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审查实验教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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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等职业技术实验教材纳税审查实验教 程 前 言高等职业教育作为培养高层次技术职业人才新的教育模式,就是要打破普通高等教育以理论教学为主体,以知识为本位的教学理念,强调以能力为本位,加大实践教学的力度,理论知识以够用为原则,为此,需要对原有的以知识、学科为本位的课程体系进行改革,按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和特点,进行课程整合。本次纳税审查实验教程的编写,就是立足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突破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以真实的案例资料展示给学生。通过案例教学,使学生加深对纳税检查理论和方法的进一步理解,提高学生的实务操作水平,能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独立的审查,并能针对各税种的特点,分析出查账的重点及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以

2、培养学生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今后从事税务会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本教程的编写,遵循精选内容、加强实践、培养技能、突出应用的原则,力求高职特色教育,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体现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本教程分两篇内容:第一篇案例分析示范,通过这部分内容的学习,使学生学会如何利用所学的税法知识和会计知识,分析和点评案例;第二篇基本案例,让学生根据案例分析示范,学会独立地进行纳税审查案例分析,以提高学生正确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实践的需要。本教程在编写过程中,参考并汲取了一些专家、教授的一些研究成果,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编写这样的案例有一定的难度,加之编者的

3、水平和经验有限,欠妥和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各位读者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编 者2011年8月目 录第一篇 案例示范 1第一章 案例分析及处理示范 1第二篇 基本案例 10第二章 增值税案例 10第三章 消费税案例 27第四章 营业税案例 33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案例 38第六章 资源税案例 39第七章 土地增值税案例 40第八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案例 42第九章 房产税案例 43第十章 车船税案例 45第十一章 印花税案例46第十二章 契税案例48第十三章 企业所得税案例49第十四章 个人所得税案例60第十五章 综合案例6585第一篇 案例示范第一章 案例分析及处理示范案例1:取得收入记入往

4、来账户一、基本案情红星纺织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税务稽查人员于某年7月对该企业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5月份销售一批货物给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含税销售额81900元,给购货方开具了普通发票,货款收存银行。企业的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81900贷:其他应付款 81900二、分析点评(一)案情分析和税务处理该企业销售货物取得的价款,应作为销售收入处理,并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但企业挂在往来账户,少缴了增值税,所以应补缴增值税。含税收入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因此:补记应税收入=81900(1+ 17%)=70000(元)应补缴增值税=7000017%=11900(元)税

5、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责令企业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处以罚款等(略)。(二)账务调整借:其他应付款 81900贷:主营业务收入 70000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1900 (三)点评 该企业销售货物取得价款,未记入销售收入,挂在往来账户,造成少缴增值税。针对这类问题主要检查其“往来”账户的发生额,根据发生额的大小有针对性地追查其原始依据,查证往来金额的具体单位和往来金额是否属实,有无虚列、多列金额的情况。同时根据“往来”账户的发生额核对相对应的“银行存款”账户的金额和“库存现金” 账户的金额。查证其金额的来源与账载金额的来源单位是否一致,发生的金额是否属于正常的往来款项,有无故意多记或少记“

6、往来”账户金额的情况。案例2:分期收款销售货物,不按税法规定确认收入一、基本案情某橡胶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稽查人员于某年10月对该企业当年缴纳增值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因此,重点审查了“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账户,并核对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销货合同。发现该企业于当年3月7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一批,价款2400000元(不含税),该批产品成本1500000元,分三次平均收取价款,按合同规定收款日期分别为3月7日、6月7日、9月7日。前两次货款如期收到,企业按规定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但从9月7日至检查日期为止,企业以未收到

7、款项为由未确认收入,也未结转成本。二、分析点评(一)案情分析和税务处理该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应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定应税收入的实现,而不管当日款项是否收到,同时按全部销售成本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结转销售成本。该橡胶厂9月7日以未收到款项为由未确认收入,也未结转成本,不符合税法规定,也不符合会计制度,应予以改正。应确认收入=24000003=800000(元)应补缴增值税=80000017%=136000(元)应结转成本=8000001500000 2400000=500000(元)或者15000003=500000(元)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责令企业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处以罚款

8、等(略)。(二)账务调整1.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93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36000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00 贷:发出商品 500000(三)点评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往往在合同约定收款日期已到而未及时收到款项时,不结转销售和计提销项税额,这样就延误了税款的入库时间。检查时,应以销货合同为依据,结合“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等,核实到期应转而未转的主营业务收入额和应计提的销项税额。同时审查“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贷方发生额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资料,查看有无多转或少转分期收款发出商品销售成本的问题。案例3:取得价外费用,记入职工福利

9、费一、基本案情瑞丰塑料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税务稽查人员于某年4月对该企业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企业3月份第42号凭证的业务为:销售一批货物给某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000元,增值税额34000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货物优质费50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企业的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239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5000二、分析点评(一)案情分析和税务处理按照税法规定,企业销售货物取得的价外费用(特殊规定除外),均应并入销售额一并纳税。该企业将价

10、外取得的优质费直接记入“应付福利费”账户,偷逃了增值税。因此,应补缴增值税。补记应税收入=5000(1+ 17%)=4273.5(元)应补缴增值税额=4273.517%=726.5(元)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责令企业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处以罚款等(略)。(二)账务调整借:应付职工薪酬 5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273.5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726.5(三)点评“价外费用”作为并入销售额中的一部分,它包含的内容很多,且有一定的隐蔽性。检查时,应根据开具的发票所列产品或劳务名称,严格界定价外费用的性质,结合账务处理,查实价外费用的入账情况。税务检查时,发现企业“应付职工薪酬”账户的金

11、额有突增突减的现象,要进一步查实其对应的原始依据,确认其内容是否真实,资料金额是否正确,有无将应税收入直接记入“应付职工薪酬”账户的情况。案例4: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未按新货物售价计税一、基本案情税务稽查人员某年7月,对某家电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税收检查。在检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时,发现当年3月长虹牌电视机的销售收入比其他月份明显偏低,于是进一步检查相关会计凭证,发现3月份第10号凭证、第21号凭证、第47号凭证业务内容均相同,合计金额为140400元,汇总企业账务处理为:借:库存现金 1404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

12、00经询问企业财会人员,得知该商场3月份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了长虹牌电视机,实际收取货款共计140400元,开出普通发票,旧货折价款有50000元。二、分析点评(一)案情分析和税务处理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的同时,有偿折价收回同类旧货物的销售方式。除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全部价款确定销售价格外,其他以旧换新业务应作购销业务处理,即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应税销售额,不能从中扣减旧货物的回收价格。回收的旧货物应视同外购材料或商品处理。该商场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电视机,企业以实际收到的140400元申报缴纳增值税,旧货折价款5万元应作而未作应税销售额,造成少缴增值税。旧货

13、折价款视为含税价,所以应将其转化为不含税收入,补缴增值税。不含税应税收入额=50000(117%)=42735.04(元)应补增值税额=42735.0417%=7264.96(元)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责令企业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处以罚款等(略)。(二)账务调整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2735.04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7264.96(三)点评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是纳税人为了促销,在销售新货物的同时,折价收回同类旧货物,并以折价款冲减新货物价款的一种销售方式。这种销售方式下,有的纳税人会因不熟悉税法,容易漏缴税款,有的纳税人出于主观故意而偷逃税款。在税

14、收检查中,稽查人员审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时,若发现某种商品销售价格明显低于正常时期的销售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应核实是否为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如果是,则审查是否按新货物价格计税,有无扣减旧货的折价款。案例5:收到代销清单,不记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一、基本案情大兴县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国税稽查局于某年10月对该酒厂当年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经检查发现企业有委托代销商品业务,于是查阅了委托代销合同,发现该酒厂5月份委托内蒙某商场代销粮食白酒,7月份酒厂收到代销清单,结算清单数据如下:销售粮食白酒5400公斤,不含税销售额为60000元,代收白酒增值税额为10200元,按合同规定代销

15、企业按不含税销售额的5%收取手续费,计扣代销手续费3000元,酒厂实际收到货款67200元。收到代销清单时,酒厂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67200 贷:应付账款 67200经查实,该批粮食白酒成本价为24000元,消费税税率为20%。二、分析点评(一)案情分析和税务处理按照税法规定,该酒厂将产品委托他人代销属视同销售行为,应以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确定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但该酒厂收到代销清单后,未按规定结转收入、计提税金,而是挂在往来账户,不符合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造成少缴税款。白酒既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又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所以企业应补缴增值税和消费税,并调整相关账户。 应补记收入60000元

16、,结转成本24000元。应补增值税=6000017% =10200(元)按照现行消费税法规定,白酒类产品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因此:应补消费税=6000020%+540020.5 =17400(元)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责令企业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处以罚款等(略)。(二)账务调整1.借:应付账款 67200 销售费用 3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0200 2.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7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7400 3.借:主营业务成本 24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24000(三)点评审查时,先了解企业是否有委托代销业务

17、,审查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看双方是否构成代销业务;然后查看其会计核算是否正确,将“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费用”、“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明细账及会计凭证相互核对,查明代销货物取得的收入是否按规定入账,税金核算是否正确,重点审查有无以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记销售额而少记销项税额或将收入挂在往来结算账户进行偷税的问题;或者通过代销合同订立的结算时间和收到代销清单的时间核查商品销售实现的时间,查看是否有延期作销售、迟报税款的现象。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货物是同一经济业务分别在委托方和受托方的不同反映。若审查纳税人受托代销业务

18、时,应注意受托方有无在代销商品销售后不体现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情况。若采用手续费方式代销,要审查受托方取得的手续费做收入处理的同时是否核算了营业税金。另外,关注“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往来账的动向,特别要关注往来发生而无实际业务的转来转去的款项,必要时可发协查函或直接到对方单位调查。案例6:混合销售行为,非应税劳务销售额未计提销项税额一、基本案情税务检查人员某年对海尔家电专卖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纳税检查时,发现8月份第34号凭证的业务应为混合销售业务。其具体内容为:销售给星光宾馆空调30台并负责安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空调款12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0元;同时

19、开具普通发票收取安装费3350元、安装所需材料费2500元。该批材料成本价为174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1462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0其他业务收入 3350原材料 2500二、分析点评(一)案情分析和税务处理按照税法规定,只要混合销售行为应征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的合计数。该专卖店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收入应视为混合销售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而该专卖店没有将取得的安装费和材料费计算销项税额,安装空调所耗用的原材料也没有作收入处理,造成少缴了增值税。因此,应补记收入和补缴

20、增值税。应补记收入=(3350+2500)(1+17%)-3350=1650(元)应补增值税=(3350+2500)(1+17%)17%=850(元)相关材料成本结转不正确影响企业所得税,此处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责令企业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处以罚款等(略)。(二)账务调整借:其他业务成本 1740 原材料 760贷:其他业务收入 1650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850 (三)点评检查时,应以纳税人申报的或检查核实的各部分销售额为依据,查明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落实经营范围,核实纳税人是以销售货物为主还是以提供非应税劳务为主,进而判断其混合销售行为是否全额缴纳了增值税。检查时,应以纳税人

21、的纳税申报表为依据,结合“主营业务收入”、“其它业务收入”明细账,查明申报的销售额是否正确,销售额中是否包括了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同时还应重点检查“应付福利费”、“营业外收入”、“其他应付款”等明细账户贷方发生额,查看其摘要栏的内容,进一步对照账证予以核实。案例7:取得价外费用,冲减成本一、基本案情五星通讯电缆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年税务检查人员对其进行增值税纳税检查时,发现“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8月末有贷方发生额,于是抽取会计凭证并核实原始凭证,发现:1.8月份第23号凭证记载:销售电缆,收取运输装卸费3200元,开具普通发票,会计处理为:借:库存现金 3200贷:主营业务成本 32002

22、.8月份第37号凭证记载:销售电缆,收取包装费2000元,开具普通发票,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2000贷:主营业务成本 20003.8月份第54号凭证记载:销售电缆,收取装卸费1820元,开具普通发票,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1820贷:主营业务成本 1820 企业无其他纳税问题。二、分析点评(一)案情分析和税务处理企业在销售货物的同时,向购买方收取的运输装却费、包装费等,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按所属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但该企业直接冲减了主营业务成本,未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所以应补缴增值税。价外费用视同含税收入,应转化为不含税收入。企业应补缴增值税=(3200200

23、01820)(1+17%)17%=1020(元) 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责令企业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处以罚款等(略)。(二)账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 7020 贷:其他业务收入 6000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020(三)点评“价外费用”作为并入销售额中的一部分,它包含的内容很多,且有一定的隐蔽性。检查时,应根据开具的发票所列产品或劳务名称,严格界定价外费用的性质,结合账务处理,查实价外费用的入账情况。凡违反规定,未按价外费用计算销项税额的,应按原发生额依价外费用收入所属产品的增值税税率补缴增值税。案例8:还本销售,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一、 基本案情某家电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检

24、查人员于某年11月对该商场110月份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询问财务人员,得知该商场有还本销售业务,但检查“销售费用”明细账时,并未发现该账户有还本支出的核算业务。经进一步检查发现,本年6月7日销售空调20台,含税销售额117000元,并约定三个月后(即9月7日)退还给购买方30000元价款。6月7日,企业的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117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74358.9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641.03其他应付款 300009月7日退还给购买方30000元价款时,企业的会计处理为:借:其他应付款 30000贷:银行存款 30000检查中,未发现企业有其它纳税问题。二、

25、分析点评(一)案情分析和税务处理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采用还本销售方式,其销售额应为产品(商品)销售时所取得的实际销售收入,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而该商场在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商品时,按扣除还本支出后的余额记销售,造成了少缴增值税。因此,应补记收入和补缴增值税。应补记的收入=30000(117%)=25641.03(元)应补缴增值税=25641.0317%=4358.97(元)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责令企业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处以罚款等(略)。(二)账务调整借:销售费用 3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641.03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4358.97 涉及影响企业所得税问题,此处

26、略。(三)点评 对还本销售业务的检查,首先应了解纳税人有无该项业务。如有,应重点检查“销售费用”明细账的摘要记录,看该账户有无还本支出核算业务,记账是否正确。如果没有还本支出核算,一般就是扣除还本支出后的余额记销售。对此,应要求纳税人按照还本支出凭证的汇总数补记销售收入,并补缴增值税。案例9:将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未记收入和销项税额一、基本案情汇联食品加工厂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检查人员于某年10月对该单位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会计凭证时,发现:1.4月27日第147号凭证会计分录为:借:其他应收款 9450 贷:库存商品猪肉火腿 9450凭证下附有本厂职工签名的花名册。2.4月3

27、0日第170号凭证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9450 贷:其他应收款 9450凭证下没附任何单据。经税务检查人员的进一步核实,查明这两项业务是企业在“五一”前发给职工每人5斤猪肉火腿作为福利,企业共180人。该厂加工生产的猪肉火腿成本价为10.5元/斤,平均售价为18.72元/斤(含税)。二、分析点评(一)案情分析和税务处理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无销售额的,应按纳税人同类货物的平均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确定。企业共发给职工900斤(1805)猪肉火腿作为福利,所以,计税销售额=90018.72(1

28、17%)=144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1440017%=2448(元)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责令企业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处以罚款等(略)。(二)账务调整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7398 主营业务成本 94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400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448(三)点评 在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检查时,应对其相关的会计科目进行审核,如在对销项税检查时应检查“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其他应收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看是否有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而不作销售,以及作销售处理而按产品成本价计算销项税额的情况。案例10:取得红

29、字专用发票,未冲减进项税额一、基本案情 新化封闭母线厂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检查人员于某年10月检查了该厂增值税纳税情况,通过对凭证、账簿、报表的检查,发现:1.3月9日第43号凭证记载: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80000元,税款306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货款未付。企业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 1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600 贷:应付账款 2106002.3月23日第127号凭证记载:3月9日购进的原材料,经本单位质检部门的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该厂要求全部退货,并取得红字专用发票,企业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 180000(红

30、字) 贷:应付账款 180000(红字)二、分析点评(一)案情分析和税务处理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购进货物时进项税额已抵扣,在发生退货情况下,应凭收到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扣减当期进项税额。该单位在发生退货时,只冲减了原材料,对进项税额未作调整,造成多抵扣进项税额,少缴增值税款30600元。因此,该企业应补缴税款30600元。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责令企业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处以罚款等(略)。(二)账务调整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30600(红字) 贷:应付账款 30600(红字) (三)点评如发生退货,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应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主动退还销售方。在购买方已

31、付款或货款未付但已做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并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如不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检查人员检查企业账薄、凭证及发票,发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明细账有红字冲减现象,若属于退货业务,则应审查纳税人进货退出或折让货物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调阅原始凭证并查看收到的红字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和开具的时间,查明有无不冲减或延期冲减进项税额的情况。同时也应注意“应付账款”的贷方红字或借方发生

32、额。第二篇 基本案例第二章 增值税案例案例11:一、基本案情飞跃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经营各种家用电器。税务检查人员于某年6月对该公司本年15月份的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问题如下:1.在检查“销售费用”账户时发现有红字冲减费用现象,进一步检查原始凭证,发现是该公司因对方违约,向购货方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储备费等,共计740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74000贷:销售费用 740002.3月份第40号凭证记载,销售货物给消费者个人。企业未开具发票,只开具收据,货款收存银行。其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23400贷:其他应付款 234003.5月份第27号凭证记载,

33、销售货物给某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000元,增值税额51000元;另外在销售货物的同时向购货方收取货物优质费40000元,开具资金往来发票。企业的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39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其他应付款 400004.在检查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等账户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发现企业在销售货物同时向购货方收取运输装卸费10000元,包装费10000元,开具普通发票。企业的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00 其他应付款 100005.5月份第40号凭证记载,购进

34、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价款50000元,增值税额8500元;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普通发票一张,运费500元。上述款项均用银行存款支付,但原材料在运输途中丢失3000元。企业会计处理为:借:原材料 4746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35 待处理财产损益 3000 贷:银行存款 590006.5月份第98号凭证记载,接受某企业的委托,为其加工一批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加工费收入10530元。企业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10530 贷:营业外收入 10530二、要求请根据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对案件进行分析、计算应补的税款、做出相应账务调整并进行点评。案例12:一、基本案情税

35、务检查人员于某年8月20日对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当年17月份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如下:1.2月4日第10号凭证记载,销售货物一批给宏伟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270000元,增值税45900元;另外,开具收款收据,取得包装物押金收入11700元。按照合同规定,包装物的退还时间为3个月,逾期没收押金。企业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3276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7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5900其他应付款 117002.5月7日第4号凭证记载,没收宏伟商场包装物押金11700元。其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 1170

36、0 贷:营业外收入 117003.检查该企业本年17月份的“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明细账时,得到以下数据:(1)贷方发生额有:1月4日收取押金5000元,1月20日收取押金7000元,2月10日收取押金16000元,3月15日收取押金8000元,4月19日收取押金10000元。税务检查人员检查企业出借包装物合同,发现包装物的回收期均为半年。(2)本年7月5日“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发生一笔借方发生额5000元,抽取其会计凭证,是因购买方逾期未退还包装物而没收了包装物押金,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一包装物押金 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50004.7月2日第9号凭证记载,销售

37、货物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额234000元;另外,随同销售货物销售包装物一批,价款3510元。其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23751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 营业外收入 35105.7月10日第44号凭证记载,接受某企业用其产品对本企业投资,这批产品的市价为140000元(不含税价)。企业会计处理为:借:原材料 1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3800 贷:实收资本 163800经查,企业并未取得投资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经查,7月14日,销售产品给某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金额5850元,企业会计处理为:借:

38、银行存款 5850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5850二、要求请根据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对案件进行分析、计算应补的税款、做出相应账务调整并进行点评。案例13: 一、基本案情东盛服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检查人员于某年10月份对该厂19月份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问题如下:1.该服装厂5月份接受某宾馆的委托,为其加工一批职员服装,该批服装已加工完毕交付委托方。服装厂取得加工费收入90000元(不含税),在加工过程中发生边角余料收入4500元。企业会计处理为:借:应收账款委托方 1053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002.在为某宾馆加工服装过程

39、中,该厂为委托方垫用辅助材料,成本价1100元,作价按1600元结算。企业会计处理为:借:应收账款委托方1600贷:原材料 1600 3.7月2日第3号凭证记载,购进两台高温定型机,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8307元。企业会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 7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207贷:银行存款 83074.该单位业务性质决定了生产产品经常产生下脚料,稽查人员重点检查了“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原材料”等账户,发现该企业19月份发生若干笔销售下脚料业务(这些下脚料的成本总计为20000元),共取得收入37000元,直接冲减原材料成本,企业账务处理下:借:银行存款 37000

40、贷:原材料 370005.8月份接受鹤名织布厂捐赠布料一批,这批布料市价为34000元(不含税),企业会计处理为:借:原材料 3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780 贷:营业外收入 39780经进一步检查,发现企业并未取得鹤名织布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要求请根据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对案件进行分析、计算应补的税款、做出相应账务调整并进行点评。案例14:一、基本案情飞跃机电设备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各种发电机组。税务检查人员于某年8月对该公司本年17月份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问题如下:1.3月20日第100号凭证记载,将两台发电机组用于对外投资,成本价为1250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 125000 贷:库存商品 125000经查,此类产成品的市场价为每台117000元(含税)。26月21日将购进已登记入账的一批原材料投资于甲公司,原材料购进成本价为150000元,进项税额为25500元,已提存货跌价准备1800元,其进项税额购进时已申报抵扣。投资时企业账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 175500贷:原材料 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5500经查,投资时该原材料的公允价值为234000元(含税)。3.将一台发电机捐赠给某学校,成本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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