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业上楼”设计指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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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市“工业上楼”设计指引(试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月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产业引导21.1 设计要素及其分级21.2 产业引导2第三章规划设计43. 1选址43.1 总平面43.2 出入口53.3 园区道路53.4 流线规划53.5 卸货场地5第四章建筑设计74. 1平面设计74.1 层高、层数及垂直交通设置84.2 室内环境94.3 外立面10第五章结构设计H1.1 结构形式111.2 楼面荷载111.3 减振措施11第六章建筑设备136. 1给水136.1 排水136.2 采暖、通风及空调146.3 电气设计146.4 智能化15第七

2、章绿色建筑167. 1建筑节能167.1 新能源利用167.2 新材料利用167.3 新工艺运用167.4 装配式建造16附:起草说明18第一章总则1.1.1. 根据苏州市鼓励“工业上楼”工作试点方案等相关要求,结合苏州市产业基础及发展实际,编制本设计指引。1.1.2. 本设计指引属于苏州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类“工业上楼”建筑设计的技术指导文件,其设计依据应以审批文件为准。1.1.3.“工业上楼”建筑除符合本指引外,还应符合其它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第二章产业引导2.1. 设计要素及其分级2.1.1, “工业上楼”应考虑:产业类别、环保安全、工艺条件、设备载重、垂直交通等设计要素。

3、2.1.2, 设计要素分级1 .根据重要性等级,将设计要素划分为第一层级要素和第二层级要素两类。2 .第一层级要素:产业类别、环保安全;第二层级要素为工艺条件、设备载重和垂直交通及其相关的细分因素(如减振隔振)。3 .应根据设计要素综合评估涉及的产业及其生产工艺是否适宜建筑结构空间条件技术要求。图1”工业上楼”设计要素判别示意图3.2. 产业引导3.2.1. 根据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结合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将“工业上楼”划分为重点鼓励上楼、有条件上楼、不建议上楼三类。3.2.2. 重点鼓励上楼类产业:1.电子信息产业,主要有新一代通信设备、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终端、新

4、材料、工业软件和物联网等细分产业;2.生物医药产业,主要有生物制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3.智能装备制造产业,主要有轻型智能成套装备、智能传感器、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等细分产业;4.节能环保产业,主要有安全节能环保、仪器仪表制造、精密仪器等细分产业;5.纺织服装产业,主要有轻型纺织生产、服饰工艺设计、现代时尚等细分产业;6.其他适合上楼的产业。3.2.3. 2.3,符合规划容积率要求和工业建筑设计规范的工业用地开发建设项目,鼓励建设4层及以上多、高层厂房,提高土地利用率。3.2.4. 鼓励多种资本合作、推动老旧产业园转型打造多、高层厂房;鼓励国资引导开发新建产业园整体打造多高层厂房:鼓励社会资本主

5、导的单个工业园项目打造多高层厂房。3.2.5. 5.鼓励在高规划的科技新城、传统工业转型区域、各行政区毗临地带、新建工业用地等实施“工业上楼”。3.2.6. 26高层厂房在建筑形态、光伏应用、创意设计、厂房环境等方面应注重体现现代元素,符合城市风貌规划,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2.2. 7.鼓励“工业上楼”项目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实现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智能化建造、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提升建筑品质、提高建设效率、控制建设成本,实现节能减排,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第三章规划设计3.1. 选址3.1.1, 选址宜满足产业发展体量规模化、区域成片化的要求,符合区域产业准入

6、要求。3.1.2, 遵循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原则,统筹兼顾特殊性,用地规划设计符合苏州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3.1. 3.用地规模不宜低于1.5公顷。3.1.4. 厂区位置应选择工程地质及水文条件良好、供电供水充沛稳定的区域,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3.1. 5.厂区应临近交通枢纽,依托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设施,满足入园企业安全便捷、生产绿色环保、较低运输成本等需求,保证企业供应链畅通,为园区生产工作和居民生活提供高质量的交通服务保障。3.2. 总平面3.2.1. “工业上楼”应与城市发展规划相适应,符合苏州城市风貌的要求,根据工业用地的功能及空间特点进行规划,注重景观的艺术性和实用性。3

7、.2.2. 根据产业定位和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土地的不同功能区域,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效益的最大化。3.2.3. 3.应充分考虑当地主导风向,避免产生废气、噪音、粉尘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3.2.4. 注重品质提升,园区规划宜建设仓储物流、公共服务及其他专业性生产配套服务,打造高标准硬设施和高水平软服务的“上下楼就是上下游”的产业生态体系。使“工业上楼”体现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3.2.5. 5.关注使用成木,“工业上楼”应该把产业链相关企业集中在特定区域,引导产业发展布局,实现产业聚集。从而降低合作成本,提升经济效益。3.2.6. 厂区总平面设计应体现产业定位清晰、功能分区明确、人

8、物分流、注重环境质量的原则。厂区的门卫设置宜考虑访客、快递及防疫设施。3.2.7. 7.厂区总平面设计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厂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建筑布局应有利于组织生产和交通衔接。3.2.8. 据项目选址的地形地貌和生产内容及规模大小,厂区宜集中或分散设置动力和辅助设施:热源站、危险品库(甲、乙类火灾危险品)以及废水处理设施宜分别集中设置,变配电所、消防水泵房及控制室、冷源站宜集中设置,纯水站、空压站、气体站设施等可与生产装置合并设置,并为生产工艺的变更预留相应的空间和位置。3.3. 出入口3.3.1.车行、人行宜分开设置,因用地条件限制可集中设置并进行有效分隔。3.3.2.主要人行出入口

9、地段宜设置公共广场,与城市其他部分衔接并提供景观贡献。3.3.3.入口及周边界面宜重点处理,面向主要干道的,其建筑外观宜符合较高建筑设计标准,打造重点城市界面。3.4. 园区道路3. 4.1.园区道路宽度应根据产业定位合理、分级设置。主要道路宽度宜设置为912米,不应小于6米,次要道路宽度宜设置为67米,不应小于4米。4. 4.2.园区道路转弯半径应根据货车尺寸和道路宽度合理设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关于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的相关要求。5. 4.3.针对货流、人流流量、游客与园区内外工作人员上下班出行方式分析,合理规划厂区内部道路设计,形成功能清晰、级配合理的交

10、通网络。园区中不同区域可采用不同道路结构,以满足各类交通要求。3.5. 流线规划3.5.1.合理组织交通流线,园区宜做到人车分流、人货分流,尽量不重合交叉,避免互相之间干扰,生产组团流线靠近周边交通加快货流疏导。3.5.2,根据园区的规模及需求,合理规划停车位的数量跟布局。机动车停车位宜以地下停车为主,减少地面停车,提升园区品质。3.6.卸货场地3.6.1.卸货场地宜靠近主要交通干道和仓储,便于货物运输和储存。3.6.2.卸货货场地宜邻近货梯设置,保证卸货效率。采取防护措施,保证货物的完整性及安全性。3.6.3.根据园区规模和日常卸货量确定卸货区大小。确保卸货区可容纳预计的货物量,并国有适当的

11、操作空间。3.6.4.卸货场地货车车位设计尺寸建议为13米X3.5米。3.6.5.卸货场地须做好货物流线、装卸、垂直运输组织,保证货运简单便捷。3.6.6.首层设置装卸货区域,宜临近货梯设置至少12个货物升降平台,方便货物高效运输。鼓励标准层考虑设计物料及产品临时堆放等缓冲空间。第四章建筑设计4.1. 平面设计4.1.1, 标准层面积1 .鼓励根据产业定位和地块条件,设置多元化标准层面积的厂房,标准层面积宜不小于100Omso2 .“工业上楼”平面应考虑“柔性”设计,以适应产业发展、工艺变化的需求,除配电房、工具间等辅助房间外;各分隔单元应符合消防疏散的相关规定。4.1. 2.平面设计1 .平

12、面宜方正规整,满足生产工艺需求。主体结构宜采用大空间及大跨度柱网,以保证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的灵活性。2 .优先考虑端部布置,楼梯、电梯、卫生间、设备、管井等辅助用房宜靠外墙边布置。3 .平面设计宜采用“一字型”布局和“L型”布局,以“一字型”布局为主,以“L型”布局为辅。4 .考虑标准化厂房的弹性和前瞻性,除生产单元、交通过道、配套空间之外,鼓励设计公共阳台、露台等提升舒适度的空间。4.1. 3,建筑柱距1 .应考虑工业园区特点,综合产研商住、交通停车、厂房的通用性与经济型合理性,采用模数化取值。2 .柱距宜不小于8.4m,以保证生产的灵活性。(见图2)8.4m 8.4m交通及炯空间3 .针对

13、设备或产品体积较大的产业,最短柱距宜设置在9-11米区间内。鼓励采用“8.4mX10.5m”柱网结构,以满足生产工艺的通用性和造价成本的经济型。4 .柱距宜减少剪力墙数量,以利于生产线布置5 .1.4.设备管井平面设计时宜充分考虑标准化厂房对不同生产工艺的适应性,生产区域每500-1000nV预留一处不少于1-2m,的专门为生产工艺服务的综合管井。4.2. 层高、层数及垂直交通设置4. 2.1.建筑层高1 .首层层高宜不低于6米,2至4层层高宜不低于5米,4层以上层高宜不低于4.5米。2 .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的需要,可进行专题论证后申请其他层高方案。4. 2.2.建筑层数1. “工业上楼”建筑应

14、符合城市规划限高要求。2. “工业上楼”建筑层数不应低于4层。因生产工艺需要对厂房建筑有特殊层数要求的,经特别申报及专题论证并经产业主管部门确认后,可突破层数不应低于4层的限制性要求。4. 2.3.垂直交通1 .做好货物流线,装卸、垂直运输组织,保证货运简单便捷,电梯设置宜客货分离。2 .货梯数量与承重标准,建议与产业类型、生产要求、厂房规模相匹配,每个标准层宜配置不少于2台载重2T及以上的货梯。鼓励按实际生产需求,提高货梯建造数量和标准。3 .客梯按需设置,建议每个标准层配备不少于1台教重1.35T及以上的客梯。对于层高10层及以上的“工业上楼”建筑,货梯宜区分高低区。4.2.4, 吊装平台

15、与吊装口1 .“工业上楼”项目设计应根据生产及成品的需求设置大型设备和货物运输吊装口。2 .吊装口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先行规范的相关规定。3 .吊装口宽度不宜小于4米,且高度不宜小于3.5米,为设备调试、安装及搬运提供条件。4 .鼓励每层厂房预留吊装口,吊装口宜设置于走廊端头位置。5 .吊装口区域宜设置可随时拆卸的栏杆或卷帘门,以满足日常安全管理及货物装卸需求。设置栏杆的,栏杆离地高度不应低于L5米。6 .鉴于现有技术及建设成本的考虑,超过50m的建筑不建议设置吊装口,若有实际需求,可以进行专项设计,通过合理的技术手段加以实现。7 .吊装口尺寸一般根据外墙柱网及进出设备的尺寸确定,还要设置吊

16、钩、防坠落和防台风、防渗漏等措施。8 .吊装口或吊装平台宜结合建筑立面造型综合考虑;并满足后期改扩建需要。4.3.室内环境4. 3.1.采光1 .对于无特殊工艺要求的工业厂房,生产区宜充分利用自然光并应防止过度日晒,走道、楼梯等宜有自然采光。2 .采光标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规定。4. 3.2.通风1 .对于无特殊工艺要求的工业厂房,宜采用自然通风消除建筑余热、余湿;利用自然通风时,应避免自然进风对室内环境污染或无组织排放造成室外环境的污染。2 .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卫生或生产工艺要求时,应采用自然与机械相结合的复合通风或机械通风方式。3 .厂房内的供暖、通风与空

17、气调节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规定执行。特殊净化与特殊防护要求的厂房按照洁净厂房有关规定执行。4. 3.3.噪音1 .厂区声环境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相关规定。2,应对场地周边的噪声现状进行检测,并应对项目实施后的环境噪声进行预测。当存在超过标准的噪声源时,可采取下列措施:噪声敏感建筑物应远离噪声源;对固定噪声源,应采取适当的隔声和降噪措施;对交通干道的噪声,应采取设置噪声屏障或降噪路面等措施。3 .建筑平面布局宜根据声环境的不同要求进行区域划分,减少相邻空间的噪

18、声干扰以及外界噪声对室内的影响。4.4.外立面4. 4.1,外立面风格1 .建筑立面风格应与城市形态相协调,形成富有美感的工业建筑效果,需符合整体城市风貌规划要求。2 .建筑立面应具备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特点,符合工业生产功能要求,造型宜简洁、明快,色彩淡雅,打造统一的园区立面效果。不应设置具有住宅建筑特点的小凸(飘)窗。3 .沿城市主要道路两侧、重要道路交叉口、重要城市节点的建筑应注重建筑界面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加强立面与环境景观设计。沿河道两侧的建筑应保持生态景观廊道的通透性,加强建筑与滨水景观的融合。4. 4.2.外立面形式1 .建筑立面形式应符合工业建筑特点,能够体现企业文化特色,避免造型

19、过于独特突兀和过度装饰。2 .鼓励建筑立面形式进行分段化处理,减少高层厂房带来的空间压迫。3 .鼓励对厂区入口立面形式进行一体化设计,风格应与厂区风貌相协调,形成具有识别性的入口标志。4. 4.3.外立面材料1 .建筑外立面宜选用幕墙、窗墙或其它彰显工业风的材质,具备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的外立面特点。2 .鼓励沿城市主要道路两侧、重要道路交叉口、重要城市节点的建筑外立面材料为玻璃幕墙或金属板材等耐久和外观较好的材料,并结合厂房实际功能,酌情设置透明窗,以提升整体市容市貌,升级城市形象。3 .工业厂房设计和建设优先选择保温效果良好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和外窗,合理控制窗墙面积比,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

20、利用按照现行国家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的有关规定执行。4.4.4.设备遮挡建筑设备宜统一放置于屋顶,并进行有效遮蔽。若无法集中放置屋顶,应在立面合理预留设备平台,设备平台宜统一设置在非沿街立面一侧,并遵循实用美观原则,进行遮蔽处理,做到美观、整齐、易于维修检查。第五章结构设计5.1. 结构形式1.1, 1,“工业上楼”建筑结构可选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混凝土混合结构。1.2, 2.“工业上楼”建筑可采用具备建筑工业化属性的装配式建造技术。5.1. 3.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宜采用框架结构,当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时,宜将剪力墙

21、设置在楼电梯间或单体外围墙体处,避免在生产区域及预留机房区域内设置剪力墙。5.1.4. 楼盖可选用梁板式结构或空心楼盖结构,或预制预应力空心板、双T板楼盖结构,不应采用无梁楼盖结构。5.1.5,若“工业上楼”建筑采用装配式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与省市相关装配式设计要求,相关技术方案可由主管部门组织专项论证。5.1.6.平面超长或平面不规则的建筑在满足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宜采用混凝土结构无缝设计技术,并采取降低温度及收缩应力的施工措施以减少后期混凝土开裂。5.1. 7,宜适当加大结构设计荷载和柱网尺寸,以满足后续因生产工艺、建筑功能变化,或扩大生产规模而改建、增建的需求。5.2. 楼面荷载5.2.1

22、.“工业上楼”建筑首层地面荷载宜不低于1200kg平方米,二至三层楼面荷载宜不低于800kg平方米,四层及以上楼面荷载宜不低于650kg平方米。5.2.2.对于部分高标准厂房,鼓励“工业上楼”建筑首层地面荷载达到1800kg平方米及以上,二至三层楼面荷载达到IOookg/平方米及以上,四层及以上楼面荷载达到800kg平方米及以上。5.2.3.鼓励首层货物堆放区域荷载达到2500kg平方米及以上,以满足首层中间仓库需求。5.3.减振措施5.3.1,对振动敏感的生产类厂区建筑宜远离厂区主干道,且远离铁路、公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线。5.3.2.如需建设锻压等振动较大的车间,宜布置在厂区边缘,并远离有防微

23、振要求的建筑。5.3.3.厂区建筑周边道路应加固路基,宜选用柔性路面。5.3.4.厂房设有强烈振动设备时,动力设备基础应与厂房基础分离。无法脱离时应采取必要的减振、隔振、阻尼、缓冲等措施并充分考虑其相互不利影响。空压机、冷冻机及水泵等动力站房和其他振源宜单独布置。5.3.5,振动敏感设备应远离振动源布置。当无法远离时,对产生较大振动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隔振措施。5.3.6.有微振动要求的工艺生产区的结构不应设置伸缩缝。5.3.7.有振动影响的厂房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牢固并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及抗震要求。宜将楼板、圈梁及连系梁连成整体,确保整体性及抵抗振动。5.3.8.宜在楼板和

24、其他局部构件中设置减振装置,如在门窗和墙体之间架设减振层。5.3.9.管道与动力设备及建筑物连接部位之间宜采用软管或弹性软管。5.3.10.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和模拟振源的影响,并与容许振动值比较分析后,确定有微振控制要求的生产区域位置。5.3.11.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牢固并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及抗震要求。图4厂区建筑减震隔振原理图第六章建筑设备6.1. 给水1.1. 1.园区供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相关规定,应建立安全、高效、合理的供水系统,满足园区企业工业和生活等各类用水需求。1.2. 2.园区供水系统应根据工业用水水质、水压要求,实

25、行分质、分区供水。生产给水与生活供水系统宜分开独立设置。1.3. 3.园区规划用水量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相关规定。园区供水定额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水定额-第2部分:工业DB44/T1461.2相关规定。1.4. 4.生产循环冷却水回水含有易燃、可燃工艺介质时,重力流循环冷却回水管、回水渠在回水口处应设水封。1.5. 5.生活饮用水管道应避开生产污染区,当条件限制不能避开时,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1.6. 6.园区生活饮用水管道、给食品生产供水的给水管道,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1.7. 7,应选用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给水管材,高温给水管道应采用耐

26、高温的复合塑料管、铸铁管、薄壁不锈钢等给水管材。1.8. 8.洁净车间应避免穿越非该区域使用的给水管道,该区域内给水管道应采取防结露措施。1.9. 9.鼓励园区节约用水,根据园区产业导向、入驻企业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和消防设施等因素确定规划用水量。1.10. 10.鼓励开展再生水利用,对于暂无市政再生水管网配套的项目,鼓励其预留再生水管网系统。6.2. 排水6.2.1. 园区排水不得污染环境,应根据废水种类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其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排放标准。6.2.2.排水系统的设备、管材配件链接和布置不得造成泄漏、冒泡、返溢,不得污染室内空气、食物、原料等,应根据排水水质选用耐腐

27、蚀、耐高温的管材。6.2. 3.园区室外排水宜采用雨水、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分流制,室内排水宜采用生活排水与生产排水分流制。6.2.4. 鼓励园区集中布置有排水要求的行业,并集中整合排放物较一致的企业,以便统一设置排水管道标准。6.2.5.在不污染环境且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前提下,鼓励园区根据行业需要集中设置污水处理池。6.3. 采暖、通风及空调6. 3.1.园区应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和建筑功能需求,对建筑的体形、平面布局、空间尺度、围护结构等进行节能设计,且应符合国家有关节能设计的要求。7. 3.2.厂房的室内温度、相对湿度、室内风速、新风量、空气质量和污染物控制标准应符合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

28、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相关规定。8. 3.3.应结合苏州市的能源结构和能源政策、环保等要求,统筹建筑物内各系统的用能情况,并结合产品生产工艺需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综合能源利用效率高的冷热源和空调系统形式。9. 3.4.园区用热系统宜优先考虑城市热力管网,配套的热力系统应符合苏州市总体规划及城市热电联产规划相关要求。10. 3.5.园区应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供暖、空调系统能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宜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并对系统进行分区控制;空调冷热源的性能系数应符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相关规定,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

29、应符合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相关规定。6.4. 电气设计6. 4.1.生产区的低压供电系统应独立于办公、生活等其他区域,以避免相互干扰。7. 4.2.园区用电负荷指标应根据产业类型进行规划,供电可靠性应满足工艺要求,供配电系统应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等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并应征询满足苏州供电公司相关规定。8. 4.3.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厂房,其主要通道照明用电、客梯用电、生活水泵用电、电子信息设备机房用电不宜低于二级负荷。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厂房,其主要通道照明用电、客梯用电、生活水泵用电、电子信息设备机房用电不宜低于一级负荷.9. 4.4.园区存在爆炸危险环境,即在生产、加工、

30、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的电气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相关规定。10. 4.5.厂房防雷接地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工艺要求设置功能接地、静电防护接地措施。6.5. 智能化6. 5.1.宜采用智能化、具有高通用性和高扩展性的综合布线系统。6.5.2,宜采用扁平化、模块化设计的网络系统。网络系统应满足视频监控、可视对讲、互联网等业务系统的高带宽要求。6.5.3,宜设置智能巡更设施、智能门禁系统、车辆管理系统、访客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能源

31、管理系统、云上空间系统等智能化安全保卫系统以及物业管理系统。6.5.4.鼓励厂房实现5G全覆盖,公共区域实现WlFl全覆盖。第七章绿色建筑7.1. 建筑节能7.1.1. 厂房设计和建设优先选择保温效果良好的墙体材料、屋面保温材料和外窗,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按照现行国家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的有关规定执行。7.1.2.碳排放按照现行国家和江苏省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7.1. 3.建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减少水污染物和气体污染物的产生。废气废水的排放需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排放标准。7.2. 新能源利用7.2.1.大力推广工业建筑利用

32、新型绿色能源。新建屋顶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应同步设计和建设光伏发电设施。7.2.2,加快既有工业建筑屋顶资源开发利用,在符合相关规范和安全条件的前提下,照“宜建尽建原则安装屋顶光伏发电设施。7.2.3.结合绿色低碳园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建设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应用。7.2.4.光伏发电开发利用按照现行苏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工作意见(试行)(苏府办(2022)6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7.3,新材料利用7.3.1.鼓励厂房设计和建设根据产业特点和功能需要优先选择节能环保适用耐久的新材料。7.4.新工艺运用7.4.1.应根据行业需求,设置园区厂房

33、废气排放井道。厂房内有不同生产废气排放类型时,应独立设置排放井道。7.4.2.鼓励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废,应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工业废物贮存场所,或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7.4.3.鼓励采用先进的生产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有害成分和对环境的影响。7.5.装配式建造7.5.1.“工业上楼”建造可选用装配式体系,做到少支模、免外架、免抹灰、少焊接的新型装配式建造工艺,减少人工作业、降低安全风险、减少垃圾排放、提高建造效率、提高工程质量。7.5.2.实施装配式建造的“工业上楼”项目可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整合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整个产

34、业链,做到技术前置、管理前移、同步设计、协同合作。7.5.3,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lM)实现各单位、各专业装配式协同设计,实现数模一致,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数据的完整性。苏州市“工业上楼”设计指引(试行)起草说明一、术语1 .工业上楼 在工业类用地上发生的生产空间创新模式; 4层及以上多、高层厂房,并符合规划容积率要求和工业建筑设计规范的工业用地开发建设项目: 上楼对象为生产设备较轻,生产过程噪音与污染较小的高端制造业,如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含量较高的产业。二、条文说明第二章产业引导2.1. 设计要素及其分级2.1.1, 设计要素主要内容1 .环保安全

35、 危化品等级:使用、储存危化品涉及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的危化品禁止上楼。 生产火灾危险等级:生产火灾危险性甲类禁止上高层厂房,乙类和丙类一项的产业不建议上楼。 环保要求:对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产业不应上楼。2 .工艺需求层高要求:综合考虑“工业上楼”的建设成本,上楼产业的生产工艺所需二层及以上层高建议不超过6m,首层层高结合实际产业需求合理确定。3 .设备载重建议按照产业方向做预留,预留荷载原则为下高上低。4 .垂直交通货梯需求:原材料或成品单件重量不宜超过3T。原材料或成品单件尺寸不宜超过2.1*3*2.2m(L*W*H)o5.产业类别“工业上楼”的对象

36、通常为为生产设备较轻,生产过程噪音与污染较小的高端制造业,如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含量较高的产业。2.2.产业引导2.2.1.对于未列入当前“工业上楼”产业目录,或者现行国家标准分类中未明确定义的新产业类型,经”工业上楼”设计要素及其分级筛选,并征得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确定是否适宜上楼生产,“工业上楼”重点鼓励和有条件上楼的产业目录上楼目录类别工业大类产业重点鼓励上楼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新一代通信设备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终端新材料工业软件物联网通用设备制造业轻型智能成套装备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专用设备制造业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安全节能环保仪器仪

37、表制造业精密仪器智能传感器仪器仪表制造医药制造业生物医药纺织服装、服饰业工艺设计轻型纺织生产服饰工艺设计现代时尚有条件上楼鼓励上楼、不建议上楼之外的,属于有条件上楼的产业“工业上楼”不建议上楼产业目录上楼目录类别工业大类产业不建议上楼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2.2.2,根据苏州市重点鼓励“工业

38、上楼”产业类型,重点鼓励上楼的产业类型及其核心产品可参考以下内容: 电子信息细分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是指为了实现制作、加工、处理、传播或接收信息等从功能或目的,利用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所从事的与电子信息产品相关的设备生产、硬件制造、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以及应用服务等作业过程的集合。电子信息细分产业上楼参考产业细分所涉及核心产品能否上楼新一代通信设备高速光模块、光器件、光纤同轴混合网设备、可调谐激光器、光路由器、光通信模块、滤波器、天线、线路板、芯片等鼓励上楼集成电路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鼓励上楼超高清视频显示显示器件制造、感应器件、光学模组、微投影设备等鼓励上楼智能终端传感器、VR/AR微投影器

39、件、智能手机、智能平板、智能电脑、智能家居等鼓励上楼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高新能功能纤维材料、纳米新材料等鼓励上楼工业软件CAX系列研发设计类软件、工业智能操作系统、实时数据库、生产管理类软件、嵌入式软硬件等鼓励上楼物联网物联网平台、物联终端、智能化平台、系统集成等鼓励上楼 生物医药细分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由生物技术产业与医药产业共同组成。苏州市拥有高端医疗器械一个千亿级产业,创新药物产业位于全国前列,生物药医药产业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同处于全国第一方阵。同时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定义为“1号产业”,聚焦高水平构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集群,全力打造国际知名和国内最有竞争力、最有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地标。

40、生物医药细分产业上楼参考产业细分所涉及核心产品能否上楼生物制药创新药大/小分子、基因治疗、细胞治疗、核酸药物等鼓励上楼高端医疗器械产业IVD.植介入心脑血管、手术机器人、仪器设备等鼓励上楼装备制造业装备制造业是指生产合销售各种类型的设备和工业机械的行业。这些设备和机械广泛应用于制造业、建筑业、农业、能源以及其它领域,包括生产线、机床、工程机械、电力设备、冶金设备、农业机械等。苏州已建立起门类齐全、独立完善的制造体系,拥有汽车整车、电子及零部件、智能车联网、机器人及数控机床和新能源四个千亿级产业,航空航天产业加速崛起,电梯产业跻身全国前列。装备制造细分产业上楼参考产业细分所涉及核心产品能否上楼轻

41、型智能成套装备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检测与控制装备、智能专用装备、高档数控机床等鼓励上楼智能传感器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机器人新型传感器、智能传感器、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等鼓励上楼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核心算法、新型传感器、线控底盘、域控制器等鼓励上楼 节能环保细分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以实现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为目的,提供相应产品或服务的产业。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是推动节能减排,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选择。作为制造业大市,苏州产业升级持续推进,“智改数转”持续

42、加速,低碳改造持续实施,绿色体系建设持续完善,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节能环保细分产业上楼参考产业细分所涉及核心产品能否上楼安全节能环保节能技术和装备、高效节能产品、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环保产品等鼓励上楼仪器仪表制造通用仪器仪表、专用仪器仪表、光学仪器等鼓励上楼精密仪器精密测试仪器、高端数控加工设备等鼓励上楼纺织服装细分产业纺织服装产业是指以纺织业和服装业为主要组成部分的产业。它涵盖了从纺织原料采集、纤维加工、纺织品制造。到服装设计、生产、销售和服装后市场的全部过程。关于支持建设苏州富端纺织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工作意见正式发布,旨在抢抓苏州高端纺织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机遇,进一步支持和推进集群在促创新、补短板、锻长板、强基础、优生态等方面提档升级,推进纺织服装产业时尚化、品牌化、数字化、高端化、绿色化,发挥苏州文化资源优势赋能纺织服装产业富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纺织服装细分产业上楼参考产业细分所涉及核心产品能否上楼轻型纺织生产服饰业、制鞋业等鼓励上楼服饰工艺设计刺绣、印染、压褶等鼓励上楼现代时尚乐器制造、工艺品、珠宝首饰等鼓励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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