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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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4)24号、中府规字(2024)1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体育局反映。中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1月26日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切实做好流动人员子女入学工作,推进教育公共资源均等化服务,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居住证暂行条例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2、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员子女的积分入学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员,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并持有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等处在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积分入学,是根据流动人员参加积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各镇街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可提供学位数量(含政府购买民办学位,以下简称“公办学位),合理确定当年积分入学准入最低分值标准(以下简称“积分入围),并按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安排流动人员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公共服务。第四条积分入学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遵循“市级统筹、属地

3、管理原则组织实施,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分镇街受理、统一平台操作的管理模式,实行网上申请、查询、审核、评分、排名、公示等“一门一网式服务。第五条全市建立统一的中山市中小学积分入学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积分入学管理平台)。相关职能部门使用积分入学管理平台开展申请受理、资料审核、信息录入、核查评分等积分服务管理工作。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市政府统一领导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总体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统筹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提供数据对接和数据共享服务。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谁负责、谁审核,谁评分、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积分项目审核、评分及解释工作。第七条各管委会或镇政府、街

4、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具体负责本辖区积分入学及经费保障工作。第八条各镇街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的积分入学实施细则。第九条各镇街应当设立积分入学管理窗口,负责政策咨询、申请受理、资格初审、信息传递、积分汇总、积分公布、积分复核等工作,同时应当向不具备上网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申请便利。第三章积分规则第十条积分入学应当综合考虑流动人员居住生活和社会贡献等因素,合理确定积分项目。积分项目由市级共性积分项目和镇街个性积分项目组成,总分值800分。其中,市级共性积分项目分值200分,镇街个性积分项目分值600分。市级共性项目积分和镇街个性项目积分之和即为申请人的总积分值。第十一条市级共性积分项目包括“居

5、住证”住房公积金两项,按中山市中小学积分入学市级共性积分项目计分标准计分。第十二条镇街个性积分项目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如文化程度、社会贡献、表彰奖励、特殊岗位、投资纳税、房产情况等,其中“参加社会保险“退役军人服役情况为必选项目。各镇街应当明确个性积分项目具体计分标准,向市教育体育局报备后施行。镇街个性积分项目计分标准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经镇街批准并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后实施。第四章积分申请第十三条申请人及其子女户籍均不在中山市辖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积分入学。(一)申请人在中山市辖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且积分入学网上报名时在居住证签注

6、的有效期内。(二)申请人的子女符合中山市当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适龄条件,且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第十四条申请人可以向其有效居住证登记的现居住地址所在镇街申请积分入学,也可以向申请人或者其配偶的房产证地址所在镇街申请积分入学,且只能选择一个镇街作为申请地。申请人有多名子女同年申请入学的,只需申请一次积分。积分当年有效,且只限于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新生入学。第十五条积分入学实行网上报名,一个家庭只能选择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作为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积分入学管理平台报名,报名时一次性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在积分入学管理平台中填报相关信息,提交身份证明、子女关系证明及其他相关证

7、明材料。(一)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二)有效期内居住证: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三)子女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或者法律认可的亲子鉴定报告等。父母双亡或父母丧失监护权,随其他法定监护人生活,在我市申请积分入学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证明。属合法收养的子女,提供收养登记证。(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第十七条积分入学报名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份,具体报名时间以市教育体育局当年公布为准。提交报名信息后,除审核部门提出要求外,申请人不能再修改或者补充积分信息。报名时间截止,不再受理积分入学申请。第五章受理和核查评分第十八条镇街积分入学管理窗口应

8、在收到申请人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其资格条件和材料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核。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退回给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初步审核日期从收到申请人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初审通过的,视为申请人符合资格条件,同意受理申请,并在积分入学管理平台注明初审通过。第十九条镇街积分入学管理窗口通过积分入学管理平台将受理信息转递至相关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应当在网上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评分。其中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信息核查评分,同时协助教育部门审核户籍身份信息;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的核查评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

9、单位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的核查评分;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的核查评分;其他部门根据各镇街需要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信息核查评分工作。第二十条镇街积分入学管理窗口应在核查评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积分汇总,并对积分准确性、合理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确保积分无误。第六章积分确认和排名公示第二十一条申请人可以在市教育体育局公布的积分查询有效期内登录积分入学管理平台查询个人积分情况,确认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如对积分有异议,可以提出积分复核申请。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对积分情况无异议。第二十二条积分入学管理窗口应在收到积分复核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10、并将复核结论告知申请人。复核过程中,除审核部门提出要求外,原则上不接受变更或补充信息资料。复核工作结束后,确定申请人最终积分。第二十三条积分确认后,各镇街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申请人市级共性积分项目合计得分、“居住证项目得分、“住房公积金项目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如仍然无法确定排名顺序时,则通过镇街确定的形式进行排名。第二十四条排名结果在积分入学管理平台、镇街政府网站或者相关媒体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接到群众反映的,经核查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第七章入学管理第二十五条各镇街应当向社会公布积分入学的学校名单、服务区域

11、,科学测算积分入学学位指标数,合理划定当年积分入围标准,报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后,统一向社会公布。第二十六条各镇街根据积分指标数和积分排名确定积分入围名单,统筹安排入读学校。申请人凭积分入学通知办理入学手续,不服从入学安排或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入读资格。第八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发现,不予纳入积分入学管理,己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资格。第二十八条教育等职能部门应当组织对积分入学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分入学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职,对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违法

12、行为的,由任免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视情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九条外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本市户籍人员子女不适用本办法。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相应的优待政策申请入学。第三十条本办法由中山市人民政府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规定(中府(2020)2号)、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中府办(2020)11号)同时废止。附件:中山市中小学积分入学市级共性积分项目计分标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审核评分部门所需证明材料居住证在中山市办理居住证时限。1、以2010年1月1日实施居住证制度为起点,按申请人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证的累计时间计算,每月积1分。在中山市以外办理居住证不计分。2、积分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入学报名开始受理时上月月底。市公安机关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住房公积金在中山市缴纳住房公积金,上限30分。1、在中山市缴纳住房公积金每缴纳1个月积0.3分;在中山市以外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计分。2、积分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入学报名开始受理时上月月底。市公积金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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