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法课件.ppt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1473720 上传时间:2022-11-29 格式:PPT 页数:37 大小:1.70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法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法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法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法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37页
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法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法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法课件.ppt(3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29.11.2022,1,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个体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29.11.2022,2,企业法体系(按组织形式) 个人(仅自然人) 无限责任 合伙(自然人或法人皆可为合伙人) 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责任越有限,组织越严密,信息越公开,管理越不自由,29.11.2022,3,一个人经营的好处:1.产权明晰2.经营自由3.容易保密4.管理自主,29.11.2022,4,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企业财产为投资者

2、个人所有。3.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投资者拥有绝对控制权和支配权 非法人“组织”,29.11.2022,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2019年8月30日人大通过;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01月13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并实施,29.11.2022,6,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中国公民公务人员: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商业活动的人; 禁治产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危险人:对企业破产或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者,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未逾3年。(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可以以投资人姓

3、名作为企业名称字号名称须登记才能获得企业名称专有权(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29.11.2022,7,(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流动摊贩”问题成城市顽疾,29.11.2022,8,29.11.2022,9,29.11.2022,10,29.11.2022,11,29.11.2022,12,29.11.2022,13,29.11.2022,14,29.11.2022,15,2019年6月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出版,,不能轻易放过相对人,要把相对人带上执法车,扭送公安机关或者干脆带回队部不要在公众面前控制相对人的暴力抗法行为。如果无法避开围观者,就以较为缓

4、和的方式进行采取反暴力抗法的局部动作。注意要使相对人的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还应以超短快捷的连环式动作一次性做完,不留尾巴。阻止动作一定要干净利落,不可迟疑,要将所有力量全部使用上。,29.11.2022,16,29.11.2022,17,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 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人或者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29.11.2022,18,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29.11.2022,19,29.11.2022,20,2.设立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采取登记制,无须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批。设立、变更、注销,依规定办理企业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日期。,29.11.2022,21,2.设立登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

6、地登记机关申请。 登记事项: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二)投资人身份证明;(三)企业住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29.11.2022,2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四)经营范围及方式。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

7、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29.11.2022,23,2、独资企业业主的权利及义务主要权利:(1)企业资产及运营收益完全所有权(2)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完全决策权(3)为扩大其经营规模而收购、并入其他企业的权利和设置分支机构的权利(4)处分、转让、继承权,29.11.2022,24,义务主要有: *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 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 按期缴纳税款; * 维护职工利益,缴纳社会保险; * 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等。,29.11.2022,25,债务承担: *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

8、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29.11.2022,26,3、独资企业的运营管理(1)企业主可自任,也可聘任其他人员管理企业事务。 委托关系,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2)受委托管理人及从业人员因失职而致企业财产、名誉损失的,要接受业主之处罚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给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 受托人行使授权范围内的经营管理权的法律后果由投资者承担。投资人与受托人之间有关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9.11.2022,27,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人员十大禁止:(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二)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

9、占企业财产;(三)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四)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八)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九)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29.11.2022,28,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1、解散事由(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个人

10、独资企业不能破产,29.11.2022,29,解散和清算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29.11.2022,30,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29.11.2022,31,债务清偿顺序: (1)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税款;

11、 (3)其他债务。注销登记: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1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29.11.2022,32,复习要点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原因,29.11.2022,33,案例: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履行,张先生在谈论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时讲到以下内容,其中正确的有( )。A、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B、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也可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偿债务时,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作

12、为第一顺序清偿,29.11.2022,34,案例: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履行,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丙可以决定l0万元以下的交易。丙以乙企业的名义向丁购买15万元的商品。丁不知甲对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乙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应履行付款义务B、丙仅划1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C、甲向丁出示丙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D、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10万元,其余款项丁只能要求丙支付,29.11.2022,35,案例: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履行,2000年

13、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 2000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甲在B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问:(1)乙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2)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