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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CSG云南电网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YNPG217007-2025云南电网公司逆向物资管理实施细则2024-07-01实施2024-06-30发布云南电网公司发布目次错误!未定义书签。前言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2 规范性引用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3 术语与定义错误!未定义书签。4 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5.1成立逆向物资鉴定小组错误!未定义书签。5.2物资回收错误!未定义书签。5.3 物资鉴定错误!未定义书签。5.4 物资移交及入库错误!未定义书签。5.5物资保管错误!未定义书签。5.6报废物资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5.7 闲置物资再利用错误!未定义书签。5.8
2、物资出库错误!未定义书签。5.9逆向物资账务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5.10 报废物资拍卖单位、竞买(投标)人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5.11 逆向物资管理的有关纪律错误!未定义书签。6资料归档错误!未定义书签。5.12 附录错误!未定义书签。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云南电网公司设备材料品控工作管理,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逆向物资管理方法(QCSG217006-2025)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编制了云南电网公司逆向物资管理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细则由云南电网公司物资部归口。本细则起草部门:云南电网公司物资部。本细则会签部门:云南电网公司企管部、财务部、市场部、设备部、基建
3、部、系统运行部。本细则由云南电网公司企业管部易志生统一编号。本细则起草人:韩戟、程亚晶、徐天计。本细则主要审核人:王志坚、余云江。本细则由云南电网公司薛武总经理批准。本细则由云南电网公司物资部负责说明。云南电网公司逆向物资管理实施细则1总则1.1 为加强云南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逆向物资管理,规范逆向物资回收、鉴定、保管与处置行为,发挥报废物资集中处置的规模优势,对闲置物资进行再利用,持续降低闲置物资库存,发挥逆向物流管理的效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网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1.2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分子公司)的报废物资处置工作,闲置物资再利用工
4、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仓储配送管理方法(Q/CSG217003-202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逆向物资管理方法(Q/CSG217002-2025)3术语与定义3.1 逆向物资:是指退役物资(资产)、工程结余物资、工程余料、达到轮换年限的储备物资等,经鉴定后分为报废物资和闲置物资。3.2 报废物资:是指经鉴定没有运用价值且完成相关报废手续办理的逆向物资。报废物资还分为有处置价值的报废物资和无处置价值的报废物资。若无特殊说明,本细则中的报废物资是指有处置价值的报废物资。3.3 闲置物资:是指经鉴定未丢失其应具备的运用功能,且完好待用的逆向物资。3.4退役物资(资产):是指
5、公司物资(资产)在经营中因磨损、损坏、技术更新、工程拆除(含灾难抢修)、严峻污染环境或按上级有关规定等缘由退出访用的物资(资产)。3.5工程余料:是指在基建、技改、应急等工程中运用过的剩余物资。3.6工程结余物资:是指基建、技改、应急等项目因工程变更等缘由无法在原项目中应用,且未运用过的物资。3. 7未收回报废物资:是指应回收但因各种客观缘由(如被盗、因不行抗力无法回收等)无法回收的报废物资,不包括现场处置的报废物资。3.8跨省区调拨:是指公司省级分子公司间、各省公司间调拨。3.9鉴定:是指对逆向物资运用价值的鉴定。3.10危急化学品:列入国家危急化学品名录或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
6、等性质,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运用和废弃物处置过程中,简单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须要特殊防护的化学品。3. 11危急废物:列入国家危急废物名录或者依据国家规定的危急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急特性的废物。4职责3.1 物资部物资部是逆向物资统筹管理部门。贯彻网公司逆向物资管理方法,组织、监督、指导、协调各部门(单位)的逆向物资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公司逆向物资指标,探讨公司逆向物资管理策略,执行网公司逆向物资管理策略。4.1.4负责组织公司范围内报废物资的处置工作。4.1.5负责审核库存物资报废预算和逆向物资退库运输与装卸费用预算。4. 1.6负责制定逆向物资管理工作各环节考核标
7、准,对(公司)所属各单位逆向物资管理工作进行评价与考核。4.1. 7负责组织无再利用安排闲置物资的产权转让工作。负责公司逆向物资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监督、指导执行。4. 2公司物资运用管理部门4.1.1 物资运用管理部门包括办公室、市场部、设备部、基建部、信息部、安监部、系统运行部等。4.2.2负责本专业范围的逆向物资运用价值鉴定标准的建立和制定,并组织本专业逆向物资的相关鉴定工作。4.2.3建立本专业逆向物资回收和报废物资(非固定资产)管理机制,组织本专业逆向物资入库前的回收、登记,保管、鉴定、修复、入库运输、入库移交、利用安排等工作。协作做好报废物资的评估和处置。4.2.4负责再利用本专业
8、产生的闲置物资。4.2.5负责在入库前完成本专业报废物资的报废审批手续。负责提出本专业范畴报废物资年度预算申请、提出技术鉴定申请、预估可回收报废物资数量、回收报废物资实物。4.2.7负责有特殊要求的逆向入库物资的专业保管保养运输装卸组织实施或提出要求,各级物资部门赐予协作。4.2.8办公室负责局房屋土建、机动车辆的报废处置工作。4.2.9信息部负责计算机软件的报废处置工作。4.3 公司安监部负责指导危急废物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置工作。4.4 公司财务部4.4.1负责参与审查各单位年度物资(资产)拆除报废预算、指导各单位财务部门开展报废物资(资产)评估、回收处置变现款、损失财物处置、损失税前抵扣等相
9、关工作。负责公司报废物资评估结果的审核及报备工作,负责指导公司各单位报废物资评估和报备工作。4.5公司物流服务中心接受公司物资部托付对公司集中处置范围的报废物资进行处置。依据本细则建立集中处置业务操作规定及流程。4. 5.2负责对各单位上报集中处置的报废物资明细进行汇总、核查核实、分类。依据报废物资金额大小、处置困难程度等的不同编制实行相应处置方式,编制处置方案、招标文件或拍卖机构选购文件,上报物资部审核后执行。4.5. 3按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好报废物资招标/拍卖工作。4.5.4负责指导、督促和协调各单位执行集中处置的报废物资招标/拍卖结果。4.5.5负责跟踪每批次集中处置报废物资处置流向,建立
10、跟踪记录。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报废物资受买人的处置结果,对违法处置流向行为协作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中心赐予制止,并上报和执行公司处置要求。4.5.6负责对每一批次处置完成的报废物资编制处置总结报告。4.5.7负责按网公司和公司相关要求汇总统计公司各单位逆向物资的收、发、结报表,报物资部审核上报。4.5.8负责对每一批次集中处置的报废物资资料(含影像资料)进行登记、造册保存备查。保持资料的完整。4.5.9定期监督与反馈上报各单位闲置物资再利用安排的执行状况。4.5.10负责省公司层面跨单位部门闲置物资再利用的组织落实。4.5.11负责省公司层面的规划设计、需求安排阶段闲置物资平衡利库工作。4
11、.5.12协作实施无法再利用闲置物资的产权转让工作。4.5.13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报废物资集中处置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有关操作合法合规。4. 5.14负责协作物资部对省级逆向物资开展鉴定工作。4.5. 15负责本单位集中处置范围外的报废物资的处置工作。4.6. 16负责组织本单位及建设分公司逆向物资清点、回收等工作,协作建设分公司做好逆向物资处置工作。4.5.17负责处置在报废物资集中处置中发生的问题及纠纷。4.6公司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中心4.6.1负责建立报废物资投标(受买)人的资格确认和审查制度,对参与报废物资招标(拍卖)的投标(受买)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及核实,定期向物资部门供应资质合格的
12、报废物资投标(受买)人的名单及相关信息。4.6.2对参与报废物资招标(拍卖)的投标(受买)人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报废物资流向合法。指导和管理各下属单位报废物资处置相关工作。4.7各地市级供电局物资部门4.7.1执行上级逆向物资管理方法,负责本单位逆向物资管理工作。4.7.2负责组织本单位逆向物资的接收入库、验收、保管等工作。4.7.3负责对本单位入库报废物资统一造册登记,确保帐物登记完整、避开资产流失;保证闲置物资信息完整、规范和账、卡、物相符,并刚好逐级上报逆向物资动态管理状况。4.7.4负责对本单位需进行报废处置的物资进行汇总、统计,按时上报公司物流服务中心。4.7.5负责组织本单位逆向
13、物资鉴定小组鉴定闲置物资、达到轮换年限的储备物资及因其他缘由需鉴定的库存储备物资。4.7.6负责本单位省公司集中处置范围外的报废物资的处置工作。4. 8各地市级供电局物资运用管理部门4.8. 1各供电局物资运用部门负责组织本专业逆向物资入库前的回收、保管、鉴定、修复、入库运输、入库移交、利用安排等工作。协作做好报废物资的评估和处置。4.8.2负责再利用本专业产生的闲置物资。4.8.3负责在入库前完成报废物资的报废审批手续。负责提出运输与装卸预算申请,组织退役物资、工程余料、工程结余物资的退库运输与装卸工作。4.8.5负责协作同级物流服务中心做好退运物资、工程余料、工程结余物资的入库接收工作。4
14、.8.6负责提出闲置物资修复的预算申请,并对鉴定为“修复可用”的闲置物资进行修复并供应合格证明文件。4. 8.7办公室负责局房屋土建、机动车辆的报废处置工作。4.9 各地市级供电局财务部门1. 9.1负责参与审查年度物资(资产)拆除报废预算、组织物资(资产)评估、回收处置变现款、损失财物处置、损失税前抵扣,更新固定资产卡片,定期统计分析和填报各资产运用部门的物资(资产)报废损失状况。4. 9.2负责按报废物资集中处置的财务管理规定进行相关工作。5. 9.3负责对各运用部门逆向物资入库前进行财务结算认定,并负责核定入库价值。6. 9.4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报废物资评估工作(评估机构在南方电网公司评
15、估机构备选库中差额竞争选聘)。7. 9.5负责报废物资资金回收与账务核算等工作,并进行报废物资处置过程中相关账务处置。8. 9.6负责闲置物资再利用时的价值审核及相关账务处置。9. 9.7负责本单位报废物资评估结果的报备工作。4.10 各地市级供电局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中心4.10.1负责建立报废物资投标(受买)人的资格确认和审查制度,对参与报废物资招标(拍卖)的投标(受买)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及核实,定期向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部门供应资质合格的报废物资投标(受买)人的名单及相关信息。4.10.2对参与报废物资招标(拍卖)的投标(受买)人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报废物资流向合法。指导和管理各下属单位
16、报废物资处置相关工作。4.11 各地市级供电局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报废物资集中处置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有关操作合法合规。4.12 县级供电单位物资部门4.12.1执行上级逆向物资管理方法,负责本单位逆向物资管理工作。4.12.2负责组织本单位逆向物资的接收入库、验收、保管等工作。4.12.3负责对本单位入库报废物资统一造册登记,确保帐物登记完整、避开资产流失;保证闲置物资信息完整、规范和账、卡、物相符,并刚好逐级上报逆向物资动态管理状况。4.12.4负责对本单位需进行报废处置的物资进行汇总、统计,按时上报各地市级物流服务中心。4.13县级供电单位物资运用管理部门4.13.1县级供电单位物资运用管
17、理部门负责组织本专业退役物资的回收、保管、鉴定、修复、入库运输、入库移交、利用安排等工作。协作做好报废物资的评估和处置。负责提出运输与装卸预算申请,组织退役物资、工程余料、工程结余物资的退库运输与装卸工作。4.13.3负责协作物资部门做好退役物资、工程余料、工程结余物资的入库接收工作。4.13.4负责提出闲置物资修复的预算申请,并对鉴定为“修复可用”的闲置物资进行修复。4.13.5负责在入库前完成报废物资的报废手续。4.13.6负责组织和协调本专业产生的闲置物资再利用工作。4.13.7办公室负责局房屋土建、机动车辆的报废处置工作。4.13.8信息部门负责局计算机软件的报废处置工作。4.14县级
18、供电单位财务部门4.14.1负责报废物资资金回收与账务核算等工作,并进行报废物资处置过程中相关账务处置。4.14.2负责闲置物资再利用时的价值审核及相关账务处置。4. 14.3负责核定逆向物资的入库价值。4.15县级供电单位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报废物资集中处置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有关操作合法合规。5管理内容与方法5.1成立逆向物资鉴定小组5. 1.1省公司成立由生产设备管理部牵头,物资、财务、市场以及资产运用部门组成的逆向物资鉴定小组,负责对所属各单位逆向物资鉴定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负责鉴定IlokV及以上主变、50OkV一次主要设备的运用价值。5.1.2各供电局成立由生产设备管理部牵头,物资、
19、财务、市场以及资产运用部门组成的逆向物资鉴定小组,接受省公司逆向物资鉴定小组的领导,负责鉴定其他各类逆向物资的运用价值。5.1. 3各供电局逆向物资鉴定小组负责本局及所辖县级供电公司的一类资产的鉴定工作。5.1.4 各供电局逆向物资鉴定小组成员名单需报公司备案。5.1.5 各县级供电单位负责组织鉴定本单位所属的二类资产,按相关要求办理报废物资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的报废物资纳入集中处置范围。5. 2物资回收5.2. 1退役物资(资产)、工程余料、工程结余物资由各单位物资运用管理部门托付施工单位回收或自行回收,物资运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确保其全面回收。依据云南电网公司工程余料结余物资登记单(
20、见附录一)、云南电网公司退役物资登记单(见附录二)的相关要求填写,单价由财务部门进行核定。物资入库时提交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5.2.2对于无法收回或无回收价值的报废物资,由物资运用管理部门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依据电网建设工程平安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要求进行处置。5.2.3未收回报废物资,由物资运用管理部门书面说明未能收回的缘由,依据云南电网公司未收回废旧物资审批表(见附录三)的相关要求填写,由财务部门核实损失金额,相关部门会签后,结果呈分管领导审批。5.2.4自然灾难抢修复产工作启动后,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会同本单位安监部等部门监督各参建单位回收废旧物资。各参建单位需派专人负责保管、登记
21、造册并足额运至受灾单位指定地点移交,保证回收与修复领用数量相符。由物资运用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办理移交手续。5. 3物资鉴定5.3 .1退役物资(资产)、工程余料、工程结余物资入库前,统一由各单位物资运用管理部门依据鉴定标准开展鉴定工作,须填写云南电网公司退役物资鉴定单(见附录四)或云南电网公司工程余料、工程结余鉴定单(见附录五),退役物资属于固定资产的依据云南电网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标准(Q/YW216-08-2025)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按云南电网公司报废物资处置审批表(见附录七)的相关要求填写,报送审批后。在物资入库移交时提交至各单位物资部门。5.4 .2储备物资由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组织同级逆向
22、物资鉴定小组在达到轮换年限前1个月组织完成鉴定,并由各单位物资物流服务中心完成物资鉴定报批手续。5.3.3库内闲置物资由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在每年11月前组织同级逆向物资鉴定小组对其进行年度滚动鉴定,并由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完成物资鉴定报批手续。5.3.4储备物资、库内闲置物资鉴定由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依据云南电网公司库内物资鉴定单(见附录六)要求办理鉴定手续,依据鉴定结论对鉴定为报废的库内物资办理报废处置申请。按云南电网公司报废物资处置审批表(见附录七)的相关要求填写,报送审批。5.3.5鉴定结果的处置5.3.5.1鉴定为报废的逆向物资,需完成报废手续后方可办理报废物资入库。5.3.5.2鉴定为干
23、脆可用的逆向物资,需完成利用安排确定利用方向刚好间(包括转为储备物资、在原/新项目运用、转为闲置物资)的审批后方可办理入库。5.3.5.3鉴定为修复可用的逆向物资,由各单位物资运用管理部门完成修复,并完成利用安排确定利用方向刚好间(包括转为储备物资、在原/新项目运用、转为闲置物资)的审批后方可办理入库。5.4物资移交及入库5. 4.1工程剩余物资依据“谁产生、谁负责利用”的原则加强工程剩余物资的管理,严格落实剩余物资产生的责任,由责任方担当剩余物资的处理义务。5.4. 1.2在工程完工后20个工作日内,物资运用管理部门完成工程结余物资退库,物资部门负责向物资运用管理部门供应物资结算清单和相应合
24、同(包含物资部门为该工程项目设备材料本身及选购运输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物资运用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实际运用物资的核对。(1)工程完工20日内,由供电局物资运用管理部门组织,供电局物资部门、财务部门协作开展工程剩余物资的清理、鉴定、实物退库工作。(2)出库运用后的工程剩余物资(已遗失、损坏或不能再利用的工程余料除外)需刚好办理实物退库手续,由供电局物资运用管理部门填写工程剩余物资审批表(见附录八),明确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再利用项目、再利用时间等,报供电局物资部门、财务部门、监察审计部门、分管领导审批。(3)依据审批通过的工程剩余物资审批表,供电局物资运用管理部门领料申请人在物资管理系统中提出
25、物资退库申请并将实物运输到指定地点,供电局物资部门与退料部门共同对退库物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入库并由供电局物资部门在物资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退料申请,制作物资退库单。(4)当月25日前退库的物资必需于当月办理完毕退库手续,并将退库单传递到财务部门经办人员,财务部门经办人员在当月完成财务核算。5.5. 1.3供电局物资运用管理部门组织,供电局物资部门、财务部门协作开展工程剩余物资的处置工作。由于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不到位,致使工程剩余物资己经遗失、损坏的,不能办理退库手续,由供电局物资运用管理部门、物资部门与施工单位共同核实,编制并确认遗失、损坏物资清单,由物资运用管理部门在工程结算中扣减工程款。经
26、物资运用管理部门鉴定无再运用价值的工程余料不需按原项目作退库处理,依据报废物资流程进行办理。5.4.2退役物资(资产)、工程余料、工程结余物资在未完成鉴定前,由物资运用管理部门负责回收、保管。5.4.3 逆向物资(除储备在仓库外)由各单位物资运用管理部门负责运输,或托付施工单位运输至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指定仓库办理移交,5.4.4 报废物资由各单位物资运用管理部门完成鉴定、报废审批手续(报废手续包括:报废物资清册、鉴定报告及审批表、经财务部门核算的报废物资入库价值、报废物资转让审批表、资产损失报告(若存在资产损失)等,物资部门审核报废物资手续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物资运用管理部门向物资部门移交
27、报废审批手续的同时,提前10个工作日提出入库申请,并依据物资部门的反馈看法,填写云南电网公司报废物资入库验收单(见附录九),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逆向物资的实物移交,接收仓管员需亲自清点;以重量入库的,双方需共同过磅称重,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5.4.5 逆向物资移交时,需供应物资的入库价值。工程结余物资和工程余料按原账面价值入账;退役物资(资产)的入账价值由各单位物资运用管理部门移交入库时供应,并经财务部门核准。5.4.6闲置物资由物资运用管理部门做好检测和修复,明确利用安排确定利用方向刚好间(包括转为储备物资、在原/新项目运用、转为闲置物资)后移交入库或干脆运至项目施工现场临时仓库。闲置物资
28、入库前,属于工程余料或工程结余物资须由物资运用管理部门办理领料退库单;属于退役的闲置物资须由物资运用管理部门按云南电网公司闲置物资入库单(见附录十)相关要求填写,办理退役闲置物资入库手续。闲置物资入库时需提交相关资料:(1)入库时,须提交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卡片编号、投运时间、修试记录、鉴定报告、图纸、技术文件等(线缆类闲置物资移交入库时还需供应段数及每段长度鉴定报告应明确逆向物资的鉴定结果、运用方式、允许存放的期限、运用价值、账面价值、预料再利用的成本等。(3)对于须要拆除、运输的闲置物资,物资运用管理部门应确保物资拆除后的完整性,拆分、包装完好。(4)工程结余物资要转为闲置物资的,
29、由物资运用管理部门提交不能在原项目运用的书面说明,物资部门办理转为闲置物资的手续。5.4.7计量表计退役后,存放时间不超过3个抄表周期,由物资运用管理部门最晚在3个抄表周期内完成鉴定工作,鉴定完成前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依据寄存物资管理暂存在仓库的计量表计。5.4.8危急废物、危急化学品产生的余料由各单位物资运用管理部门按危急化学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的有关规定做好现场保管。原则上由各单位通知原制造厂回收、处置或托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各单位每年11月末对本年度处置的危急品的数量、品名、处置金额等状况,以及托付处置单位相关资质等状况上报物资部备案核查。5.4.9逆向物资入库价值
30、以物资账面价值或账面净值计价(经财务部门核实),由物资运用管理部门移交入库时供应。若物资运用管理部门短期内难以明确入库逆向物资的精确价值,可供应暂估价值临时入库,并在三个月内将闲置物资精确付款价值供应应物资部门,由物资部门办理正式入库,报废物资已暂估价值临时入库的,物资运用管理部门应按要求刚好供应精确入库价值,由物资部门办理正式入库。5.5物资保管5.5.1逆向物资入库后,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仓储配送管理方法保管,做到账卡物相符。报废物资和闲置物资分开设立存放区,单独保管。有特殊保管保养运输装卸要求的逆向物资入库,物资部门应协作或依据各级物资运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5.5.2报废物
31、资依据物资种类进行分类存放。物资种类包括有色金属类、变压器类、线缆类、钢铁类、电气设备类、测试仪器类、办公用品类等。5.5.3闲置物资入库后,依据利用安排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保管、保养,确保闲置物资信息共享。各地市级单位、县(区)局物资部门每月末将本单位闲置物资清册整理、汇总逐级上报公司物资部,公司物资部同时报送网公司物资部。5.5.4逆向物资堆放完毕后,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进行台账管理,并悬挂仓库记录卡,一类一对其进、出、结余状况进行动态记录。5.5.5因特殊缘由(如体积重量过大、拆除难度大、入库不经济等)不能入库的,在处置前由物资运用部门或项目单位负责保管。5.6报废物资处置报废物资处置采纳
32、入库后集中处置或现场处置的形式进行,难以入库或入库不经济的报废物资采纳现场处置形式。5.6.2在现场处置的报废物资,处置前应办好报废审批手续,处置完成后,同时办理入库和出库手续。5.6.3现场处置的报废物资未移交竞买单位前,由物资运用管理部门负责保管。5.6.4各单位对需集中处置的报废物资(固定资产、非固定资产)在移交集中处置前需办理完成审批手续。报废处置申请审批完成后由各地市级物流服务中心向财务部门提交云南电网公司资产评估申请表(见附录十一)。由相关部门进行会签,报单位领导审批。5.6.5评估申请通过后由各单位财务部门组织开展评估工作,评估价作为处置底价。需在处置前2个月内完成评估与备案工作
33、。县级供电单位的报废物资评估纳入各单位统一进行。5.6.6对于集中(或非集中)处置报废物资,如招标或拍卖未达底价(评估价),则按流标流拍处置,另择时机重新招标(拍卖),如二次拍卖(招标)仍未成交则按相应级别报请公司各级招标决策机构决策处置。5.6.7无处置价值的报废物资由各单位物资运用管理部门说明缘由和处置方式,财务部门核实损失金额,相关部门会签后,呈单位领导审批后处置。5.6.8属于省公司集中处置的报废物资暂定为入库的以下几类报废物资: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铁塔、线缆金具类,不在公司集中处置范围内的报废物资由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负责集中处置,在集中处置前应向公司物资部报送处置方案,
34、经公司物资部备案后,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5.6.8.1省公司集中处置5.6.8.1.1省公司集中处置报废物资的时间为一年两次,处置时间为3月和9月5.6.8.1.2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每年3月10日、9月10日汇总属于公司集中处置范围内的报废物资(含县级供电单位报废物资),依据云南电网公司报废物资明细表(见附录十二)的内容填写并上报公司物流服务中心,由公司物流服务中心进行审核、汇总。对于属于公司集中处置急需报废处置的物资可以不定期报请物资部同意后由公司物流服务中心进行专项处置。5.6.8.1.3省公司集中处置的报废由各地市级供电局财务部门组织评估工作,评估完成后评估价密封报各单位监察部门由各单位
35、监察部门寄送至公司物流服务中心监察部门保管。物流服务中心监察部门在开标或拍卖前在规定时间内移交处置机构。5.6.8.1.4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提交报废物资明细表的同时需一同提交报废物资鉴定表、报废物资处置申请审批表、资产评估报告及报备信息等资料,由公司物流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审核通过的纳入公司级集中处置范围。5.6.8.1.5公司物流服务中心依据每一批次各单位上报的报废物资资料对报废物资进行合理分包,编制处置方案,依据云南电网公司报废物资处置方案表(见附录十三)相关要求填写,处置方案表作为处置方案的附件一同上报公司物资部,上报时间为4月30日和9月30日。对于库容不足,可依据实际状况临时授权各地市
36、局处置或省物流中心新增处置批次。5.6.8.1.6公司物流服务中心依据审核的处置方案,采纳招标或拍卖方式进行处置,对于需招标处置的负责提交招标申请并组织完成招标工作;对于需拍卖处置的负责托付具备资质的拍卖单位进行后续处置工作。并负责协调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5.6.8.1.7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机构对参与报废物资竞买(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具备资格的竞买(投标)人。确保具备资质的竞买(投标)人参与后续处置。5.6.8.1.8公司物流服务中心负责制定报废物资买卖合同,由公司法律部门审核统一运用。每批次集中处置招标(拍卖)完成后,公司物流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依据招标(拍卖)结果
37、(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与相关单位按统一格式的合同签订报废物资买卖合同,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依据合同条款履行合同并监督受买(中标)人履行合同。5.6.8.1.9报废物资采纳“先收款,再出库”方式处置。各单位财务部门收取货款后负责账务处理,并向本单位物流服务中心出具已全额收款的证明,物流服务中心合同履约人员据此开具出库单,通知仓管人员办理报废物资出库手续。报废物资出库时,如需过磅,各级物流服务中心应协同同级监察部、审计部及回收商共同监磅。5.6.8.1.10报废物资在出库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按评估清单进行物资出库的原则,依据提交的评估数量(重量)出库,严禁套标出库或漏出库。5.6.8.1.11对于
38、须要解体的报废物资由省打击涉电违法犯罪中心确定,物资所在地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机构监督解体报废物资,防止二次回流市场。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做好监督和记录,对销毁物资原始资料进行存档备查。5.6.报废物资每批次完成处置后,由公司物流服务中心负责编制报废物资处置总结报告,报物资部备案。5.6.8.1.13对属于国家有规定的危急品或危急废物须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回收商或原制造厂回收处置。各地市级物流服务中心(物资部门)每年11月末对本年度处置的危急废物、危急品的数量、品名、处置金额等状况,以及托付处置单位相关资质、合同金额等状况上报物资部备案核查。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对本年度集中处置的危急废物、危急品的数量、品名
39、、处置金额等状况上报物资部。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和各地市级物资部门需依据国家危急品及危害废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竞买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监督上述物品的规范处置,确保不发生危害人身、污染环境等事务。5.6.8.2供电局级集中处置5.6.8.2.1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负责集中处置公司级集中处置范围外的报废物资。5.6.8.2.2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对供电局级集中处置的报废物资进行处置,按云南电网公司报废物资处置方案表(见附录十三)的要求编制处置方案表,报公司物资部备案后,可自行实施集中处置。5.6.8.2.3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对需集中处置的报废物资采纳招标或拍卖方式进行处置。采纳拍卖方式处置的,应选
40、择具备拍卖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5.6.8.2.4各单位自行集中处置的报废物资应包含所辖县级供电单位的报废物资。5.6.8.2.5各单位自行集中处置的报废物资依据库容状况,自行定期集中批量处置本单位及所辖县级供电单位的报废物资,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处置一次。5.6.8.2.6各单位报废处置申请审批完成后由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向财务部门提交云南电网公司资产评估申请表(见附录十)。由相关部门进行会签,报单位领导审批。5.6.8.2.7评估申请通过后由各单位财务部门组织开展评估工作,评估价作为处置底价。需在处置前2个月内完成评估与备案工作。县级供电单位的报废物资评估纳入各单位统一进行。5.6.8.2.8各单
41、位物流服务中心汇总评估完成的报废物资清单,依据云南电网公司报废物资处置方案表(见附录十三)的要求填写,在方案说明中写明本次报废处置选择方式的理由,并报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单位负责人签字。5.6.8.2.9经审批同意后的报废物资处置方案,由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依据方案中拟定的处置方式进行招标/拍卖的后续处置工作。5.6.8.2.10各单位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机构对参与报废物资竞买(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具备资格的竞买(投标)人。确保具备资质的竞买(投标)人参与后续处置。5.6.8.2.11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依据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制定的报废物资买卖合同范本,与招标或拍卖确定的竞买人签订买卖合同,各
42、单位物流服务中心依据合同条款履行合同并监督受买(中标)人履行合同。5.6.8.2.12报废物资采纳“先收款,再出库”方式处置。各单位财务部门收取货款后负责账务处理,并向本单位物流服务中心出具已全额收款的证明,物流服务中心合同履约人员据此开具出库单,通知仓管人员办理报废物资出库手续。报废物资出库时,如需过磅,各级物流服务中心应协同同级监察部、审计部及回收商共同监磅。5.6.8.2.13报废物资在出库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按评估清单进行物资出库的原则,依据提交的评估数量(重量)出库,严禁套标出库或漏出库。5.6.8.2.14对于须要解体的报废物资由各单位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机构监督解体报废物资,防止二次回
43、流市场。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做好监督和记录,对销毁物资原始资料进行存档备查。5.7闲置物资再利用5.7.1供电局内部平衡利库5.7.1.1依据“谁产生、谁负责利用”的原则,各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每月月底将各单位库存闲置物资明细清单提交专业部门针对新规划和设计的项目进行定期利库。对可利库的闲置物资,专业部门还应进行技术可用性认定后运用。详细按以下3种类型办理:5.7.1.1.1同一专业管理部门或不同专业管理部门之间利库调拨。审批流程:调出单位填写物资调拨审批单(详见附录十四),报相关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物流中心依据物资系统流程办理调拨手续。物资系统流程:供电局物流中心物资调拨人员依据调拨审批单在物
44、资管理系统中发起调拨流程,在系统中确定调出、调入单位及相应项目,发送到调出仓库负责人一一调出仓库仓管员一一调入仓库负责人一一调入仓库仓管员,走完调拨流程(调拨审批单作为附件上传),调拨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将单据交财务进行账务处理。5.7.1.1.2不同法人之间的利库调拨。审批流程:调出单位填写物资调拨审批单(详见附录十四),报调入、调出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物流中心制定销售合同,依据销售模式办理跨帐调拨手续。物资系统流程:供电局物流中心物资调拨人员依据调拨审批单在物资管理系统中发起调拨流程,在系统中确定调出、调入单位及相应项目,发送到调出仓库负责人一一调出仓库仓管员一一调入仓库负责人一一
45、调入仓库仓管员,走完调拨流程(调拨审批单作为附件上传),调拨完成后,相关合同、单据在5个工作日内递交各自财务部门做账及开具接收发票。5.7.2跨供电局平衡利库5.7.2.1各供电局在上报省公司跨局利库前,必需完成供电局层面的平衡利库。将本单位需省公司平衡利库物资明细及已配套的鉴定可用的承诺书扫描件,在需求报送前2个工作日报省物流服务中心。省物流服务中心汇总全省闲置库存,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供电局上报需求(按需求供电局由近及远核对)核对匹配,以调出供电局为单位编制省级利库调拨明细表(区分统签统付和非统签统付物资),向省公司专业部门上报利库调拨明细表,省公司专业需求申报部门在2日内完成审批,审
46、批完成后办理调拨手续。5.7.2.2实物调拨流程省物流中心汇总全省库存一一核对供电局上报需求(按需求供电局由近及远核对)一一编制可平衡利库物资明细一一返回库存供电局再次对闲置物资进行完整性、可用性的确认(书面确认)一一省物流中心编制调拨单至调出单位(同时通知调入单位,调拨单明确相应工程名称、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应发数量、单价等信息)一一省物流服务中心、调入单位、调出单位联系后进行发货一一物流中心确定调拨数量(运费由调入单位负责,纳入调入工程结算)5.7.2.3.1统签统付物资实物调拨完成后,调出供电局和省物流服务中心依据调拨物资退库办理相关财务手续;退库完成后,省物流服务中心和调入供电局依据统
47、签统付的调拨办理相关财务手续。5.7.2.3.2非统签统付购物资实物调拨完成后,省物流服务中心确认调拨数量,把确认以后的调拨单交调入、调出单位(一式六份,物流中心、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各两份);调出单位依据省物流中心确认的调拨单办理出账手续,调入单位依据省物流中心确认的调拨单办理入账手续5.7.3储备物资达到2/3轮换年限后,由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组织物资运用管理部门开展再利用工作,转为项目物资;未转为项目物资的,在达到轮换年限前1个月,由物资运用管理部门组织完成对其运用价值的鉴定,有运用价值的,由物资运用管理部门组织再利用工作,转为项目物资。转为项目物资时,物流服务中心协作办理项目调拨手续。5.
48、7.4各单位物资运用管理部门需依据再利用安排和出库时间,按时将物资领用出库,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负责监控。对于逾期未领超过5个工作日,物流服务中心通过三次督促无效后,上报物资部。5.7.5转为储备物资5.7.5.1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负责将闲置物资与储备方案进行比对,比对一样经物资运用管理部门确认的物资方可转为储备,并在补货时,优先运用。5.7.5.2从储备物资中退出的物资,不得再转为储备物资。5.7.5.3运用或存储年限超过该物资轮换年限的闲置物资,不得再转为储备物资。5.7.6实施产权转让对无再利用安排的闲置物资,由各单位物流服务中心在处置需求申报时开展平衡利库,的确无法在再利用的,由物资部统筹平衡,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