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购招标文件-粉煤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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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段站前工程CKGZTJ-6合同段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TESSJHK2012-05招标物资:粉 煤 灰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二一二年十一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 总则92. 招标文件103. 投标文件114. 投标135. 开标146. 评标147. 合同授予15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59. 纪律和监督16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第三章 评标办法2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0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38第三节 合同格式40第五章 物资需求一览表43第

2、六章 技术规格书45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7投标报价资料62 第一章 招标公告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段工程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第五批次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ESSJHK2012-051.招标条件 1.1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段已开工建设,项目业主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招标人是: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招标人对沪昆客专贵州段CKGZTJ-6标段工程建设所需的部分水泥、粉煤灰进行招标,计划在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开展本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

3、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沪昆客专贵州段作为沪昆客运专线的一段,是我国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中“五纵五横”综合运输大通道沪昆通道的西段,是我国铁路网主骨架中的横向通道之一,是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向西南内陆地区进行经济辐射的主要轴线,本段经过贵州省社会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是四川、重庆、西藏等西南省份通往华南沿海及华东、中南地区的主要通道之一,是西南地区丰富的矿产资源开发外运的主要通道,也是西南地区旅游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生命线之一,在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作用巨大。本段与成贵、渝黔、贵广、黔桂等干线一起构成西南地区的路网主骨架,通过沪昆客运专线的东段和京广客运专线一起形成联结

4、全国的快速客运网络,共同构成西南地区直接联系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塘发达地区的经济桥梁和交通纽带,是西南云贵地区旅客通往华中、华东各省最便捷的铁路旅客进出省通道。同时沪昆通道串联以贵阳为中心的城市经济圈贵州省主要城市群城际交通的主骨架,对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带动区域城市化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快速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作用。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沪昆客专贵州段CKGZTJ-6合同段东接沙坪隧道出口,向西经贵定县、龙里县、乌当区连接贵阳东。线路设计速度目标值250km/h,起讫里程DK636+589DK693+138,正线全长56.549双线公里。其中:路基长5.73k,34座桥

5、梁长16.632km,17座涵洞421.72横延长米,23座隧道长34.235km。正线桥隧长50.87km,占正线长度的89.87%。其中哪嗙隧道、白岩脚隧道、小寨坡特大桥、苗天隧道、小岩头特大桥、洛湾南明河特大桥为控制工期工程。本工程总工期:48个月,本标段合同范围内包含的全部站前工程确保37.7个月完成,即2010年10月1日开工,2013年11月20日完成本标段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 采购资金来源:招标人将使用铁路建设资金,用于支付招标采购物资费用。2.2招标内容如下: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段工程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第五批次自购物资招标一览表包件号物资名称单位包

6、件数量招标人名称售价B-01水泥吨23200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2000C-01粉煤灰吨17232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1000合计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体需具备以下条件:3.1.1水泥3.1.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1.1.2生产能力要求: 需具备拥有年产100万吨及以上干法旋窑生产线;属于铁道部物资办核备的沪昆铁路贵州段甲控物资合格供应商;提供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数量。3.1.1.3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

7、币(含)及以上,提供2010年、2011年经审计的且反映这两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人民币的财务会计报表。3.1.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生产商已获得企业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只有一个报价,而且是沪昆铁路贵州段甲控物资合格供应商的产品,并持有主供品牌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提供与辅供厂家的合同协议或意向协议,每包件辅供厂家数量允许2家以内。3.1.1.5供货业绩要求:代理产品有近三年为国家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1.1.6履约信用要求: 必须持有企业开户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资信证明,三家同类投标物

8、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代理商需提供用户服务评价意见。3.1.1.7其他要求: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同一代理商同一规格型号的只能代理一个制造工厂的产品。3.1.2粉煤灰3.1.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1.2.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粉煤灰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及以上,能生产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等最新标准要求的高性能C50及以上混凝土所用粉煤灰。3.1.2.3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300万元

9、及以上。3.1.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代理投标的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须持有由电厂或其粉煤灰生产企业合法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代理商的唯一授权;其各项指标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3.1.2.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用户证明,施工单位对其的检验报告等)。3.1.2.6履约信用要求:必须持有企业开户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资信证明,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代理商需提供用户服务评价意见。3.1.2.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或多级代理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

10、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6日至2012年12月10日,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物资设备部(地址: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寨高新路126号南方汇通员工生活区)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购买招标文件。4.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4.3招标文件每包件:粉煤灰售价1000元,水泥售价2000元,以现金方式购买,售后不退。4.4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如需电子版请自备存储设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

11、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2年12月26日8:30时至10: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26日10:30时,地点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物资设备部(地址: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寨高新路126号南方汇通员工生活区)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6.1时间:2012年12月26日10:30时。6.2地点: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二楼会议室(地址: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寨高新路126号南方汇通员工生活区),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7. 发布公告

12、的方式7.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7.2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7.3中国大宗物资网()8. 联系方式8.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地 址: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寨高新路126号南方汇通员工生活区 联 系 人:杨兴明 姜雷电 话:13985768789 18605575057 传 真:0851-64010498.2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单位地址: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寨高新路126号南方汇通员工生活区招标联系人:杨兴明 电话 13985768789 姜雷 18605575057传真:0851-6401049开户银行名称:中

13、国建设银行贵阳朝阳支行银行帐号:52001613600059999888电子邮箱:53548245 邮编:550018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计划批准文件及文号详见招标公告1.1.2招标编号ZTESSJHK2012-051.1.3招标人详见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新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段站前工程CKGZTJ-6合同段1.3.1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 物资需求一览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营业范围包含此次投标物资,注册资本金能够满足招标公告要求;(2)生产能力要

14、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财务能力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5)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履约信用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7)其他要求: 按照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9.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开标前16天文件发送方式:电子版传送到招标人单位电子邮箱。1.9.3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2日12时00分前以书面传真给各投标人。1.11偏离不允

15、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疑和答疑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部分2.2.1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12月26日10时30分2.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012年12月13日17时00分前文件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传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开标前15天,文件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传真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主要原材料的性能指标、采用标准及来源;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制造设备、检验设备表;3、承诺招标文件关于评标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的方式。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12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粉煤灰为银行转账,保证金金额不得少

16、于投标金额的1.5%,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银行转帐的须确保招标人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内能查询确认。3.5.3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0年至2011年,新注册企业提供注册后年份的相关资料3.5.5近年类似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2010年至2011年3.5.5新产品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省、部级及以上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成果评审意见或鉴定证书3.5.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0年至2011年3.5.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本附表1.4.1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3.6.4投标文件份数1份正本2份副本,另加1份U盘电子文档3.

17、6.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4.1.4封套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注明“在2012年12月 26 日 10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寨高新路126号南方汇通员工生活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二楼会议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寨高新路126号南方汇通员工生活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二楼

18、会议室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5%,最高不超过80万。履约保函出具给相应的招标人,招标人名称详见招标投标物资一览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需携带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1.5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1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3.2.21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价和投标总价取整。2成本

19、分析表应真实详列材料的采购价格。3.4.3评标结束后,向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未出现3.4.4款情况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未出现3.4.4款情况的被推荐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5.2开标时将用4.1.2密封件之一中的正本唱标。8.2不足三家投标人的包件,经过两次公告仍不足三家,由招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1313.1结算方式本次招标粉煤灰实行固定单价结算。13.2供应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13.3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买卖双方确认的收料单,买卖双方根据条款13确定结算单价及结算金额;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10%的

20、质量保证金后,两个月内付清该批物资价值剩余90%的货款,10%的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期满后支付。其它第一次物资送外检费用以及每次抽检不合格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招标计划批准文件,本招标项目有关物资设备(下称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1.1.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1.

2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1.3.2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1.3.3招标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供货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投标

22、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包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9)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10)近一年内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投标人;被列入铁道部及各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内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投标人。1.5 费用承担投标人

23、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投标预备会1.9.1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9.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3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 分包、转包1.10.1本招标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

24、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物资需求一览表;(6)技术规格书; (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5、2.2.2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函;(5)资格审查资料;(6)投标

26、报价资料;(7)投标人资格声明;(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10)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11)生产设备与检验设备;(12)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

27、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报出的出厂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经济可行的前提下,投标人应优先采用铁路运输方式,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3.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28、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将不予退还: (

29、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4.5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电汇的方式递交。投标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保证在开标前第5个工作日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各包件的招标人银行及账号等相关信息,请投标人与招标人联系确定),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

30、、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3.5.3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5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3.5.6“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

31、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3.5.7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3.5.8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3.6.2 投标文件应当

32、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版一份(采用U盘储存,确保数据读出)。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

33、质正本为准。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与投标保函正本或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样)装在包装袋内,密封完好。4.1.2密封件之二: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副本”样)装在包装袋内,密封完好。4.1.3密封件之三: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电子版”字样,不接受光盘形式)。4.1.4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密封完好。未按本章第

34、4.1.1项、4.1.2项、4.1.3、4.1.4项和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35、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

36、文件的密封情况;(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

37、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确定的评标办法和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

38、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取消

39、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8.2 不再招标按8.1规定重新招标后,经过两次公告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由招标人进行竞价采购。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40、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

41、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物资品种)开标记录表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包件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是否提供投标保证金备注签名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唱标人: 年 月 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42、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物资品种包件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 评标委员会主任: (签字) 年 月 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 (物资品种)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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