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专利法真题答案及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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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6年专利法真题答案及解析1、截至目前我国参与了以下哪些国际条约?A、专利法条约B、专利合作条约C、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D、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答案:BCD解析:专利法条约签订于2000年6月,2005年4月28日生效。该条约旨在协调成员国专利申请的形式要件,并简化取得和维持专利的程序。我国尚未参与该条约。专利合作条约签订于1970年6月,1978年1月生效。该条约简化了就同一独创在多个国家获得专利或者好用新型爱护的手续,我国于1994年1月I日加入了该条约。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签订于1977年。该条约规定申请人向该条约承认的国际保藏机

2、构提交微生物保藏的,在其他缔约国申请专利时无需再提交保藏。我国于1995年7月1日加入了该条约。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签订于1971年,19乃年生效。该协定规定成员国统一运用国际专利分类法(IPC分类)。我国于1997年6月19日加入了该协定。考试大纲学问点:第七章第一节第一节专利合作条约第七章第节第七章专利合作条约及其他与专利相关的国际条约基本要求了解专利合作条约的目的;驾驭条约中关于国际申请程序、国际检索、国际公布和国际初步审查的规定;驾驭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特别规定;了解中国参与的与专利相关的其他国际条约,熟识其签署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七章第三节第三节相关专利国际条约2、下列说法

3、哪些是正确的?A、我国对独创专利申请实行实质审查制B、授予好用新型专利权的确定公告后,任何人均可以恳求国家学问产权局作出好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C、国家学问产权局及其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依据客观、公正、精确、刚好的要求,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恳求D、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国家学问产权局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答案:ACD解析:考生须要留意:专利法第3次修改后,好用新型检索报告的名称变为专利权评价报告,且外观设计也可以要求供应评价报告。本题是06年真题,故名称还是“好用新型检索报告”。专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独创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觉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独创

4、专利权的确定,发给独创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独创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而对好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则实行初步审查制。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授予好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确定公告后,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恳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法其次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依据客观、公正、精确、刚好的要求,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恳求。专利法其次十一条其次款规定: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考试大纲学问点:第四章其次节其次节专利的申请及审查流程3、下

5、列哪些物品属于外观设计专利爱护的客体?A、根雕B、须要放大镜才能识别的微雕产品C、活动售报亭D、清明上河图的原作答案:C解析:专利法其次条第三款: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态、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调与形态、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专利审查指南第1部分第3章第7.4节: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依据专利法第2条第4款的规定,以下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例如,包括特定的山水在内的山水别墅。(2)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态的物质而导致其形态、图案、色调不固定的产品。产品的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

6、单独运用的局部设计,例如袜跟、帽檐、杯把等。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态或者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假如构件本身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运用,则该构件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爱护的客体。例如,一组由不同形态的插接块组成的拼图玩具,只有将全部插接块共同作为一项外观设计申请时,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爱护的客体。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须要借助特定的工具才能辨别其形态、图案、色调的物品。例如,其图案是在紫外灯照耀下才能显现的产品。要求爱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例如手帕扎成动物形态的外观设计。以自然物原有形态、图案、色调作为主体的设计,通常指两种情形,一种是自然物本身;一种是自然物仿真设计。纯属美术、

7、书法、摄影范畴的作品。(9)仅以在其产品所属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形态和图案构成的外观设计。(10)文字和数字的字音、字义不属于外观设计爱护的内容。(11)产品通电后显示的图案。例如,电子表表盘显示的图案、手机显示屏上显示的图案、软件界面等。考试大纲学问点:其次章第三节一一、相关概念现有设计推断客体推断主体4、王某于2006年5月3日完成了某项独创创建,并于2006年7月13日申请了专利;李某于2006年5月7日完成了同样的独创创建,并于2006年6月23日申请了专利。假如王、李二人的申请均符合其他授予专利权条件,则专利权应授予何人?A、王某B、李某C、王某和李某D、由王某和李某协商确定答案:B

8、解析:专利法第九条其次款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独创创建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考试大纲学问点:第一章第一节二-2.中国专利制度的主要特点先申请原则行政爱护与司法爱护双轨制三种专利类型三种专利的审查制度5、下列有关独创人和设计人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独创人和设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B、独创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独创人或者设计人C、在完成独创创建的过程中,只负责管理和维护试验设备的人员不是独创人或者设计人D、独创人和设计人就其完成的任何独创创建均有权申请专利答案:BC解析:独创人和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不能是法人。专利法第十七条规定:独创人或者设

9、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独创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专利法所称独创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独创创建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建性贡献的人。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职务独创创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所在单位;非职务独创创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独创人或者设计人。专利审查指南第1部分第1章第节:独创人独创人应当是个人,恳求书中不得填写单位或者集体,例如不得写成“XX课题组”等。独创人应当运用本人真实姓名,不得运用笔名或者其他非正式的姓名。多个独创人的,应当自左向右依次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改正恳求书中所填写的独创人姓名的,应当提交补正书、当事人的声明及相应的证明

10、文件。考试大纲学问点:第一章其次节一.独创人或设计人的概念独创人或设计人的定义独创人或设计人的推断规则独创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6、王某侵扰刘某的专利权,刘某于2005年3月14日恳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处理。2005年5月16日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做出责令王某马上停止侵权行为的确定,王某于2005年5月23日收到该处理通知。假如王某对该处理确定不服,他最迟可以在哪日向人民法院起诉?A、2005年5月31日B、2005年6月7日C、2005年8月23日D、2007年3月14日答案:B解析: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扰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

11、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恳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马上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恳求,可以就侵扰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考试大纲学问点:第六章其次节二-3.诉讼诉讼时效诉前证据保全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的主体诉前证据保全申请的提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期

12、限诉前证据保全的解除诉前证据保全的执行专利侵权行为的诉前停止申请诉前停止侵权的主体诉前停止侵权行为申请的提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期限诉前停止侵权措施的解除诉前停止侵权的裁定及对裁定不服的救济裁定诉前停止侵权的执行裁定执行中的证据保全申请诉前停止侵权的担保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侵权纠纷的审理方法独创专利侵权的举证责任诉讼中止7、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不得申请专利B、专利代理人在脱离专利代理业务后一年内不得申请专利C、专利代理人在脱离专利代理业务后二年内不得申请专利D、专利代理人在脱离专利代理业务后三年内不得申请专利答案:AB解析:专利代理条例其次十条的规定,专

13、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和脱离专利代理业务后一年内,不得申请专利。考试大纲学问点:第一章第三节二二、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的概念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条件申请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人的执业和业务范围专利代理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8、下列哪些人可以向国家学问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A、在我国境内只设有代表处的美国公司B、在英国境内有常常居所的老挝人C、营业所设在法国的企业D、在我国境内有常常居所的无国籍人答案:ABCD解析:专利法第十八条规定:在中国没有常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

14、原则,依据本法办理。中国、美国、英国和法国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即使申请人不属于巴黎公约的成员国的公民,只要其在任一成员国有常常居所或者营业所,同样也可以在我国申请专利。考试大纲学问点:第一章其次节一2.申请人的概念中国内地申请人中国港澳台申请人外国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申请专利的权利不同种类申请人的法律适用及其区分9、吴某所完成的职务独创创建被授予了独创专利权,其所在的国有企业赐予吴某的下列嘉奖或酬劳哪些是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A、在专利授权公告半年后发给吴某2000元奖金B、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实施专利后,每年从实施该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3%作为酬劳支付给吴某C、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实施专

15、利后,每年从实施该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0.2%作为酬劳支付给吴某D、该国有企业许可其他单位实施该项专利后,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运用费纳税后提取10%作为酬劳支付给吴某答案:解析: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发给独创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独创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2000元;一项好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0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独创创建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独创或者好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

16、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0.2%,作为酬劳支付独创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独创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酬劳。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运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0%作为酬劳支付独创人或者设计人。新细则规定如下:一项独创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好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O元。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独创创建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独创或者好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作为酬劳赐予独创人或者设计人,或者

17、参照上述比例,赐予独创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酬劳;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运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酬劳赐予独创人或者设计人。故按新法,本题无答案考试大纲学问点:第一章其次节二-1.职务独创创建职务独创创建的概念职务独创创建的推断职务独创创建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职务独创创建的独创人或设计人获得奖酬的权利及相关规定10、钱某是某公司的职员。关于钱某所作的独创创建申请专利的权利,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钱某在执行该公司的任务过程中完成的独创创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公司B、钱某主要利用该公司的设备所完成的独创创建,假如钱某与该公司没有签订相

18、关合同,则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公司C、钱某利用该公司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作的与该公司的任务无关的独创创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钱某D、钱某在离开该公司一年内所作的与其在该公司担当本职工作相关的独创创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钱某答案:ABC解析: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独创创建为职务独创创建。专利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独创创建,单位与独创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担当的本职工作或者原

19、单位安排的任务有关的独创创建属于职务独创创建。考试大纲学问点:第一章其次节二1职务独创创建职务独创创建的概念职务独创创建的推断职务独创创建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职务独创创建的独创人或设计人获得奖酬的权利及相关规定11、甲、乙、丙共同开发了一种新的印染技术,甲负责供应资金,乙负责供应设备,丙负责具体探讨开发工作。假如三人未就开发成果申请专利的事宜作出约定,则该项新的印染技术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属于谁?A、甲B、乙C、丙D、甲、乙、丙共同享有答案:C解析:专利法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独创创建、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托付所完成的独创创建,除另有协议的以外

20、,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专利法所称独创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独创创建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建性贡献的人。在完成独创创建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供应便利的人或者从事其他协助工作的人,不是独创人或者设计人。考试大纲学问点:第一章其次节二-3.合作完成的独创创建合作完成的独创创建的概念合作完成的独创创建申请专利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12、章某是某代理公司的一名专利代理人,他的以下哪些行为不符合专利代理条例的有关规定?A、章某私下接受好友徐某的托付,代理其申请专利,并收取了代理费B、章某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

21、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了一项外观设计专利C、章某将其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中了解到的未公开的独创创建内容告知了好友徐某D、章某在该代理公司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报名参与国家学问产权局聘请公务员的考试答案:ABC解析: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专利代理人必需承办专利代理机构委派的专利代理工作,不得自行接受托付;其次十条规定: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和脱离专利代理业务后一年内,不得申请专利。专利法第十九条第3款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遵守法律律、行政法规,依据被代理人的托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独创创建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被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考试大纲学问点:第一章第

22、三节二二、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的概念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条件申请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人的执业和业务范围专利代理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13、以下有关专利代理机构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申请设立办事机构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具有5名以上专利代理人B、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C、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D、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答案:BCD解析:专利代理管理方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申请设立办事机构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具有10名以上专利代理人,故A选项错误;第三条其次款的规定: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

23、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考试大纲学问点:第一章第三节三2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变更、停业和撤销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满意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承接专利代理机构的变更专利代理机构的停业专利代理机构的撤销14、下列有关无效宣告程序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恳求做出确定之后,他人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提出无效宣告恳求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B、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

24、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C、无效宣告恳求人在无效宣告审查确定作出之前可以撤回无效宣告恳求D、当事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专利更审委员会发出的转送文件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恳求审查通知书的,不影响专利庭审委员审理答案:ABCD解析: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其次款: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恳求作出确定之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恳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规定:在无效宣告恳求审查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的恳求作出确定前,无效宣告恳求人可以撤回其恳求;第六十八条其次款规定: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恳求人应当在

25、指定期限内答复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转送文件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恳求审查通知书;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更审委员会审理。考试大纲学问点:第五章第三节-第三节专利权的无效宣告恳求15、甲于2003年8月10日向国家学问产权局提交了一项独创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05年3月11日公布,并于2006年6月16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乙于2004年1月6日自行研制出了与甲完全相同的独创,并随即予以实施。2004年8月4日甲获知了乙实施该独创的状况,向乙发出了信函,明确告之其已就该独创提出了专利申请,要求乙停止实施并支付肯定的费用。依据以上事实,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可以在2005年3月11日至2006年6

26、月16日之间,就乙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乙不必就其在2005年3月11日前实施该独创的行为向甲支付任何费用C、甲可以在2005年3月11日至2006年6月16日之间,要求仍在实施该独创的乙支付适当的费用D、假如乙在2006年6月16日后仍接着实施该独创,则甲可以对乙提起侵权诉讼答案:BCD解析:专利法第68条:侵扰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独创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运用该独创未支付适当运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运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运用其独创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己得知

27、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考试大纲学问点:第六章第一节二-1.专利权的生效专利权生效的条件专利权生效的时间独创专利申请公布后的临时爱护16、下列各项哪些不属于授予专利权的主题?A、一种内窥镜诊断方法B、一种日历的编排方法C、一种移动电话机的操作说明D、一种实现核变换方法的设备答案:ABC解析:专利法其次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第(二)项规定: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审查指南其次部分第一章规定:为实现原子核变换方法的各种设备、仪器及其零部件等,均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考试大纲学问点:其次章第一节二二、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17、某出版物

28、标注的印刷日是2005年11月,则在专利审查中应如何认定该出版物的公开口?A、无法认定其公开日B、2005年11月1日C、2005年11月30口D、2005年12月31日答案:C解析:审查指南其次部分第三章.1规定:出版物的印刷日视为公开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公开日的除外。印刷日只写明年月或者年份的,以所写月份的最终一日或者所写年份的12月31日为公开日。考试大纲学问点:第四章第一节四2.期限的计算期限的起算日期限的届满日期限的计算18、甲于2003年3月14日在我国提出了一件独创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04年9月24日公布。以下内容相同的申请哪些构成了该申请的抵触申请?A、乙于2003年2月14

29、日在日本提出的独创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04年9月17日公布B、乙于2003年2月21日提出的PCT国际申请,国际公布日为2004年10月8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05年3月1日,中国国家公布日为2005年8月1日C、乙于2003年3月14日在我国提出的一件独创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04年10月15日公布D、甲于2003年3月1日在我国提出的一件好用新型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04年6月3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答案:BD解析: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在独创或者好用新型新奇性的推断中,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独创或者好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

30、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奇性。为描述简便,在推断新颖性时,将这种损害新奇性的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2008年专利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修改后的新法从2009年10月1日起生效。在历年真题中,尤其是推断是否构成抵触申请的那些真题,题干中给出的时间都在新法生效之前。这些题目,严格来说应当适用旧法,但为了便于考生应试,本解析一律适用新法。同样,其他法律假如修改,那相关题目也一律适用新法,而不考虑新法生效的实际时间。考试大纲学问点:其次章其次节二-2.抵触申请抵触申请的定义构成抵触申请的条件抵触申请的效力19、甲提交了一项独创专利申请,其申请日为2006年3月11日。在提

31、交专利申请时,甲依据专利法其次十四条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恳求书中作了其独创创建不丢失新奇性的声明。甲在何时提交证明材料符合规定的期限?A、在提交申请文件的同时B、在2006年5月11日前C、在2006年5月26日前D、在提出实质审查恳求后的三个月内答案:AB解析: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款:申请专利的独创创建有专利法其次十四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所列情形的,申请人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声明,并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有关国际展览会或者学术会议、技术会议的组织单位出具的有关独创创建已经展出或者发表,以及展出或者发表日期的证明文件。可见,要求享受专利法其次十四条规定的不丢失新奇性的例外

32、,应当履行两个手续,其一是在提交申请时声明,其二是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在本题中,甲提出申请的日期为2006年3月11日,因此,在提交申请文件的同时以及2006年5月11日前提交证明材料都是符合规定的。考试大纲学问点:其次章其次节二-4.不丢失新奇性的宽限期宽限期的定义宽限期的效力宽限期的期限适用宽限期的情形主见适用宽限期的时间限制有权主见适用宽限期的人主见适用宽限期的条件二次公开适用宽限期的条件适用宽限期的国际展览会适用宽限期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首次发表的含义首次展出的含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独创创建内容的含义证明材料20、甲于2005年5月9日在我国政府主办的一个国际展

33、览会上首次展出了其研制的新产品,2005年9月10日出版发行的中国电子产品上对该新产品的技术方案进行了具体的介绍。乙于2005年10月10日独立作出了与甲完全相同的新产品,并于2005年10月15日提出了专利申请。甲于2005年11月1日也提出了专利申请。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A、甲的独创在其申请日前已经被出版物公开,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B、甲的独创享有六个月的新奇性宽限期,因此并不丢失新奇性C、乙的独创属于独立做出,因此可以被授予专利权D、乙的独创丢失了新奇性,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答案:AD解析:依据专利法其次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专利的独创创建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丢失新

34、奇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在本题中,甲于2005年5月9日的公开属于专利法其次十四条第一款(一)项规定的情形,但其2005年9月10日在中国电子产品上的公开发表却不符合专利法其次十四条的规定,并导致其于2005年11月I日提出的独创专利申请丢失了新奇性,因而,甲的专利申请不能被授予专利权。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对乙的申请而言,由于甲在2005年5月9日的展出行为和2005年9月10日的发表行为都发生在其申请日之前,从而破坏了乙申请的新奇性。因此,乙的申请也不能被授予专利

35、权。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考试大纲学问点:其次章其次节二4不丢失新奇性的宽限期宽限期的定义宽限期的效力宽限期的期限适用宽限期的情形主见适用宽限期的时间限制有权主见适用宽限期的人主见适用宽限期的条件二次公开适用宽限期的条件适用宽限期的国际展览会适用宽限期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首次发表的含义首次展出的含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独创创建内容的含义证明材料21、申请人甲于2005年5月9日完成一项独创创建,并于2005年8月12日下午到国家学问产权局面交了专利申请;申请人乙于2005年7月8日独立完成相同独创创建,并于2005年8月12日上午到邮局用挂号信将专利申请文件寄交国家学问产权局,寄出的

36、邮戳日是2005年8月12日。假设两件申请均符合其他授权条件,专利权应当授予谁?A、干脆授予甲B、干脆授予乙C、干脆授予甲和乙D、授予甲和乙协商确定的申请人答案:D解析: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1条第1款: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日(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分别就同样的独创创建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考试大纲学问点:其次章其次节二-5.对同样的独创创建的处理同样的独创创建的推断原则同一申请人就同样的独创创建提出两件专利申请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独创创建在同一日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对一件专利申请和一项专利权的处理22、对于一件要求外国优先权的独创专利申请,在其优

37、先权期限内发生的下列哪些事务不会损害其新奇性?A、他人就相同主题在我国提出另外一件好用新型专利申请B、他人将相同主题的独创创建在一本国外刊物上公开C、一家企业在我国境内实施相同主题的独创创建D、其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在外国被授予专利权答案:ABCD解析:专利法其次十九条和第三十条规定了享有优先权的条件及主要程序性要求。审查指南其次部分第三章4?1?3进一步规定了外国优先权的效力:申请人在外国首次申请后,在优先权期限内向我国提出的相同主题的独创创建专利申请,都看作是在该外国首次申请的申请日所提出,不会因为在优先权期间内其他人提出了相同主题的申请,或者公布、利用该独创创建而失去效力。在这里,相

38、同主题的申请应既包括独创专利申请,也包括好用新型专利申请,因此A选项所述情形不会影响该独创专利申请的新奇性,同理,B、C选项中的公开和实施行为也不会影响该独创专利申请的新奇性。关于D选项,依据巴黎公约第4条之二规定的专利独立原则,在先申请在外国被授予专利权的事实对该独创专利申请在我国是否被授权不产生任何影响。同时,由于享有优先权的核心效力就在于推断在后申请的新奇性和创建性的时间标准为优先权日,因此,优先权日以后发生的有关在先申请的事务与在后申请的新奇性无关,据此答案为A、B、C、Do考试大纲学问点:第四章其次节一8.优先权恳求要求外国优先权要求本国优先权23、一件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组合物,该组

39、合物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并公开了该组合物可用来杀菌。该申请的申请日为2004年6月1日。一篇2003年3月1日公开的文献记载了一种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染料组合物,该文献没有公开所得组合物可用来杀菌。相对于该篇文献,该申请下列哪些权利要求具有新奇性?A、一种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丫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可以杀菌B、一种杀菌组合物,该组合物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丫和Z加工处理制得C、一种制备杀菌组合物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丫和Z加工处理D、一种杀菌方法,包括运用有效量的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

40、理制得的一种组合物答案:D解析:审查指南其次部分第十章5?4规定:一种己知物质不能因为提出了某一新的应用而被认为是一种新的物质。例如,物质X作为洗涤剂是已知的,那么一种用作增塑剂的物质X不具有新奇性。但是,假如一项已知物质的新用途本身是一项独创,则已知物质不能破坏该新用途的新奇性;这样的用途独创属于运用方法独创,因为独创人的贡献不在于物质本身,而在于如何去运用它。本题中,A选项要求爱护的是一种组合物,同时用制备方法和用途加以限定,而“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U组合物己在对比文献中公开,进一步的用途限定”可以杀菌“没有为该申请组合物本身带来新的特征,因此,两种组合物实质相同,

41、该权利要求不具有新奇性。同理,B选项中用制备方法”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限定的“杀菌组合物”与对比文献中已公开的组合物实质相同,因此该权利要求也没有新奇性。C选项中一种制备杀菌组合物的方法”与对比文献中已公开的组合物的制备方法相同,因此该权利要求也没有新奇性。D选项中的“一种杀菌方法”恳求爱护的是对比文献中并没有公开的“已知物质的新用途“,属于“运用方法独创”,因此该权利要求具有新奇性。据此答案为Do考试大纲学问点:其次章其次节二-3.推断新奇性的原则和基准单独对比原则上位概念与下位概念惯用手段的干脆置换数值和数值范围包含性能、参数、用途、制备方法等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的新

42、奇性审查原则化学领域独创新奇性推断的其他若干规定24、甲、乙先后就同样的独创创建提动身明专利申请,甲的申请日是2005年3月28日,乙的申请日是2005年5月9日。假如没有其他事实发生,则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A、假如甲在2005年4月2日撤回了其申请,则乙申请的新奇性不受影响B、假如甲的申请在2006年9月8日公布,随后甲撤回其申请,则乙申请的新奇性会受到影响C、假如甲在2005年5月11日撤回了其申请,则乙申请的新奇性会受到影响D、假如甲在2005年4月2日撤回其申请后,又于2005年5月8日提出了另一件相关的申请,并要求了其2005年3月28日申请的优先权,则其新申请公布后,乙申请的新

43、奇性会受到影响答案:ABD解析:依据专利法其次十二条其次款的规定,独创专利申请必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才具有新奇性:一是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独创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运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即不属于现有技术);二是没有同样的独创或者好用新型由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即不存在抵触申请)。A选项中,甲在乙的申请日前撤回了其申请,因此其申请既不构成乙申请的现有技术,也不构成抵触申请,从而不影响乙申请的新奇性。故A选项正确。B选项中,甲申请的申请日早于乙申请的申请日,并且在乙申请的申请日后进行了公布,从

44、而构成乙申请的抵触申请,因此B选项正确。C选项中,甲撤回其申请的时间是在乙申请的申请日之后,但由于甲的申请没有被公布,从而既不构成现有技术,也不构成抵触申请,对乙申请的新奇性不会产生影响。因此C选项错误。在D选项所述状况中,甲在2005年5月8日提交的申请由于享有优先权,优先权日为2005年3月28日,早于乙申请的申请日,并且甲的新申请在乙的申请日之后进行了公布,从而构成了乙申请的抵触申请,因此D选项正确。考试大纲学问点:其次章其次节二-2.抵触申请抵触申请的定义构成抵触申请的条件抵触申请的效力25、专利法中“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这一概念具有以下哪些含义?A、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是真实

45、存在的人B、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具有创建实力C、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全部技术领域的一般技术学问D、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获知所属技术领域中全部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的常规试验的手段和实力答案:ABD解析:审查指南其次部分第四章第2.4节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含义做了说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也可称为本事域的技术人员,是指一种假设的“人,假定他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独创所属技术领域全部的一般技术学问,能够获知该领域中全部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试验的手段和实力,但他不具有创建实力。假如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

46、促使本事域的技术人员在其他技术领域寻找技术手段,他也应具有从该其他技术领域中获知该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的相关现有技术、一般技术学问和常规试验手段的实力。据此答案为A、B、Do考试大纲学问点:其次章其次节三-1.创建性的概念创建性的定义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显著的进步26、下列各项独创主题中哪些不具有好用性?A、一种采纳外科手术从活牛身体上摘取牛黄的方法B、一种通过渐渐降低羊的体温以测量其耐寒程度的方法C、一种用于实施外科手术方法的微型机器人D、一种会使患者服用后食欲减退的治疗肺炎的药品答案:AB解析:专利法其次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好用性,是指该独创或者好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运用,并且能够产生主动效果。审查指南其次部分第五章3.2节中列举了几种不具备好用性的专利申请的主要情形:无再现性;违反自然规律;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人体或者动物的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无主动效果;测量人体在极限状况下的生理参数的方法。在第种情形中,又明确举出了通过渐渐降低人或动物的体温,以测量人或动物对寒冷耐受程度的测量方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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