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空关房认定及其物业费交纳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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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空关房认定及其物业费交纳办法为规范小区物业收费,现根据宁波市、郭州区相关规定,以小区空关房的认定标准及物业费收缴办法重新明确,如下:一、相关政策规定依据(一)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意见业主对物业办理交付满1年后仍未入住的空关房,第2年开始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空关房起止时间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核实后,从第2年开始空关房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80%比例交纳。(二)宁波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空关房物业服务收费按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日常使用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论是否属于空关房,应按标准全额缴纳。(S)宁波市郭州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业主对物

2、业办理交付满1年后仍未入住的空关房,第2年开始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空关房起止时间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核实后,从第2年开始空关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80%比例交纳。二、小区空关房认定办法为规范统一小区空关房认定标准、办法,避免相互攀比及无谓争议,空关房的认定,严格遵守并依据宁波市、鄱州区相关规定,不另行创新。空关房的认定标准,适用于小区所有住宅、店铺。目前,小区所有住宅、店铺,均处于已交付状态。(一)申请条件1、交付至今,尚未入住的住宅,且按物业服务合同按时缴纳物业费的,可以申请认定为空关房。2、已经入住过、产生过水电费的住宅,不得再申请为空关房。3、每年1月31日前提出申请。2022年,可

3、以随时申请;2023年以后,必须在本年度1月31日前提出申请,由物业根据申请情况及时核减区域经理、保洁员报酬。(二)认定标准认定为空关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住宅交付后确认未装修、未有人居住;2、业主依据房屋交付合同中的水电原始计量数据或其他办法,能证明住宅交付后,未产生过水电费;因水电计量表的误差原因产生的少量水电费,经水电部门认定后,视作未产生过水电费。(三)认定程序1、年初,业主申请空关。由业主填写小区空关房申请,交物业备案;第一次申请的,还需要携带房屋交付合同或水电原始数据证明。可以请区域经理或物业前台帮助填写。2、年终,业主申请退还减免部分。由业主填写空关房物业费减免申请,报物业

4、区域经理或前台。3、区域经理依据业主申请,进行现场独立核查,如实填写核实意见。3、物业财务部门就是否按时缴纳物业费、是否符合空关条件等进行审核。4、项目物业中心经理审批、物业经理审核。5、财务按规定退还或收取物业费。三、小区空关房缴费办法(一)认定为空关房的,空关期间物业费缴纳标准如下:1、物业服务费:按80%比例交纳2、日常维修费:按标准的全额缴纳3、楼幢(单元)公共能耗:由本楼幢(单元)业主共同决定本楼幢(单元)公共能耗分摊方案并决定该空关房业主是否需要分摊的,由楼幢(单元)业主代表通知物业执行。(二)申请或要求认定为空关房的业主,应按时一次性缴纳全年物业费、日常维修费、公共能耗费(预收)

5、。(三)按照先缴后退、收支分离的的原则,每年年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具体退费办法,由财务部门制定。(四)财务部门应根据空关房申请情况,合理核减相关区域经理、楼幢保洁的薪资报酬。四、其他(一)此办法于2022年10月1日开始执行。2020年度、2021年度已经减免的,不再重新审核;2022年1月1日以后申请的,严格按此办法执行。(二)责任追究。按照谁出错谁负责的原则,造成物业费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损失,并报业委会备案。(三)空关房认定,以自然年度为周期,即从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年年初由业主一次性申请备案,每年年终由物业统一认定;任何人不得跨年度认定。(四)对空关房的认定、缴费标准、办法,有争议的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或向郭州区法院起诉。附件:1.小区空关房申请2.空关房物业费减免申请小区业委会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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