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青少年犯罪的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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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调查报告 21世纪是一个素质较量的时代,在这个时代,最重要的核心不是资本、机器、土地或其他,而是具有万物之灵的人。青少年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素质如何,将直接决定着中华民族的命运。但是,当今的社会现状却不得不让我们为祖国的未来担忧,在我国,青少年犯罪从总体上呈现居高不下的局面,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的是多方面的,并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近年来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为了探求我市青少年犯罪呈现的一些新特点,笔者利用专业实习期间在各区看守所见习,对我市青少年犯罪进行了调查。希望通过这次调查,能为社会预防青少年犯罪尽点绵薄之力。 一、当前我市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

2、一)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且年龄前移。对青少年犯罪,国内权威观点认为:青少年犯罪率高,犯罪性质日趋严重,犯罪类型复杂性和犯罪动机恶劣性;团伙犯罪突发;中小学生流失犯罪不断增多,犯罪向低龄化发展;青少年重新犯罪率上升;犯罪手段成人化、智能化等。我市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逐步呈现以上趋势。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以侵财犯罪为主,盗窃、抢劫等居高不下。由于青少年没有劳动收入,又贪图生活享乐,任意挥霍,故青少年犯罪中仍以侵财犯罪为主。从调查看,我市青少年犯罪的多发类型主要有:盗窃、抢劫、抢夺、伤害、敲诈、强奸等。当前,受社会上一部分人“潇洒”消费、超前消费等观念的影响,部分青少年产生了强烈的或畸形的物质欲望

3、,盲目追求享乐,当通过正当渠道不能满足其欲望时,往往是通过盗窃、抢劫等不正当途径来获取。 (三)青少年犯罪者的文化素质不高,大部分为中低等文化程度。青少年犯罪中,大都接受文化教育少,好多人小学期间就辍学,甚至就没上过学,初中及以下文盲、半文盲占90%以上。(四)家庭环境对违法犯罪有重大影响。不良的家庭环境则会导致子女的人格发育不健全,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客观因素。不健康家庭中,有的父母离异或早亡;有的父母关系一般或较差、家庭关系不和睦;有的家庭其他成员是罪犯,或者行为品德不端以及酗酒;有的父母态度专横、溺爱过度或者过分干涉;有的家庭父母失业、家庭收入低,生活贫困。离婚率的增长使相当一部分青少年生活

4、在单亲家庭中,由于缺乏家庭温暖,会在不同程度上扭曲他们的人格和行为,他们或者被坏人引诱误入歧途,或者内心对社会不满而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并走向犯罪,或者因受继父(母)歧视而流入社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恶劣的家庭环境和不称职的父母是导致孩子犯罪的直接原因。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一)自身原因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其自身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健全,存在游手好闲、惹事生非等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 心理的不成熟,以及自身生活的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律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的道路

5、。(二)家庭原因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正如古人所言:“养不教,父之过。”这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出了问题,往往棍棒相加,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二是家长过分溺爱子女,使子女养成不良的习性,到想管教时却管教不了,管得晚了;三是父母对子女丧失信心,不愿管,顺其自然,放任自流;四是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为了自己而不顾及或无暇顾及孩子,使之浪迹社会;五是父母自身行为不端直接影响孩子,使之效仿父母,小偷小摸,打架斗殴。(三)受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市场经济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

6、活方式的偏激倾向。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极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财、物大流动,社会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控制力大打折扣,这给犯罪造成可乘之机。特别是当前升学、就业困难,部分青少年过早离开校门,走上社会,在择业无望,无所事事的情况下,精神空虚,苦闷彷徨,对前途失去信心,在物质利益和金钱享受的驱动下,很容易染上恶习,走上犯

7、罪的道路。(四)学校教育体制存在缺陷及就业门路狭窄学校教育是青少年发展的关键时期。但是,多年来,学校教育难以走出应试教育的路子,片面追求升学率,许多学校没有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不少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还存在着严重问题,在办学方向、治学方法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一是片面追求升学率。二是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学校只重视智育,不重视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造成不少学生思想品德滑坡,有的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三是学校法制道德教育方式滞后、内容简单且流于形式。虽然在中小学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但在形式上缺乏创新和吸引力,教育工作力度上还有欠缺,在面上还有死角。青少年自身更是不重

8、视此方面的学习。因而,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四是缺乏对后进生和差生的关怀和帮助,导致部分学生自暴自弃,厌学、逃学、辍学,过早地流人社会。一些学校放松思想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造成学生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过重,使学习基础较差的学生产生厌学思想,导致不良行为的形成或犯罪,个别素质较差的教师,教育学生方法简单粗暴,忽视双差生的引导和帮助,造成个别学生产生自卑心理,自暴自弃,放纵自我,逐渐走上犯罪道路。据统计,本市自 年 月至 年 月,在 个月中,共抓获刑事案件立案的青少年共 人,青少年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而在校生犯罪大幅度上升让人倍感忧虑。(五)司法原因 违法犯

9、罪青少年接荐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由国家预防、群众预防和专门预防三部分组成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系统,缺乏组织性、系统性、网络化,还没有形成一整套完整、正规化的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如对刑释、解教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司法机关和基层组织之间的接荐衔接不够,缺乏密切联系。按照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劳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1999年2月)的要求,县级公安机关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在刑释解教人员报到时,按规定办理入户手续,并将其列为重点人群进行管理。但

10、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刑释解教人员走出监狱(所)后,将释放证明握在自己手中,根本不到所辖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公安派出所接不到服刑监狱和劳教所的通知,使这部分人成为“黑人”,也无法将其列为重点人群进行管控、帮教,造成力量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使一部分违法犯罪青少年回到社会后管理失控,而又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一)要从家庭入手,家长对子女必须真正承担起法定义务和社会道德义务。应恩威有节,循循善诱,使子女懂世事,有礼节,且坚强务实,会处理自己遇到的各种问题,会理智地对待生活中的各种人际关系。同时,家长要特别注意子女的不良倾向,及时加以诱导和释疑,使其明白发展下去的后果,教会子

11、女正确思考和面对人生。(二)要从学校入手,加强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和控制教育。学校和家长应加强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使他们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时刻把握住他们的思想脉搏,经常性地进行法制教育,以提高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还要有意识地磨炼他们的心理素质,让他们进行健康有益的活动来充实自己。(三)要从社会入手,给青少年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首先,社会应该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学习、生活环境。对于当前文化市场存在的“黄”、“赌”、“毒”泛滥之状况,应坚持不懈地进行整顿,加强监督检查。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应加大打击力度,不断净化我们的社会环境。其次,社会各部门应加强联系,

12、建立起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体系。对青少年犯罪的控制与预防,单凭某一个部门的努力是难以奏效的。这个社会性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形成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网络,使“花儿”不再过早凋零。 四、看守所对在押青少年人员的管理教育(1) 推进机制改革,集中关押,开展教育。目前我市存在这样一个对未成年在押人员的教育难题,尤其是在女监,未成年在押对象相对较少,且大部分是共同犯罪,关押时按规定分管分押、诉讼阶段的不同,故往往造成了未成年与成年在押对象混押现象,即使相对集中关押,也因人员较少,难以开展系统化、正规化、具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方针。在此,笔者提出大胆建议:效仿现行的拘留所合并实施办法,可

13、将临近地区的未成年人集中关押,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监区,按不同诉讼阶段分监室,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2) 创造良好学习条件和氛围,加强德育教育。将看守所对未成年的管理教育看作是老师对一批特殊学生的管理教育。创造良好文化学习条件和氛围,使未成年在押对象在所内能继续学习,加强德育教育的同时,甚至可开展兴趣课,帮助未成年在押对象兴趣的发展。将看守所未成年人监区当作是一个特殊的小学校,进行规范化的军事化管理,还可适当请社会学校的教师来授课,也有助于未成年人对象放下心中戒备,对于案件的进展也有一定的帮助。(3) 鼓励参加劳动、社会服务,树立改造好的决心。 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该多鼓励未成年人在押对象多参

14、与一些劳动,使之明白劳动成果的来之不易,感悟要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多组织未成年人对象参加社会服务等志愿者活动,给予其重新做人的信心,证明自己可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帮助其树立改造好的决心。 (四)加强人文关怀,给予更为人性化的管理和关爱。未成年对象相对于成年在押对象来说,心理更为脆弱,尤其是身处看守所这样的陌生环境中,适应也要有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如何帮助他们尽快适应的关键还是多加强对其的人文关怀,突破其心理防线,放下思想负担。监管民警的角色,应该是未成年在押人员在看守所这所特殊学校的老师;应该是未成年在押对象生病时给予及时关心的家长;应该是未成年在押对象迷茫时的“知心好友”。 (五)加强落实提

15、供社会帮教。 青少年犯罪后,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会都不能弃之不理,应结合他们具有的可塑性强、易改造的特点,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把着眼点放在对他们的感化、挽救上,使他们早日回归家庭,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一员。在这点上,看守所应帮助落实,加强社会组织与看守所的合作,切实解决一批失足青年回归社会的跟踪改造教育问题。 五、结论 总之,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青少年教育事业关系到国家的兴旺、民族的命运。作为青少年自身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素质以适应社会的需求;作为家长,应该把子女教育当成人生事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做好做大子女教育事业。在社会生活中,则需要更多的你我他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提供良好的土壤。而对于那些曾经失足的青少年,我们更应做到“不抛弃,不放弃”,努力帮助他们重塑自我,回归社会,回归集体。12.16.202219:4219:42:1622.12.167时42分7时42分16秒12月. 16, 2216 十二月 20227:42:16 下午19:42:16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19: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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