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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08年第2号)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十一月重要提示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2月22日证监基金字200630号文批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06年4月13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
2、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8年10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08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目 录一、绪言1二、释义2三、基金管理人7(一)基金管理人概况7(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7(三)主要人员情况7(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11(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12(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13四、基金托管人17(一)基金托管人情况17(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19(三)基金托管人
3、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20五、相关服务机构21(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21(二)登记结算机构28(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28(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29六、基金的募集30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1八、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32九、基金份额的交易33(一)基金上市33(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33(三)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与公告33(四)终止上市交易33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5(一)申购和赎回场所35(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35(三)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35(四)申购和赎回的原则35(五)申购和赎回的程序36(六)申购、赎回的对价和费用36(七)申购、赎回清单的
4、内容与格式37(八)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44(九)集合申购与其他服务45十一、基金的投资46(一)投资目标46(二)投资理念46(三)投资范围46(四)投资策略46(五)投资组合管理47(六)业绩比较基准49(七)风险收益特征49(八)投资限制49(九)基金的融资50(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50(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50十二、基金的业绩53(一)基金净值表现53十三、基金的财产55(一)基金资产总值55(二)基金资产净值55(三)基金财产的账户55(四)基金财产的处分55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56(一)估值日56(二)估值方法56(三)估值对象58(四)估值程序58
5、(五)估值错误的处理58(六)暂停估值的情形60(七)基金净值的确认60(八)特殊情况的处理60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1(一)基金收益的构成61(二)基金净收益61(三)收益分配原则61(四)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61(五)基金收益分配方案62(六)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执行62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3(一)基金运作费用63(二)基金销售费用63(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64(四)基金税收64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5(一)基金会计政策65(二)基金的审计65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66(一)招募说明书66(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66(三)基金份额发售公告66(四)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6、66(五)基金份额折算日公告、基金份额折算结果公告66(六)基金开始申购、赎回公告67(七)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67(八)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67(九)申购、赎回清单67(十)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67(十一)临时报告与公告68(十二)澄清公告68(十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69(十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69(十五)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69十九、风险揭示70(一)市场风险70(二)管理风险70(三)流动性风险70(四)技术风险70(五)基金投资组合收益与标的指数收益偏离的风险70(六)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71(七)基金份额二级
7、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71(八)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71(九)退市风险71(十)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72(十一)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72(十二)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72(十三)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72(十四)不可抗力72(十五)声明72二十、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74(一)基金合同的终止74(二)基金财产清算小组74(三)基金财产清算程序74(四)清算费用75(五)基金清算剩余财产的分配75(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75(七)基金财产清算帐册及文件的保存75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6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88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94二十四、
8、其他应披露事项95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96二十六、备查文件97一、绪言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9、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二、释义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基金或本基金:指上证180交易型开放
10、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合同:指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招募说明书:指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对其定期作出的更新。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更新1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
11、的最后1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5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
12、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个人投资者:指年满18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可以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
13、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发售代理机构: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在本基金认购期间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发售协调人: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协调本基金发售等工作的代理机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基
14、金管理人指定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代理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销售代理机构:指发售代理机构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结算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结算业务: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期间;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收到其书面确认的日期;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T日:指本基金在规定时间受理投
15、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T+n日: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日/月:指公历日/月;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投资人可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申请认购;申购: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申购对价: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
16、价: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标的指数: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并发布的上证180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抽样复制:指按一定标准选取部分标的指数成份股,并通过定量优化方法,确定各组合证券的权重,以使组合表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的指数模拟方法;完全复制:通过购买标的指数中的所有成份证券,并且按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的比例以构建指数投资组合,达到复制指数目的一种跟踪指数方法;现金替代: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
17、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人申购、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IOPV;预估现金部分:指为便于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
18、结申请申购、赎回的投资人的相应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布的现金数额;元:指人民币元;指定交易: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中定义的“全面指定交易”;基金份额折算:指本基金建仓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将投资人的基金份额进行变更登记的行为;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累计报酬率与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差额之日,本基金收益评价日为每年3月1日、5月1日、9月1日和11月1日,收益评价日如恰逢节假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基金累计报酬率: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净
19、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份额折算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以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基金份额净值: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第四位四舍五入,因此导致的损益归入基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
20、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三、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概况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8楼3、设立日期:1998年6月4日4、法定代表人:俞妙根5、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楼、37楼、38楼6、联系电话:021-389699997、联系人:冯颖(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1、注册资
21、本:1.5亿元人民币2、股权结构:持股单位持股占总股本比例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0%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三)主要人员情况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从业简历、学历及兼职情况等。(1)董事会:徐建国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及上海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历任上海日用化学工业公司副经理,上海市轻工业局局长助理、副局长、党委书记,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宝山区区长,上海市黄浦区区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主任,现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董事长。俞
22、妙根先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驻德国汉堡办事处总代表、AIT公司董事会董事总经理、信托二部经理兼新上海国际大厦有限公司总经理、资金信托总部总经理、行政管理部经理,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1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辜昌基先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合成纤维研究所副科长,中石化上海石化总厂涤编厂总工程师、厂长助理,中石化上海石化股份公司副总经理,中石化上海金山实业公司总经理,上海市经委副主任,现任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万才华先生,大专学历,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
23、行上海市分行川沙支行营业部职员,浦东花木信用社信贷组长,浦东洋泾信用社副主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陆家嘴支行营业部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金桥支行副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浦东支行行长,现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名驹先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凤凰自行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东方上市企业博览中心副总经理,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及计划财务部经理、金融事业部总经理、上海锦沧文华大酒店董事长、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昆仑饭店董事、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董事、锦江国
24、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独立董事:萧灼基先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云南省、吉林省、成都市,武汉市等省市专家顾问,北京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界杂志社社长、主编。吴伯庆先生,大学学历,一级律师,曾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律师与上海市十佳法律顾问。历任上海市城市建设局秘书科长、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律师协会顾问。夏大慰先生,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上海财经大学南德管理学院院长,
25、上海财经大学常务副校长,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院长、党委书记,APEC金融与发展项目执行秘书处秘书长,兼任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教授、中国工业经济研究与开发促进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工业经济专业研究会主任委员等职务。(2)监事会:谢伟民先生,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历任上海市城建沪南工务所干部,空军政治学院训练部中共党史研究室正营级教员、讲师,上海市计委直属机关党委干事,中共上海市综合经济工作委员会组织处干部、宣传员(副处级)、副处长,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组织处(宣传处)副处长兼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正处级)。陈涵女士,
26、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金融一部项目经理、资产信托总部实业投资部副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投资业务部副科长,现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投资业务部科长。柳振铎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良工阀门厂团委书记、车间主任、副厂长,上海机电工业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规划处处长,现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裁兼上海机电股份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徐丹女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历任上海石化总厂计财处会计、财务副科长,中石化上海金山实业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上海金山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上海金山区财政局副局长,中石化上海浦东开发办财务处处
27、长兼上海浦东实华经济发展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李梅清女士,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上海新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上海新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及上市公司部副经理,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金融事业部财务总监。蒋位先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在上海财经大学任讲师,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工作,现任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经理。赵敏先生,研究生学历,助理研究员。曾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工作,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电子商务部总经理、上海营销总部总经理,现任华安
28、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与电子商务部总经理。诸慧女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高级监察员,集中交易部总监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总经理。(3)高级管理人员:俞妙根先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驻德国汉堡办事处总代表、AIT公司董事会董事总经理、信托二部经理兼新上海国际大厦有限公司总经理、资金信托总部总经理、行政管理部经理,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1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邵杰军先生,研究生学历,14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
29、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韩勇先生,研究生学历。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北京大学学习,分别获经济学学士、金融学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美国杜克大学访问学者。15年证券、期货、基金从业经验。曾在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和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监管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李炳旺先生,研究生学历,22年基金业工作经验。曾任国际证券投资信托公司信息技术部暨注册登记部主管、怡富证券投资信托公司市场部经理、注册登记部协理、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综合规划部副总经
30、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章国富先生,研究生学历,21年经济、金融从业经验。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上海信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新鑫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2、本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基金经理:卢赤斌先生,硕士学位,10年证券从业经历。1998年至2004年曾先后在美国先锋证券公司(The Vanguard Group)投资系统部和股票基金管理部工作,参与负责公司证券管理系统的研发和协助基金经理管理本公司主要股票指数基
31、金的运作。2004年7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投资部从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研发工作。2006年4月13日起至今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基金经理:刘璎女士,管理学硕士,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在交通银行工作,2001年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高级投资顾问,专户理财部客户主管,2005年10月转入基金投资部协助基金经理日常工作。2007年3月14日起至今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4月25日起兼任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历任基金经理:刘光华先生,2006年4月13日至2007年3月14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3、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32、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俞妙根先生,总裁王国卫先生,首席投资官尚志民先生,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宋 磊先生,研究发展部总经理诸 慧女士,集中交易部总经理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4、业务人员的准备情况:公司目前共有员工193人(48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主要来自国内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其中68.4%以上具有三年证券业或五年金融业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所有上述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公司业务由投资与研究、营销、后台支持等三个业务板块组成,其中投资与研究、后台支持二个板块由曾在国际著名金融企业从业十年以上、经验丰富的海归专业人士领军。(四)基金
33、管理人的职责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以下职责: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
34、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1、基金管理人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2、基金管理人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1)越权或违规经营;(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5)拒绝、干
35、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8)除为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10)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4、基金管理人关于履行诚信义务的承诺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为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定,不断更新投资理念,规范基金运作。5、基金经理承诺(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
36、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4)除为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投资外,不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也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1、内部控制的原则(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全体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3)
37、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2、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实现对公司从决策层到管理层、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以下组成部分:(1)董事会: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2)监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的行为行使
38、监督权。(3)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合规性监督和检查,直接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4)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是为加强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控制而成立的非常设机构,以召开例会形式开展工作,向公司总经理负责。主要职责是评估监察稽核部提交的重要事项,如新产品的推出、新业务流程的建立、原先业务流程的重大改变、交易对手的选择、新托管机构和代销机构的引进等。(5)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6)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最首要和基本的职责。各部门的主管
39、在权限范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各位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自律。3、内部控制制度概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应当明确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
40、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4、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五要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控。(1)控制环境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又包括公司的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员工的道德操守和素质等内容。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不断加强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控制意识,致力于从公司文化、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方面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业务环节。逐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了公司内部合规控制建设,建立了
41、公司内部控制体系。(2)风险评估公司通过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测试检查,发现风险,将风险进行分类、按重要性排序,找出风险分布点,分析其发生的可能性及对目标的影响程度,评估目前的控制程度和风险高低,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定性定量的手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在风险评估后,确定应进一步采取的对应措施,对内部控制制度、规则、公司政策等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监督各个环节的改进实施。(3)控制活动公司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业务规则在制定、修订的过程中,也得到了一贯的实施。主要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会计控制、信息沟通、内部监控。组织结构控制公司各个部门的设置体现了部门之间
42、的职责分工,及部门间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营销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相互牵制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形成权责分明、严格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同的岗位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差错或舞弊发生的风险。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表单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以监察稽核部对各部门、各岗
43、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操作控制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基本管理制度,如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中的风险。公司各业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遵照实施。会计控制公司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资产完全分开,分账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计核算与基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严格分开。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设立账户,分账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的完整独立。基本的会计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复核、对账制度;凭证、资料管理制度;会计账务的组
44、织和处理制度。运用会计核算与账务系统,准确计算基金资产净值,采取科学、明确的资产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公允地反映基金在估值时点的价值。信息沟通为了及时实现信息的沟通,有效地达成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公司采取以下措施: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制定了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制度。按既定的报告路线和报告频率,在适当的时间向适当的内部人员和外部机构进行报告。内部监控监控是监督和评估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的过程,对控制环境、
45、控制活动等进行持续的检验和完善。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监察稽核部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持续的检查。检验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地充实和完善,反映政策法规、市场环境、组织调整等因素的变化趋势,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性。5、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基金管理人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来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四、基金托管人(一)基金托管人情况1、基本情况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
46、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郭树清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人民币存续期间:持续经营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联系人:尹东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号:HK0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