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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O一五年一月目录前言1一、 基本情况2(一)地理位置2(二)自然条件2(三)经济概况2二、 规划实施情况3(一)土地利用现状3(二)规划目标执行情况4三、规划修改必要性分析7(一)经济发展重大战略变化7(二)产业园区的快速发展及变化7(三)城乡发展布局发生重大变化8(四)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显著增加8(五)规划修改必要性结论9四、规划修改指导原则及依据10(一)规划修改指导原则10(二)规划修改依据H五、规划修改具体方案13(一)建设用地修改地块分析13(二)土地利用结结构与布局修改38(三)用途分区及管制分区修改40(四)修改地块占耕地质量
2、情况分析41六、规划修改方案可行性分析45(一)规划修改对目标影响分析45(二)规划修改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46(三)规划修改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影响分析47(四)规划修改对土地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7(五)规划修改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48七、结论49八、规划修改的实施保障措施50(一)强化规划修改方案的法律效力50(二)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50九、附件51(一)保定市关于调整耕地保有量的函51(二)保定市追加涿州指标文件54(三)涿州市政府请示文件56(四)专家论证意见58(五)听证纪要60(六)部门及乡镇村意见67(七)方案编制人员名单及规划资质113当前.,全国省、市、县、乡新一轮土地
3、利用总体规划已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把静态的规划方案与动态的实施管理相结合,全面掌握不同阶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保持规划的现势性与合理性,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2012)50号)、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和实施管理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4)2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利用行为,均应当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凡不符
4、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管控作用O依据河北省关于规划实施评估相关文件,涿州市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评估评价综合评估得分为84.85分,指标执行、结构和布局、利用程度、符合程度等方面实施情况较为良好。但是,由于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及城乡规划总体布局发生重大变化,现行规划已不适应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因此,对于现行规划确实有必要进行规划修改,且符合规划修改条件,特编制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一、基本情况(一)地理位置涿州市地处河北省中部,保定市北部,为首都北京的南大门
5、。东临固安县,南连高碑店市,西接深水县,北及东北分别与北京市房山区及大兴县接壤。涿州市距离北京中心62公里,距离正在建设的首都第二机场20公里,距离天津新港175公里。市境东西横距37公里,南北纵距26公里,市境线长142公里,土地总面积751.30平方公里。(二)自然条件涿州市北临燕山,西靠太行山,地势平坦,属倾斜状山前洪积洪冲积平原。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海拔在20-70米之间,坡降约1/700o境内河流交汇东流,地貌多变,主要为洪冲积扇、扇形洼地和冲积平原三种地貌类型。境内河流属海河水系,并分属永定河、大清河两个支系,全长111.85公里。永定河水系有永定河;大清河水系有北拒马河、白沟河
6、、胡良河、琉璃河、小清河。(三)经济概况全市2013年末总人口65.83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3.51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55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85.2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16.73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67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35.68亿元,城镇化率达到50.8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34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710元。二、规划实施情况(一)土地利用现状1. 土地利用现状结构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2013年更新数据,涿州市土地总面积75129.55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53288.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93%;建设用地面积18359.44公顷,
7、占土地总面积的24.44%;其他土地面积3481.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3%(详见表2-1)。表21涿州市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2013年)单位:公顷地类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农用地耕地小计44237.4458.88%水田452.550.60%水浇地35824.9847.68%旱地7959.9110.59%园地2034.852.71%林地4419.195.88%其他农用地小计2597.323.46%设施农用地390.910.52%农村道路1429.751.90%坑塘水面240.500.32%沟渠529.710.71%田坎6.450.01%农用地合计53288.8070.9
8、3%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小计15311.1120.38%城镇用地3244.374.32%农村居民点用地11411.5515.19%采矿用地655.190.87%交通力k利用地1560.612.08%其他建设用地1487.721.98%建设用地合计18359.4424.44%其他土地水域2624.163.49%自然保留地857.151.14%其他土地合计3481.314.63%土地总面积75129.55100.00%2. 土地利用现状特点涿州市内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地理及气候条件较好,粮油的生产环境优越,耕地资源较为丰富,广泛分布于各乡镇,2013年全市耕地面积44237.4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
9、的83.01%,占土地总面积的58.88%,由此,农业生产是本市产业之一,具有农业市(县)特点。全市已利用土地面积71648.24公顷,土地利用率高达95.37%,其中:水域面积2624.16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857.15公顷,多为有着重要生态功能的河流和防洪功能的内陆滩涂用地,因此,全市后备可利用的土地资源较为匮乏。(二)规划目标执行情况1.耕地保有量与补充耕地执行情况耕地保有量执行情况依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2013年涿州市更新数据,2013年全市耕地面积44237.44公顷,比现行规划确定的2020年耕地保有量45360.56公顷目标少1123.12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执行情况2010
10、-2013年间,全市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2.84公顷,比现行规划2020年补充耕地义务量1128.11公顷少1125.27公顷,仅完成控制指标的0.25%。结合全市后备土地资源情况,以及历年占补平衡工作经验,市域主要通过开展“异地代补”形式来实现耕地的占补平衡。3 .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现行规划确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9728.35公顷,2013年全市基本农田面积43054.74公顷,比现行规划确定的39728.35公顷目标多3326.39公顷。可见,从基本农田数量上看,很好的实现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从基本农田内部结构来看,现状地类中97.48%为耕地,其余为可调整园地和林地,从一定程度上确保基
11、本农田质量水平。4 .建设用地指标执行情况建设用地总规模依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2013年涿州市更新数据,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18359.44公顷,比现行规划确定2020年的19176.1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少816.71公顷,未突破控制指标,控制在现行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目标之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依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2013年涿州市更新数据,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5311.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38%o现行规划确定至2020年,市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113.21公顷以内,未突破控制指标,控制在现行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目标之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结合历年规划修改情况,现行规划确定2
12、020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突破5020.63公顷,2013年市域城镇工矿用地规模3899.56公顷,比现行规划确定的指标少1121.07公顷,未突破现行规划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现行规划确定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501.14公顷。依据历年建设用地审批情况,2010-2013年期间,全市审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11.71公顷,比现行规划指标少1089.43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27.43%,控制在现行规划目标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及耕地规模现行规划确定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1439.33公顷、占用耕地规模1137.87公顷。2010-2013年期间
13、,建设用地审批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387.8公顷、占用耕地规模319.71公顷,比现行规划指标分别少1052.05公顷、818.16公顷,分别占控制指标的26.91%、28.10%,控制在目标内。三、规划修改必要性分析(一)经济发展重大战略变化“十一五”期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决贯彻“工业立市、以城兴市、借京强市三大主体战略。“十二五”时期,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充分发挥毗邻北京的区位优势,紧紧抓住河北大力推进首都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机遇,以开发建设河北涿州新兴产业示范区为契机,实施“统筹建市、产业立市、
14、借京强市、文化靓市四大主体战略,着力抓好产业升级和一城四区六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而2014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在突出“1+5”城乡一体化空间发展布局前提下,将依靠产业升级和城市化“双轮驱动”,创新体制机制,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提升城市的承载能力,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打造毗邻首都的明星城市。因此,经济发展战略的变化将对土地的供需产生影响,将需要更多的土地资源来保障经济的快速发展。(二)产业园区的快速发展及变化涿州市范围内目前有4个经济、产业、工业聚集区,分别为河北涿州新兴产业示范区、涿州经济开发区、涿州(松
15、林店)工业聚集区以及河北涿州现代物流园区,虽然现行规划已进行了充分衔接,但是随着经济社会以及产业的快速发展,加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限制,部分产业园区布局已经发生变化,部分已不符合原规划的产业用地布局。因此,亟需根据相关最新产业和经济发展规划,调整现行规划用地布局,以确保产业基础项目能顺利实施。(三)城乡发展布局发生重大变化根据河北省涿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年),全市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有较大调整。市域城乡总体空间结构将为:“双心双廊,一城六片双心,即城市中心与生态绿心;双廊,即拒马河生态绿廊和大小清河生态绿廊;一城,即中心城区;六片,即六个发展片区,包括东仙坡镇都市工业片区,码头
16、镇文化创意与高科技产业聚集区,义和庄空港产业区,松林店先进制造业产业区,南部现代物流与农业发展区,西部生态旅游发展区。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的建设用地布局中,已有部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未落实在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内,部分城乡建设用地落在了有条件建设区内。因此,不能满足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全部布局,现亟需根据最新的城乡总体规划做出相应的修改,以满足当前城乡建设发展用地。(四) 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显著增加全市基础设施及民生建设步伐逐步加快,现行规划已不能满足交通、电力、水利、民生基础设施发展用地需求,这些基础设施项目因立项时间较晚,未完全列入现行规划重大项目清单中,涉及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变电站、城中
17、村改造等项目,项目均已在“十二五”规划中列为涿州市建设重点项目,并在发改委进行备案,亟需开展规划修改以确保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顺利实施。(五) 规划修改必要性结论现行规划与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求存在偏差,一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及战略发生了重大变化;二是全市经济产业用地布局发生了重大变化;三是全市城乡统筹发展方向发生了重大变化;四是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显著增加加大了对土地资源的需求。综上所述,结合现行规划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亟需尽快启动规划修改程序,在确保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前提下,调整和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布局安排,进一步处理好保护和保障之间的关系,使现行规划更好地
18、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同时.,通过加强规划实施监测和管理,促进现行规划的更好实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依据和保障。四、规划修改指导原则及依据(一)规划修改指导原则1 .评估前置原则凡提出规划修改,均应先行开展规划实施评估。2 .总量平衡原则本级规划修改原则上不得突破规划约束性调控指标,确需突破的,应先通过上级规划修改进行统筹平衡。3 .保护耕地原则规划修改应以保护耕地为前提,确保规划修改后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4 .节约集约原则规划修改涉及用地标准,应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准入条件和行业用地标准等。5 .优化配置原则规划修改涉及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其目标应比
19、规划修改前趋于合理、优化,科学配置用地。6 .公众参与原则适时修改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行风险评估,举行听证,充分论证,修改方案应按程序进行公示。7 .严格控制修改次数科学论证、严谨慎重,不得随意、频繁进行,应统筹安排年度申报计划,严格控制规划修改的申报规模和次数,每年最多调整一次。(二)规划修改依据1.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5) 河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工作依据1)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文件(国土资发(2012)2号);2) 国土资源部
20、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2012)50号);4)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和实施管理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4)20号);5)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推进规划计划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4)5号);6) 涿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1年2030年);7) 涿州市域镇村体系规划(20102030年);8) 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五、规划修改具体方案(一)建设用地修改地块分析本次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涉及调出
21、建设用地共4个地块,调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71.4991公顷;调入建设用地共4个地块,调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71.4991公顷;追加建设用地共10个地块,追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0.0000公顷。1 .建设用地调出地块分析调出地块是在分析本市剩余新增建设用地基础上,结合河北省涿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年)、涿州市域镇村体系规划(2010-2030年)、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市域经济发展用地实际需求等,按照保近期、保急需的要求将近期暂时不用的建设用地规模调出的思路进行选取,确定建设用地调出规模为271.4991公顷,共4个地块(TC-01、TC-02、Te-O
22、3、TC-04),涉及东仙坡镇、高官庄镇、刁窝乡、豆庄乡等4个乡镇(详见表51、调出地块修改前后规划图对照)。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2012年更新数据,建设用地调出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包括农用地面积271.334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51.357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0.1642公顷,不涉及未利用地。规划修改前规划用途全部为城镇用地,规划修改后管制分区为有条件建设区268.1895公顷,限制建设区3.3096公顷。(1) 调出地块情况分析TC-Ol地块规划用途由城镇用地调整为农用地,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面积47.8412公顷;TC-02地块规划用途由城镇用地调整为农用地,管制
23、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面积20.3474公顷;TC-03地块规划用途由城镇用地调整为农用地,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面积200.0009公顷;TC-O4地块规划用途由城镇用地调整为农用地,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面积3.3096公顷。表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指标调出地块表单位:公顷地块编号所在位置地块规模地块现状用地面积耕地国家利用等别耕地国家利用等别面积修改前规划用途修改后管制分区农用地耕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TC-Ol地块位于海军学校南部,东仙坡村北部47.841247.841243.9979001033.5276城镇用地有条件建设区1110.4
24、703TC-02地块位于西韦坨村西部,农场东部20.347420.347419.5829001()19.5829城镇用地有条件建设区TC-03地块位于白塔村南部,西找子营村北部,铁路东部2(X).(X)()9200.(M)09184.7082001051.9265城镇用地有条件建设区1179.69931353.0824TC-04地块位于北高官庄西南部,南高官庄北部3.30963.14543.06810.16420113.0681城镇用地限制建设区合计271.4991271.3349251.35710.16420251.357115(2)调出地块修改前后规划图对照TC-Ol地块土地规划图(修改前
25、)TC-02地块土地规划图(修改前)TC-03地块土地规划图(修改前)TC04地块土地规划图(修改前)2 .建设用地调入地块分析随着市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进一步加快,用地需求逐步加大,而且用地布局随之发生变化,为保障市域内基础设施、开发区、工业区等用地需求,充分与河北省涿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年)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确定用地布局及规模,需调入建设用地规模271.4991公顷,共4个地块(TR-01、TR-O2、TR-O3、TR-04),涉及东仙坡镇、松林店镇、豆庄乡、林家屯乡等4个乡镇(详见表5-2、调入地块修改前后规划图对照)。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2012年更新数据,建
26、设用地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包括农用地面积266.755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42.4333公顷),建设用地面积4.7346公顷,未利用地面积0.0090公顷。规划修改后规划用途全部为城镇用地,规划修改前管制分区全部为有条件建设区。(1) 调入地块情况分析TR-Ol地块规划用途由耕地、林地等调整为城镇用地,管制分区由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该地块为市域内重点项目酒庄建设,项目选址符合河北省涿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年),位于城乡总体规划一类工业用地布局内,且地块位于规划有条件建设区,因此,地块选址合理,符合规划要求。TR-02地块规划用途由耕地、园地等调整为城镇用地,管制
27、分区由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该地块为市域内重大项目,位于开发区南侧,项目选址符合河北省涿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年),位于城乡总体规划用地布局内,且地块位于规划有条件建设区,因此,地块选址合理,符合规划要求。TR-O3、TR-04地块规划用途由耕地等调整为城镇用地,管制分区由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该地块均位于松林店工业区边界内,符合河北省涿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年),为城乡总体规划二类工业用地布局,有利于工业项目集聚,远离居民生活区,符合工业入园区原则,且地块位于规划有条件建设区,因此,地块选址合理,符合规划要求。表5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指标调入地
28、块表单位:公顷地块编号所在位置地块规模地块现状用地面积耕地国家利用等别耕地国家利用等别面积修改后规划用途修改前管制分区农用地耕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TR-Ol地块位于海军学校北部,西杨胡屯南部20.000020.000015.414200915.4142城镇用地有条件建设区TR-02地块位于西兴隆庄西部,铁路西部,毛家营村北部56.886656.886647.81700124.4031城镇用地有条件建设区1343.4139TR-03地块位于张沉村北部,念瞳村南部,沙家庄西部53.624451.320946.34782.303501215.6948城镇用地有条件建设区1330.653TR-04地块位
29、于沙家庄东部,泥洼铺村西部,史各庄南部140.9881138.548132.85432.43110.0091131.4716城镇用地有条件建设区125.98811346.90981548.4848合计271.4991266.7555242.43334.73460.0090242.4333(2)调入地块修改前后规划图对照TR-Ol地块土地规划图(修改前)TR-Ol地块土地规划图(修改后)TR-O2地块土地规划图(修改前)TR-O2地块土地规划图(修改后)TR-O3、TR-O4地块土地规划图(修改前)TR-O3、TR-O4地块土地规划图(修改后)3 .建设用地追加地块分析随着市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30、,城乡一体化进一步加快,用地需求逐步加大,而且用地布局随之发生变化,为保障市域内基础设施、开发区、工业区等用地需求,衔接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追加涿州市共计100.00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充分与河北省涿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年)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确定用地布局及规模,需追加建设用地规模100.0000公顷,共10个地块(ZJ-01、ZJ-02ZJ.09、ZJ-10),涉及清凉寺街道办事处、码头镇、豆庄乡、刁窝乡、林家屯乡等5个乡(街道、镇)(详见表5-3、追加地块修改前后规划图对照)。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2012年更新数据,建设用地追加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包括农用地面积99
31、.583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87.794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0.4170公顷,不涉及未利用地。规划修改后规划用途全部为城镇用地,规划修改前管制分区全部为有条件建设区。(1) 追加地块情况分析ZJ-Ol地块规划用途由耕地、园地等调整为城镇用地,管制分区由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该地块项目为涿州市六祖禅寺文物保护重点项目,地块选址位于城区北部,符合河北省涿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年),在城乡总体规划用地布局内有标注,且地块位于规划有条件建设区,因此,地块选址合理,符合规划要求。ZJ-02地块规划用途由耕地等调整为城镇用地,管制分区由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该地块为电力基
32、础设施变电站建设项目,符合电力部门相关规划,项目的建设能够保障周边乡镇、村有稳定的电力,确保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且地块位于规划有条件建设区,因此,地块选址合理,符合规划要求。ZJ-03地块规划用途由耕地等调整为城镇用地,管制分区由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该地块为立体城项目,符合立体城专项规划,且地块位于规划有条件建设区,因此,地块选址合理,符合规划要求。ZJ-04地块规划用途由耕地等调整为城镇用地,管制分区由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该地块位于开发区扩展边界内,为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符合河北省涿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年),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内,且地块位于规划有条件建设区,
33、因此,地块选址合理,符合规划要求。ZJ-O5地块规划用途由耕地等调整为城镇用地,管制分区由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该地块为市域内重大项目,位于开发区南侧,项目选址符合河北省涿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年),位于城乡总体规划用地布局内,且地块位于规划有条件建设区,因此,地块选址合理,符合规划要求。ZJ-O6、ZJ-07地块规划用途由耕地等调整为城镇用地,管制分区由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该地块均位于城区范围内,为西河村改造项目,该地块符合河北省涿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年)关于居住区用地布局,属于市域内重点民生项目,能够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改善生活环境。ZJ-0
34、8地块规划用途由耕地、林地等调整为城镇用地,管制分区由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该地块为汽车城配套建设项目,符合河北省涿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年)建设用地布局,且地块位于规划有条件建设区,因此,地块选址合理,符合规划要求。ZJ-09地块规划用途由耕地等调整为城镇用地,管制分区由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该地块作为涿州市开发区内配套重点建设项目,项目选址位于经济开发区内,符合开发区相关规划用地布局,同时,符合河北省涿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年)建设用地布局,因此,选址合理,符合开发区配套设施入园区原则。ZJ-IO地块规划用途由园地等调整为城镇用地,管制分区由有条件
35、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该地块为潘各庄村新兴产业建设项目,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用地布局,有利于村内、乡镇内的经济发展,而且地块位于有条件建设区内,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表5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指标追加地块表单位:公顷地块编号所在位置地块规模地块现状用地面积耕地国家利用等别耕地国家利用等别面积修改后规划用途修改前管制分区农用地耕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ZJ-Ol地块位于马坊村东部,塔东村北部,高速西部42.639442.639435.666000110.1117城镇用地有条件建设区1235.5543ZJ-02地块位于立辛庄东北角0.94440.94440.944400120.9444城镇用地有条件建设
36、区ZJ-03地块位于西辛村南部,京石铁路西部0.41860.41860.418600120.4186城镇用地有条件建设区ZJ-04地块位于芦场村南部,高速东部14.4(X)514.4(X)514.2794001114.2794城镇用地有条件建设区ZJ-05地块位于西兴隆庄西部,高速东部22.730222.730221.5336001321.5336城镇用地有条件建设区ZJ-06地块位于东河村西部,东道元村北部5.14635.14635.030800115.0308城镇用地有条件建设区ZJ-07地块位于东河村西部,西道元村北部4.97884.97884.285100114.2851城镇用地有条件
37、建设区ZJ-08地块位于西管头村西部,京石铁路东部2.05912.05910.18350080.1420城镇用地有条件建设区110.0415ZJ-09地块位于东张村北部,高铁西部6.00005.58305.45270.41700125.4527城镇用地有条件建设区ZJ-IO地块位于潘各庄西部,白塔村东部0.68270.6827000一城镇用地有条件建设区合计100.000099.58387.79410.4170087.7941(2)追加地块修改前后规划图对照ZJ-01、ZJ-O4、ZJ-09地块土地规划图(修改前)ZJ-01、ZJ-O4、ZJ-09地块土地规划图(修改后)ZJ-O2、ZJ03地
38、块土地规划图(修改前)ZJ05地块土地规划图(修改前)ZJ-O5地块土地规划图(修改后)ZJ-O6、ZJ07地块土地规划图(修改前)ZJ08地块土地规划图(修改前)ZJO8地块土地规划图(修改后)ZJJO地块土地规划图(修改前)ZJ-IO地块土地规划图(修改后)(二)土地利用结结构与布局修改1.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方案,将建设用地调入地块(TR-01、TR-O2、TR-O3、TR-04)追加地块(ZJ-OlZJ-02、ZJ-09ZJ-IO)规划地类全部调整为城镇用地;将建设用地调出地块(TC-01、TC02、TC03、TC-04)规划地类全部调整为现状地类(详见表5-
39、4)o表54规划修改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地类规划修改前2020年目标规划修改后2020年目标修改后修改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土地总面积75129.5510075129.551000农用地耕地45382.9260.4145299.0660.29-83.8579园地1966.662.621958.122.61-8.5380林地3816.815.083810.105.07-6.7111其他农用地2068.972.752068.092.75-0.8840农用地合计53235.3670.8653135.3770.72-99.9910建设用地城镇用地5099.936.795199.936.9210
40、0.00农村居民点用地10323.8213.7410323.8213.740.00采矿用地672.790.9672.790.900.00其他独立建设用地44.620.0644.620.060.00交通水利用地1375.591.831375.591.830.00其他建设用地1466.671.951466.671.950.00建设用地合计18983.4225.2719083.4225.40100.00其他土地水域2459.523.272459.523.270.00自然保留地451.250.60451.240.60-0.0090其他土地合计2910.773.872910.763.87-0.0090综
41、上所述,建设用地调出地块面积271.4991公顷,建设用地调入地块面积271.4991公顷,建设用地追加地块100.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100.00公顷,其中:城镇用地增加100.00公顷。依据建设用地调出、调入、追加修改情况,农用地面积将减少99.991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由45382.92公顷调整为45299.06公顷,净减少83.8579公顷;园地面积由1966.66公顷调整为1958.12公顷,净减少8.5380公顷;林地面积由3816.81公顷调整为3810.10公顷,净减少6.7111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由2068.97公顷调整为2068.09公顷,净减少0.8840公顷
42、。依据建设用地调出、调入、追加修改情况,其他土地将减少0.0090公顷,其中:水域面积保持不变;自然保留地面积由451.25公顷调整为451.24公顷,净减少0.0090公顷。2.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本次规划修改将保持市域内土地利用总体布局不变,将近期需要建设的重点项目开展局部调整,以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修改方案确定调出建设用地新增指标271.4991公顷,调入建设用地新增指标271.4991公顷、追加建设用地新增指标100.0000公顷。(1) 调出地块布局调整调出地块集中在开发区东部、东仙坡镇等,将近期不再利用的规划建设用地进行调出,集中到中心城区、开发区、工业区及各乡镇。东仙坡镇调出建
43、设用地1块(TC-Ol),涉及东仙坡村、常店村,面积47.8412公顷;高官庄镇调出建设用地1块(TC-O4),涉及南高官庄,面积3.3096公顷;刁窝乡调出建设用地2块(TC-O2、TC-03),涉及佟村、徐里营一村,面积129.7603公顷;豆庄乡调出建设用地1块(TC-03),涉及北石家务村、翟家庄、西找子营村,面积90.5880公顷。(2) 调入地块布局调整调入地块集中在中心城区、工业区及各乡镇,来满足近期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东仙坡镇调入建设用地1块(TR-Ol),涉及西杨胡屯,面积20.0000公顷;松林店镇调入建设用地2块(TR-O3、TR-04),涉及张沉村、念瞳村、史各庄,面积2
44、5.3400公顷;豆庄乡调入建设用地1块(TR-O2),涉及北石家务村、后塘村、西兴隆庄,面积56.8866公顷;林家屯乡调入建设用地2块(TR-03、TR-04),涉及沙家庄、大兴庄、泥洼铺村、林家屯村、大树楼桑村、小庄,面积169.2735公顷。(3) 追加地块布局调整追加地块主要涉及各乡镇内的重点项目建设。清凉寺街道办事处追加建设用地4块(ZJ-01、ZJ-O4、ZJ-O6、ZJ-07),涉及塔东村、马坊村、清凉寺办事处(城区),面积65.3897公顷;码头镇追加建设用地2块(ZJ-O2、ZJ-03),涉及立辛庄、北芦村,面积1.3630公顷;刁窝乡追加建设用地3块(ZJ-O4、ZJ-O9、ZJ-10),涉及潘各庄、刁四村、东张村,面积8.4580公顷;豆庄乡追加建设用地1块(ZJ-05),涉及后塘村,面积22.7302公顷;林家屯乡追加建设用地1块(ZJ-O8),涉及西管头村,面积2.0591公顷。(三)用途分区及管制分区修改规划修改后市域内土地用途分区中,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增加100.0000公顷,一般农地区减少92.3959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