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法院发布6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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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法院发布6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024年6月2日)李某诉刘某离婚纠纷案一一试行诉中抚养探望机制,破解抢夺藏匿子女难题李某与刘某通过婚恋网站相识,于2015年2月步入婚姻殿堂,并喜得爱女。然而,自2016年3月起,双方感情出现裂痕,女儿也因父母工作、生活等原因在长春与中山之间辗转。夫妻二人分居后,关系愈发紧张。母亲李某向外省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案件移交由中山法院审理。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孩子的成长环境、双方抚养条件及孩子意愿。尽管孩子倾向与父亲生活,但法院认为母亲提供的稳定生活和教育环境对孩子发展更为有利,因此一审判决孩子归李某抚养,刘某享有探望权。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

2、诉。市中级法院在二审中,法官了解到年仅9岁的孩子即将被送往长春上学,而父母双方实际在中山工作的情形。利用孩子在中山休假的短暂时机,法官迅速安排专业家事调解员进行庭前询解与亲子关系评估。通过倾听双方诉求,法官还巧妙安排了试行抚养探望,让李某与女儿有机会在诉讼期间短暂相聚。此举缓解了母女间的思念之情,也为李某和刘某之间建立信任关系打下基础。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与指导下,双方达成协议:女儿由父亲刘某直接抚养,李某在特定时间段享有与女儿共同生活的权利。这一结果既尊第/孩子意愿,也保障了双方作为父母的权利与责任,为孩子创造了更适宜的成长环境。典型意义诉中试行抚养探望机制实际是父母离异后子女探望交接的预演,

3、能够打消当事人“把孩子给对方探望对方就不会还回来”的心理顾虑,在双方之间建立起初步信任,为日后的顺利探望打下坚实基础,为家事纠纷执源治理探索出有效路径。赵某诉钱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一一悉心化解连环四案,力促未成年子女成功复学赵某与钱某因家暴及感情不和分道扬镶,女方赵某携子离开并于2020年提起离始诉讼,期望能直接抚养儿子。然而,双方离婚后在财产分割、抚养费等问题上陷入长达两年的诉讼僵局,两人在孩子学费问题上互相推诿,导致孩子无法入学。2022年6月,钱某未按时支付抚养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就离婚判决中的自建房租金收益问题再次提起诉讼,致使钱某账户被冻结。一审判决后,赵某不满结果继续上诉。

4、双方共有四宗诉讼相互纠缠,形成难解之局。二审法官得知孩子因父母诉讼争议已辍学半年后,深感事态紧急。经研判,法官指出问题症结在于钱某未履行承担孩子学费及房产与赵某共同管理的承诺。对此,法官悉心制定调解方案,优先关注孩子,安排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评估,了解其求学意愿,并助其理解父母现状,规划学业。同时,法官努力化解双方矛盾,力劝双方以孩子学业为重。经多番沟通,双方终达成调解协议。钱某同意每月支付孩子2000元生活费,并全额负责孩子在广东某公立学校就读的学杂费。典型意义本案仅用一个化解连环四案,成功解决未成年人辍学的根本症结问题,促其快速复学,是中山法院家事审判充分贯彻未成年人利益优先、最大化原则的典

5、型案例。孙某诉李某等变更抚养纠纷案一一“父母课堂”进村居,三代亲情终圆满孙某与李某婚后育有两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各抚养一个女儿。李某带着年幼的女儿小孙回到娘家,她再婚后,小孙便一直跟随外公外婆生活,而孙某也会不时探望。2021年,李某意外离世,家庭遭遇巨变。孙某希望接回女儿抚养,却遭到小孙外公外婆的强烈反对,最终双方对简公堂。一审法院判决小孙继续由外公外婆抚养,孙某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法官深知此案涉及三代人的情感,处理需极为审慎。在深入沟通中,外公表示已将外孙女视如己出,担心孙某家中孩子多,无法给予小孙足够关爱,而他们能提供更优越的生活教育环境。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共识:小孙继续与外公外

6、婆居住,孙某的探望时间和方式也得以明确.此外,法官还安排家事调解员实地探望,并通过“父母课堂下村居”活动帮助双方学习如何更好陪伴孩子,最终促成了调解协议的签署。典型意义法官在处理这起家事案件中,既满足了老人的舐犊之情,也保障了父亲的抚育之权,同时为双方后期的友好往来消除了误会,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情怀。周某申请人身保护令案一一尽职调查尽心帮扶,守护未成年家暴受害者健康成长今年4月25Fl凌晨,6岁女孩周某的母亲报警称女儿躲在阳台,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惊见周某竟站在口楼空调外机放置位上,危险至极。民警将周某救下后,发现她满身瘀伤。经食,周某身上的伤系其母吴某殴打所致。公

7、安与辖区妇联迅速联动,将周某送医并紧急申请人身保护令。市第一法院法官通过详细调查,仅在2小时内便出具了保护令,禁止吴某对周某施暴,并确保保护令及时送达公安机关、妇联、社区等相关部门。在得知周某无亲属照看后,法官又积极与公安、妇联联动,联系上周某身处外地的外婆和父亲。两人陆续回国承担起抚养责任,周某得到了妥善照料。同时,法官还对周某父亲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并制定了周某的初步抚养方案。结案后,承办法官仍心系周某,在回访中,进一步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确保周某能在一个安全有爱的环境中成长。如今,周某心理状况已恢复,其父也承诺会全力照顾她,不让她再受任何伤害。典型意义本案中,法官秉持者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8、,将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贯穿审判及判后全过程,通过“尽职调查+尽心帮扶”举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免受侵犯,对涉未成年人保护同类案件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郑某申请人身保护令案一一四方主体多元联动,筑牢反家暴安全保护网小郑在父母离异后与父亲生活,稍有不慎就会遭受父亲打骂。某口,小郑的小学老师发现他的校服上耻迹斑斑,进一步检查发现其后背、臀部及四肢均有严重淤青。小郑说,这些伤痕是父亲的家暴所致。学校知情后立即报警并联系妇联,同时通知了小郑的母亲前来照顾,并规定仅母亲可进校接送小郑。公安机关向小郑父亲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长期的虐待已对小郑造成深重的身心创伤,因此,其母决定以小郑的名义向市第一法院申请

9、人身保护令,并同时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法院受理申请后,裁定禁止小郑父亲对小郑实施家暴,也禁止其曝扰、跟踪或接触小郑。在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中,法院组织双方调解,促成郑父意识到自身错误,与郑母达成调解协议。最终,法院依据协议作出民事调解书,判定小郑改由其母直接抚养,郑父则需每月支付抚养费。典型意义本案中,法院在作出人身保护令后立即送达给小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社区居委会、妇联、学校等落实保护令监管事项,通过多部门合力,构建起严密的反家暴联动网络,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权益。陈某诉杨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一一依法变更直接抚养关系,保护未成年人免遭继母虐待陈某与杨某离婚后协议儿子小辰由父亲杨某直接抚养。后杨某与赵某再婚,继母赵某多次对小辰实施虐打。经诊断,小辰肋骨骨折、多处挫伤。陈某遂向法院诉请变更小辰的抚养关系。法官多次与陈某、杨某电话沟通,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同意小辰由母亲陈某直接抚养,杨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典型意义本案中,小辰与父亲杨某、继母赵某生活期间被虐待,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关系。人民法院积极作为,促成调解,缓和了双方矛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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