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介绍遗留问题解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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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释1、消费型增值税与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额时,从商品和劳务销售额中扣除当期外购物质资料价值以及购进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税款的一种增值税。也就是说,厂商的资本投入品不算入产品增加值,这样,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增值税相当于只对消费品征税,其税基总值与全部消费品总值一致,故称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将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包括年度折旧)从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额中抵扣,由于作为增值税课税对象的增值额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将这种类型的增值税称作“生产型增值税”。解释2、零税率零税率,是增值税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即纳税人出口产品不仅可以不纳本

2、环节增值额的应纳税额,而且可以退还以前各环节增值额的已纳税款。增值税的免税规定,只是免除纳税人本环节增值额的应纳税额,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和劳务中仍然是含税的。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目的在于奖励出口,使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以完全不含税的价格参与竞争。有关出口征税的特殊规定请查看相关资料。解释3、分保业务分保业务是指再保险公司向各保险公司等开展的再保险业务,按规定其营业额为纳税人经营分保业务向初保人收取的保险费。【例】甲保险公司*年*月份为一电厂承担保险标的为50亿元的工程责任保险,保费按1提取。为分担风险,甲保险公司将这笔保险业务与乙保险公司按2:1的比例进行分保。计算甲、乙两保险公司应各向国税机

3、关交纳的营业税款。 分保业务营业税的计算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由初保人集中交纳,分保人不再纳税;一种是初保人和分保人分别交纳。 (1)集中交纳。即由初保人按照取得的全部保费收入交纳营业税,分保人取得的保费收入后不再交纳营业税。营业额=5000001=500(万元)应交营业税=5003%=15(万元) (2)分别交纳。即初保人和分保人就各自取得的利息收入缴税。 甲保险公司应交营业税=5000001233%=10(万元) 乙保险公司应交营业税=5000001133%=5(万元) 解释4、个人所得税税目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级数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50

4、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25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125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375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1375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3375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6375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10375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15375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级数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不超过5000元的部分502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102503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2

5、012504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42505超过50000元的部分356750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表级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2002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20003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7000解释5、企业所得税说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现在减按10%的税率征收。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

6、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解释6、印花税税目表。最新(2011年)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税目范围 税率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0.3贴花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6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

7、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0.5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8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0.3贴花 11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按所载金额0.5贴花 12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用账册 记载资金的账簿

8、,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13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5元 解释7、房产税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2.关联企业之间出租房产,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计税租金收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而无正常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调整。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

9、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4.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对于公司有部分房屋出租的,应该将出租部分的房屋与未出租部分进行分开核算,对于自用的房屋部分应该按房产原值计缴房产税,对于出租的部分按租金的收入及12%的税率计缴房产税。由于房产税是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如果遇到上述情况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在不影响全年房产税的缴纳的情况下,在下一次缴纳房产税时进行修正。 解释8、土地

10、增值税上述“扣除项目”,具体为:(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

11、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

12、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第(1)、(2)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第(1)、(2)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4)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

13、,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35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6)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第(1)、(2)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另外,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

14、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例题:土地增值税计算实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一幢写字楼,收入总额为10000万元。开发该写字楼有关支出为:支付地价款及各种费用1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3000万元;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500万元(可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50万元属加罚的利息;转让环节缴纳的有关税费共计为555万元;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比例为5%。试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纳的土地增值税。答:(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

15、的地价款及有关费用为1000万元(2)房地产开发成本为3000万元(3)房地产开发费用=500-50+(1000+3000)5=650(万元)(4)允许扣除的税费为555万元(5)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加计扣除20%允许扣除额=(1000+3000)20=800(万元)(6)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1000+3000+650+555+800=6005(万元)(7)增值额=10000-6005=3995(万元)(8)增值率=39956005100=66.53%(9)应纳税额=339540-60055=1297.75(万元)六、会计处理1.转让取得收入时: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297.75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1297.752.实际上交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1297.75贷:银行存款 129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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