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欧派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洗涤用品及100吨烫发剂生产线技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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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辘响类)WliQ!项目名称:解6建设单位(盖章):浙江欧派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二二年六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浙江欧派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5六、结论77附表78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厂区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4婺城区环境管控分区图附图5水环境功能区划附图6大气环境功能区划附图7金华市婺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图附图8项目四周照片附图9金华市区临乾单元(ZX-06)控制性详

2、细规划范围图附件附件1备案通知书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租赁协议附件5不动产权证附件6原有项目批文、排污许可证、环保验收意见附件7排污权交易合同附件8环评确认书附件9企业承诺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洗涤用品及100吨烫发剂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泰达路88号7号楼地理坐标东经:119度34分9.190秒;北纬:29度07分5.32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81肥皂及洗涤剂制造C2682化妆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3-46、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68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Llr建区

3、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婺城区经济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3-330702-07-02-438192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7.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区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225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062020)金华市区临乾单元(ZX-06)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金华市区临乾单元(ZX06)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

4、书;2、召集审查机关: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原金华市环境保护局);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金华市区临乾单元(ZX-06)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保意见、金环函(2021)4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2006年,对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修改,规划于2011年7月15日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城市性质浙江省中西部地区的中心城市,重要的交通、信息枢纽。城市规模2020年市区人口预测为165185万人,城市化水平84%;中心城区人口预测为100万人,金东经济开发区人口预测为2426万人,金西经济开发区人口预测为9一10万人。总体布局:市区层次(规

5、划范围2044平方公里):重点深化“一中两翼两三角、聚合主轴线”的战略思路,在市区范围内统筹部署空间发展战略与城乡居民点体系,市区城乡一体化交通网络,处理好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确定需要保护的自然资源与生态空间,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心城区层次(规划范围约280平方公里):基本框架不变,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及相关深化规划的要求,结合市区空间发展战略,适当扩大用地规模,并实施局部布局调整。市区空间发展战略:“两山一廊,聚合主轴”“两山一廊”:南山、北山为主要生态空间加强保护,中部走廊作为发展主轴妥善安排城乡发展空间与生态空间,形成市区“两山一廊”的总体格局。“聚合主轴”:以“一中两冀两三角”、“聚合

6、主轴线、强化浙中城市群内核功能”为城乡发展总体思路,加快中部走廊的人口与产业集聚,并妥善安排城乡发展空间与生态空间。突出金义主轴线的地位,中心城区、两个外围开发区同步推进,适度扶持位于主轴上条件较好的城镇作为重点镇。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062020)要求。2、金华市区临乾单元(ZX-06)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符合性分析金华市区临乾单元(ZX-06)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为:杭金衢高速公路以南,金华江以北,人民西路延伸段以西部分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42.43公顷。规划范围内总建设用地面积为211.55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67.8

7、1公顷,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43.74公顷。在城市建设用地中,规划工业用地70.54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42.04%;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46.90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7.94%;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50.37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30.02%。规划功能定位为以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为主导产业的综合性工业园区。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泰达路88号7号楼,属于临乾单元(ZX-06)(详见附图9)。本项目为二类工业项目,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准入相关要求。3、项目与金华市区临乾单元(ZX-06)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

8、书的符合性分析金华市区临乾单元(ZX-O6)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0年编制完成,根据规划环评中6张清单内容(生态空间清单、现状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环境标准清单)进行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1o表1-1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标准与本项目相关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表1生态空间清单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环境健康风险较大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外,原则上禁止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执行

9、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推进城镇绿廊建设,建立城镇生态空间与区域生态空间的有机联系。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严格限制非农项目占用耕地。污染物排放管控:管控单元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增加。污水收集管网范围内,禁止新建除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外的入河(或湖或海)排污口,现有的入河(或湖或海)排污口应限期拆除,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必须单独设置排污口的除外。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加快完善城乡污水管网,加强对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推进生活小区零直排区建设。加强噪声和臭气异味防治,强化餐饮油烟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环境风险防控: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

10、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经分析,本项目为二类工业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临乾工业集聚点,满足准入要求。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占用耕地。本项目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运营过程中排放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且实现纳管排放。本项目废气、固废均能实现妥善处理和处置,基本不会对周边区域造成影响,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能源利用主要为水和电等,均能实现清洁利用。符合现境及措单2环题改清表有问整施产业结构:逐步提高主导产业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等占有比重。空

11、间布局:增加工业区与居民区间绿化带10m;对西片工业区企业厂区内平面布置提出具体要求,生产设施布置在远离村庄一侧,厂内加强绿带建设,与村庄进行生态隔离;严格按照环评、排污许可等要求,落实有关大气、水污染、噪声、固废防治措施。环保基础设施:控制开发时序,未开发区域加强雨水污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先行建设,逐步纳管工业企业。在配套管网未完善前,有关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项目符合产业结构导向;项目生产车间远离居民区,同时厂区内已建有绿带,项目废气、废水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可做到达标排放,且固废可做到安全合理处置;项目所在地块已实现配套管网覆盖,生活污水可实现纳管排放符合污排量限单3物总控清表染放管值水污

12、染物总量管控限值:化学需氧量(COD)规划末期总量管控限值为19.589ta;氨氮(NHyN)规划末期总量管控限值为0.490Va;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二氧化硫(SO2)规划末期总量管控限值为6.191ta;氮氧化物(NOX)规划末期总量管控限值为28.142ta烟粉尘规划末期总量管控限值为578ta;挥发性有机物(VoCS)规划末期总量管控限值为27.898Va危险废物管控总量限值:规划末期总产生量管控限值为1792ta.项目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新增总量指标可以从婺城区总量库中替代平衡,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表4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在二类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间布置足够距离的缓冲空间,一般

13、轻污染工业项目按照50m控制,具体根据建设项目环评确定。项目入驻二类工业用地前,要求企业预先优化生产功能布局,高污染、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居住用地一侧,采用高效三废治理措施。明确提出规划区内不得开采地下水资源,并加强区内绿化,减少水土流失等。应确保污水能够同步纳管处理后,方可进行相关项目的实施项目所在地块属于二类工业用地,周边最近敏感点约220m,满足缓冲空间要求。已实现雨污分流o配备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制定了长效环保管理。符合表5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禁止准入: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及畜禽养殖类项目。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环境健康风险较大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工业功能区(小微

14、园区、工业集聚点)外,原则上禁止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准入:/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及畜禽养殖类项目,不涉及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故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符合表6环境标准清单1.空间准入标准: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环境健康风险较大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外,原则上禁止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项目符合空间准入标准要求,项目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及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排放标准符合量。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

15、区规定。推进城镇绿廊建设,建立城镇生态空间与区域生态空间的有机联系。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严格限制非农项目占用耕地。2 .污染物排放清单;3 .环境质量管控标准(总量管控限值);4 .行业准入标准。均满足清单中要求。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不属于禁止准入行业和限制准入行业。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金华市区临乾单元(ZX-O6)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相关要求。4、项目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金华市区临乾单元(ZX-06)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保意见的符合性分析2021年2月25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根据金华市区临乾单元(ZX-O6)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小组审查意见等材料,提出了

16、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金华市区临乾单元(ZX-06)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保意见(金环函(2021)4号),详见表1-2:表1-2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环保意见项目情况符合性1进一步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和协调,使本规划的实施和建设符合区域发展的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有序开发,并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2进一步优化规划用地布局,做好生产、生活空间的隔离和管控,合理设置隔离带或缓冲区,切实改善和保障人居环境质量。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南侧22Om外的坛里郑村,项目与敏感点之间有绿化带等隔离措施,满足要求的防护措施。符

17、合3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加快区域污水管网敷设,确保区域项目废水纳管集中处理。项目废水可纳管排放。符合4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规划区应严格实施请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须处理达标后排放。建立完善的废气处理设施,保证废气达标排放。积极推行废物减量化,区域内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需达100%。项目配套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处理后可达标纳管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符合5加强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结合规划区内环境承载能力,严格控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符合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规划区应建立和建设事故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救援管理系统,杜绝和降低环

18、项目按要求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符合境风险。7严格执行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按照生态空间清单和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要求对入区企业严格把关。经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中生态空间清单和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要求。符合8建立环境质量的跟踪监测与评价系统,维护区域的环境功能区质量;按规范要求及时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企业建立自行监测计划,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符合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金华市区临乾单元(ZX-06)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保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根据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年8

19、月),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3070320006,环境管控单元名称:金华市婺城区中心城镇重点管控区。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3“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一览表序号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鼓励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搬迁关闭。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环境健康风险较大的二类工业项目O除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外,原则上禁止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推进城镇绿廊建

20、设,建立城镇生态空间与区域生态空间的有机联系。本项目为洗涤用品和化妆品生产项目,为二类工业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点约220m0不涉及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故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符合2污染物排放管控管控单元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增加。污水收集管网范围内,禁止新建除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外的入河(或湖或海)排污口,现有的入河(或湖或海)排污口应限期拆除,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必须单独设置排污口的除外。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加快完善城乡污水管网,加强对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推进生活小区“零直排”区建设。加强噪声和臭气异味防治,强化餐饮油烟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土壤和地下

21、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本项目所在地已具备纳管条件,厂内完成雨污分流工作,实现“零直排”要求。项目厂内已进行地面硬化,加强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符合3环境风险防控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项目位于临乾工业集聚点,与周边居民较远,满足布局要求符合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本项目能源利用主要为水和电,不属于高耗水行业,均能实现清洁利用。符合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的要求。2、项目与金华市区生态红线的符合性分析金华市区生态红线划定文

22、本于2019年3月22日公开发布,文本中将市区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的区域,禁止开发区域,以及其他需保护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明确了市区生态保护红线的类型、主要生态功能、保护目标和管控要求的内容。金华市区共划定3类9个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569.01平方公里,占市区国土面积的27.76%。其中。水源涵养类生态保护红线4个,面积为425.55平方公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类生态红线4个,面积为102.2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类生态保护红线1个,面积为41.21平方公里。表1-4浙江省金华市区生态保护红线汇总表序号编码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面积(km2)主导生态系统服务功能1330702-11-0

23、01婺城区沙金兰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194.96水源涵养2330702-11-002婺城区安地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110.99水源涵养3330702-11-003婺城区九峰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87.71水源涵养4330702-11-004婺城区莘贩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31.89水源涵养5330702-13-001婺城区西南部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41.21水土保持6330702-15-001婺城区双龙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41.00风景名胜资源保护7330702-15-002婺城区九峰山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27.21风景名胜资源保护8330702-15-003婺城区

24、东方红森林生态保护红线0.23风景名胜资源保护9330703-15-001金东区双龙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33.81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汇总569.01km2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泰达路88号7号楼,不在九个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详见附图7),符合金华市区生态红线保护要求。3、项目与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

25、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经分析,本项目位于“金华市婺城区中心城镇重点管控区(ZH33070320006)”,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经本环评分析,项目配套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符合达标排放要求。项目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本项目新增COD排放总量与削减替代量为1:1o根据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7)29号)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项目新增的VOCS需要按1:2进行区域削减替代。

26、本项目新增总量指标可从婺城区总量库中替代平衡,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婺城区国土空间管控要求。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措斑(2019年本)及其修改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本项目未列入文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同时,本项目已在婺城区经济商务局备案立项(详见附件1)。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推动社会的经济发展。4、项目建设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符合性分析表1.5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符合性分析序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

27、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中与本项目相关条款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港口码头项目/2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项目位于工业区内,项目所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地/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的岸线和河段范围,不涉

28、及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项目位于工业区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地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也不属于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5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挖沙、采矿;(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五)禁止

29、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涧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6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项目所在地不涉及长江流域河湖岸线。/7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以外的项目。项目所在地不涉及所列区域/8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

30、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保护的项目。项目所在地不涉及所列区域/9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排放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不设立直接排污口。符合10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项目所在地不涉及所列区域,且本项目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等。/11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本项目不属于所列高污染项目中/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

31、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12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13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且项目已在婺城区经济商务局备案立项(详见附件1)O符合14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

32、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能耗和排放符合相关要求。符合16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本项目原料和固废均妥善堆放在厂内。符合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要求。5、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要求,本项目与“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

33、对照分析,详见表1-6o表1-6“三线一单”对照分析情况序号“三线一单”内容本项目对照情况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金华市区生态红线划定文本,项目不在9个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根据2020年金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金华市区各常规因子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属于达标区。经分析,本项目废气配套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水根据2020年金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金华市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金华江水质为良好,水质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

34、8-2002)In类标准。经本环评分析,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实现达标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纳管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声声环境质量均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实施,不新增用地;项目所用水、电用量均较小,远低于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二类工业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其修改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本项目未列入文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

35、允许类。因此,本项目不在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根据以上对照分析情况,本次项目建设满足“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6、项目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表17项目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的符合性分析序号内容判断依据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原辅料替代企业依据自身情况、行业特征、现有技术,对涉异味的原辅材料开展源头替代,采用低挥发性、异味影响较低的物料,从源头上减少自身异味排放。本项目选用低挥发性、异味影响较低的物料。符合2过程控制企业优先对储存、运输、生产设施等异味产生单元进行密闭,封闭不必要的开口。由于生产工艺需求及安全因素无法密闭的,可采用局部集气措施,确保废

36、气收集风量最小化、处理效果最优化。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废气循环化利用实现异味气体“减风增浓”。对异味影响较大的污水处理系统实施加盖或密闭措施,使用合理的废气管网设计,密闭区域实现微负压,确保异味气体不外泄。本项目采用封闭设备,烫发剂产品分散混合废气全过程废气进行了收集处理。符合3末端高效治理企业实现异味气体“分质分类”治理。氨、硫化氢、酸雾等无机废气采用吸收等工艺处理,水溶性有机废气采用氧化吸收、吸附等工艺处理,非水溶性有机废气采用冷凝、吸附、燃烧等工艺处理,实现废气末端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本项目不涉及氨、硫化氢、酸雾等无机废气;烫发剂产品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

37、放符合4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企业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有效的运行管理,定期检查设施工作状态,吸收类治理设施需定期更换循环液并添加药剂,吸附类治理设施需定期更换或再生吸附剂,燃烧类治理设施需设定有效的氧化温度和停留时间,确保设施运行效果。重点企业运用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等智慧化手段本项目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有效的运行管理,定期检查设施工作状态;定期更换活性炭等。符合管理废气治理设施。5排气筒设置企业合理设置异味气体排气筒的位置、高度等参数,降低异味对周边区域影响。烫发剂产品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周边居民较远,排气筒位置等参数合理符合6异味管理措施企业设置专业环保

38、管理人员,并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对产生异味的重点环节加强管理,按照HJ944、HJ861的要求建立台账。本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员,按要求建立台账,并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符合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浙江欧派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原租用金华金鹰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位于金华市婺城区临江工业区宾虹西路3766号闲置厂房(建筑面积2000m2),从事汽车洗涤用品的生产和销售。2018年10月,企业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欧派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IOooO吨汽车洗涤用品建设项目环

39、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审批(金环建婺201832号),2020年6月30日,原有项目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30703575340751G001W),并于2020年1月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由于房租到期并结合自身发展需要,企业租用浙江八达运动服饰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泰达路88号的7号闲置厂房(建筑面积2250m2),实施项目整体搬迁,并调整产品方案,从事洗涤用品及烫发剂的生产和销售。建设内容企业拟总投资2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0万元,本项目购置液体分散机、液体搅拌机、液体灌装机、净水机、颗粒包装机、片剂包装机、旋式压片机等设备,采用搅拌、过滤、压片等生产工艺,形成年

40、产6000吨洗涤用品及100吨烫发剂的生产能力。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次项目属于23-46类,具体内容如下。表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摘录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一-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6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68以油脂为原料的肥皂或皂粒制造(采用连续皂化工艺、油脂水解工艺的除外);香料制造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分装的采用连续皂化工艺、油脂水解工艺的肥皂或皂粒制造;采用高塔喷粉工艺的合成洗衣粉制造;采用热反应工艺的香精制造;烫发剂、染发剂制造/本项目洗涤用品及烫发剂属于“23-46”类,本

41、项目生产洗涤用品及烫发剂,不涉及肥皂、皂粒制造和香精制造,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1、项目组成项目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表2-2项目组成一览表组成项目名称规模备注主体工程洗涤用品及烫发剂生产线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利用租用厂房,购置液体分散机、液体搅拌机、液体灌装机、净水机、颗粒包装机、片剂包装机、旋式压片机等设备,采用搅拌、过滤、压片等生产工艺,形成年产6000吨洗涤用品及100吨烫发剂的生产能力。分备迁用部设搬延辅助工程办公室位于厂区西南侧。新建储运工程原料仓库位于厂区西侧。新建产品仓库位于厂区西侧。新建运输项目运输出入口朝南。新建公用工程给水工程由当地自来水管网供应。新建排水工程实行雨污分

42、流,雨水排入工业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一并达标纳管排放新建供电工程项目供电由附近供电所提供。新建环保工程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一并达标纳管排放,再经金华市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新建废气处理投料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洗涤用品分散混合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烫发剂分散混合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OOD高空排放。新建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室内安装,对高噪声设备增加隔声罩或消声器,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工人操作场所的噪声控制等。新建固废

43、暂存厂内规范设置一般固废堆场和危险废物暂存室。新建依托工程污水处理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依托金华市婺城新城区污水进一步处理。/2、主要产品及产能本次项目具体产品方案见表2-3o表2-3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原有项目规模技术改造项目规模技术改造前后增减量单位备注1洗涤用品100006000-4000吨产品方案调整2烫发剂/100+100吨新增产品注:原有项目不在实施本项目洗涤用品方案,详见表2-4。表2-4本项目洗涤用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项目规模单位备注1洗涤用口口内饰清洗剂1000吨/年/2内饰件镀膜剂100吨/年/3雾化杀菌清洗剂2000吨/年/4消毒液800吨/年/5清洗剂10

44、00吨/年/6除臭剂1000吨/年/7玻璃清洗片(泡腾片)100吨/年/合计6000吨/年/3、主要工艺、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表2-5o表2-5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主要生产单元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设施原有项目数量技术改造项目数量增减量单位备注内饰清洗剂、内饰件镀膜剂、雾化杀菌清洗剂、消毒液、清洗剂、除臭剂主要生产设备1分散分散液体分散机220台容积1.2m32搅拌搅拌液体搅拌机220台容积0.5m33灌装灌装液体灌装机22+1台灌装能力2th4封口封口封口机11+1台/5混合混合配液罐02+2台容积1.2m3玻璃清洗片(泡腾片)J三要生产设备6压片压片旋转式压片机110台/7灌装灌装手动灌装机02+2台/8/半自动旋盖机01+1Zx/9搅拌搅拌搅拌机01+1台容积0.5m3烫发剂主要生产设备10混合混合配液罐01+1台容积1.2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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