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答案解析)2024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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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答案解析)2024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库1.中学生A于1981年4月5日出生,于1998年3月28日重伤一名同学,1999年1月2口被捕。A的行为:A.应负刑事贡任,但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B.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C应负刑事贡任D.不负刑事责任【答案】C【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本题中,中学生A于1998年3月28口重伤一名同学,犯罪时已满17周岁,应当负刑事贡任。因此,选择C选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贡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贡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2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的头部,致乙死亡,则甲的行为屈于:A.正当防卫B.紧急避险C.防

3、卫过当D.故意杀人【答案】D【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

4、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加入斗殴,并各属一方,属于互殴,排除正当防卫的适用。甲用木棒击中乙的头部,致乙死亡,属于故意杀人。因此,选择D选项。3 .犯罪的三大特征不包拈:A.严重社会危害B.刑事违法本题中甲的行为不属于犯罪预备。D项排除。5.()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窃取或以其他手段占有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A.挪用公款罪B.贪污罪C.抢劫罪D.职务侵占罪【答案】D【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第二步,职务侵占罪: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

5、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选择D选项。A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6、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A项错误,排除。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0B项错误,排除。C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7、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C项错误,排除。6.陈某和张某因合同纠纷诉讼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这些人员中可以不回避的是:A.证人邓某,是张某的同学B.审判员王某,是陈某的哥哥C合议庭审判员于某,与该案审判结果有利害关系f).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的陪审员

8、周某,是陈某的弟弟【答案】【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知识。第二步,根据2022年版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屈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其中不包含证人,A项符合题意,当选。因此,选择A选项。7

9、.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近日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6年10月11口起,召回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全部tc7数字移动电话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关于Note7召回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三星公司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8 .在召回期间,Note7可以继续销售C消费者应当承担Note7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D.在召回期间,三星公司有权继续生产NOte7【答案】A【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经济法知识。第二步,根据2014年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根据2010年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

10、造,是指:(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由此可知,乙退休后一个月做出的一项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因此,选择A选项。9 .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A.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B.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C.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D.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不可以依法代替组织的职能【答案】D【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并选错误项。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未设立

11、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D项“不可以依法代替”表述错误,与题意相符,当选。因此,选择D选项。A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九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A项表述正确,排除。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条,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B项表述正确,排除。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C项表述正确,排除。10

12、.下列不屈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的走:A.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B决定、执行强制措施C.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贡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窕的撤销案件D.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查起诉【答案】D【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知识并选错误项。第二步,根据2020年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贡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

13、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本题中,D项应是“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杳决定”,D项错误,当选。因此,选择D选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11 .甲的父母去世后,甲因法定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甲欲出卖该房屋,遂与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一旦交付,所有权即转移给乙。合同缔结后不久,甲即完成了该房屋的交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房屋买卖合同全部有效B房

14、屋买卖合同全部无效C.房屋所有权没有转移D.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答案】C【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甲因法定维承取得房屋所有权,臼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无需办理过户手续。甲有权利对此房屋进行买卖。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因本题中合同缔结后不久,甲即完成了该房屋的交付,但未完成登记,所以房屋所有权未转移。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

15、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本题中,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未办理物权登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B项正确,排除。C项:根据2021年版著作权法第十四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

16、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F1.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C项正确,排除。13.唐某与妻子张某在孩子5岁的时候离婚,妻子改嫁,改嫁后让女儿改姓张,唐某非常生气,便不再支付女儿生活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唐某因女儿改姓张,不再支付生活班可以理解B.父母子女关系因唐某夫妇离婚而解除,唐某不支付生活费有理C.父母子女关系不因唐某夫妇离婚而解除,唐某应支付生活费D.张某让独生女改姓张,理应由其一人抚养,但唐某与女儿的父女关系仍

17、然存在【答案】C【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第二步,根据2021年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乂根据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款,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本题中,新冠疫情发生后,互联网上有人散播谣言,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说明在行使言论自由权的同时,要求网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因此,选择B选项。15.依据我国宪法和民法典的规定,既可以归国家所有,也可以归集体所有的是:A.森林、草原B.城市的土地C.矿藏、水流D.无线电频谱资源【答案】A【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知识。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九

18、条第一款,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百五十条,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可知,既可以归国家所有,也可以归集体所有的是森林、山岭、堂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因此,选择A选项。B项: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十条第一款,城市的土地属于C.大学教授贾某将部分工资用于救助失学儿童D.初中生刘某F1.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答案】D【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第二步,马克思说过

19、:“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2卷第137页)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我们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法定义务的履行者。D项:初中生小鑫享有受教育权利,F1.己履行受教育义务,符合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该选项既体现了我们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法定义务的履行者,契合题意,当选。因此,选择D选项。A项:餐馆老板李某是没履行纳税义务,不符合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A项错误,排除。B项:蒋某捡到手机后立即联系失主是履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但索要报酬是没有正确行使权利的表现,B项错误,排除。C项:救助失学儿童是公益活动,没有体现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20、C项错误,排除。18.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列属于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情形是:A.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法人处以100OO元以下的罚款B.虽无法定依据,但违法事实确凿,对法人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C虽无法定依据,但违法事实确凿,对公民处以20元以下的罚500万元人民币,属于行政奖励。因此,选择B选项。A项: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A项排除。C项:行政补偿是指行政主体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21、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由国家依法予以补偿的制度。C项排除。D项:行政救助是指行政机关应申请向面临或遭遇巨大困难或危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帮助,使其摆脱困境或危险的具体行政行为。D项排除。20.张某家住北京市东城区,在朝阳区有一处商业用房,市拆迁办(在西城区)决定对其商业用房拆迁,张某不服,诉至法院,应由O法院受理。A.朝阳区B.西城区C.东城区D.北京市高级人民【答案】A【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第二步,根据2017年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张某因房屋问题提起行政诉讼,其房屋在朝阳区,故由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A项正确。

22、因此,选择A选项。根据2017年版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的实施知识。第二步,“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这句话出自明朝张居正的张居正奏疏集,意思是天下的事情,制定法令并不困难,难的是认真切实地贯彻执行。这句话强调的是法的实施,法要落实。的说法都在强调法的落实,符合题意。因此,选择D选项。ABC项:中“宪法只要深入人心,宪法实施就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说法太过绝对,宪法实施不仅仅需要其深入人心,还需要齐心协力去落实。ABe项错误,排除。2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揭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对“新篇章”理解正确的有:A.标志着中国从此走上社

23、会主义道路B.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C.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时代的结束D.标志着中国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答案】BCD【解析】据题干“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历史从此揭开了新的篇章。”结合所学可知,1949年10月1日下午3时,北京30万军民齐集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开国大典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成为新国家、新社会的主人,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时代的结束。因此,选择BCD选项。23.完全竞争市场是指竞争充分而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一种市害的气体:.二氧化硫B.氢气C.氯气0.氯化氢【答案】Cr解析】本题考杳化学知识

24、。84消毒液的主要成分是次氯酸钠,呈碱性,而洁厕灵一类的清洁剂,大多是酸性的。洁厕灵混合84消毒液后会立即发生剧烈的氧化还原反应,产生大量刺鼻氯气。而氯气是一种呈黄绿色,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挥发性较强的有毒气体。中毒后,轻者可能引起咳嗽、胸闷,重者呼吸困难,更严重的甚至可能危及生命。C项正确。A项:二氧化硫是最常见、最简单、有刺激性的硫氧化物,化学式SO2,无色气体,大气主要污染物之一。A项排除。B项:氢气,化学式为电,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极易燃烧的气体。无色透明、无臭无味且难溶于水的气体。B项排除。D项:氯化氢,化学式为HCb一个氯化氢分子是由一个氯原子和一个氢原子构成的,是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

25、体。D项排除。因此,选择C选项。25.三原色指色彩中不能再分解的三种基本颜色,其中传统美术色彩三原色为红、黄、蓝,由三原色衍生出的三间色是:A.橙、青、靛B.绿、橙、紫C.绿、靛、紫官的损害。C项错误,排除。因此,选择B选项。27.下列省级行政区与接壤国家的对应,正确的是:A.西藏一一朝鲜B.云南一一印度C.贵州尼泊尔D.吉林一一俄罗斯【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人文地理知识。西藏位于中国青藏高原西南部北邻新疆维若尔自治区,东连四川省,东北紧靠青海省,东南连接云南省,南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家毗邻,西与克什米尔地区接壤,陆地国界线4000多公里,南北最宽900多公里,东西最长达2000多

26、公里,是中国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无出海口。不与朝鲜接壤。我国的吉林省与朝鲜接壤0A项排除。与云南省相邻的省区有四川、贵州、广西、西藏。云南3个邻国是缅甸、老挝和越南。北回归线从该省南部横穿而过。B项排除。贵州省,简称“黔”或“贵”,地处中国西南腹地,与重庆、四川、湖南、云南、广西接壤,是西南交通枢纽。不与其他国家接壤。C项排除。吉林省位于中国东北中部,处于口本、俄罗斯、朝鲜、韩国、蒙古与中国东北部组成的东北亚几何中心地带。北接黑龙江省,南接辽宁省,西邻内蒙占自治区,东与俄罗斯接壤,东南部以图们江、鸭绿江为界,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隔江相望。D项正确。因此,选择D选项。28.熨至这天,太阳直射

27、北回归线,这条纬线自西向东依次穿C项:人间天堂是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处女作。它的问世奠定了菲茨杰拉德作为“爵士时代”的魁首和桂冠诗人的地位。C项错误。D项:野性的呼唤,乂名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D项错误。54.以下作品醉翁亭记、石钟山记、如梦令、钗头凤的作者依次是:A.欧阳修陆游李涛照苏轼B.陆游李清照苏轼欧阳修C.李清照苏轼欧阳修陆游D.欧阳修苏轼李清照陆游【答案】D【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第二步,醉翁亭记是北宋文学家欧阳修创作的一篇散文,出自欧阳文忠公文

28、集。全文贯穿一个乐字,其中包含着比较复杂曲折的内容。一则暗示出一个封建地方长官能“与民同乐”的情怀,一则在寄情山水背后隐藏着难言的苦衷。石钟山记是北宋文学家苏轼于宋神宗元丰七年(1084年)游石钟山后所写的一篇考察性的游记。文章通过记叙对石钟山得名由来的探究,强调要正确判断一件事物,必须要深入实际,认真调查。如梦令是宋代女词人李清照的早期词作。后人对此词评价甚高,尤其是绿肥红瘦一句,更为历代文人所激赏。钗头凤是南C.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D.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答案】D【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第二步,“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出自南宋陆游的卜算子咏梅,赞叹梅花

29、。A项:“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出F1.北宋周敦颐的爱莲说,该诗句描写的是荷花。B项:“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出H唐代元稹的菊花,该诗句描写的是菊花。C项:“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出自唐代贺知章的咏柳,该诗句描写的是柳树。D项:“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出自元代王冕的黑梅,该诗句描写的是梅花。因此,选择D选项。56.下列诗句中,描写秋天的是:A.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B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蜡蜓立上头C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D.乱山残雪夜,孤烛异乡人【答案】C【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第二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出自

30、唐朝杜牧山行,其描写的季节为秋季。因此,选择C选项。A项:“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出自宋代陆游的临安春雨初霁,其描写的季节为春季而非秋季。A项错误,排除。B单刀会是元代戏曲家关汉卿的杂剧作品。剧本写三国时期关羽凭借智勇单刀前赴鲁肃所设宴会,最终安全返回的故事。D项当选。因此,选择ABD选项。C项;梧桐雨是元代文学家白朴创作的杂剧。白朴代表作主要有唐明皇秋夜梧桐雨(简称梧桐雨)、装少俊墙头马上(简称墙头马上)、茜秀英花月东墙记(简称东墙记)、天净沙秋等。C项与题意不符,排除。58.白话文是一种民间文学的文体,关于白话文说法正确的有:A.白话文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唐宋年间B.红楼梦就是用当时

31、的白话文书写的C.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部臼话文小说是阿Q正传D.白话文运动是新文化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答案】AD【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第二步,A项:白话文以现代中国人的口语为源泉。通俗地说就是我写我口,白话文是一种民间文学的文体,白话文的历史,可追溯到唐宋年间。D项:白话文运动起源于新文化运动,提倡新文化,摒弃旧文学,用白话文代替文言文,对语言学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因此,选择AD选项。B项:红楼梦运用了白话写作,但不是白话文。因为白话文在五四以后才正式在书面语中使用。红楼梦写于清末,应该是一种类似于当时口语的半文半白的创作语言。也即通常所说的白话小说。B项错误。C项:1918年5月

32、,鲁迅在新青年上发表中国现场的仅存的美好愿景化为泡影,被逼上梁山。杨志的绰号是背面兽,林冲的绰号是豹子头。C项当选。D项:血溅鸳鸯楼出H水浒传第三十一回张都监血溅鸳鸯楼,武行者夜走娱蚣岭。武松因杀死潘金莲、西门庆为兄报仇后,被发配到孟州。在孟州结识了管营之子施恩。施恩有快活林酒店,被蒋门神仗张团练之势力夺走,武松闻知,怒打蒋门神并将快活林夺回;落不服,暗同张团练、张都监陷害武松,将武松诬为盗,收入狱中,刺配到恩州。蒋门神乂暗使差人杀武松于飞云浦,不料被武松得知,杀死差人回到城里。张都监、张团练、蒋忠正在鸳鸯楼中饮酒作乐,武松登楼将楼上之人杀尽而去。阮小七的绰号是活阎罗,武松的绰号是武行者。D项

33、当选。因此,选择BCD选项。A项:大破连环马出H水浒传第五十七回徐宁教使钩除枪,宋江大破连环马。高俅得到高廉被杀的消息,上奏朝廷,朝廷派呼延均进攻梁山,梁山为连环马所败。汤隆知道钩镀枪可以破连环马,吴用派时迁和汤隆,骗会使钩镰枪的徐宁上山教众将和士兵们钩镰枪法。梁山终于大破连环马并杀得呼延均全军覆没,落荒而逃。宋江的绰号是及时雨。A项排除。60.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情形应当数罪并罚的是:A.梁某喝醉酒后在公路上行驶,撞死过路行人后逃跑,被发现后拒不停车又接连撞死多人B.梁某向张某勒索到钱财后,将张某杀害C.梁某拐卖妇女后,对被拐卖的妇女实施了奸淫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

34、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C项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C项排除。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FI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

35、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D项属于非法拘禁罪。D项排除。61.赵某为X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在职期间,其利用职务便利,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办理、升级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577余万元。赵某的行为构成:A.职务侵占罪B.滥用职权罪C.受贿罪D.抢夺罪【答案】C【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第二步,根据2021D.意外事件【答案】B【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第二步,间接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行为

36、人对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的结果须持放任其发生的心理态度,即行为人对明知可能发生的结果既不是希望其发生,也不是希望其不发生,而是任其自然,发生不发生都无所谓。本题中武某向楼下扔菜刀是针对孙某,明知道FI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对于除孙某之外的人受伤,但仍实施,属于放任态度,所以武某对于孙某的重伤所持的主观方面最可能是间接故意。因此,选择B选项。A项:宜接故意,是指明知H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本题中武某对于孙某的主观方面是宜接故意。A项排除。C项: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H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

37、态度。本题中武某不存在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遇见的情形。C项排除。D项: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本题中武某向楼下扔菜刀,应当预见到会造成损害,不属于意外事件。D项排除。63.刑法规定,对于累犯应从重处罚,自首应对其从宽处罚,这体现了我国刑法的:A小明怀疑小强找人打他,于是先找人把小强打了一顿B.小王和小李互打,你打我,我打你C.在回家路上遇到乙抢劫,甲在反抗中误伤了乙D.13岁的小刚,受他人威胁贩卖毒品【答案】C【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

38、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甲在反抗抢劫分子的时候而误伤乙,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构成正当防卫。因此,选择C选项。A项: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小明怀疑小强找人打自己,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于是先找人把小强打了一顿,属于假想防卫。A项排除。B项:互殴行为不能构成正当防卫,是因为斗殴双方缺乏防卫意图。在互相斗殴中,斗殴双方都具有殴击、伤害对方的故意,双方都以侵害对方为目的,并在此意图支配下积极实施侵害对方的行为,根本不存

39、在正当防卫所要求的防卫意图,因此斗殴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主张正当防卫的权利。对于故意殴打、伤害违法行为,明显不构成轻伤的或者经法医鉴定不构成轻伤的按照治安案件处罚,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贡任,涉嫌故意伤害罪。B项排除。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A项排除。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F1.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B项排除I)C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

40、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C项排除。66 .2021年1月28日凌晨,徐某酒后驾驶小车途经某饭店门口段时,碰撞横过马路的行人丁某,造成丁某受伤,事发后徐某驾车驶离现场。当日早上,徐某经民警电话传唤到案,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抽取的徐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126.71mg100mb徐某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徐某到案后,如实交代所犯罪行,系:A.自首B.坦白C.立功D.悔过【答案】B【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第二步,坦白是犯罪分子在司法机关询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后,对已被怀疑、发觉的犯罪事实供认交代的行为。坦白是被动交代罪行,即被司法机关怀疑、发觉其犯罪事

41、实后,并在司法机关的审讯下如实交代其罪行,是犯罪分子一种认罪的表现。题干当中徐某走被传唤,从而被动交代罪行,属于坦白。因此,选择B选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67 .以下属于正当防卫的是:A.小明怀疑小强找人打他,于是先找人把小强打了一顿B小王和小李互打,你打我,我打你C.在回家路上遇到乙抢劫,甲在反抗中误伤了乙f)13岁的小刚,受他人威胁贩卖毒品【答案

42、】C【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甲在反抗抢劫分子的时候而误伤乙,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构成正当防卫。因此,选择C选项。A项: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小明怀疑小强找人打自己,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于是先找人把小强打了一顿,属于假想防卫。A项排除。B项:互殴行为不能构成正当防卫,是因为斗殴双方缺乏防卫意图。在互相斗殴

43、中,斗殴双方都具有殴击、伤害对方的故意,双方都以侵害对方为目的,并在此意图支配下积极实施侵害对方的行为,根本不存在正当防卫所要求的防卫意图,因此斗殴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主张正当防卫的权利。对于故意殴打、伤害违法行为,明显不构成轻伤的或者经法医鉴定不构成轻伤的按照治安案件处罚,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B项排除。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又根据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六款,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D项排除。68 .小林看上闺蜜小利的项链,趁小

44、利不在宿舍时准备盗取,可小利突然回到宿舍,小林盗取无果。小林的行为属于:A.犯罪既遂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预备【答案】D【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第二步,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f).悔过【答案】B【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第二步,坦白是犯罪分子在司法机关询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后,对已被怀疑、发觉的犯罪事实供认交代的行为。坦白是被动交代萍行

45、,即被司法机关怀疑、发觉其犯罪事实后,并在司法机关的审讯下如实交代其罪行,是犯罪分子一种认罪的表现。题干当中徐某是被传唤,从而被动交代罪行,属于坦白。因此,选择B选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70.根据我国刑法,以下关于死刑的说法,正确的有:A.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B.死刑不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

46、院核准C.只要是满十八周岁的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都适用死刑0.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答案】AD【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第二步,A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任【答案】BCD【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第二步,A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

47、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费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A项错误,B项正确。C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H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货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贡任。CD项正确C因此,选择BCD选项。72.根据下列情形,需要负刑事贡任的是:A.小李十二周岁生口当天,将梁某杀害C.甲购买该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D.甲购买该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无效法律行为【答案】C【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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