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晶芯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高纯合成石英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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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江苏晶芯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高纯合成石英砂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晶芯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4六、结论65附表66附件:附件1项目投资备案证(杨行备发(2023)28号)附件2项目环评委托书附件3企业营业执照附件4关于项目用地和产业定位的说明附件5环境质量现状补充监测报告附件6项目环评合同附件7项目厂房租赁合同附件8沛北经济开发

2、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情况附件9工程师现场踏勘照片附件10法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附图:附图1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分布图附图2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3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4项目周边50Om环境概况图附图5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6大气补充监测点位图附图7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附图8项目厂区防渗分区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4000吨高纯合成石英砂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305-320357-89-05-193761建设单位联系人许东林联系方式13905125100建设地点江苏省(自治区)徐州市沛一县(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杨屯镇北经济刃区)杨屯镇乡(街道)F发区北辰大道2号)地理坐标(

3、东经116度56分1.769秒,北纬34度52分30.77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沛县杨屯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杨行备发(2023)28号总投资(万元)50000环保投资(万元)410环保投资占比(%)0.82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36666.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判定,本项目须

4、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讲表1-1专项评价价,具体判定情况见表1-1。设置判定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讯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对照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及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不设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后接管沛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设置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使用的硫酸、盐酸、氢藏酸存储量超过临界量设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困内有重

5、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不设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不设置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名称: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审批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正在报送中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沛北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坚持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抓住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机遇,以着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完善产业链和

6、供应链、提升过程绿色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升产业发展能级为导向,发挥沛县杨屯镇及周边地区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以高端装备产业、光伏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为主导,巩固提升绿色纺织加工等传统产业。本项目位于沛北经济开发区中的高新技术产业片区。高新技术产业区依托江苏新熠阳高新材料、江苏晶辉新材料等新材料龙头企业,围绕新型碳材料、功能硅材料、功能复合材料等新材料产业,加快产业引进和培育,加快新材料产业专业化园区建设,积极培育现代物流、电子信息、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加大研发、设计、配套等平台载体引进,建设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高地。本项目为高纯合成石英砂生产项目,属于“新材料”类项目,符合江苏省沛北经济开发

7、区产业定位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与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规划相符。(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沛县杨屯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11月),该报告书暂未进行审批。根据报告书的内容对本项目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产业定位:园区坚持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抓住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机遇,以着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完善产业链和供应链、提升过程绿色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升产业发展能级为导向,发挥沛县杨屯镇及周边地区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以高端装备产业、光伏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为主导,

8、巩固提升绿色纺织加工等传统产业。深入挖掘规划区产业内部各企业物质流、能量流的关系,通过引进补链项目及相关配套项目,实现区内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的原则引入相应的关键补链项目,延伸产业链,实现生产过程耦合和多方联产,以完善规划区循环产业链。发展目标:以沛北一体化的实施和杨屯新镇区搬迁为发展机遇,发挥杨屯镇及周边地区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物流优势,依托杨屯镇现有产业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创新开发区发展理念、服务功能,提升产业的配套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和产业层次,

9、做大做强高端装备产业、光伏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和绿色纺织产业,同时注重与沛县经济开发区、沛县其他工业集中区的联动协作发展,规划期末力争将开发区建成为徐州一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位于徐州市沛县杨屯镇北辰大道2号,根据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11月),本项目为高纯合成石英砂生产,属“新材料”类项目,符合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要求;对照沛北经济开发区负面清单,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类、限制类、空间管控要求禁止类产业。因此,项目符合沛北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要求。(三)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暂未取得审查意见。(一)产

10、业政策相符性其他相符性分析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行业类别为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鼓励类“十二、建材”中“8、高纯石英原料(纯度大于等于99.999%)、半导体用高端石英堪竭、化学气相合成石英玻璃等制造技术开发与生产”,且项目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杨行备发(2023)28号),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根据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项目位于北辰大道2号,属于规划的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片区,用地属于工业用地(见附图2),

11、符合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的用地要求,选址可行。(三)江苏省地表水氟化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20232025年)相符性分析项目与江苏省地表水氟化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2023-2025年)(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2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2。表1-2项目与江苏省地表水氟化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一、总体要求(三)总体目标1、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序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完善含氟废水收集处理体系建设,新建企业含氟废水不得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已接管的企业开展全面排查评估。到2025年,翅化物污染治理能力能够与地表水环境质量要求相匹配。2、监控能力现代化。积

12、极推进氨化物污染物排放及水环境质量的监测监控,到2024年,涉氟污水处理厂及重点涉氟企业雨水污水排放口、部分重点国省考断面安装氟化物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省、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联网。逐步实行氟化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控”,完善排污许可核发规范。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接管沛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沛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为沛北经济开发区配备的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完成后厂内综合废水排污口以及雨水排放口安装籁化物自动监控系统。符合二、重点任务(一)科学规划布局,严格项目准入1、加强规划引领。各地应立足

13、土地、生态、能源等资源禀赋,结合区域城化物背景值、国省考断面分布等实际,科学规划涉氟产业发展,合理确定优先保护区域和优先发展区域,并与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十四五”化工产业高端发展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距离项目最近的河流为杨屯河,根据江苏省沛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021年度),杨屯河洪福桥2021年度沛县地表水评价断面地表水主要污染物质中筑化物未超标,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沛北经济开发区根据现有开发情况和入驻企符合2、优化产业布局。统筹有序设立光伏、电子、硅材料等涉氟产业,引导涉氟产业向重点园区集聚,打造江苏高科技氟化学工业园、苏州高新区光伏产业园等示范性

14、园区。积极推动和引导涉氟企业入园进区,对现有区外企业依法依规实施环保整治提升,保障区域经济、生态环境协同高质量发展。业的状态,同时兼顾物流的发展和原料与产品合理流通,按照功能完善、交通便捷、配套齐全、环境优美、布局合理的现代化产业开发区的发展定位,统筹规划产业布局及空间布局,不断完善产业开发区的基础设施配套,以高新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为主导,以新能源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为辅,全力构建“四区、双廊、四轴”的产业空间布局。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沛北经济开发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为年产4000吨高纯合成石英砂生产项目,属于“新材料”类项目,符合江苏省沛北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要求,对照沛北经济开发区

15、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类、限制类、空间管控要求禁止类产业。项目采用氢氟酸清洗原料,采取有利于氟化物削减和控制的工艺技术和防控措施。因此,本项目选址可行,符合沛北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要求,且本项目不设置入河入海排污口。3、严格项目准入。强化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的“三挂钩”机制,新建涉氟企业原则上不得设置入河入海排污口,应进入具备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存在国省考断面氟化物超标的区域,要针对性提出相应的氟化物区域削减措施,新、改、扩建项目应严格遵守“增产不增污”原则。优先选择涉叙重点区域开展氟化物排放总量控制试点工作。4、加强清洁审核。发展改革、工信、生态环境等

16、相关主管部门应将氟化物削减和控制作为清洁生产的重要内容,完善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鼓励氢氟酸清洗原料替代及含氟废酸资源化利用等有利于械化物削减和控制的工艺技术和防控措施。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应综合考虑区域环境质量、涉氟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及现状,提出涉械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并报省生态环境厅核定。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清洁生产审核结果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四)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相符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C3099其他非金

17、属矿物制品制造,不属于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中的“两高”项目。(五)与徐州市2023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项目与徐州市2023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徐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相符性分析见表1-3。表1-3与徐州市2023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肝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建立“两高”项目清单化管理机制,有序推进高耗能项目能效提升O大力推动产业集聚集约集群化发展,深入实施产业强链行劭计划,加快推进钢铁、化工等行业布局优化、效益提升。对照

18、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相符(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VOCs治理。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确保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符合标准的产品。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VOCS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臭氧高发时期加大检测频次。依规曝光不合格产品并追溯其生产、销售、进口、使用企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项目不涉及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相符强化Ve)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

19、理。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开展“关门、闭窗、盖桶”专项整治,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重点关注石化、化工、仓储行业存储介质真实蒸气压5.2kPa及制药、涂料油墨股粘剂存储介质真实蒸气压0.7kPa的有机液体储罐;逐步淘汰上装式装载方式,倒逼相关运输车辆加快配套改造装载方式;医药类原药及中间体企业废水应密闭输送,储存、处理设施应在曝气池及其之前加盖密闭,其他行业敞开液面上方IoOmm处VOCs浓度100molmol应加盖密封。项目不涉及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不属于石化、化工、仓储行业,不属于医药类原药及中间体企业。相符(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工业企业水污染整治。持续开

20、展徐州市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在巩固提升前期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和工业园区污染物限值限量管理工作,加快配套专业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深入排查整治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混接错接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丰县、沛县、睢宁县、铜山区、贾汪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整治方案序时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整治,到2023年底,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综合保桎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3家国家级工业园区完成整治任务。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接管沛北经济开发区污

21、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相符(六)“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相符性分析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沛县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具体见表1-4及附图1。表1-4江苏省国家级(沛县)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名称类型地理位置区域面积(平方公里)距离彷位沛县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沛县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总体规划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范围4.19SW/约6.45km根据表1-4及附图1可知,项目不在沛县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范围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

22、红线规划要求。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相符性分析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京杭运河(沛县)清水通道维护区。具体位置关系见表l-5o表1-5沛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红线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距离/方位京杭运河(沛县)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京杭运河水体及两岸各IoOO米范围,其中,洪福寺区块东侧至顺堤河西岸,湖西农场区块东侧至顺堤河西岸,南侧至鹿口河北侧,北侧至韩坝港河95.30约3.8kmNE根据表1-5可知,项目不在京杭运河(沛县)清水通道维护区范围内,满足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与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

23、管控暂行办法相符性分析项目徐州市沛县杨屯镇北辰大道2号,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20号),该办法所称核心监控区是指大运河江苏段主河道两岸各2km的范围。在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内从事各类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利用活动,应遵守该办法。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应遵循保护优先、绿色发展,文化引领、永续传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的原则,按照滨河生态空间(核心监控区内,原则上除建成区(城市、建制镇)外,大运河江苏段主河道两岸各1千米的范围)、建成区(城市、建制镇)和核心监控区其他区域(“三区”)予以分类管控。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情况如下表1-6所示。

24、表1-6与(苏政发(2021)2。号)相符性分析设区市核心监控区徐州市沛县、邳州市、新沂市、铜山区、贾汪区、鼓楼区宿迁市泗阳县、宿豫区、宿城区、泗洪县淮安市清江浦区、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盯胎县扬州市祁江区、广陵区、江都区、高邮市、宝应县镇江市丹阳市、丹徒区、京口区常州市新北区、武进区、天宁区、钟楼区无锡市梁溪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苏州市姑苏区、吴江区、相城区、虎丘区、吴中区Z1x%fifCKttS(VMvaMO)匚_1图1-1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示意图项目距离京杭运河管控区边界约3.8km,不在大运河江苏段主河道两岸各2000米的核心区范围内,不在滨河生态空间内,因此符合省政府关于印

25、发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20号)管控要求。与大运河徐州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徐州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的通知(徐政规(2023)4号),大运河主河道包括中运河徐州段和大运河湖西段一不牢河段,全长181.16km,涉及沛县、邳州市、新沂市、铜山区、贾汪区、鼓楼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核心监控区,为大运河徐州段主河道两岸各2km的范围。核心监控区由滨河生态空间、建成区(城市/建制镇)及核心监控区其他区域组成。其中:滨河生态空间指核心监控区内除建成区(城市/建制镇)外,大运河徐州段主河道

26、两岸各1千米的范围;建成区(城市/建制镇)指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以及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和弹性发展区;核心监控区其他区域指核心监控区内除滨河生态空间及建成区(城市/建制镇)以外的区域。在大运河徐州段核心监控区内从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监管以及各类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利用活动,应遵循保护优先,科学管控;文化引领,强化传承;合理利用,创新管理的原则。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大运河徐州段主河道河段为大运河湖西段不牢河河段,该河段起点为微山湖二级坝(沛县),讫点为邳州大王庙,河道长度127.06km,本项目与该河道最近距离约为4.3km,不处于大运河徐州段核

27、心监控区,因此项目的建设与该细则不冲突,符合市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徐州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的通知(徐政规(2023)4号)的文件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与水环境功能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沛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021年度),2021沛县地表水评价断面中,主要河流为两个,为大沙河铁路桥和杨屯河洪福桥;南水北调东线重点控制断面1个,为沿河李集桥。水质指标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lI类水质标准。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沛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的建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相关水环境功能的要求。项目与大气环境功能的相符性分析

28、根据江苏省沛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021年度),2021年度,沛县So2、CO、No2、03的年均值及相应百分位数值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中二级标准,PMlO和PMzs的年均浓度或相应百分位数均不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沛县为非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PM2.5、PMioo根据现状补充监测数据,Gl监测点氟化物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3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正常工作下,项目废气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保证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评价区域各大气污染物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均不会出现超标现象。项目与声环境功能区的相符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

29、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减震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噪声扰民问题。3、与资源利用上线对照分析项目位于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项目用水来源为市政供水,能够满足项目用水需求;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所在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对照与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对照分析对照徐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徐环发(2020)94号)中“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项目与之相符性分析见表l-7o表1-7与徐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

30、方案的相符性对照表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项目情况是否相符空间布局约束优先发展粮食物流加工、机械铸造、纺织加工、机械配件制造、高新技术产业。禁止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禁止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除公用燃煤背压机组外不再新建燃煤发电、供热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项目为高纯石英砂生产项目,不属于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酸造等行业,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项目,不属于燃煤发电、供热项目,不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果、胶粘剂。相符

31、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园区废水污染防治,推进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不断提高园区污水处理水平。加强园区废气污染防治,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确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均采取可行措施进行处置;项目排放的颗粒物、化学需氧量、总磷、相符需自建供热设施的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加强园区废气污染防治,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等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对废气无组织排放较大的重点企业开展深度整治。总氮、氨氮在沛县区域内平衡,不超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要求。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

32、园区环境风险监测与预警能力建设,做好跟踪监测与管理,监督及指导企业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对已建企业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监督及指导事故应急设施建设,定期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园区内涉气企业应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按照规定执行相应的应急措施。项目建成后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成后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按照规定执行相应的应急措施。相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执行禁燃区相关要求。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执行禁燃区相关要求。生产工艺、设备、能

33、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相符综上分析,项目的建设符合徐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徐环发(2020)94号)的相关要求。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相符性项目为高纯合成石英砂生产项目,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所涉及内容,符合环境准入条件。(七)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的相符性分析表1-8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对照表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关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34、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项目不在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规划范围内,符合文件要求。22.

35、49%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项目不属于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符合文件要求。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

36、局。项目不属于化工生产企业,符合文件要求。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项目不属于钢铁生产项目,符合文件要求。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

37、护区,符合文件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66.8万吨、85.4万吨、149.6万吨、91.2万吨、11.9万吨、29.2万吨、2.7万吨。项目排放的颗粒物、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在沛县区域内平衡,不超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要求,各类总量控制因子排放量相对较小,不会突破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环境风险防控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

38、源供水。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不属于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项目针对生产车间、原料库、危废暂存库、污水站、各类废气治理措施等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案,企业将及时编制应急预案,积极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I1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

39、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C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24.15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2020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0%。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项目。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0年

40、,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6.87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0.67万公顷C项目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项目不在禁燃区内,且用能为电能等清洁能源。三、淮河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 .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 .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

41、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 .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项目不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文件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项目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TN、TP在沛县区域内平衡,不超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要求。环境风险防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

42、河及主要供水河道。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其他危险化学品。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综上分析,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的相关要求。(八)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协调性分析对照关于印发发布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项目不属于“指导意见中规定的长;之内,符合文件要求。表1-9与长江经济带

43、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工经济带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相符性分析(苏长江办发(2022)55号)要点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一、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一)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戈IJ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项目不占用港口、长江干线。符合(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

44、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不占用国家生态管控空间及国家级生态红线范围。符合(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45、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符合(四)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项目不在国家级和省

46、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亦不涉及固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不涉及挖沙、采矿。符合(五)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稔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项目不属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以及岸线保留区;不属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符合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段保护区。(六)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不涉及。符合二、区域活动(七)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他禁渔水域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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