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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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三篇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_)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发(20_)号)和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市办字号)精神,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目标围绕把城乡社区打造成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党的领导、以人为本、改革创新

2、、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创新治理机制、改进治理方式、提升治理能力。到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再过5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色样板提供坚强保障。二、重点任务(一)健全城乡社区治理组织体系1、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格局。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理顺基层党建工作领导体制,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和运行体制,探索设立对社区实行统一管理的党工委。强化社区党组织属地化管理服务,完善

3、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制度,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开放机制,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驻社区单位、群团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商务楼宇、社会组织党组织广泛参与的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驻社区单位与城乡社区之间结对共建。选优配强社区工作力量,通过基层选拔、社会招聘、组织委派等多种渠道,选好配齐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探索公开招聘大学生到社区工作。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加大基层“微腐败”整治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各镇(街)党(工)委)2、创新政府主导社区治理机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制定县职能部门、镇政府(街道)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县级

4、职能部门和镇政府(街道)不得随意将工作任务转嫁给社区。依法厘清镇政府(街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建立健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及协助政府的工作事项清单制度。落实镇政府(街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履职履约双向评价机制,提高居民满意度在社区考核评价中的权重。探索赋予街道对上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选拔任用征得同意权、选拔任用征得用意权、规划和公共设施布局参与权、公共事务综合管理权、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建议权等。(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3、夯实居民自治社区治理基础。合理划分社区管辖范围和规模,

5、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原则上每个社区管辖IOoO-3000户,农村社区与建制村管辖范围一致。规模不足100o户或超过3000户的社区,适时调整管辖范围;超过3000户难以拆分调整的,适当增加社区工作者人数。新建住宅小区、工矿企业所在地、流动人口聚集地,凡达到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口户数条件和新建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要及时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不具备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可先成立居民小组或由相邻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完善民主选举制度,逐步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本社区居民比例和直接选举比例,力争到20_年分别达至Ij60%和100%。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进党务、

6、村(居)务、财务等信息公开。健全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引导居民依法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4、搭建社会协同社区治理平台。落实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税费优惠、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工作,推动县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中心、镇(街)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站、社区建立社会工作室。降低社区社会组织登记门槛和条件,简化登记和备案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实行直接登记,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由镇(街)实行备案或代办管理,到20_年,平均每个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拥有的社会组织分别不少于10个、5个

7、。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和社区管理服务,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积极引导社区老年协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推动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面向社区开放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行管委、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二)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治理水平1、拓展居民参与渠道。持续开展社区协商工作,推进社区村(居)民理事会建设,完善社区服务站协商议事功能区域设置,由社区党

8、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牵头,引导居民群众依托村(居)民理事会和协商议事场所,广泛参与社区协商。加强社区知识宣传教育,推进社区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探索建立年轻机关干部到社区挂职锻炼、大中小学生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等制度,打造社区实践教育基地。以积分制等方式探索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有序引导流动人口参与居住地社区治理,促进流动人口社区融入,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教科体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公安局、人民银行支行、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2、优化社区服务供给。落实

9、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按照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标准化的要求,推动与城乡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事业、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调解仲裁等公共服务事项在城乡社区全覆盖,增强农村社区特别是贫困村社区的公共服务供给。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建设,到20年全县建成6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覆盖全县100%的城市社区、60%以上的农村社区。健全社区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体系,完善对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生产扶助、生活照料、情感慰藉、心理疏导等服务。探索建立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失能老年人的家庭照顾、社区关照、机构照

10、料相互衔接的照护体系。推进邮政、金融、通信、燃气、自来水、电力等公用事业服务进入城乡社区,支持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向城乡社区延伸,推进城市社区“10分钟服务圈”和农村社区综合性服务网点建设。将城乡社区服务项目纳入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按照有关规定选择承接主体。完善社区志愿者注册服务制度,探索建立“爱心银行”“时间银行”等志愿服务回馈制度,依托城乡社区综合设施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到20一年城乡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居民总数的13%。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金融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县妇联

11、、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3、增进社区文化认同。积极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充分利用社区公示栏、灯箱广告、背景墙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宣传,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地方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社区规范,塑造心口相传的社区精神。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挖掘和宣传社区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在城乡社区开展道德模范展览展示、巡讲巡演活动。持续推进乡风文明行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支持贫困村优先建立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到20_年全县城乡社区全面完成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文

12、化设施、文化活动场所,因地制宜设置村史陈列特色文化展示设施。统筹推进“文化+电商”服务点、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体育健身等重点文化工程建设。积极发展社区教育,以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图书阅览室等为载体,设置教育教学点,在农村社区适当配备远程教育设备,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文广新旅局、县教科体局、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4、推动社区依法治理。发挥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在城乡社区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活动,到20_年全县农村社区每10户有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60%以上农户家庭有“法律明白

13、人”。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全面加强镇(街)、社区法律服务站点建设,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覆盖城乡社区。依法开展社区禁毒、戒毒康复和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各镇(街)党(工)委)5、加强平安社区建设。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探索建立社区接访制度,畅通群众理性合法表达诉求渠道。依托县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协会专业技术力量,发挥社区心理咨询室作用,加强对城乡社区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在全县基层组建“老师傅

14、”调解室、“五老”调解会等自治调解组织,推动人民调解进社区。发挥社区综治中心作用,因地制宜确定社区网格管理职责,加快构建全要素网络管理新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加强社区警务工作,推进社区警务室建设,壮大警务辅助力量和群防群治队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农村赌博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信访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各镇(街)党(工)委)6、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依托“智慧相关重点工程,加快城乡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在全县社区推行所有公共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

15、办,构建“一门式”服务模式。推进智慧社区建设,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受理、网上反馈和简易事项网上审批,水、电、气、通信等各种费用网上缴存。开发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网络社区社交平台,引导社区居民加强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加快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积极发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助推脱贫攻坚。实施“雪亮工程”,推广建设社区技防系统,推进全县技防楼院、技防村庄试点建设,力争到20_年城市楼院和农村技防覆盖率分别不少于30%和20%o(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行管委、县公安局、县城区社

16、会事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7、加强社区统战工作。建立社区统战代表人士台账,完善社区统战工作制度,加强与统战成员的沟通联系,帮助统战成员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把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信仰以及不同生活方式的人们凝聚起来,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画出最大同心圆。搭建社区“同心”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非公经济人士等统战成员的专业优势和影响力,协助社区开展决策咨询、环境整治、矛盾调解、社会服务等工作。做好城市社区民族工作,加强对城市社区少数民族人口的服务管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社区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积极做好

17、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的服务工作,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其联系广泛的优势,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各镇(街)党(工)委)(三)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突出短板1、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将城乡社区环境治理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在全县城乡社区广泛开展“绿色社区、美丽家园”创建活动,力争到20_年全县100%的宜居农村社区完成村庄整治、96%的农村社区普及卫生厕所、15个农村社区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推进“绿色殡葬”改革,大力推行遗体火化制度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到20_年农村公益性公墓(骨

18、灰堂、塔)覆盖全县100%的农村社区,遗体火化率力争达到100%。加大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力度,统筹推进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改造工作。推进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立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常态机制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社区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积极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到20_年全县国家级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别不低于10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科体局、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2、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

19、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采取新建、配套、购买、整合、改造等多种形式,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到20_年全县每个镇(街)建有600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建有300以上的社区服务站,基本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落实市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要求,对验收合格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项目,依规办好不动产登记服务和使用管理权移交手续,对未按规划建设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的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小区项目不予批准和验收。落实价格优惠政策,城乡社区服务站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等非经营性公益服务设施,使用水、电、气、有线电视、固定

20、电话、互联网等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有初装费的减半收取。推进城乡社区服务站规范化布局,30%以下面积用于社区办公,70%以上面积用于服务群众,农村社区服务站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全县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办发(20_)号)设定的“8+X”标准进行功能布局。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社区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在城乡社区服务站中提供。(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3、推进社区减负增效。落实县减轻社区负担的实施意见(办发(20_)号)要求,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需要社区协助完成的工作事项,有关部门应当为其

21、提供必要经费和工作条件。清理整顿各职能部门在社区的派设机构和加挂牌匾,社区办公场所对外只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牌子以及“中国社区”标识。精简社区会议和工作台账,原则县、镇(街)每月要求社区参加的会议不超过5次,除社区档案管理存档需要的纸质资料台账外,其他一律使用电子资料台账。全面清理要求社区出具的各类证明,任何部门和单位职能范围内核定事项所需的证明材料,除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由社区出具证明外,不得要求社区出具证明。建立镇政府(街道)对社区工作综合考核制度,取消“一票否决”事项,各职能部门不得开展对社区工作的考核评比活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行管委,各镇(街)党(工)委)4

22、、改进社区物业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议事协调机制,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探索建立标准统一的物业服务评价体系。探索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参与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组建和改选业主委员会等工作,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探索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站等,实现物业自我管理和服务。根据农村实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成立村办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物业自治等不同形式,探索在不同类型农村社区提供多样化物业管理服务。探索通过社区服务站、警务室

23、等场所设置社区微型消防站,组建社区消防志愿者队伍,提升社区火灾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_年1月-20_年2月)。县直各责任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细化具体举措;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媒体宣传等形式,宣传、动员、部署、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营造浓厚氛围。(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3月-20_年10月)。县直各责任单位对照重点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项推进落实。(三)巩固提升阶段(20_年11月-20年12月)。镇(街)认真研究解决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缺补漏,

24、抓好整改提升;积极挖掘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并将工作完成情况形成总结上报县委、县政府。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街)党(工)委、政府要把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镇(街)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要成立由党政领导牵头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定期或不定期研究推动有关工作。镇(街)党(工)委书记要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具体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县委组织部要注重发挥抓总引领作用,大力统筹整合城乡社区职责、人员、资源、资金等要素;县民政局要牵头抓好社区治理的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县财政局、县

25、发改委要加大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投入的支持保障;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监督、验收和移交等工作;县人社局要做好社区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其他职能部门及群团组织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二)加强经费保障。保障城乡社区工作经费、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城乡社区治理费用,建立社区工作人员报酬自然增长机制。县、镇(街)要最大限度地统筹整合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资金项目,集中用于城乡社区治理各项工作。要通过慈善捐赠、成立社区基金会、设立社区发展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三)加强队伍建设。要将社区工作者队

26、伍建设纳入本地人才发展规划,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管理办法。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由县政府职能部门统一招聘,镇(街)统一管理,社区统筹使用。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2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_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发20号)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一大精神,坚持以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社区“两化两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和

27、美社区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提供可靠保证。到20年,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再过5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8、奠定坚实基础。二、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一)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引领社会治理的路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贯穿社区治理,发挥乡镇(街道)党(工)委、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依法带领村(居)民开展自治,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牢牢掌握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权。以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有机联结单位、行业及各领域党组织,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的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乡镇(街道)党(工)委要聚焦主业主责,集中精力抓党的建设

29、、统筹城乡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统筹各类考核由县市区委统一组织,取消县市区职能部门对乡镇(街道)的直接考核。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依法探索赋予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县市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赋予乡镇(街道)规划参与权和综合管理权,赋予乡镇(街道)对上级政府规划安排的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精简、统一、高效原则,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内设机构的职能整合和功能优化。除公安、司法、综治、财政、民政等直接涉及民生的部

30、门外,其他县市区职能部门未经县市区委同意不得在乡镇(街道)要求挂牌对应机构。(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二)把村(社区)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要确保城乡社区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城乡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把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级提供给城乡社区的资金资源,要以城乡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位,惠民利民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必须进行公示,使为群众办

31、实事办好事的过程,成为党组织联系群众、凝聚人心、树立党组织形象威信的过程。继续推进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与驻社区单位共建互补,深入拓展区域化党建。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覆盖,推进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网络媒体等的党建覆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场所是城乡社区干部的工作场所,也是党员和群众的共同园地,要坚持办公场地最小化,活动场地最大化原则,社区居民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得低于社区综合服务场所总建筑面积的50%O(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大力推动“红色引擎”工程,重点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要把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组织、社会组

32、织主要负责人培养成党员,成为党的工作力量。在符合条件的社区建立“大党委”,吸纳所辖党支部书记、党建指导员和是党员的业主委员会主任、物业公司经理、驻社区单位责人、社区“五老贤达”人士、社会组织负责人为兼职副书记或委员。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活动。鼓励和支持建立社区老年协会,设立社区老年党支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及时帮助解决基层群众自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发生在社区居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农委)(三)

33、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制定县市区职能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法厘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上述社区工作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通过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建立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履职履约双向评价机制。基层政府应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主导职责,保障城乡社区运转经费、综合服务场所等基本公共服务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的指导规范,不断提高依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的

34、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民政局)基层政府应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消防工作职责,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指导社区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扑救、应急救援、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四)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社区管辖范围和规模,推进居民小组范围的重新划定工作,以100-200户划定一居民小组,推动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自治、小区自治、院落自治试点工

35、作。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加快工矿企业所在地、国有农(林)场、城市新建住宅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工作。完善城乡社区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通过依法选举稳步提高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本社区居民比例,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民主选举权利。实现村(居)民议事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议事协商、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委)(五)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制定完善孵

36、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先培育和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教育培训I、公益慈善、防灾减灾、文体娱乐、邻里互助、居民融入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先到县市区民政局备案,由孵化基地培育成熟后予以登记。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按年度举办“三社联动”供需对接会,加强监管,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到20一年城市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95%以上,农村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90%以

37、上,城乡居民志愿者注册总数达13%以上,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人口比例达到12%。(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三、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一)引导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社区治理。提高社区居民议事协商能力,凡涉及城乡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牵头,组织居民群众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或形成的意见与现行法规政策、公序良俗不相符的,由城乡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组织按照相关规定研究决定或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建立城乡社区村(居)民议事会,提倡议事会主要负责人由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或由退任的德高望重的老党组

38、织书记以及“五老贤达”人士担任。村(居)民议事会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授权,对城乡社区重大事务进行议事协商。切实落实社区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制度,在城乡社区“两委”的主导下,由社区议事会项目申报、居民代表会决策项目、理事会资金使用,监事会监督管理,推动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数人意愿又保护少数人合法权益的城乡社区协商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探索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人民银行中心支行)推动学校普及社区知识,参与社区治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拓展流动人口有序参与居住地社区治理渠道,丰富流动人口社区生活,促进流

39、动人口社区融入。(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农委)(二)提高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以县市区为主编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做好与城乡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教育事业、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调解仲裁等公共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参与)根据辖区管理规模和服务半径,因地制宜,以方便居民群众办事为原则,探索推进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村(居)民小组、自然村(居民小区)服务点建设。凡IooO户、3000人以上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均应设立服务站,人数7000人、2000户以下的乡镇社区要进行整合,管理范围较广的社区设

40、代办点,定时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着力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项目、标准相衔接,逐步实现均等化。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按照有关规定选择承接主体。创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三)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增强居民群众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内化为居民群众的道德情感,外化为服务社会的自觉行动

41、。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发现和宣传社区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大力褒奖善行义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挖掘身边好人线索,引导社区居民崇德向善。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弘扬“好家风”,发展社区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开展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工作。(责任单位:市旅游外侨民宗局)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因地制宜设置村史陈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文化展示设施,突出乡土特色、民族特色。(责任单位:市文体

42、广电新闻出版局)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团市委、市科协参加)继续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到20_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推进安全生产进社区,普及社区居民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弘扬安全文化。(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四)增强社区依法办事和矛盾预防化解能力。推进法治社区建设,发挥警察、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活动,稳步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工作

43、站(点)建设,逐步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建立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加大涉农领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力度,对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做到应评尽评。(责任单位:市维稳办)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好城乡社区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重点加强老少边穷地区农村社区相关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乡、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

44、络体系,加大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和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力度,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着力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注重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建立健全社区矛盾纠纷常态化预防排查化解机制,提升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发展,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队伍,在物业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家事纠纷、邻里纠纷调解和信访化解等专业性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案(事)件。推进平安社区建设,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净化消防安全环境。全面

45、完成乡、村综治中心升级改造任务,建制村可以将一个村民小组(自然村)划分为一个或多个网格,对城乡社区内较大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学校、医院及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划分为专属网格,实施精细化服务管理,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同级综治中心一体运行,并与同级政务服务平台联网,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加强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建立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防范黑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五)增强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提高城乡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强一体化社区信息

46、服务站、社区信息亭、社区信息服务自助终端等公益性信息服务设施建设。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强力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和数据利用,“数字”稳步推进,“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综合排名进入全国前30强。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到20_年全市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达到80%,50%o实现APP与政务、综治、网格化等APP全融合,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强化“一门式”服务模式的社区应用。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引导社区居民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

47、、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探索网络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实施“雪亮工程:完善社会治安立体化、现代化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平安行动”“畅通行动”“禁毒风暴”“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电动车登记管理,着力打造“平安“法治升级版;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到20年,全市公共部位视频监控探头达到2.8万个以上,重点公共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的重要部位视频监控覆盖率、联网率达到100%,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目标。(责任

48、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按照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务实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积极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客户端,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委)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积极发展农产品销售等农民致富服务项目,积极实施“网络扶贫行动计划”,推动扶贫开发兜底政策落地。积积发展金融服务、医疗服务、老年服务、快递收发等便民利民服务,推进农村便民利民服务信息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委)深入推进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加强相关部

49、门数据共享,为流动人口更好地参与社区治理提供信息支撑。(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四、着力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一)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完善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管护和综合利用机制。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做好城市社区公园建设以及单位庭院和居住区小区园林绿化工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执法,推进水资源再生利用,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力争到“五”期末,实现重点区域和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和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环保活动,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示范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与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到20年60%的村开展农村社区试点,建成xx5个美丽乡村示范村,12个乡镇(街道)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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