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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东阳市华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地管理制度目录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总则12、安全组织机构13、安全生产责任制24、安全生产教育75、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76、安全检查117、职工伤亡事故处理128、附 则12二、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三、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14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五、现场急救措施161、 止血162、 包扎183、 骨折固定194、 搬运20六、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材料221、职业噪声的危害与控制222、电焊工的职业危害与防护233、科学饮食减少职业危害254、清洁生产是预防职业危害的重要对策265、室内装修材料的卫生问题276、苯及其化合物职业危害和
2、预防28七、宿舍管理制度30八、工地卫生责任制32九、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34十、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36十一、安全防护设施使用规定371、防护栏杆372、孔洞盘板373、安全网384、脚手架405、梯子45十二、手动工具安全使用规定47十三、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程551、“三宝”防护552、吊车作业侧的防护553、“四口”防护574、“临边”防护585、轻屋面的防坠落措施59十四、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60十五、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制度631、安全帽632、安全带643、防护服664、防护眼镜675、防护鞋686、防护手套687、常用安全护具的检验方法69十六、施工现场火源安全管理规定71
3、十七、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72第一章总则72第二章施工现场围挡72第三章建筑物围网73第四章现场临时设施74第五章场容场貌76第六章奖惩77十八、班组安全活动制度(一)78(一)“安全日”活动78(二)班前会78(三)班后会79十九、班前安全活动制度(二)80二十、工伤事故报告和统计制度81二十一、施工现场防火规定83二十二、施工现场防火要求84二十三、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86第一章 总 则86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86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86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87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89二十四、安全值班制度901.安全值班人员902.安全值班人员的职权903.交接班91二十五、安全生产
4、检查制度93二十六、工地门卫保安管理制度96第一条 仪容仪表96第二条 执勤部分96第三条 外勤部分97第四条 考勤处理方法97二十七、工伤事故统计管理制度98二十八、安全教育制度99二十九、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00三十、企业安全管理目标102三十一、安全责任目标分解103(一)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103(二)、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106、钢筋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106、模板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108、混凝土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110、砌砖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112、抹灰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114、架子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116三十
5、二、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118三十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120第一章 总 则120第二章 奖 励120第三章 处 罚121第四章 附 则122三十四、安全奖罚制度123三十五、个人安全施工注意事项127三十六、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1291、发放原则1292、发放和管理129三十七、工程安全措施费提取和计划131三十八、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制度132三十九、安全教育内容133、工人进场公司一级安全教育内容133、工人进场项目部二级安全教育内容135、工人进场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内容137四十、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1501、安全生产目标:1502、文明施工目标:15
6、03、工作措施及要求:1514、检查验收方法:1525、奖励与处罚:152158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律、法 规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装饰装修工程等施工,均适合本规定。2、安全组织机构第三条、公司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三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其安全组织机构由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成。(一)总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
7、与要求,指导、协调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总公司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处),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并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二)分公司也设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上级机关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协调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设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三)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办公室人员(安全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第四条、安全队伍建设每个工地最少必须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10000m2以上的工地应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
8、工程规模在20000m2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机械、消防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工作。第五条、现场安全员要选择责任心强,并有相应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安全员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第六条、安全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基层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企业内部应实行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基层安全员的调动要得到上一级安全管理机关的同意。3、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 、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体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支持
9、、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应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第八条、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的安全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二)经常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注重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企业、部门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四)组织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落实防范措施;(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惩。第九条、公司副经理、分公司副经理的安全职责(一)对本
10、企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协助经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度;(二)领导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三)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四)领导组织进行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五)负责并主持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第十条、 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一)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二)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明确提出指导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严格审查施
11、工中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等作业交底,指导主管职能或安全管理部门制订相关操作方法或规程;(五)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技术性调查,并要求有关部门制订技术防范措施。第十一条 、安全科(安全员)的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指导、督促基层企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本企业特种作
12、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组织安全检查,指导并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令职工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对基层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奖励和处罚;(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七)做好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第十二条、公司办公室、工程部、技术部、科教室、物资供销部、设备动力部和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认真执行,对各自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经营承包的
13、重要指标;(二)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班组安全保证体系;(三)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努力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做到安全文明生产;(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予以解决;(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现场组织调查、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六)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按通知书有关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七)支持安全员工作、积极发挥其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第十五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14、,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二)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要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交工段长和安全员,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三)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解决方案。第十六条、施工员和班组长的安全职责(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对本工段、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二)负责组织本工段、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三)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认真进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四)经常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第十七条、 职工
15、安全生产守则(一)认真执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自觉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三不伤害;(四)工作前对所用的设备和机具要进行认真检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五)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和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六)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动。4、安全生产教育第十八条 、总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
16、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第十九条 、总公司根据工程需要不定期组织分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有关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或培训;每年组织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训。第二十条、 总公司要监督检查各分公司对新参加工作职工及转岗、复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其培训资料要齐全、完整,签认记录要由有关部门归档。第二十一条、总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应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记录备查。5、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第二十二条、现场综合安全管理(一)确定工程后,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现场环境,首先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进
17、行合理布局;(二)施工现场要根据所承担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体平面图;(三)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消防、交通、环境保护等法规和相应技术规范,制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四)在市区主要路段、人车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庄施工时,现场应设围挡,并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五)现场物料要按规定码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严禁靠近围护墙及建筑墙壁堆放。大型模板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分类存放;(六)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卸料平台架等设施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8、。在使用中要进行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安全。并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搭设;(七)高处作业的施工设备和防护设施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作业人员要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防护用品;(八)做好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第二十三条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一)开挖土方前,必须掌握地质和地下设施等情况,并由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员监督下方可开挖施工,地下各种管线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防挖坏;(二)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
19、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三)在进行拆除工程时,必须要制定操作规程和采取安全措施,拆除范围大、危险程度高的要指派专人指挥和安全监护,并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四)深槽和较深沟坑施工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坑槽周边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机械,如施工机械确须在坑槽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第二十四条、现场运输道路管理(一)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内行驶、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减速慢行,确保安全;(二)严禁人货混装、装运各种材料、物件要绑牢,自卸车斗内不准载人;(
20、三)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转向、制动机构及灯光、信号等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行车时严禁载人。往沟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四)使用手推车、要保持安全距离、装物要牢靠、适度。第二十五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一)大型施工起重、提升设备,如卷扬机、塔吊、外用电梯等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其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二)清洗、维修机具和设备时,要停车打掩,切断电源,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要设专人看管电闸;(三)使用蛤蟆夯、震捣器及其它电动工具设备,必须有防触电措施或装置。操作人员配戴防护用品;(四)使用卷场机、提升机操作前要检查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锚是否牢固;(五
21、)挖掘机、吊车等机械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臂杆回转半径内和吊钩下严禁站人;(六)圆盘锯、木工平刨等设备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一律不准使用;第二十六条、安全技术交底(一)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按下列程序执行: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三份),征求安全部门意见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发后实施;(二)安全交底具体步骤: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项目部和班组各执1份。班组长组织全体参与该项施工的职工接受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并履行交底的签认手续。专职安全员应现场监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
22、况做书面记录备查。第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一)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和电气防火措施;(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三)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系统。临时线路的架设要符合有关要求。配电箱要按集团规定要求设置,用电设备要采用一机一闸,电气开关、插头、插座应完好,加箱上锁,且有防雨、防漏电装置。熔断器按额定负荷装设;(四)高压输电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规范要求;(五)施工现场动力、照明线路的架设及使用
23、的电器设备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线路跨越道路时,应架空或埋入地下并做穿管保护;(六)移动式电动机具,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配置防漏电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选用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漏电保护器,初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者要在有经验人员监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安全电压。6、安全检查第二十八条、 企业坚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第二十九条、 企业每年组织2次由总公司主要领导带队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分公司在建项目部。第三十条、分公司应每季度由分管生产副经理组织安全科人员对分公司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第三十一条、 项目部应每月由
24、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小组成员对工地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并要有检查记录。第三十二条 、作业班组应每旬自行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员应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第三十三条 、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基础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以及各种事故隐患等。第三十四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由检查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有关责任人员在限期内完成整改。7、职工伤亡事故处理第三十五条 、职工在从事用人单位指派的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项目部、分公司、总公司应在24小时内逐级上
25、报至事故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和其他相关部门,按规定填报“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报表”,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第三十六条、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后,对事故责任人要进行处理,对隐患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第三十七条、 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总公司会同企业所在地的安全、公安、工会、检察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三十八条、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结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附 则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与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相抵触的,
26、以国家或行业规定为准。第四十条、 各分公司(项目部)可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并报总公司备案。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修定之日即日执行。二、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电工必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不准玩弄和安装电器设备。二、电工上岗操作必须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用好绝缘设备,严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三、对工作认真负责,认真做好各种验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事故发生,排除各种不安全的隐患。四、各种电器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国家JGJ59-99有关规定,严禁违章操作。五、定期检查和检验施工用的器具、绳索、绝缘物品及劳保
27、用品,不合格的集中回收,及时处理。还应随时清理施工现场电箱内的废材料和有碍施工用电的东西,排除不安全的因素。六、凡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用电技术教育,使其熟悉新的安全用电技术知识,并熟练掌握操作技术。七、认真做好各种配电设备的安全用电标志,减少事故的发生。八、经常组织项目经理、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班组长、电工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一、脚手架必须针对工程结构,设置独立的安全施工方案,经审批后按方案施工。二、脚手架的搭设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之规定搭设。三、架子工必须经过专业机构培训考
28、核,持有效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四、架子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警戒工作。五、搭设过程中,必须及时做好脚手架安全防护。若栏杆未绑稳,有松动现象时必须及时固定好。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下班前必须检查脚手架及其周围是否有隐患,及时防护固定好后才能下班。六、脚手架必须经过施工技术员、安全员、架子工班长等按“三步一验收”制度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交接使用。七、脚手架必须有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有验收、维修记录。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
29、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
3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五、现场急救措施1、 止血1、出血的种类出血可分为外出血和内出血二种:外出血体表可见到。血管破裂后,血液经皮肤损伤处流出体外。内出血体表见不到。血液由破裂的血管流入组织、脏器或体腔内。根据出血的血管种类,还可分为动脉出血、静脉出血及毛细血管出血三种:动脉出血血色鲜红,出血呈喷射状,与脉搏节律相同。危险性大。静脉出血血色暗红,血流较缓慢,呈持续状,不断流出.危险性较动脉出血小。毛细血管出血血色鲜红,血液从整个伤口创面渗出,一般不易找到出血点,常可自动凝固而止血。危险性小。2、失血的表现
31、一般情况下,一个成年人失血量在500毫升时,可以没有明显的症状。当失血量在800毫升以上时,伤者会出现面色、口唇苍白,皮肤出冷汗,手脚冰冷、无力,呼吸急促,脉搏快而微弱等。当出血量达1500毫升以上时,会引起大脑供血不足,伤者出现视物模糊、口渴、头晕、神志不清或焦躁不安,甚至出现昏迷症状。3、外出血的止血方法指压止血法。指压止血法是一种简单有效的临时性止血方法。它根据动脉的走向,在出血伤口的近心端,通过用手指压迫血管,使血管闭合而达到临时止血的目的,然后再选择其他的止血方法。指压止血法适用于头、颈部和四肢的动脉出血。加压包扎止血法。是急救中最常用的止血方法之一。适用于小动脉、静脉及毛细血管出血
32、。方法:用消毒纱布或干净的手帕、毛巾、衣物等敷于伤口上,然后用三角巾或绷带加压包扎。压力以能止住血而又不影响伤肢的血液循环为合适。若伤处有骨折时,须另加夹板固定。关节脱位及伤口内有碎骨存在时不用此法。加垫屈肢止血法。适用于上肢和小腿出血。在没有骨折和关节伤时可采用。止血带止血法。当遇到四肢大动脉出血,使用上述方法止血无效时采用。常用的止血带有橡皮带、布条止血带等。不到万不得已时不要采用止血带止血。4、注意事项:上止血带时,皮肤与止血带之间不能直接接触,应加垫敷料、布垫或将止血带上在衣裤外面,以免损伤皮肤。上止血带要松紧适宜,以能止住血为度。扎松了不能止血,扎得过紧容易损伤皮肤、神经、组织,引起
33、肢体坏死。上止血带时间过长,容易引起肢体坏死。因此,止血带上好后,要记录上止血带的时间,并每隔40-5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1-3分钟。为防止止血带放松后大量出血,放松期间应在伤口处加压止血。运送伤者时,上止血带处要有明显标志,不要用衣物等遮盖伤口,以妨碍观察,并用标签注明上止血带的时间和放松止血带的时间。 2、 包扎常用的包扎材料有绷带、三角巾、四头带及其它临时代用品(如干净的毛帕、毛巾、衣物、腰带、领带等)。绷带包扎一般用于支持受伤的肢体和关节,固定敷料或夹板和加压止血等。三角巾包扎主要用于包扎、悬吊受伤肢体,固定敷料,固定骨折等。常用的包扎法如下:1、环形绷带包扎法。 此法是绷带包扎法
34、中最基本的方法,多用于手腕、肢体、胸、腹等部位的包扎。方法:将绷带作环形重叠缠绕,最后用扣针将带尾固定,或将带尾剪成两头打结固定。注意事项:缠绕绷带的方向应是从内向外,由下至上,从远端至近端。开始和结束时均要重复缠绕一圈以固定。打结、扣针固定应在伤口的上部,肢体的外侧。包扎时应注意松紧度。不可过紧或过松,以不妨碍血液循环为宜。包扎肢体时不得遮盖手指或脚趾尖,以便观察血液循环情况。检查远端脉搏跳动,触摸手脚有否发凉等。2、三角巾包扎法。三角巾全巾:三角巾全幅打开,可用于包扎或悬吊上肢;三角巾宽带:将三角巾顶角折向底边,然后再对折一次。可用于下肢骨折固定或加固上肢悬吊等;三角巾窄带:将三角巾宽带再
35、对折一次。可用于足、踝部的“8”字固定等。3、 骨折固定1、骨折的种类:闭合性骨折:骨折处皮肤完整,骨折断端与外界不相通。开放性骨折:外伤伤口深及骨折处或骨折断端刺破皮肤露出体表外。复合性骨折:骨折断端损伤血管、神经或其它脏器,或伴有关节脱节等。不完全性骨折:骨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未完全中断。完全性骨折:骨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完全中断。2、骨折的症状:疼痛、肿胀、畸形、骨擦音、功能障碍、大出血。3、骨折的固定材料:夹板4、急救原则和注意事项:要注意伤口和全身状况,如伤口出血,应先止血,包扎固定。如有休克或呼吸、心跳骤停者应立即进行抢救。在处理开放性骨折时,局部要作清洁消毒处理,用纱布将伤口包好,严禁把
36、暴露在伤口外的骨折端断送回伤口内, 以免造成伤口污染和再度刺伤血管和神经。对于大腿、小腿、脊椎骨折的伤者,一般应就地固定,不要随便移动伤者,不要盲目复位,以免加重损伤程度。固定骨折所用的夹板的长度与宽度要与骨折肢体相称,其长度一般应超过骨折上下两个关节为宜。固定用的夹板不应直接接触皮肤。在固定时可用纱布、三角巾垫、毛巾、衣物等软材料垫在夹板和肢体之间,特别是夹板两端、关节骨头突起部位和间隙部位,可适当加厚垫,以免引起皮肤磨损或局部组织压迫坏死。固定、捆绑的松紧度要适宜,过松达不到固定的目的,过紧影响血液循环,导致肢体坏死。固定四肢时,要将指(趾)端露出,以便随时观察肢体血液循环情况。如发现指(
37、趾)苍白、发冷、麻木、疼痛、肿胀、甲床青紫时,说明固定、捆绑过紧,血液循环不畅,应立即松开,重新包扎固定。对四肢骨折固定时,应先捆绑骨折断处的上端,后捆绑骨折端处的下端。如捆绑次序颠倒,则会导致再度错位。上肢固定时,肢体要屈着绑(屈肘状);下肢固定时,肢体要伸直绑。4、 搬运1、搬运的方法: 常用的搬运有徒手搬运和担架搬运两种。可根据伤者的伤势轻重和运送的距离远近而选择合适的搬运方法。徒手搬运法适用于伤势较轻且运送距离较近的伤者,担架搬运适用于伤势较重,不宜徒手搬运,且需转运距离较远的伤者。2、注意事项:移动伤者时,首先应检查伤者的头、颈、胸、腹和四肢是否有损伤,如果有损伤,应先作急救处理,再
38、根据不同的伤势选择不同的搬运方法。病(伤)情严重、路途遥远的伤病者,要做好途中护理,密切注意伤者的神志、呼吸、脉搏以及病(伤)势的变化。上止血带的伤者,要记录上止血带和放松止血带的时间。搬运脊椎骨折的伤者,要保持伤者身体的固定。颈椎骨折的伤者除了身体固定外,还要有专人牵引固定头部,避免移动。用担架搬运伤者时,一般头略高于脚,休克的伤者则脚略高于头。行进时伤者的脚在前,头在后,以便观察伤者情况。六、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材料1、职业噪声的危害与控制噪声是一种人们所不希望要的声音。它经常影响着人们的情绪和健康,干扰人们的工作、学习和正常生活。长期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下而又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防护措施,必将导致
39、永久性的无可挽回的听力损失,甚至导致严重的职业性耳聋。国内外现都已把职业性耳聋列为重要的职业病之一。强噪声除了可导致耳聋外,还可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以及生殖机能等,产生不良的影响。特别强烈的噪声还可导致神经失常、休克、甚至危及生命。由于噪声易造成心理恐惧以及对报警信号的遮蔽,它常又是造成工伤死亡事故的重要配合因素。患有职业性耳聋的工人在工作中很难很好地与别人交换意见,以致影响工作效率;在日常生活和社交活动中,无法很好地同自己的亲人或朋友交流思想感情,更无法欣赏美妙的音乐、戏曲。特别是到了晚年,这种情况更为严重,这在心情上将造成非常大的痛苦。一般来说,采用工程控制措施或个人防
40、护措施,将人们实际接受的噪声控制在85dB(A)以下(按接噪时间每工作日8小时计),噪声对听力所产生的影响就很小了。与此同时,噪声对健康的其他方面的影响也将大大减弱。因此,职业噪声危害的控制往往总是与听力保护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有关噪声标准法规,自70年代以来,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已趋于完善并得到严格执行。当前有些国家规定职业噪声暴露标准为8小时等效连续A声级90dB,但多数国家规定为85dB(A),总的趋势是要过渡到85dB(A)。但不管是规定90dB(A)或85dB(A)对嗓声超过85dB的生产场所都要求对工人定期进行听力检查,发给工人护耳器,告诉工人所在工作场所的噪声级和工人听力检查结果
41、,对工人定期进行教育培训等,以予防职业噪声造成的危害。由于在噪声方面有法规标准要求,对职业性耳聋的赔偿也有明确的规定。在控制职业噪声危害方面,护耳器目前在世界范围内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使用面很广。即使在业余活动的场合,只要有强噪声存在。护耳器也可大派用场。使用护耳器是一种既简便又经济的办法。国外有关噪声的法规标准一般都明文规定:在噪声达到或超过90dB(A)的场合,工人必须使用护耳器;任何人(包括工厂的上司、来厂参观的贵宾)只要进入该场所,也都必须佩带上护耳器;对那些对噪声较敏感的工人,即使在85dB(A)至90dB(A)的环境下工作,也必须使用护耳器。护耳器主要包括耳塞与耳罩。目前在国外较
42、为流行使用的是一种慢回弹泡沫塑料耳塞。这种耳塞具有隔声值高、佩带舒适简便等优点。护耳器的使用在我国远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许许多多的地方早就应当使用护耳器,但至今仍没有采用。因此,应当提高对使用护耳器意义的认识。2、电焊工的职业危害与防护在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电焊作业几乎涉及到所有的工业领域,电焊工的数量急剧上升,电焊中的职业危害也日趋突出。特种作业的电焊,其主要职业危害是粉尘、有毒气体、高温、电弧光、高频电磁场等。一、电焊作业中的主要危害:1、金属烟尘的危害,电焊烟尘的成分因使用焊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焊条由焊芯和药皮组成。焊芯除含有大量的铁外,还有碳、锰、硅、铬、镍、硫和磷等;药皮内材料主要
43、由大理石、荧石、金红石、纯咸、水玻璃、锰铁等组成。焊接时,电弧放电产生4000一6000高温,在熔化焊条和焊件的同时,产生了大量的烟尘,其成分主要为氧化铁、氧化锰、二氧化硅、硅酸盐等,烟尘粒弥漫于作业环境中,极易被吸入肺内。长期吸入则会造成肺组织纤维性病变,即称为电焊工尘肺,而且常伴随锰中毒、氟中毒和金属烟雾热等并发病。2、有毒气体的危害,在焊接电弧所产生的高温和强紫外线作用下,弧区周围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3、电弧光辐射的危害,焊接产生的电弧光主要包括红外线、可见光和紫外线。其中紫外线主要通过光化学作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它损伤眼睛及裸露的皮肤,引起角膜结膜炎(电光性眼炎
44、)和皮肤胆红斑症。二、电焊作业职业危害的防护:为了降低电焊工的职业危害,必须采取一系列有效的防治措施。1、提高焊接技术,改进焊接工艺和材料。通过提高焊接技术,使焊接操作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人与焊接环境相隔离,从根本上消除电焊作业对人体的危害。由于电焊产生的危害大多与焊条药皮成份有关,所以通过改进焊条材料,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电焊条,也是降低焊接危害的有效措施之一。2、改善作业场所的通风状况.通风方式可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其中机械通风是依靠风机产生的压力来换气,除尘、排毒效果较好,因而在自然通风较差的室内,封闭的容器内进行焊接时,必须有机械通风措施。3、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可以防止焊
45、接时产生的有毒气体和粉尘的危害。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眼镜、面罩、口罩、手套,穿白色防护服、绝缘鞋,决不能穿短袖衣或卷起袖子,若在通风条件差的封闭容器内工作,还要佩戴使用有送风性能的防护头盔。4、强化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及现场跟踪监测工作.对电焊作业人员应进行必要的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其自我防范意识,降低职业病的发病率。同时,还应加强电焊作业场所的尘毒危害的监测工作以及电焊工的体检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3、科学饮食减少职业危害在一些劳动强度大、接触有毒化学物质或金属的工种中,职业危害性较大。但是,职工在做好劳动保护的同时,如能科学合理地安排饮食,可有效地预防、减轻职业病的危害。首先需
46、要提醒的是,接触有害物质的人员,应该要保证有足够水的摄入量,用以稀释毒物在机体组织和体液内的浓度,促进毒物及其代谢产物随尿液排出人体外,以减轻毒物对人体的危害。1、接触铅物质人员的饮食接触铅物质的一般是采铅、冶炼、印刷铸字、搪瓷、油漆人员等。他们最好每天喝上23杯牛奶,并且多吃一些富含蛋白质的食物,例如鱼类、蛋类、豆类及其制品,以及富含维生素的水果、蔬菜。2、接触苯物质人员的饮食接触苯物质的有香料制造、药物、橡胶、染料、油漆及鞋类制造等行业的工作人员。这些人适应高蛋白、高糖、低脂肪及富含维生素的食物,如鸡、鱼、乳类、动物肝脏、兔肉、糖类、豆制品、西红柿、橘子等。3、接触汞物质人员的饮食从事矿业中的汞矿开采以及油量计、气压表、荧光灯、整流器、温度计、石英灯等产品的生产人员,因为他们经常接触汞物质,应多吃一些富含维生素B、C的食物,如胡萝卜、动物肝脏、瘦肉、蛋类等。4、接触锰物质人员的饮食对于从事陶瓷、电焊条、干电池等作业的有关人员,由于他们经常接触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