应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和20%。不同气候区平均节能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2除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其他气候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65%;3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2%。2.0.2标准工况下,不同气候区的各类新建建筑平均能耗指标应按本规范附录A确定。2.03新建的居住和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应分别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平均降低40%,碳排放强度平均降低7kgCO(m2a)以上。2.

16、0.4新建建筑群及建筑的总体规划应为可再生能源利用创造条件,并应有利于冬季增加日照和降低冷风对建筑影响,夏季增强自然通风和减轻热岛效应。2.05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包含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建筑碳排放分析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明确建筑节能措施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2.0.6不同类型的建筑应按建筑分类分别满足相应性能要求。建筑分类及参数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2.0.7当工程设计变更时,建筑节能性能不得降低。2.0.8供冷系统及非供暖房间的供热系统的管道均应进行保温设计。3新建建

17、筑节能设计3.1 建筑和围护结构3.1.1 建筑和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应满足本节性能要求:其中,本规范第3.1.2条、第3.1.4条、第3.1.63.L10条、第3.1.2 1.12条应允许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通过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满足要求。3.1.3 居住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L2的规定。3.1.2居住建筑体形系改限值热工区划建筑层数W3层3层严寒地区0.550.30寒冷地区0.570.33夏热冬冷A区0.60W0.40温和A区0.600.453.1.4 严寒和寒冷地区公共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1.3的规定。*3.1.3严卿鹿冷地区公共建筑体形系数限值单栋建筑面积A(in?)建筑体形系

18、数3008000.403.1.5 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应符合表3.1.4的规定;其中,每套住宅应允许一个房间在一个朝向上的窗墙面积比不大于0.6*3.1.4雌丽祠湎积比限值朝向窗墙面积比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暧地区温和A区北W0.250.300.400.400.40东、西0.300.35WO.35WO.30WO.35南0.450.500.450.400.503.1.6 居住建筑的屋面天窗与所在房间屋面面积的比值应符合表3.1.5的规定。a.5居住建筑S面天窗醐的限值屋面天窗面才只与所在房间屋面面积的比值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温和A区10%15%6%4%10%3.1

19、.7 甲类公共建筑的屋面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面总面积的2O%3.1.8 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总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0.50,且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15%。3.1.9 居住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1.10 1.8-1表3.L8-11的规定。*3.1.8-1EA蝠笛赚醐辅蜘拘现WM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这3层3层屋面0.150.15外墙WO.250.35架空或外挑楼板O.250.35阳台门下部芯板1.201.20非供暖地下.室顶板(上部为供暖房间时)WO.350.35分隔供暧与非供暖空间的隔墙、楼板L201.20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户门1

20、.501.50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3层3层分隔供暖设计温度温差大于5K的隔墙、楼板1.501.50围护结构部位保温材料层热阻R(m2-K)H周边地面22.OO22.OO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外墙)22.0022.003.1.8-2产事B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套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3层3层屋面WO.200.20外墙SO.25SO.35架空或外挑楼板0.250.35阳台门下部芯板1.201.20非供暖地下室顶板(上部为供暖房间时)0.40SO.40分隔供暧与非供暧空间的隔墙、楼板L201.20分隔供暖与非供暧空间的户门1.501.50分隔供暖设计温度温差大

21、于5K的隔墙、楼板1.501.50南护结构部位保温材料层热阻R(m2K)W周边地面2L8021.80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外堵)22.OO22.00*3.1.8-3严事C区居住建筑Ba护结构热工性能败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W3层3层屋面0.200.20外墙0.300.40架空或外挑楼板0.300.40阳台门下部芯板1.201.20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f-K)3层3层非供暖地下室顶板(上部为供暖房间时)WO.450.45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隔墙、楼板1.501.50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户门1.501.50分隔供暖设计温度温差大于5K的隔墙、楼板1.501.50困护结构

22、部位保温材料层热阻R(rn?K)W周边地面21.801.80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外墙)2.002.003.1.8-4等冷A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然工性能套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W3层3层屋面WO.25WO.25外墙0.350.45架空或外挑楼板0.350.45阳台门下部芯板1.701.70非供暖地下室顶板(上部为供暧房间时)0.500.50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隔墙、楼板1.501.50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户门2.OO2.OO分隔供暧设计温度温差大于5K的隔墙、楼板1.501.50围护结构部位保温材料层热阻R(m2K)W周边地面21.6021.60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外

23、墙)21.8021.803.1.8-5事冷B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然工性能叁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jK)S3层3层屋面0.300.30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W3层3层外墙0.350.45架空或外挑楼板O.350.45阳台门下部芯板1.701.70非供暖地下室顶板(上部为供暖房间时)0.500.50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隔墙、楼板1.501.50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户门2.002.00分隔供暧设计温度温差大于5K的隔墙、楼板1.501.50围护结构部位保温材料层热阻R(m2K)/W周边地面21.5021.50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外墙)1.6021.603.1.8-6夏热

24、冬冷A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解套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热惰性指标D2.5热情性指标D2.5屋面WO.400.40外墙WO.601.00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1.00分户墙、楼梯间隔墙、外走廊隔墙1.50楼板Wl.80户门2.003.1.8-7夏热冬冷B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热情性指标D2.5屋面0.400.40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热情性指标DW2.5热情性指标D2.5外墙0.801.20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1.20分户墙、楼梯间隔墙、外走廊隔墙W1.50楼板1.80户门2.00表3.1.&8

25、夏热冬暖A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套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热情性指标D2.5热情性指标D2.5屋面0.400.40外墙0.701.50*3.1.8-9夏热冬暧B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H(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热情性指标D2.5热情性指标D2.5屋面0.40WO.40外墙0.701.503.1.8-10温和A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龄工性能叁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fW(m2K)热惰性指标D2.5热情性指标D2,5屋面0.400.40外墙0.60SLOO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1.00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j-K)热惰性指标DW2.5热情性

26、指标D2.5分户墙、楼梯间隔墙、外走廊隔墙1.50楼板1.80户门2.0031.a-11温和B区居住唯筑围腿梅虹性能线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屋面1.00外墙1.803.1.9 居住建筑透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1.9-1一表3.1.9-5的规定。表3.1.SH严寒地区居住建筑透光瞰冷楝江性能叁数限值外窗传热系数KW(m2K)W3层建筑3层建筑严寒A区窗墙面积比W0.301.401.600.30窗墙面积比W0.45WL401.60天窗1.401.40严寒B区窗墙面积比W0.301.401.800.30窗墙面枳比0.45Wl.40WL60天窗Wl.401.40严寒C区

27、窗焙面积比W0.301.602.000.302.5W0.80外墙(包括非透光幕墙)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W2.50.80围护结构热情性指标D2.51.50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1.50单一立面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窗墙面积比W0.205.200.20窗墙面积比W0.304.00W0.40/0.450.30窗墙面积比W0.403.000.35/0.400.40窗墙面积比W0.502.700.30/0.350.50窗墙面积比W0.602.500.30/0.350.60窗墙面积比0.702.500.25/0.300.700.802.00W0.20屋顶透光部分(屋顶透光部分面积近20%)3.000.303.1.11 乙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1.11-1和表3.1.11-2的规定。3.1.11-1乙类公共建筑屋面、外墙、楼板热工性能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盯(m2-K)严寒A、B区严寒C区寒冷地区蜕热冬冷地区熨热冬暧地区屋面0.350.450.550.60近0.60外墙(包括非透光幕墙0.450.500.601.001.50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0.450.500.601.00地下车库和供暖房间之间的楼板0.500.701.00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