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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星海会展大连民营中小企业投融资法律专辑(20074 总第12期)本期要目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障碍及对策分析 哈尔滨汇通交通支行用益物权抵押合同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 编:任广盛(辽宁盛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副 主 编:关永茂 常文家责任编辑: 孙彩 孙杰 方毅 主办单位:辽宁盛和律师事务所大连民营中小企业投融资法律专辑目 录理论研究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障碍及对策分析1投资项目动态经济分析中必须考虑的问题3案例分析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与辽宁渤海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协议纠纷案8哈尔滨汇通交通支行用益物权抵押合同纠纷案9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12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非公
2、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15行业资讯中国将继续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23银行再度“瞄”上中小企业融资23辽宁盛和律师事务所简介封底星海会展法律专辑 (大连民营中小企业投融资法律专辑) 第 1 页(共23页)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障碍及对策分析内容提要:本文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系统地分析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指出中小企业信用资源的不足、高比率的倒闭和违约、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和国内金融业自身的整合与贷款紧缩是我国当前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障碍,并从政策性融资、直接融资、间接融资三个角度出发就如何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拓宽其融资渠道提出一些政策性建议。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障碍分析1中小企业信用资源的不
3、足。中小企业信用不足是一个普遍现象,主要体现在银行信用、商业信用、消费信用等方面。中小企业信用不足是先天的,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少,流动资产变化快,无形资产难以量化,经营规模小,流动资金少,难以形成较大的、稳定的现金流量,因而在需要融资以补充流动资金时,相关部门不得不怀疑其到期的偿债能力。从中小企业的自身经营管理上,其经营模式和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不规范的。中小企业缺乏自己的人才、技术、信息和必要的设备,因此创新能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缺乏明确的营销战略和相应的营销知识、人力和信息渠道,无法进行系统的市场调研来了解自己产品的市场需求趋势,只能依靠直接推销和定货加工来进行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因此
4、市场空间较小,企业的经营风险较大;财务管理薄弱,中小企业不可能像大企业那样具有严格、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更有甚者,很多的中小企业为了短期利益,不惜做假帐,以达到逃税、漏税的目的,这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整体信用;从企业制度上看,我国目前的中小企业绝大多数没有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存在着产权不清、组织结构和管理混乱的问题,因此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资源十分缺乏。2中小企业高比率的倒闭和违约。中小企业高比率的倒闭使得银行贷款面临的风险较大,贷款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成本也较高。此外,贷款的高违约率也是银行不愿向中小企业贷款的一个重要原因。根据对城市商业银行的调查发现中小企业的违约率要高于大企业。虽然银行的不
5、良贷款中大企业所占的存量较高,但向中小企业贷款的不良货款比率也同对大企业的差不多。3银企信息不对称和银行的不利选择。不利选择是金融市场上的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不利选择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比大企业更加严重。因为中小企业大多都有信息不透明的问题。对于上市的大企业,很多信息是公开的,银行能以极低的成本获得信息;对于非上市的大企业,银行也能通过供货商、消费者和企业职工等渠道获得其经营信息。而中小企业则不同,中小企业的信息基本上是内部化的、不透明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很难通过一般的渠道获得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所以,在中小企业寻找贷款和外源性资金
6、时无法向金融机构提供出令人信服的信息,以证明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因此,银行要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只有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质量,否则银行的贷款违约率将会很高。这是增加成本或增加经营风险的两难选择。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为规避自身的经营风险和降低经营成本,只有选择不向中小企业贷款。4国内金融业自身的整合和贷款紧缩。长期以来我国的金融机构由于种种原因不太重视对企业的监管和约束,即使是低效率的投资甚至是投机活动,银行都提供货款。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完善,实施预算硬约束,银行等金融机构成为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为了生存必须按照商业化、市场化对金融业进行整合,使得商业银行的行为发生了很大变化
7、,金融机构的信贷标准更加严格,同时也使得许多中小金融机构,如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和农村信用社处于关闭和合并之中。中小金融机构在它们的资产中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率列相对较高,中小金融机构数量的减少必然导致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减少,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与此同时,更加严格的信贷标准直接使整个金融在整合期内的贷款紧缩,而大企业,星海会展法律专辑 (大连民营中小企业投融资法律专辑) 第 2 页(共23页)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贷款融资几乎不受整合的影响。显然,执行严格的信贷标准直接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二、改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建议(一)建立政策性融资渠道1建立政府系统中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在这
8、方面,日本的经验可资借鉴。日本政府为了发挥中小企业的活力,综合实施了各种相应措施,其中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和工商公会中央金库利用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进行融资。针对我国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政府金融支持机构势在必行。在具体操作上,建议如下:(1)在形式上,可以设立相应的政策性银行,也可以委托现有的商业银行开设此类业务,但要保证贷款专项使用。同时,也可以考虑设立专项基金,用于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产业结构升级等特定用途;(2)在资金来源上,可以由中央财政拔款,也可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3)在融资方式上,要以长期的信贷资金融通为主,也可考虑设立投资性机构。2建立和健全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
9、。虽然近年来我国陆续有一些地区性的担保政策和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如上海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武汉市个体私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等)出台,但担保力度不够且缺乏统一的政策规范。为此,应大胆借鉴国外经验,在部分地区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试点的基础上,由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负责研究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制度,尽快颁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使信用担保机构能依法经营、依法防范风险和规范经营行为,从而持续、有力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制定相关的中小企业扶植政策。(1)鼓励中小企业通过改制和重组优化资产结构,降低其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2)在税收上除对新改制的中小企业给予优惠外,也应对中小企业用于开发、改造
10、的投资减免所得税;(3)发展多层次、多元化的资本市场,建立成本较低廉、准入标准较宽松的二板市场,使中小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及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获得坚强依托。4提高信用,加强中小企业法人管理。企业法人的信用能力大小决定了企业的信用能力,企业法人信用的最主要表现形式就是企业制度。企业制度涉及企业的产权关系、组织结构和管理机制。企业制度是否完善是经营的基础条件,企业制度不规范的企业,很难约束经营者、所有者的行为,不可能有较好的信用度。所以必须从税务、工商及制度上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管理。(二)直接融资方式的创新1股份合作制改造。在我国,居民储蓄非常庞大,如何加以充分利用,转化为资本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通
11、过股份合作制方式改造中小企业,将大量闲散的民间资金转化为民间资本,其利益导向将使其融资功能更加强大。除了融资功能外,中小企业还可以明晰企业产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高效的现代企业制度,一方面为企业今后的融资活动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可以从制度上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度。2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又称创业投资基金,是一种以长期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某一产业,特别是尚处于创业阶段的新兴企业,以追求长期效益为目标的一种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对于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型新兴企业的融资问题极有功效。基金通过筹集社会资金投资于企业,可以有效地实现储蓄到投资的转化
12、,解决被投资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基金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改善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另外,有了基金的投资,企业的成长有保障,资信水平提高,增强了融资能力。星海会展法律专辑 (大连民营中小企业投融资法律专辑) 第 3 页(共23页)针对我国国情,在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时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1)在资金募集方式上要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对一些获利机会较多的产业投资基金,如投资于高科技企业和国家鼓励、扶持行业的基金可由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起面向广大投资者以公募为主,且在发行后应解决其流动性问题,如豁免上市。而对一些具有较强政策性意义的基金如主要投资于企业改造的基金应由政府牵头发起,主要向银行、保险公
13、司、企业法人等私募。(2)要扩大基金参与者的来源。考虑放松对保险基金和各种公益性基金运用的限制。允许它们参与产业投资基金,并且在适当的时候可考虑吸引国际资本参与。3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结构与发达国家相比,缺少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二板市场,而银行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机构在放贷行为上的逆向选择问题,使得二板市场的设立变得更为紧迫和重要。二板市场除了具有连续筹资、推荐、优化、分散融资风险等一般性功能外,还具有独特的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机制。因此,一个完善的二板市场不但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可以灵活融资的场所,还将极大地促进创业资本的发展,而创业资本的发展又将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后
14、续资金,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我国目前虽未建立起二板市场,但有关部门正积极为此进行立法和技术方面的准备,并且现在全国已有30多家区域性的地方柜台交易市场。对此,发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应注意以下几点:(1)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空间首先要明晰产权,使企业最终实现规范的股份制运作;(2)完善法制,加强监管,清理整顿全部现有的地方股权交易市场,由证监会统一监管,按照企业基础、操作水平等标准,逐步建立全国性的中小企业资本市场,以实现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顺畅流动,建立起多层次、大容量的资本市场体系,为中小企业开拓出持久有效的直接融资渠道。(三)间接融资渠道的拓展1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
15、行的信贷支持一方面固然是因为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经营风险高于大企业,但另一方面,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不够重视,甚至存在歧视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众多中小企业是银行重要的负债对象,银行应认识到服务中小企业的重要性。银行在商业化过程中需要有正确的定位,选择相应的目标市场,认识到中小企业贷款的商机所在,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摒弃偏见,做到与大中企业一视同仁。2拓展相应的银行中间业务。与中小企业资金融通相关的银行中间业务包括票据的承兑和贴现、代理融通、支付结算等业务。发展此类业务,有利于企业间商业信用的发展,可使企业迅速筹措到生产经营所需的短期资金,缓解资金困难,又可使银行在灵活运用基础上增加效益,
16、还能促进资金流通,形成社会资金运动的良性循环,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3发展融资租赁业。融资租赁业是企业进行长期资金融通的一种有效手段。通过融资租赁,企业可以不必仅仅依靠自我积累去购买设备,而只需用现有资产、效益以及未来的收益为保证,提供租赁公司认可的担保,即可占用并使用设备,利用产生的效益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一般来说,企业进行融资租赁的成本比贷款低,风险较小,而且其方式灵活、方便,比长期贷款和发行股票、债券受较少限制。 (本文转引自动易网络,为学习和交流使用,作者如有异议,请与本所联系)投资项目动态经济分析中必须考虑的问题内容摘要:企业投资项目经济可行性评价是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核心内容。以现金流量
17、为定量基础的净现值、内含报酬率等动态评价指标在项目经济评价中的推广应用,弥补了静态评价指标的局限性。但由于投资项目涉及的时间周期长,投资金额大,因此在项目可行性评价中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是动态指标的星海会展法律专辑 (大连民营中小企业投融资法律专辑) 第 4页(共23页)动态运用。文章通过案例说明:在投资项目净现值的计算中,根据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对现金流量和贴现率的测算都应该进行及时修正,才能提高经济可行性评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有效地避免投资风险。并针对我国中、小企业的现状,指出企业基础管理、市场调研和预测、国内国际经济信息的掌握等都是影响项目现金流量和贴现率的主要因素。关键词:投资项目 动态
18、经济 分析 投资,是商品经济及其发展过程中最为基本、广泛的经济活动。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来说,投资是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和经济技术水平的根本途径;对于企业来说,投资是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盈利能力,增强企业实力的基本手段。企业进行扩大再生产投资,大多是通过具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来实施的,投资项目一般都具投资金额大、期限长、风险高、不可逆等特点,一旦失误,将给投资主体造成无以挽回的经济损失,甚至是致命的打击,投资失误是吞噬人类财富的最大黑洞。因此,投资者和经营者都十分重视投资项目决策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分析。可以说,在确定投资方向之后,对投资项目的经济效果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是决定项目命运的关键,是项
19、目可行性研究的核心部分。在常规论证方法的基础上,本文将对投资项目动态经济分析中的几个重要问题进行探讨。投资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评价,通常是通过一系列的评价指标来进行的。常用的经济评价指标分为两类:一类为静态评价指标,这类指标比较简单,可操作性较强,容易被企业经营者理解和运用,在实际中用得比较广泛。如投资回收期、会计收益率等。但由于此类指标均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因而影响了其科学性和合理性,常会对投资决策带来负面影响。另一类为动态评价指标,这类指标由于以现金流量为基础,并运用了贴现技术而使其科学性大大增强,已成为现代理财学的立论基础,并在我国企业财务决策的实践中被推广使用。常用的动态评价指标有:投资
20、项目的净现值、现值指数、内含报酬率等等。动态评价指标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静态评价指标的不足。企业进行投资项目的经济评价,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论证项目的经济可行性,是为了在变化莫测的市场竞争中多几分胜算。为了在实践中达到这个目标,仅用动态指标替代或补充静态指标是不够的,动态指标还必须动态运用。即:必须用动态的观念、动态的信息、动态的方法来进行动态指标的测算和评价。所以在投资项目经济评价工作中绝不仅是简单地找几个数字按指标的计算公式套进去一算,便根据计算结果作出项目好坏取舍的结论,而应该以动态的观念、动态的方法来对待所用的每一个数据。这就要求决策者至少在以下几方面从更深的层面来考虑问题。一、项目
21、现金流量的动态测算投资项目的动态经济评价都是基于项目现金流量来测算的。一个投资项目从立项到项目寿命终结一般都要经过较长的投资和收益期。项目的现金流量根据发生的时间阶段不同分为初始流量、营业流量和终结流量三部分。其中,初始流量因其发生的时间阶段比较前,一般在估测时偏差较小;终结流量虽发生的时间阶段较远,但其现金流量较小,贴现后对整个项目的影响不大;关键在于营业流量的测算。营业流量也称营业净流量,它是项目建成后在漫长的收益期内的现金流入量扣除现金流出量之后的净额,是按计息期分期测算的。从经济分析来说,要求项目收益期的营业现金净流量的现值能完全弥补投资额的现值,并有余额,才是可行的项目。若以一年为一
22、个计息期,某项目的收益期为十年的话,那么每年的营业净流量预测值与未来的实际情况差异过大,就会使投资项目经济可行性评价的实际意义大打折扣。年营业净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年营业流量=年营业收入(1-所得税率)年付现成本(1所得税率)+年折旧所得税率从这个公式来看,每年的营业收入、付现成本、折旧额、所得税都是影响营业流量的直接因素。其中折旧和所得税率变动较小,收入和付现成本却是受企业和市场众多因素的影响而随时变动的。如果不能用动态的观念和动态的方法来测算,就无法得到可靠的评价。例:某投资项目初始投资为380万元,当年投资当年收益,第一年只能完成设计能力的一半产量。项目寿命期为五年,五年后估计可收回固定
23、资产残值等终结流量40万元。企业提供的资料表明,自第二年达到设计能力后,每年的营业收入可达3200万元,每年的付现成本为2840万元(含流转税费),固定星海会展法律专辑 (大连民营中小企业投融资法律专辑) 第 5页(共23页)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等非付现成本为每年60万元,所得税率为33%;若取贴现率为15%,则该项目的净现值(NPV)为381万元。以NPV是否大于零为项目的取舍标准,项目是可行的。计算见表一、表二:表一:营业净流量计算表 (单位:万元)项目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营业收入16003200320032003200减:付现成本14502840284028402840折旧和
24、摊销3060606060税前利润120300300300300减:所得税40100100100100税后利润80200200200200营业净流量110260260260260表二:现金流量及净现值计算表项目筹建期收益期第一年初第一年末第二年末第三年末第四年末第五年末净现值初始投资(万元)-380营业净流量(万元)110260260260260终结流量(万元)40现金流量合计(万元)-380110260260260300折现系数(i=15%)10.86960.75610.65750.57180.4972流量现值(万元)-38095.656196.586170.95148.668149.1638
25、1.02但实际上在投资后的五年内,营业收入和付现成本是绝不可能一成不变的。在长达五年甚至十年的项目收益期内,很多因素都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变化。该项目的付现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占85%左右,原材料价格或原材料消耗水平是影响项目收益的最为敏感的因素,原材料成本略有上升,对营业净流量将产生非常大的冲击,有可能使NPV发生逆转而导致整个项目投资失败。假如该项目在运行的第二年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上涨了10%,使当年的营业净流量从原来估算的260万元下跌为100万元;第三年由于市场上出现了性能更好的替代产品,使产品销售价格下挫5%,又使当年营业净流量下跌为40万元;第四年企业采取各种促销手段,使销售量增长,
26、又使营业收入回复到第二年的水平,并且通过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消化因促销而加大的销售费用对成本的负影响,使付现成本不再继续高升,在亏损一年后即扭亏为盈,第四、第五年均保持税前利润60万元的水平。通过表三、表四的计算,结果是:考虑到收益期内收入和成本的变化后,该项目的NPV为-90万元。也就是说,企业在经过努力,尽力改善自身的经营状况后,该项目的经济可行性仍是不容乐观的。这种情况是非常现实的。表三:营业净流量计算表(单位:万元)项目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营业收入16003200304032003200减:付现成本14503080308030803080折旧和摊销3060606060税前利润1
27、2060-1006060减:所得税4020007税后利润8040-1006053营业净流量110100-40120113表四:现金流量及净现值计算表项目筹建期收益期星海会展法律专辑 (大连民营中小企业投融资法律专辑) 第 6页(共23页)第一年初第一年末第二年末第三年末第四年末第五年末净现值初始投资(万元)-380营业净流量(万元)110100-40120113终结流量(万元)40现金流量合计(万元)-380110100-40120153折现系数(i=15%)10.86960.75610.65750.57180.4972流量现值(万元)-38095.65675.61-26.368.61676.
28、0716-90.35当然,实践中完全可能出现相反的情况,即企业的经营形势向着收入增加成本降低的方向变化,使一些原来认为不可行的项目实际上却有利可图。但是,从会计学的谨慎性原则来说,做财务预算时应该把收入尽可能估计得保守些,而把成本费用尽可能地预算得全面充分些,以最大可能地增强风险承受能力。会计年度财务预算尚且如此,对于长期投资项目的经济评价来说,就更应该遵循这一原则,才有可能避免投资失误给企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二、项目贴现率的动态估计在采用贴现技术对投资项目进行动态经济评价时,贴现率的估计对企业来说是一个非常复杂且十分重要的问题。贴现率的选用本身有质和量两方面的要求必须予以考虑。首先,从质的
29、方面考虑:实践中常用的贴现率一般有三种:一是采用银行贷款平均利率作为贴现率,这是投资项目获利水平的下限标准;二是以行业平均利润率为贴现率,体现了本行业投资利润率的标准。若低于这一标准,即使投资项目不亏本,也会使行业平均利润水平下降;三是以企业的平均资金成本为贴现率,说明项目的资金利润率若不能高于企业的资金成本,实际上是无利可图的。因此,在采用内含报酬率作为投资项目的经济评价指标时,常用这三类利率指标作为基准指标与项目的内含报酬率进行对照比较。其次,从量的方面考虑,在项目现金流量相同的前提下,贴现率的不同会给经济评价带来相反的结论。一般情况下,选用的贴现率偏高,会使项目的净现值偏低,反之则反。应
30、该进一步思考的是:在进行投资项目的经济评价时,不论选哪一种贴现率指标进行贴现计算,在贴现率的量化上,都不能在整个项目寿命周期内一成不变,而应该根据宏观和微观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在不同的情况下分别采用不同的贴现率对投资项目进行动态经济分析。这样做的要求很高,难度也很大,但唯有这样才能使经济分析和评价起到其应有的作用。假定上述例子中,原来是采用企业近年的平均资金成本15%作为投资项目的贴现率,经过对宏观经济形势、国家财经政策、行业相关政策及企业运行情况的预测和分析,专家认为在今后的几年内国家将继续维持积极财政政策,银行贷款利率仍维持较低水平,同时由于企业进行再投资近年内对股利分配政策会有一定影响,
31、使企业资金的平均成本有所降低;项目后期(第四、五年)估计资金成本又有一定幅度的回升。经过分段计算的项目净现值为-64万元。计算见表五。这一结果比原来不考虑贴现率变动的情况,净现值增加了26万元。虽然结果仍然未达到可行方案的标准,但考虑到贴现率的变动,并将它运用到经济评价中去,显然比在一个长达多年的时期内始终采用同一贴现率的思路要进了一大步。对于投资额更大、寿命周期更长的投资项目,假如不考虑贴现率的变动,那 么项目经济评价的质量是不可信的。表五:现金流量及净现值计算表项目筹建期收益期第一年初第一年末第二年末第三年末第四年末第五年末净现值初始投资(万元)-380营业净流量(万元)110100-40
32、120113终结流量(万元)40现金流量合计(万元)-380110100-40120153估计贴现率%158121212折现系数10.86960.85730.71180.63550.5674星海会展法律专辑 (大连民营中小企业投融资法律专辑) 第 7页(共23页)流量现值(万元)-38095.65685.73-28.47276.2686.8123-64.01三、实践中影响动态估计的重要因素从理论上讲,上述问题都不难理解,然而在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的实践中要真正达到这样的要求,难度还是很大的。作为投资主体的企业来说,投资项目的成败往往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影响动态估计的各种因素,准备
33、各种对策,尽可能提高项目经济评价的可靠性,从根本上避免投资失误。1、企业内部历史资料的真实积累是投资项目动态经济评价的基本前提。企业为求发展而进行项目投资,其经济可行性评价最为根本的依据是企业的历史资料,历史资料的积累又靠企业日常的基础管理工作。企业改制后,决策者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基础管理是企业生存之根本,而不是应付检查的形式。基础管理的好坏决定着历史资料是否真实可靠,历史资料是否真实可靠又直接影响投资项目能否正确决策,进而影响企业能否把握发展机遇。在这个价值链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给企业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如果说,要求企业对投资项目在今后若干年内的经济运行状态作出精确度很高的预测是
34、一种苛求的话,那么要求企业对以往的经营状况作出准确无误的定量描述应该是现代企业管理起码的要求。因此,狠抓基础管理,确保历史资料的真实性,是正确进行投资决策的基本前提。2、准确把握市场命脉是投资项目动态经济评价的基本要求。市场给企业提供了施展身手的舞台,企业在市场中遵循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则拼搏求胜。可以说市场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土壤,企业对自身植根的这片土壤的了解程度便成为企业能否取胜的关键。我国大量的中小型企业目前对市场的了解仍然处于起步状态:他们掌握的市场情况从范围上看是狭窄的,从时间上看是以往的,从来源上看是源自于自身的感受。这就决定了这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总是处在被动挨打的局面。中小型企业要在市
35、场竞争中取胜,必须要在市场调研和市场预测方面加大投入。从市场调研的范围来说,不仅要调研分析同类产品市场,还要考虑相关产品和替代产品的市场情况;从市场调研的时间来说,既要了解市场的过去和现状,更要掌握市场的发展趋势,用动态的观念、动态的方法搜集动态的市场信息;从调研和预测的方法上说,要用科学的手段,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动态的市场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和运用。这样,企业在进行投资项目经济可行性评价时,才能科学、客观、准确地测算项目未来的收入、成本、利润及现金流量,才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动态经济评价。3、国家经济政策和经济调控手段是影响投资项目动态评价的基本因素。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出台和变动
36、,利率、汇率、大宗物资指导性价格等经济调控手段的利用和变动,都是企业无法驾驭的,却又是与企业命运密切相关的重要因素。企业的决策层必须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了解经济调控手段的变动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周期及产品寿命周期等经济知识,把握相关资源价格变动和金融市场利率变动的一般规律。唯有如此,企业才有可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相对准确地选定适用的贴现率进行投资项目经济可行性的动态评价。4、对国内外经济信息的掌握程度是投资项目动态评价的基本保证。我国加入WTO后,所有的企业都面临着国际市场的机遇和挑战。在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经济评价时,除了考虑国内市场的状况和趋势,还要对相关产业及产品的国际市场态势
37、有所了解,扩大信息的覆盖面,更全面的掌握信息和利用信息,使投资决策多增加一份成功的把握。此外,作为政府来说,要为企业提供多功能全方位的服务。其中最重要的是及时为企业提供最新国内外经济信息,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运行环境,引导企业在动态的经济环境中及时转变经营理念,调整经营战略,有效提高投资决策的成功机率。 (本文转引自动易网络,为学习和交流使用,作者如有异议,请与本所联系)星海会展法律专辑 (大连民营中小企业投融资法律专辑) 第 8页(共23页)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河南公司与辽宁渤海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协议纠纷上诉案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河南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
38、115号省外贸大楼11层。法定代表人:王振勇,该公司总经理。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辽宁渤海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74号安达大厦C座26楼。法定代表人:郭宗昌,该公司董事长。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河南公司为与辽宁渤海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协议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豫经一初字第611号经济裁定书,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王吮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陈百灵、钱晓晨参加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高晓力担任记录。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查明:1998年8月10日,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河南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公司)与鑫泉贸易(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
39、称鑫泉公司签订AL060698号合同,约定鑫泉公司供给河南公司氧化铝,河南公司供给鑫泉公司“SML”牌铝袋,总货值均约500万美元。该合同第5条约定:“仲裁:FTAC中国”1999年10月2日,鑫泉公司又与辽宁渤海有色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鑫泉公司与河南公司在N0.AL060698合同项下,河南公司欠交鑫泉公司的2700.165吨铝绽(已交付899.835吨铝锭折款116453美元及付还383113.79美元)折款和进口氧化铝的货款利息共计4442597.36美元及应承担的延期交货的违约金等受偿权利全部转让给辽宁公司,用以清偿鑫泉公司欠辽宁公司的债务等
40、。同日,鑫泉公司拟函将上述“债权转让协议书”通知河南公司。同月12日,鑫泉公司将“债权转让协议书”和“关于债权转让的通知”及该两份文件的邮寄送达证据进行了公证。1999年10月8日,辽宁公司依据债权转让协议书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河南公司按债权转让协议的数额偿还债务。河南公司在有效期内提出答辩,并对河南高院的管辖裁定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国的对外贸易仲裁机构名称早在1980年已作变更,现名称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英文为CIETAC,河南公司与鑫泉公司是1998年8月10日订立的来料加工合同,该合同所约定的仲裁机构为FTACOFCHINA,FTAC并非中国
41、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缩写,故该仲裁条款对仲裁机构约定不明,应属无效。辽宁公司是以债权转让纠纷为由提起的诉讼,其与河南公司未直接签订合同,事后双方又未能达成仲裁协议,故辽宁公司在本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8条之规定,裁定驳回河南有色金属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河南公司不服上述裁定书,向本院提起上诉称:1、“Arbitration:FTACOFCHINA”应为合法有效的仲裁条款。英文名称缩写的FTACOFCHINA的仲裁机构只有一家,其泽文为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原名称,根据1998年5月lo日施行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42、规则第79条第一款的规定,该仲裁条款应为有效。2、合同之债权转让,并不影响原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即提交仲裁的效力。3、辽宁公司与鑫泉公司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其无权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诉讼。第一,河南公司与鑫泉公司签订的是来料加工合同,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海关对来料星海会展法律专辑 (大连民营中小企业投融资法律专辑) 第 9页(共23页)加工合同实行监管曹进口原料免税,加工后的成品必须出口,如将合同外方转让给国内企业,将改变合同性质,损害国家利益,根据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该合同不能转让。第二,河南与鑫泉公司不是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鑫泉公司享有的是物权,不是货款?辽宁公司不能主张给付货款。
43、4、河南高院直接认定仲裁条款无效,受理此案,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518号文的规定。请求撤销(1999)豫经一初字第611号经济裁定书;驳回辽宁渤海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起诉。辽宁公司答辩称:1、我公司是基于“债权转让协议书”及“关于债权转让的通知书”向河南高院起诉的,与河南公司之间没有仲裁协议,河南公司与鑫泉公司在NO.AL060698合同的仲裁条款对我公司没有约束力,河南高院对本案有管辖权。2、N0.AL060698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的“FTACofCHINA”不是一个仲裁机构名称,该仲裁条款无效。3、我公司与鑫泉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第一,鑫泉公司将No.AL06
44、0698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我司,并依法通知了河南公司,符合合同法的规定。第二,No.AL060698合同是购销合同,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不得转让的合同。对于转让协议的效力,可通过法院审理解决,不影响法院的管辖权。4、本案是我司依据债权转让协议书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本案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仲裁协议,最高法院法发199518号文的规定不适用本案。本院认为:本案中河南公司和鑫泉公司在No.AL060698号合同中约定:“Arbitration:FTACofChina”,该条款约定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方式为仲裁,其意思表示是真实的、明确的。FTACOFCHINA系“ForeignTradeArbitrat
45、ionCommissionofChina”的英文缩写,译文为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是该会的旧名称。因此,可以确定FTAC即指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使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旧名称的,应视为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由该会仲裁,因此,该仲裁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是明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该仲裁条款应为有效。原审以我国对外贸易仲裁机构的名称已作变更,认定本案仲裁条款对仲裁机构约定不明而无效,没有法律依据,应予纠正。本案中鑫泉公司与辽宁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书面通知了河南公司,因该债权是基于原合同产生的,且需依附于原合同实现。辽宁公司接受债权转让协议,其中应包括解决争议的条款。而依据鑫泉公司与河南公司所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双方解决权利义务争议要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