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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湖州福美达纺织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项目名称:米高档家纺面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湖州福美达纺织有限公司编三!J日期:202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CS扫描全能王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1五、影响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9六、结论91附表9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湖州福美达纺织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米高档家纺面料项目项目代码2011-330503-04-01-14650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潺区双林镇工业园区地理坐标(
2、东经120度18分28.727秒,北纬30度45分51.99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1773窗帘、布艺类产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四.纺织业一一28.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7有喷墨印花或数码印花工艺的;后整理工序涉及有机溶剂的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回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湖州市南潺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备案文号2011-330503-04-01-146507总投资(万元)14340环保”资(万元)306环保投资占比()2.13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a否口是:用地面积(m2)2
3、151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m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企业排放废气中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富化物、氯气,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接排放的污水集中处理厂企业废水纳管排放,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企业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不超过临界量,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企业不涉及新增河道取水的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
4、设项目污染类建设项目,无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湖州市双林镇西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评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州市双林镇西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其发展规划如下:(1)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10-2030年。(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北至环城北路、南至工业南路、东至振兴路、西至雉头村,总用地5.54平方公里。(3)发展功能定位发展定位:湖州市十大中心城镇中率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业、提高机械制造工业水平,做大做强“不锈钢、特色机电、新型纺织与服装”等优势产业,全面挖掘并发挥现有“市级示范工业功能区”的各项优势,努力向“省级示范工业功能区”挺进。主导属性:
5、工业。(4)本次规划功能结构布局:“一心、三区三轴、五园”一心:工业管理服务中心;三区:北部、西南、东南三片生活居住集中区(安置用地);三轴:维多利大道产业发展轴、湖盐公路城镇发展轴、原长湖申复线黄金航道发展轴;五园:临港经济产业园、西北、西南、东部、东南四片主导产业园。规划相符性:企业位于规划布局中的西南主导产业园,企业属于纺织业,为二类工业,符合新型纺织与服装的产业定位。其他符合性分析1.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07月16日修正版),本项目“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如表l-20表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6、理条例重点要求(“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达标排放、选址规划、生态规划、总量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评价类比同类型企业并根据本项目设计产能、原辅材料消耗量、设备选型及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废水、废气、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其环境影响分析预估具有可靠性。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工程性质较为简单,营运期各类污染物成分均不复杂,属常规污染物,对于这些污染物的治理技术目前已比较成熟,因此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
7、,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使可靠合理的。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境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不准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
8、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噪声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项目位于南海区,2022年南沼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因子为臭氧,根据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报批稿),预计到2025年,南溥区大气环境质量将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本环评报告已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按照提出的各项措施实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因此,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可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
9、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本环评报告已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按照提出的各项措施实施,可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属于搬迁技改项目,已针对原有项目提出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评价基础资料数据具有真实性,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1)生态保护
10、红线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潺区双林镇工业园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浙政发201830号),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目前SO2、NO2、CO、PMIo、PM25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Ch未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根据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预计到2025年南沼区大气环境质量将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补充监测点TSP监测值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
11、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烽监测值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规定的浓度限值;臭气浓度由于没有环境质量标准,因此仅作为环境本底留存。水环境质量现状: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纳污水体各监测断面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H类标准,说明项目所处区域地表水体水质较好。声环境质量现状: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国家电网。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
12、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有效地控制污染。本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南洛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选址涉及湖州市南潺区双林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0320009)。具体环境管控单元情况见表l-2o表12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3()5()320009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湖州市南涪区双林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行政区划省浙江省市湖州市县南潺区乡镇双林镇管控单元分类2-重点管控面积(平方公里)10.58备注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环境要素管控分区生态一般管控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
13、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但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或提升改造。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禁止新建入河漾排污口,现有的排污口应限期纳管。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
14、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符合性分析:项目环境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见表l-3o表13项目环境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湖州市南河区双林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
15、、扩建三类工业项目,但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或提升改造。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本项目植绒、复合纺织品产能为搬迁,未新增产能;新增的数码印花相关产能符合浙江省(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因此可参照二类工业项目评价。项目与周边居住区、工业企业等有道路、河道及绿化带等作为隔离带;企业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禁止新建入河漾排污口,现有的排污口应限期纳管。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
16、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无新建入河漾排污口,项目实现雨污分流,仅有生活污水排放,为纳管排放。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项目为纺织业,不属于高环境风险类行业,将严格按要求做
17、好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时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将定期进行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不属于污染地块。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项目按清洁生产进行设计,无生产用水,使用电等清洁能源。综上,本项目总体上能够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1.2.3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审批原则相符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8、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表L5审批原则相符性分析表内容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前文: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性分析内容,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态境入单控生环准清管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19、本项目营运期仅有生活污水排放,根据环境影响分析,预计项目实施后废气、噪声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一般固废委托清运或出售,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实现零排放。本项目新增工业烟粉尘、NOx,工业烟粉尘、SO2将按1:2进行区域替代;VOCS按1:2进行区域替代,替代指标由企业通过当地政府部门调剂取得,项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涪区双林镇工业园区,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用地规划符合国家用地规划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的禁止、限制类产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的
20、鼓励类、限制和淘汰类产业,属于允许发展的产业。1.2.4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中关于工业企业污染控制的相关要求有:(1)禁止在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有毒有害物品仓库以及垃圾场。(2)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21、;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3)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
22、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4)太湖流域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现有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的,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组织进行技术改造。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项目严格按照总量控制原则,设置规范的纳管排污口;项目符合太湖流域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项目拟址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潺区双林镇工业园区,不属于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因此,企业总体上是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要求的。1.2.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
23、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表16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表相关条款项目情况结论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不属
24、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外资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2年版)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根据浙江省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本项目新建的数码印花相关的内容属于污染排放少,能源消耗低的绿色准入产业,根据能评批复,本项目单位增加值能耗为0.45tec/万元,不属于高能耗项目,符合实施细则内的相关要求。符合1.2.6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
25、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于2016年12月28日由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水利部共同印发,相关条文如下所述:长江三角洲地区。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长江三角洲地区
26、太湖流域。本项目属于纺织业,不属于原料化工、燃料、颜料项目,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符合相应要求。1.2.7 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1)遗产内容表1-7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遗产构成总表遗产类别遗产内容大运河水利工程遗产(16)河道(5)大运河河道正河(1)江南运河支线运河(1)娱塘人工引河(1)太湖淡港(大钱港、濮淡、罗淡、汤淡、幻淡)城河、内河(2)峨塘故道、湖州城市河水源(1)湖泊、水柜(1)太湖交通与漕运工程设施(10)古桥系列(6)代表性古桥(6)潮音桥、洪济桥、通津桥、晟舍塘桥、圣济桥、双林三桥其它有价值的古桥群(1)小西街石梁桥、永丰桥、长发桥、新民桥、立新桥
27、、朱家桥、锦秀桥、兴隆桥、戴家村桥、菩萨桥、酒仙桥、永昌塘桥、渡难桥、永安桥、龙带桥、清风桥、长春桥、保安桥、得道桥、来凤桥、同兴桥、洗马桥、郝家桥、圣堂桥、芳广塘桥、太保桥、毓秀桥、高家桥、金济桥、永庆桥、庆云桥等码头(3)南潺客运码头、练市粮库码头、新市镇古码头大运河城镇和村落(4)大运河城镇(4)湖州城小西街历史文化街区、衣裳街历史文化街区潘公桥、永安桥、雪溪馆旧址、清莲阁茶楼旧址、仁济善堂南浮镇南温镇历史文化街区南温商会旧址、南潺丝业会馆、南话天主教堂新市镇西河口等八片历史文化街区望仙桥、太平桥、广福桥、驾仙桥、德源当、杨元新酱园练市镇练市镇历史文化街区仁寿桥其他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6
28、)古建筑(1)含山塔石刻(1)旧馆螟塘碑亭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南涪粮站总粮仓、敬业亭、练市粮站粮库、练市米厂圆筒仓大运河生态与景观环境(2)淡港坪田湖荡湿地(苕溪)大运河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3)湖笔制作技艺、含山轧蚕花、湖州船拳图11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区划分图根据第37条运河河道重点保护区与生态环境区:江南运河堤身和背水坡脚外扩30-50米为河道重点保护区。螟塘按现有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划定的保护范围划为重点保护区,其它则在南、北两岸总体上都按河堤堤身和背水坡脚起向外10米划为生态环境区。根据湖州市城市、建设、交通、水利、航运等发展规划,在江南运河和塘的重点保护区及生态环境区范
29、围内,需为规划中的重要公用码头、临港工业平台及桥梁等重点建设项目预留一定的空间。本项目距离江南运河约为10km,不在保护范围内,不涉及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内容。1.2.8 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浙发改社会(2023)100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距离大运河浙江段最近距离约为10km,不在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范围内。1.2.9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相符性分析表18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总体要求项目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1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
30、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本项目采用水性油墨、胶水、清洗剂;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使用的原辅料符合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符合2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
31、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本项目数码喷印技术,新增VOCS按要求进行替代符合3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本方案指导目录(见附件1),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明确分行
32、业源头替代时间表,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实施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目。加快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在更多技术成熟领域逐渐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采用水性油墨、胶水、清洗剂。符合4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
33、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本项目含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中,对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以及工艺过程等实施管控,采取设符合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对VOCS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备与场所密闭等措施。项目对所有产生VoCS的环节进行废气收集,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5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VoCS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
34、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VOCS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2025年,完成5000家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升级(见附件3),石化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70%以上,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60%以上。本项目采用本项目采用水性油墨、胶水、清洗剂。去除效率可达到60%以上。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 建设内容2.1.1 项目概况湖州福美达纺织有限公司原位于湖州市南潺区双林镇赵介兜村,企业搬迁至湖州市
35、南辛寻区双林镇工业园区实施年产4000万米高档家纺面料项目,项目投资14340万元,在双林镇工业园区购置土地19916平方米,新建厂房等总建筑面积约30400平方米,新增经编机、数码印花机、转移印花机、拉毛机、定型机、烫光机等设备,并搬迁原有的复合机设备,建成后具备年产4000万米高档家纺面料的生产能力,项目由湖州市南涪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出具了备案信息表,项目代码:2011-330503-04-01-146507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建设项目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项目
36、涉及喷墨印花、数码印花工艺及后整理工序涉及有机溶剂,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见表21。建设内容评类别项目类别_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十四、纺织业17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1*;毛纺 织及染整精加工172*;麻纺织及 染整精加工173*;丝绢纺织及印 染精加工174*;化纤织造及印染 精加工175*;针织或钩针编织物 及制品制造176*;家用纺织制成 品制造177*;产业用纺织制成品 制造178*有洗毛、脱胶、缴 丝工艺的;染整工 艺有前处理、染色、 印花(喷墨印花和 数码印花的除外) 工序的;有使用有 机溶剂的涂层工艺 的有喷墨印花或 数码印花工艺 的;后整理工序 涉及有机溶剂 的:有喷水织造
37、工艺的;有水刺 无纺布织造工 艺的/表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节选)同时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浙环函(2021)64号),符合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要求的建设项目,可享受以下相关政策措施:(一)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备窠)时,“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项目所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的工业项目分类可降级管理,原属于三类工业项目管理的,可参照二类工业项目进行环境准入管理。(二)对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需求,在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基础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予以支持,积极安排落实。(三)鼓励
38、绿色准入纺织数码喷印企业持续开展技改提升项目建设,对具有示范性的技改提升项目,列入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制造业绿色化转型支持方向,择优给予扶持。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对符合绿色准入要求的纺织印染(数码喷印)企业兼并其他印染企业给予支持。绿色准入生产工艺要求:本绿色准入指导意见所指数码喷印,是针对纺织品的数码喷墨印花应用,包括数码直接喷墨印花工艺、数码转移喷墨印花工艺(数码喷墨打印之后需要另行添加非生态环保型有机助剂的转移喷墨印花项目除外)两类工艺,不包括滚筒印花、平网印花和圆网印花工艺等其他印花工艺,且应满足以下生产要求:(一)数码直接喷墨印花工艺:可包括织物上浆、数码喷印花、蒸化、
39、水洗、拉幅烘干、机械柔软或预缩工序,且不含煮、练、漂、丝光、碱减量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前处理工序及染色工序。(二)数码转移喷墨印花:可包括织物复洗烘干、数码喷墨印花、压烫转印、定型工序,且不含煮、练、漂、丝光、碱减量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前处理工序及染色工序。本准入指导意见涉及的为数码喷印配套的定型机、烘干机,不得用于其他非数码喷印的纺织后整理加工。本项目符合性:本项目采用的数码转移喷墨印花工艺采用符合低挥发性要求的水性油墨进行生产,属于环保型有机助剂,项目工艺包括数码喷印花、数码喷墨印花、压烫转印、定型工序等均用于数码喷印配套,不用于其他非数码喷印的纺织后整理加工。符合绿色准入生产工艺要求。其他复合、
40、植绒生产线及产能均为原有搬迁产品,不涉及新增产能情况。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评定指标体系,包括单位产品的新鲜水取水量、能耗、排水量、VoCS和染整油烟排放等。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项目,应满足下表中的相关指标限值要求。表22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标指标要求折算标准本项目符合性新鲜水取水量按照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相关限值要求的40%控制新鲜水取水W0.8吨/百米产品本项目工艺无需用水能耗按照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相关限值要求的60%控制综合能耗14公斤标煤/百米产品本项目能耗为2.2斤标煤/百米产品单位产品排水量按照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
41、-2012)表3中相关限值要求的30%控制42吨水/吨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VOCSs染整油烟排放要求按照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相关限值要求的50%控制VOCs:20mgL染整油烟:7.5mgL本项目达到排放标准要求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评定指标。2.1.2项目组成情况表23项目组成表类别项目组成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生产车间1层:整经制造车间,拉毛、磨毛、烫光车间;生产车间2层:复合车间;生产车间4层:数码印花、转移印花车间;生产车间5层:植绒车间。储运工程仓库生产车间3层:原料、产品仓库、化学品仓库;成品仓库。辅助工
42、程办公楼共6层,建筑面积4330.26m2o宿舍楼共6层,建筑面积4590.29m2.公用及辅助工程给水水源为市政自来水,供水管线进入厂区管径为DN200,供水压力0.3MPa.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供气天然气由新奥燃气供应。商品蒸汽由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中压3th,管道压力N2.6MPa,温度22303供电由市政电力系统提供。环保工程废气植绒废气配备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一套,设计风量15000m3h;梳毛废气配备除尘装置一套,设计风量5400m3h;拉毛、磨毛、剪毛粉尘配备布袋除尘装置一套,设计风量50000m-Vh:
43、数码直喷印花废气、印刷烘干废气、热转印废气、定型废气配备活性炭吸附+脱附再生+催化燃烧装置一套,总设计风量125400mVhO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市政管网。固废设置80m2的一般固废仓库,满足一般固废的暂存需要。设置50m2的危险固废仓库,满足危险固废的暂存需要。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声源采取减振、降噪措施。表24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名称单位数量规划总用地面积平方米19916总建筑面积平方米30400总计容率建筑面积平方米32201.65其中生产厂房平方米23147.72宿舍楼平方米4590.29办公楼平方米4330.26变配电平方米133.38容积率/1.62建筑占
44、地面积平方米5351.58绿地率%24.8建筑密度%26.92.1.3产品方案本项目具体的产品方案见下表2-5o表25本项目产品方案产品品种平均克重(gm2)平均幅宽(m)年产量植绒布25()1.51000万米3750吨数码直喷印花布2001.5800万米2400吨数码转移印花布2001.51400万米42(X)吨复合布3701.5800万米44(X)吨合计/4(X)0万米14790吨本项目实施前后企业产能变化情况见表2-6表26企业搬迁前后产能变化情况一览表产品品种年产量本项目实施前本项目实施后变化量植绒布1000万米3750吨1000万米3750吨00数码直喷印花布00800万米2400吨
45、+800万米+2400吨数码转移印花布001400万米4200吨+1400万米+4200吨复合布800万米4400吨800万米4400吨00合计1800万米815()吨4000万米14790吨+2200万米+6600吨2.1.4生产设施表2-7主要设备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套)备注1植绒机自动生产线DZ-220VB3淘汰原有3台,新增3台2复合机YH-0281搬迁3自动对边卷布机150型I淘汰原有1台,新增1台4缝纫机/2淘汰原有2台,新增2台5梳毛机/3淘汰原有3台,新增3台6整经机/6新增7经编机HKS0220新增8烫光机SME472XQ-22006新增9磨毛机MB342G4新增10拉毛机MB331H8024-22002新增11剪毛机902-22008新增12数码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