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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课程单元教学设计方案教师:序号:授课时间授课班级上课地点教学单元名称第九章产品质量法律制度课时数2教学目标通过教学,要求学生理解产品质量、产品瑕疵、产品缺陷等含义,重点掌握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以及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教学重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产品质量法律责任教学难点产品瑕疵、产品缺陷目标群体市场营销专业大学二年级的学生教学环境多媒体教室教学方法讲授、讨论、启发、案例教学法时间安排教学过程设计导入课程10分钟,讲授70分钟(其中产品质量法概述20分钟,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15分钟,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15分钟,产品质量法律责任2()分钟),提问、讨论与答疑5分钟,
2、总结5分钟。导入新课:案情介绍:某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了北口义齿技术研究的义齿黑幕。调查显示,北口义齿在生产过程中,掺用了未经注册的碎钢固料,并且重复使用废钢碎料。在消毒环节中,北口义齿的工人甚至使用自己的废旧牙刷进行“清洗消毒”。专家提示,上述行为可能造成牙龈刺激、红肿,也可能造成义齿本身的腐蚀、黑圈等后果。相一相.(1)北口义齿技术研兖的行为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为什么?(2)作为消费者,得知自己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合格后,应当怎么做?讲授新课:第一节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概述一、产品和产品质量(一)产品的概念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产品是指天然的或经过
3、加工、制作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C它既可以是天然形成的,也可以是经过加工制作形成的;它可以指工业产品、农业产品、矿产品和各种建设工程等物质性的物品,也可以指文学、艺术、哲学、科学、技术等精神产品。但法律所规定的产品范围一般较窄,具有严格界限,而且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产品范围的界定也不同,有时不同的法律规范对产品的界限也不同。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r.ZeilxRAZI-er口7.1L十工口TT、工D3-A-4-fitr11曰7,几十工口/土111lf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因此,我国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
4、排除了初级农产品、未经加工的天然产品以及由建筑工程形成的房屋、桥梁、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二)产品质量的概念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所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特性,它包括产品的适用性、平安性、维修性、可靠性、经济性、卫生性等。产品质量是产品的生命,是产品生存和开展的前提。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很多,既有物质的因素,又有技术的因素,甚至还有社会的因素。在我国,产品质量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平安、外观和其他特性的要求。产品质量可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大类。合格产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平安的不合理危险;(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
5、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说明的质量状况。思政园地:详见教材P193二、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产品质量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包括外国人)。另外,运输者、保管者、仓储者也有可能成为责任主体。其调整的产品范围包括:以销售为目的,通过工业加工、手工制作等生产方式所获得的具有特定使用性能的物品。不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的产品包括:(1)未经加工的天然形成的产品,如原矿、原煤、石油、天然气等。(2)初级农产品,如农、林、牧、渔等产品。(3)建筑物、工程等不动产。(4)军工产品。但不动产中的动产,如建设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
6、配件和设备以及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均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第二节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产品质量义务是产品质量法律关系的主体在产品质量方面应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承当产品质量义务的,主要是参与产品生产、流通、交换等过程的生产经营者。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一)作为的义务1 .生产者保证生产的产品质量的义务生产者应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平安的不合理危险,如果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平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C如不符合上述要求,该产品即被认为是有缺陷的产品。产品质量法第46条
7、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平安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平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3)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说明的质量状况。2 .生产者的产品标识义务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7条的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以下要求。(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
8、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平安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平安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6)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考前须知。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二)不作为的义务(禁止性义务)(1)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2
9、)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3)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4)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一)作为的义务(1)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2)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3)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第27条的规定;(二)不作为的义务(禁止性义务)(1)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2)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3)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
10、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4)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三节产品质量法律责任一、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概念产品质量法律责任也称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依法对产品质量负有责任的人,因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标准,给用户和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而依法应承当的法律后果。判定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是否承当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是否违反了产品质量的默示担保义务。默示担保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平安、卫生要求,具备应有的使用性能。(2)是否违反了产品
11、质量的明示担保义务。明示担保即生产者、销售者自身对产品质量坐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可以用产品说明、标识、广告、样品或其他方式表示。(3)产品是否存在缺陷。产品缺陷即产品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平安的不合理危险,并且造成了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产品缺陷包括设计上的缺陷、制造上的缺陷、指示上的缺陷三类。违反默示和明示担保义务,无论是否造成了损害后果,都应承当相应法律责任。而对于产品缺陷,只有造成了损害后果才承当责任。二、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分为因产品瑕疵而发生的合同责任和因产品缺陷而发生的侵权责任。其责任形式主要表现为损害赔偿。(一)产品质量的合同责任产品质量的合同责任也称瑕疵担保责任,当销售者售出的产品
1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说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二)产品质量的侵权责任产品质量的侵权责任也称缺陷产品质量责任,指产品存在缺陷并导致消费者和其他受害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时应承当的责任,这种责任仅指民事赔偿责任。1,生产者的严格责任生产
13、者对于消费者的产品责任采用无过错责任原那么,也就是说无论产品缺陷是否因为生产者的过错而产生,均应对该产品的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承当赔偿责任。产品责任虽然是无过错责任,但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承当赔偿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2 .销售者的过错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当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当赔偿责任。销售者负责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
14、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销售者追偿。3 .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连带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4,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1)人身伤害的赔偿范围,分为三种情况: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造成
15、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2)财产损害的赔偿范围:对于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第1207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也称惩戒性赔偿,是加害人给付受害人超过其实际损害数额的一种金钱赔偿。是一种集补偿、惩罚、遏制等功能于一身的赔偿制度。5.诉讼时效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
16、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平安使用期的除外。三、行政责任生产者、销售者有违反产品质量法一般违法行为,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更正、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产品、罚款、撤消营业执照等行政处分。行政处分视情节,既可单处,也可并处。四、刑事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刑法中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规定,如果生产者、销售者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承当刑事责任。在实际生活中,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为人,在实施某一种违法行为的同时又可能实施其他违法行为,需要承当几种不同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等。在行为人的财产缺乏以同时支付时,为了维护民事违法行为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产品质量法确立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那么,即行为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应当承当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当其财产缺乏以同时支付时,应先承当民事赔偿责任。提问、讨论与答疑:小结:本次课主要学习了产品质量、产品瑕疵、产品缺陷等含义以及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和法律责任。.作业完成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的通关自测O教学反应(注:单元格可合并、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