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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实业有限公司保密制度汇编XXXX实业有限公司保密委员会二零一五年四月目录一、XXXX实业有限公司保密教育制度9第一章总则9第二章保密教育的对象、内容和形式9第三章保密教育工作的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10第四章附则11附件一培训记录表12附件二会议签到表13二、XXXX实业有限公司涉密人员管理制度15第一章总则15第二章涉密人员分类与等级界定15第三章涉密人员审查与保密责任书签订16第四章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16第五章涉密人员保密津贴16第六章涉密人员流动管理17第七章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18第八章附则18三、XXXX实业有限公司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管理制度19第一章总则19第二章定密范
2、围19第三章定密和密级变更依据20第四章定密的责任部门、程序和原则20第五章保密期限及保密标志办法21第七章定密和密级变更工作的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24第八章附则24附件一科研项目密级审批表25附件二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26附件三秘密载体密级审批表28附件四涉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29附件五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审定表31附件六涉密人员资格审查表33附件七涉密事项密级变更审批表34附件八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变更审批表35四、XXXX实业有限公司秘密载体和密品保密管理制度37第一章总则37第二章秘密载体的制作37第三章秘密载体的收发与传递38第四章秘密载体的使用38第五章秘密载体的保存40第六章秘密载体的销毁
3、40第七章密品的保密管理41第八章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42第九章附则43附件一秘密载体发放表44附件二XXXX实业有限公司秘密载体发放通知单45附件三接收秘密载体知悉范围审批表46附件四文件领用归还登记表47附件五秘密载体复印申请单49附件六秘密载体复印登记表51五、XXXX实业有限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制度52第一章总则52第二章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及变更52第三章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护52第四章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53第五章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54第六章附则55附件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审定表56附件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变更审批表56六、XXXX实业有限公司保密工作经费管
4、理制度57第一章总则57第二章经费用途58第三章经费预算58第四章经费管理58第五章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59第六章附则59七、XXXX实业有限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60第一章总则60第二章涉密系统场地与设施安全管理60第三章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60第五章涉密设备更换、维修和销毁61第六章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62第七章附则62附件一涉密计算机登记表63附件二便携式计算机登记表64附件三涉密可移动存储设备登记表65附件四涉密计算机维护保养台帐66附件五涉密计算机口令更换记录67附件六涉密设备更换、维修、销毁登记表68附件七涉密设备更换、维修、销毁申请单69八、XXXX实业有限公司涉密信息系统
5、涉密单机管理办法70第一章总则70第二章管理职责70第三章涉密单机的安全控制及使用管理71第四章涉密信息的使用管理72第五章附则72附件一涉密单机使用审批表73附件二涉密单机使用检查单74九、XXXX实业有限公司通讯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制度75第一章总则75第二章涉密系统场地与设施安全管理75第三章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管理75第四章涉密设备更换、维修和销毁76第五章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76第七章附则76附件一传真发送申请单77附件二传真发送登记表78附件三传真收文登记表79十、XXXX实业有限公司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制度80第一章总则80第二章涉密会议的保密管理工作80第三章涉密试验的
6、保密管理工作81第四章涉外保密管理工作82第五章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83第六章附则84附件一涉密会议审批登记表85附件二保密工作协议书85附件三保密监督检查记录表87附件四涉密试验审批登记表88附件五涉密人员出国(境)保密审查表88H一、对外交流和宣传保密审查审批制度90附件一对外提供资料申请表92附件二XXXX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密品、密件协议书92附件三科技交流、宣传材料保密审查表93附件四学术论文保密审查表94附件五对外交流接待申请审批表95十二、XXXX实业有限公司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管理制度97第一章总则97第二章泄密事件报告97第三章泄密事件查处98第四章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99第五章附则9
7、9附件一泄密事件报告登记表100十三、XXXX实业有限公司保密奖惩制度101第一章总则101第二章保密奖励101第三章泄密处罚101第四章职责划分102第五章附则102十四、XXXX实业有限公司协作配套管理制度104第一章总则104第二章科研生产管理104第三章法律责任105第四章职责划分106第五章附则106十五、XXXX实业有限公司保密监督检查制度108第一章总则108第二章保密监督检查108第三章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109第四章附则109附件一涉密人员保密自查表UO附件二部门负责人保密监督检查记录表114附件三涉密产品开发办公室保密自查表118附件四涉密文档档案是保密自查表120附件五XX
8、XX实业有限公司年半年保密监督检表124附件六总经理保密监督检查记录表128附件七涉密人员年度考核表130一、XXXX实业有限公司保密教育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密教育工作,使公司保密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全体员工特别是公司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把保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第二章保密教育的对象、内容和形式第三条公司保密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员工,重点是公司涉密人员和专兼职保密管理工作人员。第四条保密教育的主要内容:(一)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国家的
9、保密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管理工作部门的有关规定;保密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和评分标准;(三)公司各项保密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四)保密管理工作的基本知识;(五)保密范围、密级确定、密级变更、解密知识;(六)保密技术防范知识以及措施;(七)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安全保密知识和防范措施;(八)保密工作与反窃密斗争形势;(九)保密工作先进事迹和泄密事件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十)上级保密主管机关安排的其它保密宣传教育内容。第五条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的形式:(一)利用相关会议或召开专门保密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分析研究保密工作形势和任务;(二)编发简报或通报,宣传保密工作典型,表彰保密工作
10、先进,反映保密工作动态;(三)重要节假日、重大涉密活动前组织有针对性的保密宣传教育;(四)保密办在组织新员工培训时,安排保密教育内容;(五)在涉密人员上岗前、在岗时、调离涉密岗位、出国(境)前、参加外事活动前、参加其他重要涉密活动前,组织保密教育,履行保密提醒制度;(六)每年度组织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培训1.培训人数达到公司涉密人员总数的30%以上,三年累计大于90%。专兼职保密管理人员每年度培训人数达到公司专兼职保密管理人员总数的45%以上,两年累计达到90%以上;(七)涉密人员岗前保密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6小时,在岗保密培训时间应达到8小时/年。第三章保密教育工作的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第六条公司保
11、密委员会对保密教育工作进行领导、指导和协调,负责审定年度和大型保密教育和培训计划,并按照委员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工作。第七条保密办负责保密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一)负责起草公司保密教育和培训计划;(二)组织和安排全公司性的保密教育活动;(三)组织和安排涉密人员的年度保密培训工作和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的保密培训工作;(四)为公司保密教育活动提供资料、教材等保障;(五)安排和组织新员工保密教育、涉密人员出国(境)前的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的日常保密教育工作。第八条对在保密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以及取得优异成绩的受训人员,公司将按照保密奖惩制度给予相应精神和物质奖励。第九条涉密人员和专兼职保密管理工作人
12、员长期无故不参加保密教育培训或多次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公司将按照保密奖惩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必要时可将其调离涉密岗位,取消其从事涉密工作的资格。第十条涉密人员和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每次参加保密教育培训的情况和考核成绩要记入涉密人员档案,并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第十一条公司组织的各类保密教育培训活动均应填写培训记录表(附件一),详细记录培训的时间、主题、培训讲师、培训方式、参加培训人员、培训内容等;参加培训的涉密人员要认真履行签到制度,填写会议签到表(附件二)。保密教育培训工作记录要纳入保密工作档案管理。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附件一培训记
13、录表R6.1-01年序号培训时间培训讲师培训方式培训主题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共人)ID部门姓名ID部门姓名ID部门姓名培训内容摘要备注XXXX实业有限公司附件二会议签到表时间:地点:会议主题:与会人员签名:二、XXXX实业有限公司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全面规范公司的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涉密人员分类与等级界定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第三条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
14、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第四条公司根据涉密人员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及职责范围的实际涉密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第五条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初审名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报送公司总经办和保密委员会审批并存档备案。第六条公司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初审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公司保密委员会审批并进行调整。第三章涉密人员审查与保密责任书签订第七条公司对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
15、,并对审查情况书面记载备案。重点考评其现实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及学习及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第八条所有涉密人员按进厂、在岗、离岗、出国几个阶段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第四章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第九条公司按照保密教育制度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第十条公司对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以及接受保密教育的情况要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保密监督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第五章涉密人员保密津贴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承担涉密任务或工作的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实行保密津贴制度,在对涉密人员进行涉密等级界定和其已签订保密责任书的基础上,审批发放保密津贴。第十二条涉密人员保
16、密津贴随工作岗位和承担任务的实际涉密情况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第十三条涉密人员承担多项涉密任务或一人多岗的,以涉密等级最高的任务或岗位确定其涉密等级和保密津贴。第十四条保密津贴发放标准:一般涉密人员保密津贴标准为200元/月。第六章涉密人员流动管理第十五条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应清退所有涉密文件、资料及物品,并不得接触国家秘密。脱密期一般为:核心涉密人员3年;重要涉密人员2年;一般涉密人员1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必要时可适当延长涉密人员的脱密期。第十六条涉密人员退休后,在其相应的脱密期内仍由公司按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借调、返聘人员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按照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第十
17、七条涉密人员申请调动的,经公司同意,先将其调离涉密岗位,待脱密期满,经公司领导批准,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对于尚在脱密期内需要办理调动手续的特殊情况,经公司保密委员会批准后,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第十八条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一般不得辞职。对于确有特殊原因而本人坚持申请辞职的非核心涉密人员,经公司批准,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有特殊要求的也应注明),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第十九条涉密人员不得擅自离职。对已经离职的涉密人员公司劝其(包括通过其家人、亲属劝其)返回单位。若本人要求辞职的,按涉密人员辞职规定办理手续
18、。对不同公司又拒不履行保密义务和手续的,应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第二十条涉密人员调动、辞职会使国家秘密安全受到威胁的和国家另有规定不得辞职的,公司可不予批准。第二十一条在岗涉密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受聘于外资单位、三资企业,国(境)外驻华机构和组织工作。涉密人员在脱离原涉密岗位3年内不准到国(境)外驻华机构和组织工作。第二十二条在岗涉密人员和离岗脱密期未满的涉密人员,原则上不准因私出国(境)。因特殊情况需要因私出国(境)的,按照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制度规定,经公司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公司领导批准,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十三条对于出国(境)可能威胁国家
19、秘密安全的涉密人员,公司可不批准其出国(境)。第七章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第二十四条公司保密委员会对涉密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涉密人员资格审查和等级审定、因私出国、调动离职等进行批准,并按照委员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工作。第二十五条保密办负责具体实施涉密人员管理工作:(一)涉密人员资格审查;(二)根据部门初审意见进行涉密人员等级审定和变更;(三)组织和安排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四)组织涉密人员保密教育活动;(五)根据涉密人员涉密等级拟制保密津贴发放明细;(六)涉密人员的脱密期管理;(七)对涉密人员因私出境、调动辞职等进行保密审查。第二十六条涉密人员违反保密法规,泄露国家秘密的,公司将进行查处,并根
20、据保密奖惩制度追究有关人员泄密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三、XXXX实业有限公司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公司密级项目和岗位密级确定和变更工作,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密级项目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第三条涉密岗位根据公司现有工作岗位类别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实际情况界定为涉密管理岗、涉密科研岗和涉密其它岗三类。涉密人员等级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第二章定密范围第四条涉密项目的定密范围包括:涉密项目从立项到成果鉴定,其研究过程(调研
21、、可行性报告、计划任务书、合同、项目文件、试验、计算、设计、验证)等各环节产生的小结、报告、部分软件程序、实验数据等阶段成果。另外,研发人员在研究过程中的构思、草图、原始记录及可能成为涉密内容的一切载体。第五条岗位定密是指根据本制度明确的涉密岗位等级界定原则和具体范围,对本单位涉密岗位和岗位涉密等级逐一做出初步界定。第三章定密和密级变更依据第六条密级项目定密依据:(一)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二)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任务书、合同书及协作单位的协议书标定的密级。第七条密级项目密级变更依据:(一)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二)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三)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确定办法。第八条岗位定密依
22、据:以项定岗,以岗定人。第四章定密的责任部门、程序和原则第九条定密的责任部门为涉密部门、总经办和保密委员会。接收上级部门下达的密级项目后,应当适时分解定密。第十条密级项目定密程序: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下达十日内以项目合同书、协议书、任务书等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为依据,填写科研项目密级审批表(附件一)和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二),并附合同书、协议书或任务书,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签署初审意见后报总经办审核,最后报公司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保密委员会审批。各级审核、审批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十日。第十一条秘密载体定密程序:由秘密载体材料起草人在秘密载体制作之前,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密级意见,填写秘密载
23、体密级审批表(附件三),经部门负责人签署初审意见后报总经办审核,最后报公司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保密委员会审批。各级审核、审批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十日。第十二条岗位定密程序:涉密部门或密级项目负责人按照涉密岗位等级界定原则和具体范围,对本部门或本项目涉密岗位和岗位涉密等级逐一做出初步界定,并填写涉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四)和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审定表(附件五),新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还需填写涉密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六),报总经办审核后,报公司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保密委员会审批。各级审核、审批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十日。第十三条同时担负两个以上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依照所担负岗位中涉密等级最高的岗位界定。无明确
24、岗位的涉密人员,按照所掌握、知悉、管理国家秘密的密级进行界定。第十四条新进入涉密岗位的涉密人员的资格审查随时进行,涉密人员资格审查每5年复审一次。第五章保密期限及保密标志办法第十五条保密期限。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一)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二)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国家秘密,自通知密级和保密期限之日起算。第十六条科研项目保密期限确定:(一)对于上级单位或甲方对项目的保密期限有明确规定的,保密期限以上级单位或甲方的保密期限为准;
25、(二)秘密级项目的保密期限为项目研制期限向后延五年,但保密期限不超过十年;机密级项目的保密期限为项目研制期限向后延十年,但保密期限不超过二十年;()涉密科研项目保密期限分为两个阶段,项目研制阶段和涉密项目秘密载体保存阶段。在项目研制阶段,项目负责人应按国家和公司的有关保密规定开展涉密项目的保密工作。涉密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研制过程中产生的秘密载体,进行清理、销毁和归档;(四)涉密项目秘密载体保存阶段,保密办应对涉密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秘密载体进行归档,并根据秘密载体的秘级和保密期限妥善保存。第十七条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的标志按下列规定执行:(一)国家秘密事项的密
26、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应当立即做出明显并利于识别的标志;(二)文件形式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在封面(或者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图纸、图表在其标题之后或下方、或按其标准化格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三)书面形式的国家秘密事项,其国家秘密的标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密级、保密期限采用三号黑体字,和正文不能分离。(四)非书面形式的秘密载体或密品,能够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应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标明(如:便携式电脑;可移动存储介质;产品、设备等)。凡有包装的国家秘密事项,还应当以恰当方式在包装上标明;(五)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变更或解密后,应在原标明密级位置的附近做出标
27、志,原标志位置盖“X废除”章,并注明密级变更时间;(六)文件、资料汇编中有国家秘密事项的,应当对各独立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做出标志,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做出标志。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应当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做出标志。第十八条各项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原确定部门要在每年年初复查一次,重点项目要根据项目阶段性成果及时变更。第六章密级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九条密级变更的责任部门为涉密部门、总经办和保密委员会。第二十条国家秘密事项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及时变更或解除:(一)国家秘密事项泄露后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已产生明显变化,或因工作需要,原接触范
28、围需做很大改变的;(二)原定密级偏高或偏低的;(三)已有接替技术,但仍有一定保密价值的;(四)国家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若公开后对国家和工作更有利的;(五)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的;(六)业务工作中掌管的上级或外单位的国家秘密事项,上级部门或外单位书面通知变更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第二十一条对需要变更密级、保密期限或解密的事项,由原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单位的承办人员在十日内按密级、保密期限确定时的程序办理,并在原密级标志旁标明,二十日内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因保密期限届满而自行解密的事项免除通知。第二十二条保密期限届满的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确定密级、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决
29、定。第二十三条各种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如需超过其最长保密期限或需长期保密的,须报公司保密委员会审批。确需长期保密的,产生或承办该事项的部门可以确定该事项的保密期限为“长期”,在确定其保密期限的部门或公司保密委员会未做出解密决定前,对该事项应当长期采取保密措施,其他部门不得擅自决定解密。第二十四条对需要变更密级、保密期限或解密的事项,应填写国家秘密事项目密级变更审批表(附件七),按确定密级的程序逐项办理审查批准手续。第二十五条涉密人员因涉密岗位发生变动,其涉密等级也应随之变更,并按照涉密岗位和涉密等级界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填报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变更审批表(附件八)第七章定密和密级变更工作的职
30、责划分和保障措施第二十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对定密和密级变更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对上级来文进行知悉范围审批。第二十七条保密委员会负责对定密和密级变更工作进行审查,保存定密和密级变更文件,对秘密载体进行归档,并对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标识情况进行监督。第二十八条涉密部门或密级项目负责人对定密和密级变更工作提出初步意见,标注密级标识。第二十九条对于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科研项目、成果及其他物品,有关人员未履行定密职责,未采取适当保密措施,致使国家和公司秘密泄露的,公司将按照保密奖惩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第八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内容申报密级
31、秘密口机密口绝密口保密期限定密依据部门负责人意见经审查该项目定密依据属实,你同意定为密级签字年月曰总经办审核意见经审查该项目定密依据属实,你同意定为密级签字年月曰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意见签字年月0保密委员会审批意见主任签字(章)年月日附件二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来源中报密级绝密口机密口秘密口确定密级依据拟定涉密I-JUq冈位管理岗位O个科研岗位O个其它岗位O个保密期限项目内容申报部门编号材料名称负责人材料主要内容申报密级秘密口机密口绝密口保密期限定密依据接触和知悉范围进行部门负责人意见经审查该秘密载体定密依据属实,拟同意定为密级。接触和知悉人员范围合理。签字:年月日总经办审
32、核意见经审查该秘密载体定密依据属实,拟同意定为密级。接触和知悉人员范围合理。签字:年月日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意见签字:年月日保密委员会审批意见主任签字(章):年月日附件四涉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编号项目(部门)名称项目(部门)负责人保密岗位管理口技术口其它口职称/职务保密岗位管理口技术口其它口职称/职务保密岗位管理口技术口其它口职称/职务保密岗位管理口技术口其它口职称/职务保密岗位管理口技术口其它口职称/职务保密岗位管理口技术口其它口职称/职务保密岗位管理口技术口其它口职称/职务保密岗位管理口技术口其它口职称/职务保密岗位管理口技术口其它口职称/职务保密岗位管理口技术口其它口职称/职务保密岗位管理口
33、技术口其它口职称/职务保密岗位管理口技术口其它口职称/职务保密岗位管理口技术口其它口职称/职务保密岗位管理口技术口其它口职称/职务保密岗位管理口技术口其它口职称/职务附件五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审定表部门编号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职务(职称)参加工作时间身份证号码岗位名称原密级序号涉密项目或涉密事项密级秘密机密绝密1234部门负责人意见管理岗口科研岗口其它岗口、经审查拟同意为:核心涉密人员口重要涉密人员口签字:一般涉密人员年月日总经办部审核意见签字:年月日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意见签字:年月日保密委员会审批意见主任签字(盖章):年月0附件六涉密人员资格审查表姓名曾用名,性另U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身
34、份证号码籍贯部门工作岗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现实住址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姓名与本人关系政治面貌工作单位(涉外应标明国别)部门负责人意见经审查该同志历史清白,社会关系清楚,现实表现良好,具备涉密人员资格,同意进入涉密岗位。签字:年月日总经办审核意见签字:年月日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意见签字:年月日保密委员会审批意见主任签字(盖章):年月日编号申报部门:事项名称事项负责人事项内容原密级秘密机密绝密保密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变更密级秘密口机密口绝密口保密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变更依据部门负责人意见经审查该事项变更依据属实,拟同意变更为密级。签字:年月日总经办审核意见经审查该事项变更依据属实,拟同意变更为密级。签字
35、:年月日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意见签字:年月日保密委员会审批意见主任签字(章):年月日附件八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变更审批表部门:编号: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职务(职称)参加工作时间进入涉密岗位时间员岗位名称原密级拟变更岗位拟变更密级变更原因序号涉密项目或涉密事项密级秘密机密绝密1234部门负责人意见管理岗口科研岗口其它岗口、经审查拟同意为:核心涉密人员口重要涉密人员口签字:一般设密人员年月日总经办审核意见签字: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意见签字:年月日保密委员会审批意见主任签字(盖章):年月日四、XXXX实业有限公司秘密载体和密品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秘密载体和密品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
36、全,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公司的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U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第三条公司的密品,是指直接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或产品,通过观察、测试或分析手段能够获得该设备或产品的国家秘密信息。第二章秘密载体的制作第四条公司制作的秘密载体,应当依照定密和密级调整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按密级分别编排顺序号。第五条纸介质秘密载体要在公司保密文档档案室的复印机上或上
37、级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第六条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要在公司保密文档档案室的计算机上或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第七条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草稿、废稿、废页、讨论稿、征求意见稿、电子文档等材料要按照第六章的规定及时销毁。第八条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露的保密措施。第三章秘密载体的收发与传递第九条公司的秘密载体,由专职保密人员管理,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借阅、传阅手续,管理人员应当随时掌握秘密载体的去向。第十条发放秘密载体时应严格按照限定的接触范围发放,不能擅自扩大范围。发放时应当认真填写秘密载体发放表进行清
38、点,发出剩余数量相加要与总数量相一致。第十一条发放秘密载体的记录保存期为五年。第十二条传递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线,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第十三条传递秘密载体,应当包装密封;秘密载体的信封或者档案袋牌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第十四条在市内传递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公司指派专车专人投递,发往市区以外的秘密载体,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部门投递。第十五条向我驻外机构传递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通过外交信使传递。第十六条不得使用计算机网络传输国家秘密信息,采用现代通信手段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遵守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制度的
39、规定。第四章秘密载体的使用第十七条公司收到秘密载体后,应到保密办归档,归档人填写接收秘密载体知悉范围审批表(附件三),由公司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公司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保密办根据审批表严格控制,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第十八条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第十九条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填写文件领用归还登记表(附件四)。借阅电子文档类的秘密载体,须经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纸质文件须经公司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批准。专职保密人员
40、要随时掌握秘密载体的去向。第二十条传达国家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巾明。第二十一条复制秘密载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复制秘密载体,填写秘密载体复印申请单(附件五),经部门和公司保密委员会主管领导批准;对不符合规定复制要求的不予复制;(二)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三)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填写秘密载体复印登记表(附件六),并由专职保密人员和复印委托人共同进行;复印时,应按审批的页数、印量进行复印,不得多印,并当场销毁废页。复制件应加盖公司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四)秘密载体如果到外面复制,必须由专职保密人员到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
41、单位复制。第二十二条摘录、引用国家和公司秘密内容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第二十三条因工作需要携带秘密载体外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采取保护措施,使秘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二)参加涉外活动不得携带秘密载体;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当经公司保密委员会批准,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第二十四条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便携式计算机出境的,须按照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第五章秘密载体的保存第二十五条秘密载体应当保存在公司规定的密码文件柜中。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秘密载体存放在密码文件柜里。第二十七
42、条专职保密人员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对当年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保密委员会报告。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秘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第二十八条涉密人员、秘密载体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的秘密载体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第二十九条需要归档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律规定归档。第三十条被撤销或合并的涉密部门,在撤销、合并之前应彻底收回或退还所有外借或借用其他单位的秘密载体,应组织专门人员对所有秘密载体进行认真清理,登记造册,在保证和总经办秘密载体发放登记表所记载的内容一致后,交公司专职保密人员集中保管。待撤销、合并工作完毕后,由公司专职保密人员将秘密载体
43、移交给承担其原职能的部门,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第六章秘密载体的销毁第三十一条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经公司保密委员会批准,在保密文档档案室由专职保密人员监督进行,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销毁工作完毕后,应当认真清理销毁现场,确保无密件残片等方可离开。第三十二条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销毁纸介质秘密载体,使用公司指定的符合保密要求的碎纸机;销毁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第三十三条禁止将拟销毁的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第七章密品的保密管理第三十四条确定密品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同时,应当明确保密要点。第三十五条密品的研制、生产、保存、使用部门应对本部门所有密品的密级、保密期限、保密要点等内容进行登记,并根据工作需要向参与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