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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转让27项涉税风险财务知识智库20240224山东股权转让涉税问题一直是税务机关关注的重点,如今金税四期下,税务稽查越来越严,我们该如何规避这些风险呢?Ol“金税四期”下个税重视程度将大幅度提升金税四期这个炒了多年的概念,何时正式上线不得而知,但其实早已经悄悄地影响着我们。从近几年的趋势来看,无论是税收优惠,还是税务稽查,国家对于个税的重视程度将有极大幅度的提升,尤其是高收入高净值人员。为什么这么说呢?从2021年年初起,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步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随后,税务局提到了未来征管的重点。国家税务总局SMCc I lion dminitmlio总局柢况值息公开新闻发布税收政策
2、纳税展务税翁视频互动交流首页信息公开双RB机T工作动态税务总局Ian士士花然寇鸣收征管改菊的意见精神,要求:0税收风险为导司精准实施税务监管2Q2i摩04月29日MM:HnnIa漏如l.【字体:大中小】打叫页:O对以下8个行业和领域重点关注,其中就包括了网络主播和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8个重点关注的行业和领域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医疗美容废旧物资收购利用中介机构大宗商品购销直播平台营利性教育机构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而对于网红明星的处理,早从2018年就开始了,到2021年短短4年时间,据统计,高收入人群偷逃个税高达47亿!这也就是为什么把直播平台和高收入人群列入重点关注的领域的原因。到2021年底,财政
3、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更是联合发文,对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再到2022年9月,海南省税务局联合市场监督局,首次开展了对双高人群的抽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Mate 1 tH daMtUH.公开mttjrMMM BaMMZ M Httft ”wa税帚总同关于权n性投资鳗款新糊个人厮礴征收理的公告HBS8,1公管2O21FB41种种迹象表明,对个税的严征管是未来税收征管的重点环节。而高效、精准的金税四期上线后,必将会对个税提供更有力的监管。因此,股权转让的涉税风险是未来税务稽查的重中之重,纳税人要小
4、心了!02股权转让需要交哪些税?一增值税1.个人股东转让股权情形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I纳税义务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属于“转让金融商品”,免征增值税2、法人股东转让股权情形纳税义务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增值税纳税免围转让上市公司股权一次交易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多次交易转让金融商品出现正负差时.俏包额为盈亏相近后的余额税率注: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至下期,但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会计年度。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二.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转让上市公 司股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
5、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三、企业所得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收入-股权投资成本注: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四.印花税情形纳税义务转让非上市公按“产权转移数据计征司股权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转让上市公司按“产权转移数据计征股权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计算温馨提示:根据财税201913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
6、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五.土地增值税股权转让方式的过程中,如不动产价值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大,税务机关可能会据此认定股权转让行为的实质为转让不动产,并征收土地增值税。IStt税率()速算扣除数系数()1不超过50%的部分3002超过50%100%的部分4053超过100%200%的部分50154超过200%的部分603503警惕!股权转让27项涉税风险1、频繁多次转让过股权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各地税务机关加强个人股权转
7、让的动态管理,建立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电子台账,将自然人股东的相关信息录入征管信息系统,强化对每次股权转让间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原值的审核,同时伴随个人股权转让信息自动交互机制在全国范围的广泛推行,同一自然人股东在一定期限内频繁发生股权转让行为或同一企业或关联企业的股权一定期限内频繁被转让的,将被识别并作为税务稽查重点对象。2、平价或者。元股权转让有些创业者简单的认为,跟受让方签订一个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一个很低的转让价格,就可以不交税的,在实际操作中,这是完全实现不了的。对于股权原值,税务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税务机关不是仅凭股权转让协议去判断出让方是否有所得。再者,当税务机关认为股权转让价格有失公允
8、,或者说股权原值严重偏颇时,税务机关还可以行使核定权。3 .转让日企业盈利净资产较大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根据公司的净资产、盈利情况等来进行定价,因此在转让协议中建议明确股权转让的价格系考虑到目标公司某个时间节点经审计的净资产以及盈利情况所进行的估价。4 .自然人股权转让签订阴阳合同股权转让时,双方盲目签订阴阳合同,存在股权转让条款部分无效,甚至整个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从而引发系列矛盾与纠纷,影响整个股权交易的计划与进度,造成被动局面甚至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签订阴阳合同逃避税收,存在被税务机关追缴相关税款及滞纳金,并处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风险,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会承担
9、刑事法律责任,实在得不偿失。5、转让日七种高溢价奥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七种高溢价资产: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被投资企业账面有以下资产,目占总资产比例超过20%时,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6、自然人股权转让未依法申报个税和印花税纳税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
10、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7、名股实地,利用股权转让来实现买卖大额房产土地虽然形式上是股权转让,但是股权表现的形式主要是房产土地,很容易被税局认定为转让不动产,因此面临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巨大风险。对于以股权转让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实务争议问题主要包括:在民事上是否涉及到名为股权转让实为土地,因避法、违法而无效,在税收上是否规避土地增值税等税收而应当被纳税调整,在刑事法律上是否构成非法倒卖转让土地使用权罪。8、利用增资减资来变相实现股权转让自然人股东增资减资不属于股权转让行为。增资减资虽然不属于股权转让,但是若是股东的减资所得超过了个人的初始投资
11、成本,减资也会涉及个税。个人由于撤资、减资等原因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资产,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应该全部确认为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9、利用合伙企业核定经营所得来达到降低自然人股转个税目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41号公告),宣布从2022年1月1日起,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涉及转让权益性投资的合伙企业不得再适用核定征收的方式。10、股权转让之前财务提供虚假亏损报表达到降低自然人股转个税目在股权转让、股权融资过程中,转
12、让方为达到以更高价格出让股权的目的,通常会有美化财务报表、夸大收益前景、提供虚假审计报告、虚增公司利润的行为。纳税人存在虚假申报纳税,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或扣缴申报时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引发税务机关合理怀疑的将可能成为税务稽查重点对象。11.友情“价转让股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的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又不符合第十三条有关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有正当理由的条件
13、,并依据公告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了股权转让收入。12、以股权抵偿债务属于股权转让行为未依法申报个税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在进行股权转让前,签署其他交易合同,比如借贷、冲抵交易、转移奥金以股抵债的债务人是持有公司股份的某股东。债务股东与债权人达成以股抵债的协议后,该股东的股权过户至债权人名下,因此,以股抵债的性质是股权转让,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应依法按财产转让收入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六)以股权抵
14、偿债务13、自然人股权转让完成后又退回股权属于二次股权转让未申报个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目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由于其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
15、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出发,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4、盈余公积等转增股本未依法申报个税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公司将盈余公积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对于自然人股东,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15、资本公积等转增股本未依法申报个税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第二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
16、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中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一、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16.未分配利
17、润等转增股本未依法申报个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文件规定,加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国内自然人股东应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若贵司属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则国内自然人股东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可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税(财税(2015)116号)规定。17、自然人股权转让的转让原值确认不正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18、(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五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
19、值;(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18、自然人股权转让中受让方未依法履行扣缴个税义务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受让方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均应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认真履行扣缴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时,纳税人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申报。19、自然人股权转让企业承担个税印花税汇算清缴未纳税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个人转让的股权属于财产转让所得,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
20、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20、自然人股权赠送未依法履行扣缴个税义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规定: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第十三条第二款:视为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之一: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因此,将股权无偿赠与给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子女,属于有正当理由情形,转
21、让方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无正当理由就需要缴税的,虽然无偿转让,税务机关可以依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扣除股权计税成本以及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后的余额为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67号公告第五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因此,股权赠与方为纳税义务人。21、自然人股权中与股权转让有关的违约金属于股权转让收入但是未依法履行扣缴个税义务违约金、补偿金属于股权转让收入,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22.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股权转
22、让时税负承担主体的风险目前绝大多数税务机关都将名义持有人,即股权代持关系中的受托人作为股权转让行为的纳税义务人,而不向将事实上股权持有人(委托人)征税。例如宁波地方税务局在其官方对于企业所得税热点政策的问答中这么解释:纳税人用法律许可或不禁止的方式代持的股份发证转让的,扔应按照纳税人名义上采用的具体方式所对应的纳税义务进行纳税,股份依法登记的形式所有人为纳税人。23、自然人股权转让中个税和印花税纳税地点不合法个人转让股权,在纳税申报地点方面规定:扣缴义务人:股权转让所得的个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纳税地点: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2
23、4、自然人股权转让中股权转让完成但尚未支付转让款未依法申报个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发布2019年4月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第七问:自然人股东A、B之间发生股权转让,但转让后B拒绝支付款项,A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解答中明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
24、告生效的;(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因此,若股权转让已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即使A未取得款项,也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25.对个人非货币资产转让所得未依法申报个税财税201541号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
25、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26、个人因撤资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款项属于个税应税收入未依法申报个税自然人股东减资时,若取得的收入高于其原始出资额的,由该自然人股东按20%的税率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取得的收入低于或等于其出资额的,该自然人股东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用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1号公告)规定: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
26、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二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27、虚假评估在涉及到转让标的不动产占比较大的情形时,通过虚假资产评估报告,降低转让标的价值,减少所得税。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提交的不动产价值评估结果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资产情况不相符合。同时,与同类企业的可比价格相比也明显较低。因此,税务机关认定纳税人提供的资产评估价格偏低,要求股权转让交易双方聘请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进行再次评估。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税务经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