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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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农村供水是基础性、长远性、普惠性民生工程。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而产生的损害,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二)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和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2 .统一领导,分级

2、负责。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镇(街)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3 .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4 .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三)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件地质灾害防治条件突发性公共卫生

3、事件应急条件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部门规章、地方性相关法规制定本预案。(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镇(街)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5 .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6 .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7 .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8 .人为破坏导致的供水安全突发事件;9 .其它原因导致的饮水

4、困难。二、基本情况(一)自然地理情况我区位于省东南部九龙江西溪、北溪夹峙的平原,地理坐标为东经117o29,03-1174301、北纬242974-24。42,41境内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总面积264.59平方千米。全区辖8个街道、2个镇、1个开发区:东铺头街道、西桥街道、新桥街道、巷口街道、南坑街道、通北街道、芝山街道、石亭街道、天宝镇、浦南镇、金峰开发区。(二)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我区背靠天宝大山,东沿有九龙江北溪,西沿有九龙江西溪围成的丘陵地带,两江的客水较丰富,完全可以满足饮水工程使用。由于水资源可利用量受降水、地形、地质、工程设施、管理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地区分布差异明显,目前地表水

5、利用率较低,随着水利建设事业的发展,地表水水资源可利用率将会不断提高。(三)饮水安全现状我区现状城乡供水自来水普及率为89.7%,规模化供水覆盖率为77.8%o城区周边天宝镇、浦南镇、石亭街道等村庄一般以村(居)为单位建设小型供水工程,供水水源主要来源地下水和山涧水。目前,浦南镇区及浦南村供水由浦南村农村饮水工程负责,采用打井抽取地下水至清水池供水。其他各镇村级小型水厂共计54处,规模合计为1.Ol万11)7d,其中100m7d以上水厂34处,规模合计为0.89万m3do三、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区级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构与职责设立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副区长,副组长为区水利局局长

6、,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及专家组,成员单位由各有关单位组成,应急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联系电话:0596-2046341。1 .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2)及时了解掌握镇(街)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3)审定全区镇(街)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教育、公安、水利、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2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

7、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区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镇(街)农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教育、公安、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区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3 .专家组职责领导小组专家组由供水规划、设计、水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8、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派,对事故处理给予技术支持。4 ,成员单位及职责区水利局:负责全区农村生活饮水的检查和防灾抢险,编制和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减少受污染的水源对农村广大群众的威胁,并按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抢险工作。区发改局:负责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等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转报)工作,负责争取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区卫健局: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镇(街)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水质监测和卫生保障。区财政局:负责

9、筹措资金,按财政体制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所需费用的拨付。区自然资源局:负责饮水项目用地的土地、林地审批和规划,负责水源保护区用地和备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用地审批,负责并依法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用地的行为。区应急局:负责统计核实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灾情,负责做好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应急水污染事件处理。(二)镇(街)、村(居)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镇(街)、村(居)成立相应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是:拟定镇(街)村(居)农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

10、掌握本镇(街)村(居)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镇(街)村(居)农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三)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根据当地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抢险应急预案,供水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四、预防和预警(一)预防1.信息监测及收集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农村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本地区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区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2.信息报告供水单位、群

11、众发现农村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信情。(二)预警1 .预警分级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W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1) I级: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

12、的。(2) 11级: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的。(3) HI级:突发事件造成0.5至1万人饮水不安全的。(4) IV级:突发事件造成O.1至0.5万人饮水不安全的。2 .预警发布。预警信息应标明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3 .指挥体系(1)全区应急预案。区水利局负责编制全区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2)镇(街)、村(居)应急预案。镇(街)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镇(街)、村

13、(居)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区人民政府备案。(3)供水单位应急预案。供水规模100O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区应急办公室备案。五、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出现农村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2小时内逐级向上级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对应全区饮水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区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挥调度。镇(街)村(居)级饮水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应随之自行启动。(二)I级

14、应急响应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I级)时,由组长宣布启动I级应急响应预案,并亲临现场指挥。1.区级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公室。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镇(街)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2,镇(街)级应急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区级工作组和村(居)两委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3 .村(居)两委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区、镇、街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4 .事故处理完毕后,由区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公室备案。(三)11

15、级应急响应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11级)时,由组长宣布启动11级应急响应预案,副组长亲临现场指挥。1.区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区政府。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2,镇、街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区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区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市应急办公室备案。(四)In级应急响应当发生较重供水安全事件(I11级)时,由组长宣布启动m级应急响应预案,副组长亲临现场指挥。1.区级供水

16、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区政府。同时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镇、街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2应急事件发生后,农村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区应急领导办公室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区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3 .事故处理完毕,由区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区政府及区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备案。(五)IV级应急响应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IV级)时,由副组长布置启动IV级应急响应预案,由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带领工作组到场指挥。1.区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

17、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区政府。同时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镇、街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4 .应急事件发生后,农村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区应急领导办公室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区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5 .事故处理完毕,由区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区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备案。(六)应急处理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1.

18、抢险救灾。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6 .医疗救护。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7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工程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8 .信息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区级或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9 .应急结束。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区级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

19、。并协助镇(街)、村(居)应急机构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六、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各供水单位要尽快成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二)通信与信息保障各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三)资金保障由区财政设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请区政府,调用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四)物资保障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

20、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五)医疗卫生保障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根据需要调配医疗卫生专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六)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部门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七)治安维护当地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八)技术保障要建立镇(

21、街)、村(居)供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供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七、后期处置(一)调查与评估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区、镇(街)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二)恢复重建恢复重建

22、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区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三)奖励与责任追究区级有关部门对参加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八、附则(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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