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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锡蓝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工艺标准)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工艺标准)目 录序号工艺名称页码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14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5-21三消火栓系统22-25四沟槽连接管道26-28五球墨铸铁管29-32六手工电弧焊33-35七气体灭火系统36-37八防排烟系统38-43九应急照明系统44-4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2 引用标准GB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
2、统施工及验收规范3 材料设备要求3.1 钢管、接线盒、桥架、控制及通讯线缆的规格型号、材质及阻燃、耐火特性符合设计要求,通过消防产品专业认证,材质检测报告、合格证等齐全。3.2 火灾探测器:感烟、感温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红外光束探测器、缆式探测器等应有3C认证、型式认可证书、产品质量正面书等。3.3 手报、消防电话、模块箱。3.4 控制台、消防报警主机、计算机、不间断电源、打印机等。4 主要机具4.1 施工机具:电钻、砂轮、电焊机、电锤。4.2 测量器具:水平尺、钢卷尺、钢直尺、万用表、摇表、对线器。4.3 调试仪器:专用消防报警系统综合调试仪器。5 作业条件5.1 预埋管路、接线盒、地面
3、线槽及预留孔洞符合设计要求。5.2 主机房内土建、装饰作业完工,抗静电地板安装完毕,温、湿度达到使用要求。5.3 机房内接地端子箱安装完毕。6 安装工艺6.1 工艺流程: 探测器安装钢管、线槽及线缆敷设模块箱安装手动报警按钮安装主机房设备安装设备接地单体设备调试系统联调竣工验收6.2 钢管、金属线槽及线缆敷设钢管、金属线槽及线缆敷设请参照 进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钢管和金属线槽敷设及穿线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6.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缆敷设等应根据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对线缆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6.2.2 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 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
4、于20M。6.2.3 不同类型、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的消防报警线路不应穿入同一根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6.2.4 埋入非燃烧体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构筑物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0mm。6.2.5 如因条件限制,强电和弱电线路同用一竖井时,应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6.2.6 在建筑物的吊顶内必须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金属线槽和钢管明配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火保护措施。6.2.7 暗装消火栓配管时应从侧面进线,接线盒不应放在消火栓箱的后侧。6.2.8 管线与线槽的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的规定。6.2.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线或铜芯电缆,阻燃耐火性能
5、符合设计要求,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250V。6.2.10 火灾报警器的传输线路应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探测器的“”线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6.3 火灾探测器安装要求6.3.1 火灾探测器安装应符合图纸设计要求。6.3.2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6.3.3 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可靠,在吊顶上安装方式如图6.3.4 探测器的连接导线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外接导线应有0.15m 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6.3.5 探测器确认灯应面
6、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6.3.6 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如装上防护罩)。6.3.7 在电梯井、升降机井设置探测器时其位置宜在井道上方的机房顶棚上。6.3.8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周围0.5m 内,不应有遮挡物。6.3.9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6.3.10 在宽度小于3m 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探测器在宽度小于3m的走廊布
7、置6.3.11 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和安装高度应依据所探测气体的性质而定:a 当探测的可燃气体比空气重时,探测器安装在下部。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安装在距煤气灶4m 以内,距离地面应为0.3m。b 当探测的可燃气体比空气轻时,探测器安装在上部。当梁高大于0.6m 时,探测器应安装在有煤气灶梁的一侧。c 在室内梁上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时,探测器与顶棚距离应在0.3m 以内。6.3.12 红外光束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a 发射器和接收器应安装在一条直线上。b 光线通路上应避免出现运动物体,不应有遮挡物。c 相邻两组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水平距离应不大于14m,探测器距侧墙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
8、应小于0.5m。d 探测器光束距顶棚一般为0.30.8m,且不得大于1m。e 探测器发出的光束应与顶棚水平,远离强磁场,避免阳光直射,底座应牢固地安装在墙上。6.4 缆式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6.4.1 缆式探测器用于监测室内火灾时,可敷设在室内的顶棚上,其线路距顶棚的垂直距离应小于0.5m。6.4.2 热敏电缆安装在电缆托架或支架上时,要紧贴电力电缆或控制电缆的外护套,呈正弦波方式敷设。6.4.3 热敏电缆敷设在传送带上时,可借助M 形吊线直接敷设于被保护传送带的上方及侧面。6.4.4 热敏电缆安装于动力配电装置上时,应与被保护物有良好的接触。6.4.5 热敏电缆敷设时应用固定卡具固定
9、牢固,严禁硬性折弯、扭曲,防止护套破损。必须弯曲时,弯曲半径应大于20cm。6.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6.5.1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且不应倾斜。6.5.2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外接导线应留有0.10m 的余量,且在端部应有明显标志。6.6 区域报警控制器安装6.6.1 区域报警控制器应根据设计要求的位置用金属膨胀螺栓明装,且安装时应端正牢固,不得倾斜。6.6.2 用对线器进行对线缆进行编号,将导线留有一定的余量,分束帮扎。6.6.3 压线前应对导线的绝缘进行摇测,合格后方可压线。6.6.4 控制箱内的模块应按设备制造商和设计的要求安装配线,要求合理布置,且
10、安装应牢固端正,并有标识。6.7 消防控制主机安装6.7.1 消防控制主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a 消防控制机柜槽钢基础应在水泥地面生根固定牢固。b 机柜按设计要求进行排列,根据柜的固定孔距在基础槽钢上钻孔,安装时从一端开始逐台就位,用螺丝固定,用墙线找平找直后再将各螺栓紧固。c 控制设备前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在有人值班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盘到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 1m,控制盘排列长度大于4m 时,控制盘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lm 的通道。6.7.2 引入火灾报警控制主机的线缆应符合下列要求:a 对引入的电缆或导线,首先应用对线器进行
11、校线,按图纸要求编号。b 线间、线对地等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c 摇测全部合格后按不同电压等级、用途、电流类别分别绑扎成束引到端子板,按接线图进行压线,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应超过二根。d 线缆标识应清晰准确,不易褪色;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固定牢固。e 导线引入线完成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控制器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接头连接,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6.8 系统接地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6.8.1 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6.8.2 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工作接地线,在通过墙壁时,应穿入钢管或其它坚固的保护管。6.8.3 消防控制设备的外
12、壳及基础应可靠接地,接入接地端子箱。6.8.4 消防控制室一般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专用接地装置作为工作接地。当采用独立工作接地时电阻应小于4;当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6.8.5 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接地干线应采用一根不小于16mm2 的绝缘铜线或单芯电缆,穿入保护管后,两端分别压接在控制设备工作接地板和室外接地体上。6.8.6 消防控制室的工作接地板引至各消防控制设备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工作接地线应采用不小于4mm2 铜芯绝缘线穿入保护管构成一个零电位的接地网络,以保证火灾报警设备的工作稳定可靠。6.8.7 接地装置施工过程中应分不同阶段作电气接地装置隐检、接地电阻摇测、平面示意图等质量
13、检查记录。6.8.8 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6.8.9 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作隐蔽工程验收。6.9 系统调试6.9.1 调试前施工人员应向调试人员提交竣工图、设计变更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竣工报告等相关资料。6.9.2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其资格审查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6.9.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先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6.9.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
14、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a 火灾报警自检功能。b 消音、复位功能。c 故障报警功能。d 火灾优先功能。e 报警记忆功能。f 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g 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6.9.5 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 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转换。6.9.6 应采用专用的检查仪器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其动作应准确无误。6.9.10 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6.9.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
15、在连续运行120 小时无故障后,填写调试报告6.10 系统验收火灾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调试质量、施工资料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处理,直至达到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为止。7 质量检验7.1 主控项目7.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不得随意更改。确需变更设计时,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更改。7.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对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7.1.3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等文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强制认
16、证(认可)产品还应有认证(认可)证书和认证(认可)标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查验相关材料。7.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应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产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核对认证(认可)证书、检验报告与产品。7.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7.1.6在智能建筑工程中,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检测应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CB 50166的规定执行。 7.1.7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应是独立的
17、系统。 7.1.8 除GB 50166中规定的各种联动外,当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还与其他系统具备联动关系时,其检测按规范3.4.2条规定拟定检测方案,并按检测方案进行,但检测程序不得与GB 50166的规定相抵触。 7.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磁兼容性防护功能,应符合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和严酷等级GB 16838的有关规定。 7.1.10 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汉化图形显示界面及中文屏幕菜单等功能,并进行操作试验。 7.1.11 检测消防控制室向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传输、显示火灾报警信息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检测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接口、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对火灾报警的响应及其火灾运行模式,应
18、采用在现场模拟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方式进行。 7.1.12 检测消防控制室与安全防范系统等其他子系统的接口和通信功能。7.1.13 检测智能型火灾探测器的数量、性能及安装位置,普通型火灾探测器的数量及安装位置。 7.1.14 新型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及动能检测应包括: a 早用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 b 大空间早期火灾智能检测系统、大空间红外图像矩阵火灾报警及灭火系统; c 可燃气体泄瞩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7.1.15 公共广播与紧急广播系统共用时,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要求,并执行规范GB50339第4.2.10条的规定。 7.2.16 安全防范系统中相应的视频安防监
19、控(录像、录音)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筹对火灾报警的响应及火灾模式操作等功能的检测,应采用在现场模拟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方式进行。 7.2.17 当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与其他系统合用控制室时,应满足GB 50116和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的相应规定,但消防控制系统应单独设置,其他系统也应合理布置。7.2 一般项目7.2.1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监测内容应逐项实施,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7.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非国家强制认证(认可)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一致。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核对报告与产品。7.2.3从接线盒、
20、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控制设备、扬声器的线路,当查验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7.2.4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做密封处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7.2.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且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兆欧表测量。7.2.6同一工程中的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选择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电源线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7.2.7火灾报警控制器、
21、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类设备(简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露楼)面高度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墙不应小于0.5m ,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7.2.8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7.2.9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a 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可靠。b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褪色。c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
22、线不得超过2根。d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m的余量。e导线应绑扎成束。f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7.2.10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7.2.11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7.2.12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a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b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c探测器至空调
23、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d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e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7.2.12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在电缆桥架、变压器等设备上安装时,宜采用接触式布置;在各种皮带输送装置上敷设时,宜敷设在装置的过热点附近。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7.2.13探测器底座的连接导线应
24、留有布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7.2.14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7.2.15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朝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7.2.16手动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且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7.2.17同一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集中安装在金属
25、箱内。模块(或金属箱)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隐蔽安装时,啊安装处应有明显的部位显示和检修孔。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7.2.18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安装应牢固可靠,表面不应有破损。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距地面1.8m以上。光报警器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宜在同一面墙上,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不大于1m。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7.2.19消防电话、电话插孔、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宜安装在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当在墙面上安装时
26、,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8 成品保护8.1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存储时,要作防尘、防潮、防碰、防砸、防压等措施,妥善保管,同时办理进厂检验和领用手续。8.2 自动报警设备安装时,土建工程应达到地面、墙面、门窗、喷浆完毕,在有专人看管的条件下进行安装。8.3 消防控制室和装有控制器的房间工作完毕后应及时上锁,关好门窗,设备应罩上防尘防潮罩。8.4 报警探测器应先装上底座,并戴上防尘罩调试时再装探头。8.5 端子箱和模块箱在工作完毕后要箱门上锁。把箱体罩上以保护箱体不被污染。8.6 易丢失损坏的设备如手动报警按钮、喇叭、电话及电话插孔等应最后安装,要有保护措施。9 应注意的质
27、量问题9.1 导线的相间、相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摇测导线绝缘电阻时应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从导线上断开。9.2 探测器安装的位置和型号应符合设计和工艺规范要求,安装位置确定的原则首先要保证功能,其次是美观,如与其它工种设备安装相干扰时,应通知设计及有关单位协商解决。9.3 设备上压接的导线,要按设计和厂家要求编号,压接要牢固,不允许出现反圈现象,同一端子不能压接二根以上导线。9.4 调试时要先单机后联调,对于探测器等设备要求百分之百地进行功能调试,不能有遗漏,以确保整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效运行。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标准依据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
28、200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961、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的安装。2、施工准备2.1接到施工任务后,认真熟悉图纸及施工现场,发现有影响施工的设计问题时,及时与有关人员研究,办理洽商手续。按照工程特点确定施工方法,配备相应的劳动力、设备、材料、机具等。同时配备配套的生活、生产临时设施。2.2设备、材料:2.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主要设备材料的选用应符合SGBZ-0508室内消防管道及设备安装施工工艺标准的有关内容。2.2.2主要设备:喷淋泵,水泵结合器,报警阀及组件,
29、信号控制阀,水流指示器,喷哂头,气压给水装置,稳压泵等。其中喷哂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系统组件应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2.2.3一般常用材料:管材及连接件,型钢,焊条,氧气,乙炔,厚漆,麻,聚四氟乙烯带,膨胀螺栓,密封垫,螺栓,螺母,机油,防腐漆,稀料,小线,铅丝,电池等。2.3主要机具,套丝机,砂轮锯,台钻,电锤,手砂轮,手电钻,电焊机,电动试压泵等机械。套丝板,管钳,压力钳,链钳,手锤,钢锯,扳手,射钉枪,倒链,电气焊等工具。钢卷尺,平尺,角尺,油标卡尺,线坠,水平尺等质量。2.4作业条件:2.4.1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应齐全:现场水电气应满足连续施工要
30、求,系统设备材料应能保证正常施工。2.4.2预留预埋应随结构完成;管道安装所需要的基准线应测定并标明:如吊顶标高、地面标高、内隔墙位置线等。设备安装前,基础应检验合格。喷洒头及支管安装应配合吊顶装修进行。3、操作工艺3.1工艺流程安装准备管网安装设备安装喷头支管安装喷头及系统组件安装通水调试3.2安装准备:3.2.1熟悉图纸并对照现场复核管路、设备位置、标高是否有交叉成排列不当,及时与设计人员研究解决,办理洽商手续。检查预埋式预留调是否正确,需临时剔凿应与设计土建协商好。3.2.2安装前进场设备材料检验:进场设备材料规格、型号应满足设计要求:外观整洁,无缺损、变形及锈蚀;镀锌或涂漆均匀无脱落;
31、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无毛刺及径向沟槽;丝扣完好无损伤;水泵盘车应灵活无阻滞及异常声响;设备配件应齐全;报警阀逐个渗漏试验,阀门、喷头抽样强度、严密性试验结果应满足施工验收规范规定。3.3管网安装:3.3.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材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一般采用镀锌钢管及管件,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100mm时,可采用法兰连接和焊接,焊口内外表面面场作好防腐。3.3.2管道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清除内部杂物,停止安装时已安装的管道敞口应封堵好。如需在镀锌管上开孔焊接时应提前预制,必要时管道两端有法兰活接,焊接后做完清理防腐再安装。严禁在已安装好的镀锌管道
32、上开孔施焊。3.3.3管道穿过伸缩缝时应设置柔性短管,管道水平安装宜设0.002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3.3.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支吊架选材及做法应满足施工图册要求,支吊架最大间距符合下列规定:公称直径(mm)253240507080100125200250300最大间距(m)3.544.5566.5789.511123.3.5干管安装:3.3.5.1喷洒干管用法兰连接,每根配管长度不宜超过6m,直管段可把几根连接在一起使用倒链安装,但不宜过和。也可调直后编号依顺序安装,吊装时应先吊起管道一端,待稳定后再吊起一端。3.3.5.2管道连接紧固法兰时,检查法兰端面是否干净。采用35mm
33、的橡胶垫片。法兰螺栓的规格应符合规定。紧固螺栓应先紧固最不利点,然后依次对称紧固。法兰接口应安装在易拆装的位置。3.3.5.3水平安装管道的卡架一般以吊架为主,每段干管应设1个防晃支架。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3.3.5.4立管暗装在竖井内时,在管井内预埋铁件上安装卡架固定,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距离宜为1.51.8m,层高超过5m应增设支架。3.3.6支管安装:3.3.6.1管道的分支预留口在吊装前应先预制好。丝接的采用三通定位预留口。焊接可在干管开口,焊上熟铁管箍。所有预留口均加好临时堵板。3.3.6.2当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得采用补心。当需要采用补心时,三通上
34、可用1个,四通上不应超过2个。3.3.6.3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当喷头三间距离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每一配水支管宜设一个防晃支架。管道支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3.3.7水压试验:3.3.7.1喷洒管道水压试验可分层分段进行,上水时最高点要有排气装置,高低点各装一块压力表,上满水后检查管路有无泄漏,如有法兰、阀门等部位泄漏,应在加压前紧固,升压后再出现泄漏时做好标记,卸压后处理。必要时泄水处理。3.3.7.2水压试验压力应根据工作压力确定。当系统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MPa时,试验压力采用1.4MPa
35、;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MPa时,试验压力采用工作压力再加0.4MPa。试压时稳压30min,目测管网应无泄漏和变形,且压力降不大于0.05MPa。试压合格后及时办理验收手续。3.3.7.3冬季试水压,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若低于+5应采取防冻措施。3.3.8冲洗:3.3.8.1喷洒管道试压完可连续做冲洗工作。冲洗时应确保管内有足够的水流量。排水管道应与排水系统可靠连接,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管网冲洗时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水口的颜色基本一至时方可结束。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冲洗合格后应将管内的水排队干净并及时办理验收手续。3.3.8.2当现场不能满足上
36、水流量及排水条件时,应结合现场情况与设计协商解决。3.4设备安装:3.4.1水泵安装:3.4.1.1水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水泵基础按设计图纸施工,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与消防水池刚性连接时应加减振器。加压泵可不设减振装置,但恒压泵应加减振装置,进出水口加防噪声设施,水泵出口宜加缓闭式逆止阀。3.4.1.2水泵配管安装应在水磁定位找平正,稳固后进行。水泵设备不得承受管道的重量。安装顺序为逆止阀。阀门依次与水泵紧牢,与水泵相接配管的一片法兰先与阀门法兰紧牢,用线坠找直找正,量出配管尺寸,配管先点焊在这片法兰上,再把法兰松开取下焊接,冷却后再与阀门连接好
37、,最后再焊与配管相接的另一法兰。3.4.1.3配管法兰应与水泵、阀门的法兰相符,阀门安装手轮方向应便于操作,标高一致,配管排列整齐。3.4.2高位水箱安装:高位水箱应在结构封顶前就位,并应做满水试验。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共用水箱时应确保消防用水不被它用,留有10分钟的消防总用水量。与生活水合用时,应使水经常处于流动状态,防止水质变坏。消防出水管应加单向阀。所有水箱管口均应预制加工,如果现场开口焊接应在水箱上焊加强板。3.4.3报警阀安装:安装报警阀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根据设备说明书再进行辅助管道及附件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
38、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宜小于0.5m;正面与墙距离不宜小于1.2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3.4.4水泵结合器安装:水泵结合器规格应根据设计选定,计有三种类型:墙壁型、地上型、地下型。其安装位置宜有明显标志,阀门位置应便于操作,结合器附近不应有障碍物。安全阀按系统工作压力定压,结合器应装有泄水阀。3.5喷洒头支管安装:3.5.1喷洒头支管安装指吊顶型喷洒头的末端一段支管,这段管不能与分支干管同时顺序完成,要与吊顶装修同步进行。吊顶龙骨装完,根据吊顶材料厚度定出喷洒头的预留口标高,按吊顶装修图确定
39、喷洒头的坐标,使支管预留口做到位置准确。支管管径一律为25mm,末端用25mm15mm的异径管箍口,拉线安装。支管末端的弯头处100mm以内应加卡件固定,防止喷头与吊顶接触不牢,上下错动。支管装完,预留口用丝堵拧紧。3.5.2向上喷的喷洒头有条件的可与支管同时安装好。其他管道安装完后不易操作的位置也应先安装好向上喷的喷洒头。3.5.3喷洒系统试压:封吊顶前进行系统试压,为了不影响吊顶装修进度可分层分段进行。试压合格后将压力降至工作压力作严密性试验,稳压24小时不渗不漏为合格。3.6系统组件及喷洒头安装:3.6.1水流指示器安装:一般安装在每层或某区域的分支干管上。水流指示器前后应保持有5倍安装
40、管径长度的直管段,安装时应水平立装,注意水流方向与指示的箭头方向保持一致,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撞。3.6.2报警阀配件安装:报警阀配件一般包括压力表、压力开关、延时器、过滤器、水力警铃、泄水管等。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安装图册进行安装。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力警铃与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镀锌钢管,当公称直径为15mm时,长度不应大于6m;当公称直径为20m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0m。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压力不应小于0.5MPa。3.6.3喷洒头安装:喷洒头一般在吊顶板装完后进行安装,安装时应采用专用扳手。安装在易受
41、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防护罩。喷洒头丝扣填料应采用聚四氟乙烯带。3.6.4节流装置安装:节流装置应安装在公称直径不小于50mm的水平管段上;减压孔板应安装在管道内水流转弯处下游一侧的直管上,且与转弯处的距离不应小于管子公称直径的2倍。3.7通水调试:3.7.1喷洒系统安装完进行整体通水,使系统达到正常的工作压力准备调试。3.7.2通过末端装置放水,当管网压力下降到设定值时,稳压泵应启动,停止放水,当管网压力恢复到正常值时,稳压泵应停止运行。当末端装置以0.941.5L/s的流量放水时,稳压泵应自锁。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信号。4、质量标准4.1保证项目
42、:4.1.1消防系统水压试验结果及使用的管材品种、规格、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4.1.2水泵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规定。4.1.3自动喷洒和水幕消防装置的喷头位置,间距和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4.2基本项目:4.2.1镀锌管道螺纹连接应牢固,接口处无处漏油麻且防腐良好。4.2.2法兰连接应对接平行、紧密且与管中心线垂直,螺杆露出螺母长度不大于螺杆直径的1/2。4.2.3镀锌钢管焊接,焊口平直度,焊缝加强面符合施工规定范规定,表面无烧穿裂纹、夹渣、气孔等缺陷,焊口内外作好防腐。4.3允许偏差项目:4.3.1水平管道安装坡度在0.002
43、0.005之间。4.3.2吊架与喷头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m,距末端喷头的距离不大于750mm。4.3.3吊架应设在相邻喷头间的管段上,当相邻喷头间距不大于3.6m,可设1个。小于1.8m,允许隔段设置。5、成品保护5.1消防系统施工完毕后,各部位的设备组件要有保护措施,防止碰动跑水,损坏装修成品。5.2报警阀配件及各部位的仪表等均应加强管理,防止丢失和损坏。5.3消防管道安装与土建及其它管道矛盾时,不得私自拆改,要经过设计办理洽商妥善解决。5.4喷洒头安装时不得损坏和污染吊顶装修面。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6.1由于各专业工序安装协调不好,没有总体安排,使得喷洒管道拆改严重。6.2由于尚未试压就
44、封顶,造成通水后渗漏。6.3由于支管末端弯头处未加卡件固定,支管尺寸不准,使喷洒头与吊顶接触不牢,护口盘不正。6.4由于未拉线安装,使喷洒头不成排、成行。6.5由于水流指示器安装方向相反;电接点有氧化物造成接触不良或水流指示器浆片与管径不匹配造成其工作不灵敏。6.6水泵结合器不能加压。由于阀门未开启,单向阀装反或有盲板未拆除造成。7、质量记录7.1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主要系统组件检测报告。7.2进场设备材料检验记录。7.3施工试验记录。7.3.1阀门试验记录。7.3.2暖卫工程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7.3.3暖卫工程冲(吹)洗试验记录。7.3.4暖卫工程灌水试验记录。7.3.5暖卫工程通水试验
45、记录。7.3.6水泵单机试运转记录。7.3.7调试报告。7.4施工记录7.4.1施工日志。7.4.2自、互检记录。7.5预检记录。7.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7.7施工方案。7.8技术交底方案。7.9工程质量检验评定。7.9.1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分项评定。7.9.2室内给水管道附件安装分项评定。7.9.3室内给水管道附属设备分项评定。7.9.4暖卫工程分部质量评定。7.9.5暖卫工程观感质量评定。7.10施工验收资料。7.10.1中间验收记录。7.10.2单位工程验收记录。7.10.3消防监督机构核验合格证。7.10.4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单。7.11设计变更、洽商记录。7.12施工图8、安全环保措施8.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8.2.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以免电线被车辗物压。8.3.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