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一期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10#~11# 施工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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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一期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2011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订的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原合同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补充协议,发承包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X一期花园洋房10#、11#楼 工程内容:发包方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公共部位装饰工程(包括签证、变更联系单内容。发包人另行单独发包工程除外)。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发包方所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公共部位装饰工程。三、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为: 2011 年 10 月 28日(因未取得施工

2、许可证,被主管部门叫停,产生的违规责任以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地下室封板日历工期20日)。 竣工日期为: 2012年9月5日。(2012年07月15日施工范围内具备小区外网施工条件;2012年08月15日具备绿化工程施工条件)。2、本工程工期提前不予奖励,逾期将予以相应处罚。3、发包人分包工程的工期由承包人统一安排,并报发包人确认。中间时间节点为:2011年11月20日前完成地下室封板工程,中间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竣工日期以及中间节点工期以(第三、1)条为准。竣工日期或节点工期每延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为按单栋工程结算价的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若因发包人原因引起

3、延误,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工期顺延。四、质量标准奖罚措施:1、本工程质量如因承包人施工范围内重大质量问题或不能一次性通过合格验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2、产生质量缺陷经整改仍影响验收和使用的,发包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罚;五、合同价款工程合同总价:暂定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4、效。通 用 条 款同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专 用 条 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有关工程的洽商、联系单、变更等协议或文件;(8)施工图纸;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省、市颁发的相关地方性法规。

5、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现行国家、行业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根据需要仅提供发包人自行编制的内部标准、规范,其他标准规范承包人自行购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图纸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 7 天提供施工图纸 4套,其中2套图纸作为工程竣工后备案的竣工图,竣工后返还发包人。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未经许可不得泄露,并不能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工程。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工程师1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根据发

6、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发包人应在监理合同签署后十日内将监理合同或发包人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书提交给承包人。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按本工程监理合同、授权书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的有关监理职权以外的职权。凡涉及到增加工程价款或费用、变更工期、暂停或终止施工的工程联系单及大宗设备和材料的进场、验收、计量等,必须经过发包人签署认可后方可签字并下达指令;该类工程联系单如签发之前没有经过发包人的书面认可的则视为无效,且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有效依据。 1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职权: 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设计问题的处

7、理,进行设计变更、联系单及工程进度款确认。 2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3、发包人工作3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开工前完成。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满足施工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开通,满足施工运输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3天内提供。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在现场以书面形式交验水准点、坐标控制点。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时间: 开工前15天发包人组织进行图纸交底及图纸会审。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按通用条款8.1.(8)条。 3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双方另行协商。 4承包人工作 4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5天内提交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每月25日提供当月已完实物工程量月报及次月进度计划。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按通用条款9.1、9.2执行。 (

9、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双方另行协商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自行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必须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成品保护办法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对分包工程,承包人均需协助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照价赔偿。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应做好保护工作,因施工不当等承包人原因,发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

10、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做到工完场清,即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出场,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清理,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双倍承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1、配合发包人组织的现场看房和参观活动,保证现场的安全、整洁、美观,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按规定的时间申报甲供材料需用计划,需用计划须明确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和到货时间,如因承包人上报数量错误导致材料供应不足而影响工程进度或出现材料堆积现象,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视情况给予承包人一定的经济处罚;承包人负责验收、保管,甲供材料卸货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保证不将甲供材料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采取经济处

11、罚。3、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设备采购。对分包工程的总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土建总包单位必须对整个工程项目负责,对工期、现场管理、安全防护全面负责,统一协调并对分包的成品协助保护,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将分包工程的进度、资料纳入承包人管理(自来水、煤气、电力、电信、网通除外)。总包方将明确分项工程的完工时间并提交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工期安排(需经共同认可),并按时为分包单位提供工作面。总包方应在分包单位提交工程资料后10天内审核、盖章完毕。并做好各分包单位技术上、交叉施工中的管理和配合协调工作;5、按图纸结构预留门、洞、孔等,预埋线管、线盒、套管及预埋件等。预留预埋位置准确

12、,管线贯通,如因结构预埋预留误差超出规范要求,总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并无偿配合处理。6、提供现有的脚手架及定额中应包括的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承包人在施工脚手架拆除前必须经发包人同意)供分包方使用,费用由分包方按实支付。提供控制轴线、标高基准点;7、包括第一次补槽费、补洞费,门窗安装后,边缝的二次修补。如再次出现补槽、补洞现象,费用在发包人的协调下按实向分包单位计取。 8、提供水电接口,承包人有权对分包单位的水电费使用情况、建筑垃圾堆放等进行督促、管理、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水电费由总包方与分包方装表计量或协商解决),分包方的垃圾费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解决;9、分包单位无偿使用工地内其它的辅助设施(如

13、:场内已有的临时道路和场地的使用、卫生间等);10、为电梯安装提供安装、调试电源接口;11、管道穿越楼板部位的封堵、防水,系统调试配合及成品的保护;12、配合费包括各分包单位在预埋时模板上开洞对土建总包单位造成的模板损耗费用,对分包单位开而不用的洞,承包人可以阻止,并对其进行处理;13、双方特别约定的其他内容。 根据资料档案要求需签订总分包合同的要预以配合,以上所涉及的费用由承包人、分包人各自承担。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进度计划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5天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到后10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

14、见,逾期视为同意。 1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按发包人要求。 2工期延误2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因通用条款13.1所指原因,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提出延期报告的,视为乙方认为上述原因不影响工期,乙方同意仍按原定工期严格执行。四、质量与验收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书面确认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现场监理工程师须在承包人提出报验后3小时内给于确认。 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国家以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应认真执行当地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及发包人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

15、合治理工作,力争该工程达到当地安全标准化工地和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确保达到发包人文明施工标准要求,并明确相关措施。(1)所有单位工程均采用足够新木模及钢管脚手架。(2)场地须硬化,并每天专人清理,对发包人分配的包干区必须派专人清扫,临时设施须统一采用彩钢板,厕所、食堂、生活设施要整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外运,外架拆除后一周内须凿除塔吊基础、硬化场地砼和拆除临时设施,并清除、外运场内所有建筑垃圾,费用自行承担。如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不积极配合,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场地清理和垃圾外运,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的结算中双倍扣除。(3)管理人员、班组长、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应有上岗证。六、

16、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及调整11本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经济技术签证,因设计变更、经济技术签证而进行的工程量计价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上、下册)(201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0年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汇总表(上、下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汇总表(2010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0年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0年)材料(甲供材料除外)按工程所在建设行

17、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材料信息价按实际量分段记取。对于无信息价的材料,乙方在施工图会审之日起15日内列出材料清单,在材料需用前15日提出采购计划及价格清单,由甲方确定价格。因设计变更等原因,使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按以下程序办理:变更方将变更后的要求及相关图纸或文件及造价单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文件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提交变更方变更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五个日历日内,甲乙对此达成共识并形成书面文件。该书面文件必须由甲乙双方盖章(应当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仅有甲方施工代表、工程师或其他施工员或乙方项目经理签字的不予认定如无法达成共识,双方在此同意任何一方可委托 新疆中天工程

18、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进行工程审价,经双方认可,确定价格。该价格是终局的,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未来可能出现的诉讼或仲裁中,均放弃对该认定提出异议的权利如另一方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审核意见的,则视为该方当事人对增加或减少工程价款的认可,在未来可能出现的仲裁或诉讼中放弃要求增加或减少工程价款的权利。定额人工单价按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性人工调整文件进行调整,与工程建设同步分段记取。本工程取费类别为建筑工程类,其中需明确费率如下:1、若承包人施工的一栋单体工程取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创杯工程,则有上下限的费率均按上限值记取,否则按中限值记取。结算时乙方达到创杯工程条件,甲方

19、按上限与中限值之间差额50%结算工程款,剩余50%工程款在乙方取得创杯工程后支付。2、本工程按现行定额贰类取费,工程总造价下浮3%记取。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不进入合同总造价。1.2总包管理配合费计算方法:据不同类别按分包工程的安装合同价的4%计取,不再调整。具体如下:发包人另行分包的工程:第一类:地暖铝合金门窗及幕墙工程; 电梯工程进户门、单元门、防火门安装工程。此类分包工程不进入结算总价,安装期间总包方向分包方提供安装、调试电源接口,电梯机、门厅部分的泥工修补。总包管理配合费按分包工程安装费用的合同价款的4%计取。第二类:消防系统;弱电、智能化工程;景观工程。此类分包项目的预埋工程及土建工程均

20、计入总包工程量内,安装工程不纳入总包管理,总包单位不再计取配合费。发包人有权根据承包人总包配合情况调整或扣除配合费,以上发包人指定分包的工程配合费用计取按分包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安装合同价收取,分包单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后才准许进场。上述未列出的分包工程,总包管理配合费按以上标准收取。总包管理配合费为包干费用,不再另计管理费、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缴纳配合费以现金方式缴纳,总包单位不出具发票,如需出具发票相关税金及管理费等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1.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1、发包人代表确认的工程变更或设计院确认的变更;2 经发包人代表确认的其它允许

21、调整的费用。3、联系单变更费用最终以结算审核为准。 2工程量确认2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工程量在25日前上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在次月10日前向承包人提交工程量确认单。 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1)工程款支付依据: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纸会审,在图纸会审后30天内提交工程预算书给发包人,并在开工后60天内且在支付第一笔工程款前与发包人指定的造价咨询公司核对完毕。如因承包人原因不能及时核对工程预算,则以发包人出具的预算造价作为支付依据。(2)付款方式:发包人不支付预付款。A、主体施工阶

22、段,主体结构完成至主体地上2层顶板混凝土浇筑完支付第一笔工程款款,付款基数为双方确定的预算价按实际已完工程进度70%付款,主体结构完成至主体地上6层顶板混凝土浇筑完支付第二笔工程款款,付款基数为双方确定的预算价按实际已完工程进度70%付款,主体认证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已完主体工程造价的85%, B、装饰安装阶段,每月25日报进度预算(需监理及发包人签字认可),经发包人审核后按实际进度的7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工程造价的85%,甲供材料在每次付款时按计入工程款的预算用量同比例扣除。每次支付进度款时,承包方需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正规发票,付至90%时需提供全部发票。工程资料交档后15

23、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工程款的95%,保修金为5%期满后一次性结清,如在保修期内维修不及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未进行修复的)甲方有权派人直接进行维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来承担。(3)施工过程中,变更费用及经济签证费用不纳入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总额内,在工程结算审核完毕后支付。(4)在第一次付款完成后每月25日前承包人提交叁份已完工程量报告,经监理审核,发包人审定,发包人在次月10日前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5)水电计量装总表和分表,总分表间差额和电的损耗由场地内各施工单位按实际用量比例分摊,由发包人代缴水电费,在支付工程款时按实际用量和实际价格全额扣除。(6)总包管理和配合服务费在分包工程竣

24、工后经发包人签字确认实际配合情况良好后按工程款支付比例支付。(7)工程竣工结算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后的十五日内,承包人应提供已收款明细表,甲供材料领用汇总表,会同发包人对已经支付的工程价款、未付的剩余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对帐并确认。对账确认后30日内,发包人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5 ;其余结算总价的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的返还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主体工程按规范要求、竣工验收后一年主体工程部分返还3%,水电暖工程2年,防水工程5年后返还剩余2%)及相对应工程所占结算金额的比例支付,不计利息。七、材料设备供应1发包人供应材料为:11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约定主体10层以下的钢材定额用量由发包人供应,超出

25、定额用量的钢材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为保证发包方小区观感的一致性,发包方有权对影响小区观感质量的材料指定品牌或发包方供应材料,结算时按市场材料价格执行。发包方供应材料的具体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约定。1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第27.4.(1)条执行。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甲供材料及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承包人不得拒绝接收。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按通用条款第27.4.(3)条执行。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按通用条款第27

26、.4.(4)条执行。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甲供材料数量。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按通用条款第27.4.(6)条执行。 13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甲供材料款项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按实际采购价和承包人实际领用量从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结算时按决算材料价和承包人实际领用量从工程结算价款扣除。材料进场后卸货、验收、常规检验试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需发包人签证价格的材料承包人在采购前应首先征得发包人对质量、品牌、价格签证认可;(2)发包人将根据市场的询

27、价结果签证材料价格,土建签证价格据材料到工地的供应价;(3)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监理人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4)直接影响工程品质和外观效果的材料、设备,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认可后才能大面积使用,如发包人认为需要甲定乙供的,承包人须无条件同意并积极配合;(5)发包人要求材料设备封样的,必须经发包人认可封样后,方可使用。八、工程变更1.工程设计变更1.1发包人有权根据需要随时提出工程设计变更,承包人必须接受;如造成返工等损失的,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确认,补偿承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计利润等);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相应顺延;所有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人确

28、认后有效。 1.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发包人采纳的,节省的工程费用的分享:(1)承包人经过复杂的计算、设计和施工组织的,节省的费用按各50的比例分享;(2)承包人通过变换施工工艺和方法,或经一般的计算、设计和施工组织的,承包人按40的比例分享;(3)承包人通过材料的替代节省的费用,承包人按30的比例分享;(4)影响工程效果、降低品质的建议将不被采纳;(5)承包人承担提出合理化建议所需计算、设计、调查等的费用支出,并对结果承担风险。(6)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发包人组织进行评价,工程品质和效果良好的,承包人分享的奖励直接列入工程结算中,如果对品质效果有影响的,发包人酌情扣减。九、竣工验收与

29、结算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天内,承包人将工程交付给发包人。非发包人原因,承包人延迟交付的,每延迟交付一天扣罚结算造价的万分之二,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第三方索赔。工程交付前要清除场地内的材料设备、临时设施、硬化地坪、施工机械的基础等,以及外运所有的建筑垃圾(包括分包工程),所需费用承包人自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迟交付的并承担由此给承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1竣工验收1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一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2套,竣工资料3套,电子光盘一套,并按城建档案馆要求整理入档。如因资料不符合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而产生的资料整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

30、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另行约定 2竣工结算2.1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的要求:(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给发包人)后60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承包人盖章、项目经理签字、结算编制人员盖章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工程师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在竣工结算资料回执上签字并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方可视为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资料;(2)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承包人不得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在结算审核中发现结算资料无效或不完整的,审价延误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未按本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资料的,发包人将不能保证按通

31、用条款33.2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并且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2自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收到之日起90天内,发包人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同意的,则发包人审定的价款为双方竣工结算价款的最终依据;如承包人不同意的,双方针对争议部分进行核对和协商;经核对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部分,双方共同申请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进行解释和协调解决;经以上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则按通用条款第37条约定处理。十、违约、索赔和争议1违约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

32、的违约责任:无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无 1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实际进度滞后进度计划超过60天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施工管理团队或终止合同。工期延误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包括第三方索赔。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在书面整改通知或口头整改通知的时间内未整改,每延迟整改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项;未执行监理报验程序而进行下道工序的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偷工减料现象、使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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