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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目 录1. 安全生产目标12. 确保现场施工的安全措施22.1. 组织保证措施22.2. 制度保证措施22.3. 技术保证措施23. 路基危险源分析及安全技术措施33.1. 危险源分析33.2. 安全技术措施33.2.1. 地基处理安全技术措施33.2.2. 路基填筑安全技术措施53.2.3. 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63.2.4. 路堑挖土安全技术措施83.2.5. 土方运弃安全技术措施103.2.6. 支挡防护安全技术措施133.2.7. 防护工程安全技术措施163.2.8. 防排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14. 桥梁施工危险分析及安全技术措施234.1. 危险源分析234.1
2、.1. 墩台施工作业过程中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234.1.2. 连续梁施工作业过程中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234.1.3. 桥面系及附属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244.2. 安全技术措施244.2.1. 电弧焊244.2.2. 气焊254.2.3. 钢筋机械264.2.4. 钢筋调直机274.2.5. 钢筋切割机284.2.6. 钢筋弯曲机294.2.7. 钢筋绑扎314.2.8. 混凝土机械314.2.9. 输送泵324.2.10. 振捣器344.2.11. 机械操作与保养354.2.12. 起重吊装364.2.13. 脚手架搭设394.2.14. 模板安装424.2.15. 墩
3、台(垫石)施工434.2.16. 连续梁施工464.2.17. 桥面系及附属施工525. 隧道施工危险源分析及安全措施545.1. 危险源分析545.2. 安全技术措施555.2.1. 隧道施工基本原则555.2.2. 洞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575.2.3. 洞身开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575.2.4. 支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615.2.5. 衬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635.2.6. 监控量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645.2.7. 洞内电气设备安全技术措施645.2.8. 特殊和不良地质地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665.2.9. 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736. 无砟轨道施工危险源分析及安全技术措施756.1. 危险源分
4、析756.1.1. 高处坠落756.1.2. 触电756.1.3. 火灾756.1.4. 机械伤害主要有两个方面766.1.5. 运输车辆776.1.6. 轨道板铺设776.2. 安全技术措施776.2.1. 无砟轨道施工基本原则776.2.2.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注意事项796.2.3. 防坠落安全技术措施816.2.4. 轨道板运输及临时存放826.2.5. 无砟轨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856.2.6. 轨道板铺设施工886.2.7. 水泥乳化沥青砂浆灌注施工90杭长(沪昆)铁路客专湖南段HCTJ标2011年安全技术交底- 4 -1. 安全生产目标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5、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控制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发生,做到安全生产,不发生责任伤亡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杜绝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和一般责任事故;揭制重大车辆交通事故、机电设备事故;杜绝重大火灾及爆炸事故,空压机、锅炉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工程建设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领导工作,认真贯彻和落实各级政府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精神,各分部要制定具体安全措施及处理办法,做到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6、。各分部要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有专职安全员,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具体工作人员,重点整治:人身安全、人员安全、工程安全,要做到防火、防高空坠落、防隧道坍塌等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和安全生产信息,不得延报、漏报、隐瞒不报。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事故处理决定,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 确保现场施工的安全措施2.1. 组织保证措施分部成立项目经理领导的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不能上岗。2.2. 制度保证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
7、门必须有安全的责任,经济承包中有安全生产指标。执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做好登记,变换工种、工序前应接受所从事的工序安全教育培训。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爆破员、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必须坚持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每次检查必须有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必须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对重大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必须如期按要求整改完成。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危险作业、高空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带等安全用品。2.3. 技术保证措施具体技术措施详见各专业安全技术措施。3. 路基危险源分析及安全技术措施3.1. 危险源分析二分部剩余路基工程主要有地基处
8、理、路基填筑、边坡防护、防排水、支挡等工程,根据其管段内施工特性,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施工环境、施工季节等特点,从人、机、料、法、环境等因素综合分析,识别确认有以下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危险源:1.坍塌;2.触电;3.高处坠落;4.物体打击;5.爆炸、飞石;6.机械伤害;7.高边坡滑坡;8.挡土墙、桩板墙、抗滑桩未及时施作,存在潜在危险;9.机械作业时发生倾覆;10.弃土作业出现机械事故。二分部应高度重视边坡防护工程施工和剩余地基处理和桩板墙施工,特别是做好桥路接头处锥坡的防护,保证桥台稳定。3.2. 安全技术措施3.2.1. 地基处理安全技术措施1.混凝土灌注桩.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
9、和工程地质情况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参数、效果检验方法,选择适用的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设置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并由专人管理。.施工前应做好临时防、排水系统。.地基处理时,应对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和设备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钻机安装时,机架应垫平,并设置必要的缆风绳及地锚等以保持稳固。.严禁机械在架空线路下方作业。在电力架空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符合下表的具体要求: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外电架空线路电压(kV)1以下11035距离(m)677.钻机成孔作业.作业前,应检查各部位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
10、启动。.钻进中,应随时观察钻机的运转情况,当发生异响、钻机摇晃异常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施钻。.提钻、下钻时,应轻提轻放,严禁钻杆在旋转时提升。.高压胶管下,禁止站人。.改变钻杆回转方向时,应先停钻后改变钻向。.混凝土灌注施工.振捣器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电源线规格应符合设备要求,确保绝缘无破损,接头连接牢固;保护零线应符合要求。.检修或作业停止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用电缆线、软管拖拉或吊挂振捣器或振动器。.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混凝土振动台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地角螺栓应连接牢固。装置振动器的构件模板应坚固牢靠。.振捣器不得在初凝混凝土、脚手架和干硬的地面上试振。
11、.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对模板、支(拱)架、钢筋骨架的失稳、变形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整修加固合格。.酒水养护时,作业人员应避让混凝土构筑物顶面的障碍物和孔洞,拉移水管时不得倒退行走,严禁向输电线路及电器设施上喷水。.泥浆池应设防护栏和警示标志,废浆、废渣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成孔后应及时灌注。未及时灌注的孔应加盖保护并设警示标志,3.2.2. 路基填筑安全技术措施1.填筑前,应将原地表积水排干,淤泥、腐殖土、树根、杂物等挖除,并整平原地面;清除淤泥前应探明淤泥性质和深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2.填筑前,应根据工程规模、填筑宽度和深度、地下管线等构筑物与现场环境状况制
12、定填筑方案,确定现状建(构)筑物、管线的改移和加固方法、填筑方法和程序,并选择适宜的整平和碾压机械设备,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3.路基每侧填土宽度应大于设计宽度50cm;碾压高填土方时,应自路基边缘向中央进行,且与填方外侧距离不得小于50cm。4.路基填筑应在影响施工的现状建(构)筑物和管线处理完毕、路基范围内新建地下管线沟槽回填完毕后进行;运输挖掘机械应根据运输的机械质量、结构形式、运输环境等选择相应的平板拖车,制定运输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5.施工中使用推土机、压路机、夯实机等施工机械时,应按照相关的施工机械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操作。6.路基外侧为挡土墙时,应先施工挡土墙;混凝
13、土或砌体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后,墙后方可填筑。7.填方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填方破坏原排水系统时,应在填方前修筑新的排水系统,保持通畅。8.填土地段的架空线路净高应满足施工要求。9.路基下有管线时,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不得用压路机碾压;采用重型压实机械压实或有较重车辆在回填土上行驶时,管道顶部以上应有一定厚度的压实回填土,其最小厚度应根据机械和车辆的质量与管道的设计承载力等情况,经计算确定。10.使用振动压路机碾压路基前,应对附近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管线可能造成的振动影响进行分析,确认安全。12.通道、涵洞填方应符合下列要求:.通道和涵洞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后,方可填筑。.通道、涵洞
14、50cm范围内不得使用压路机碾压;通道、涵洞两侧填方应分层对称进行,其高差不得大于30cm。3.2.3. 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邀请政府主管部门和附近建(构)筑物、管线等有关管理单位,协商研究爆破施工中对现场环境和相关设施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2.施工前,应由具有相应爆破设计资质的企业进行爆破设计,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市、区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3.爆破前应根据爆破规模和环境状况建立爆破指挥系统及其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进行充分的爆破准备工作,检查落实,确认合格,并记录。4.爆破前必须根据设计规定的警戒范围,在边界
15、设明显安全标志,并派专人警戒。警戒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地点坚守岗位。5.爆破前应对爆破区周围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并掌握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6.施工前应根据爆破类别、等级和现场环境状况,由建设单位向当地有关部门、单位、居民发布书面爆破及其交通管制通告。7.爆破施工应由经过爆破专业培训、具有爆破作业上岗资格的人员操作。8.现场的爆破器材、炸药必须在专用库房存放,集中管理,建立领发等管理制度;施工前必须对爆破器材进行检查、试用,确认合格并记录。9.启爆前,现场人员、设备等必须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警戒人员到位。10.爆破完毕,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方可进人爆破警戒区内检
16、查、清理,经检查并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11.露天爆破装药前,应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资料,遇能见度不超过100m大雾天气、雷电、暴雨雪来临时、风力大于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爆破作业。3.2.4. 路堑挖土安全技术措施1.挖土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对建(构)筑物、现状管线、排水设施实施迁移或加固;施工中,应对加固部位经常检查、维护,保持设施的安全运行;在施工范围内可不迁移的地下管线等设施,应坑探、标识,并采取保护措施。2.路堑挖掘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掏洞挖土;挖土作业中断和作业后,其开挖面应设稳定的坡度;路堑边坡开挖应遵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实际地质情况与原设
17、计不符时,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要求,并办理手续;保持边坡稳定,施工安全。3.施工中遇路堑边坡为易塌方土壤不能保持稳定时,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要求,并办理手续。4.路堑边坡设计为混凝土灌注桩、桩板墙墙等挡土墙结构时,应待挡土墙结构强度达设计规定后,方可开挖路堑土方。5.在路堑底部边坡附近设临时道路时,临时道路边线与边坡线的距离应依路堑边坡坡度、地质条件、路堑高度而定,且不宜小于2m;在路堑清方中发现瞎炮、残药、雷管时,必须由爆破操作工及时处理,并确认安全。6.挖土中,遇文物、爆炸物、不明物和原设计图纸与管理单位未标注的地下管线、构筑物时
18、,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向上级报告,并和有关管理单位联系,研究处理措施,经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并形成文件,方可恢复施工。7.在天然湿度土质的地区开挖土方,砂土和砂砾石开挖深度不超过1.0m、亚砂土和亚黏土开挖深度不超过1.2m、黏土开挖深度不超过1.5m时,当地下水位低于开挖基面50cm以下,可挖直槽(坡度为1:0.05)。8.由于附近建(构)筑物等条件所限,路堑坡度不能按设计规定挖掘时,应根据建(构)筑物、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开挖深度等情况,向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提出对建(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的建议,并办理有关手续,保障建(构)筑物和施工安全。9.机械挖掘时,必须避开建(构)筑
19、物和管线,严禁碰撞;在距现状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人工开挖,严禁机械开挖,并应邀请管理单位派人现场监护;在距各类管道1m范围内,应人工开挖,不得机械开挖,并且邀请管理单位派人现场监护。10.使用推土机时,要严格按照施工机械相关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施工,在陡坡或深路堑、沟槽区推土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得大于2m。11.运输挖掘机械应根据运输的机械质量、结构形式、运输环境等选择相应的平板拖车,制定运输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12.施工中严禁在松动危石、有坍塌危险的边坡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材料。13.用挖掘机械挖土应符合下列要求:.挖土作业应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在确认周围环境
20、安全、机械回转范围内无人和障碍物后,方可向机械操作工发出启动信号;挖掘过程中,指挥人员应随时检查挖掘面和观察机械周围环境状况,确认安全。.挖掘路堑边缘时,边坡不得留有伞沿和松动的大块石,发现有塌方征兆时,必须立即将挖掘机械撤至安全地带,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机械行驶和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地面松软时应结合现状采取加固措施。.岩石需爆破时,现场所有人员、机械必须撤至安全地带,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待爆破作业完成,解除警戒,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开挖。.严禁挖掘机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挖土,需在其一侧作业时,机械与架空线路必须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14.挖除旧道路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施工前,应根
21、据旧道路结构和现场环境状况,确定挖除方法和选择适用的机具;作业人员应避离运转中的机具;现场应划定作业区,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人内。.使用风钻时,空压机操作工应服从风钻操作工的指令;使用液压振动锤时,严禁将锤对向人、设备和设施。.挖除中,应采取措施保持作业区内道路上各现况管线及其检查井的完好;挖除后应及时清碴出场至规定地点。3.2.5. 土方运弃安全技术措施1.机向运输车辆卸土石时,应符合下列规定:.降低铲斗,减小卸落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斗回转范围内,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2.载机向运输车辆卸土石时,应符合下列规定:.铲斗动作应缓慢,前翻及回位不得碰撞车厢。.边坡、濠沟、凹坑装卸时,
22、轮胎离边缘距离应大于1.5m。.大于3的坡面上,不得前倾卸料。3.车辆不得超载,严禁人料混载。4.车辆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陡坡、高坡、坑边处卸料时,应设专人指挥。.地面必须平整坚实,与边缘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卸车卸料时,应防止刮断电线和伤及人员。5.弃土场及弃土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对弃土场的情况进行核查,并严格按设计位置弃土,不得超量堆弃。.在弃土堆坡脚拦碴坝或支挡结构施工完成后方可弃土。.不得在路堑上方弃土,严禁在不良地质体上、不稳定斜坡上和膨胀土(岩)、黄土等特殊岩土堑顶上方弃土。.弃土场应及时做好防排水设施,严禁在岩溶漏斗、暗河口等位置和铁路上游的沟槽内弃土,避免堵塞水流通道。
23、.采取措施保证弃土堆自身的稳定,不得影响铁路工程和运营的安全,并防止产生泥石流等次生灾害。6.弃土场设置应先挡后弃,做好防排水,避免堵塞水流通道7.弃土场不得积水;场地周围应设护栏,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弃土结束后应恢复原地貌。8.选择弃土场应征得场地管理单位的同意;弃土场应避开建筑物、围墙和电力架空线路等;弃土不得妨碍各类地下管线、构筑物等的正常使用和维护,不得损坏各类检查室、消火栓等设施;弃土场堆土应及时整平,并应采取防扬尘的措施。9.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状况铺设施工现场运输道路,运输前应确认合格;施工中,应设专人维护管理,保持道路平坦、通畅,不翻浆,不扬尘;现场道路铺设应符合下列要
24、求:.道路应平整、坚实,能满足运输安全要求。.道路宽度应根据现场交通量和运输车辆或行驶机械的宽度确定:汽车运输时,宽度不小于3.5m;机动翻斗车运输时,宽度不宜小于2.5m;手推车运输不宜小于1.5m,.道路纵坡应根据运输车辆情况而定,手推车不宜陡于5,机动车辆不宜陡于10。.道路的圆曲线半径:机动翻斗车运输时不宜小于8m;汽车运输时不宜小于15m;板拖车运输时不宜小于20m。.机动车道路的路面宜进行硬化处理。.弃土场应根据交通量、路况和环境状况确定车辆行驶速度,并于道路明显处设限速际志。.沟槽铺设道路,路边与槽边的距离应依施工荷载、土质、槽深、槽壁支护情况经验算确定,且不得小于1.5m,并设
25、防护栏杆和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道路临近河岸、峭壁的一侧必须设置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运输道路与社会道路、公路交叉时宜正交。在距社会道路、公路边20m处应设交通标志,并满足相应的视距要求。.跨越各种架空管线处,其净空应满足运输安全要求,并在管线外设限高标志。.跨越建(构)筑物处,其净空应满足运输安全要求,并在建(构)筑物外设限高、宽标志。3.2.6. 支挡防护安全技术措施1.重力式挡土墙.挡土墙明挖基础.当基础开挖较深或边坡稳定性较差时,应分段、跳槽开挖,并采取临时支护措施。.临时弃土或堆放材料距坑边的距离不应小于2m,机械行驶不得影响施工安全。.基坑应随基
26、础施工分层回填夯实,顶面做成向外不小于4%的排水坡。.墙身施工.墙面应平顺整齐,墙顶排水及防渗设施应及时施作。.泄水孔应在砌筑墙身时留置,必须保持排水通畅。.墙背拆模时,应在墙背侧设置必要的临时支撑。2.抗滑桩施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围挡和警示标志等防护设施。.施工前对影响施工安全的危岩、危石应予清除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施工前应核查地质资料,制定防止流沙、管涌、有害气体等危及施工安全的预防措施。.支挡防护施工时应由专人进行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工,撤离人员,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复工。.作业前准备工作.应编制井下作业和撤出人员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设置对滑坡变形、移动的
27、观测标桩,安排专人监测。.整平孔口地面并设置地表截排水、防渗设施和防止坠物的护栏,加筑不低于0.3m高的锁口并加盖。.雨季施工时,孔口应搭设雨棚,做好锁口排水。.安全防护.孔上设专人负责安全监护。对影响范围设置必要的围挡和警示标志。.孔内应设置爬梯,不得使用麻绳或尼龙绳吊挂,禁止人员脚踏井壁凸缘、攀扶钢筋上下。.孔内用电应符合施工用电的相关规定,电缆必须有防磨损、防潮等措施。.作业人员下孔前必须检测井下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或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向井下送风。.挖出的土石应及时运离孔口。机动车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开挖及支护.分节开挖,按设计要求紧贴围岩浇筑混凝土护壁,浇筑前应清除孔
28、壁上的松动土石。.不得在土层变化处和滑动面处分节。.滑动面处的护壁应予加强,承受较大推力的护壁和锁口的混凝土中应增加钢筋。.开挖应在上一节护壁混凝土拆模后进行。.在围岩松软、破碎和有滑动面的节段,应在护壁内顺滑动方向设置临时横撑加强支护,并经常观察其受力情况,及时进行加固。当发现横撑变形、破损而失效时,孔下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离。.开挖桩群应从两端向滑坡主轴方向隔桩开挖,桩体混凝土浇筑1d后方可开挖邻桩。.爆破应采取减振措施并符合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相关规定。.钢筋笼绑扎、吊装.起吊钢筋笼入孔前,应清理孔口附近的杂物、工具等,起吊过程中钢筋笼不得碰、挂电缆和其他机具;钢筋笼倒伏范围内禁
29、止站人。.孔内搭接钢筋时,接头不得设在土石分界和滑动面处;钢筋应自下而上顺序绑扎,绑扎时应加设脚手板并系好安全带,不得攀扶钢箍上下。.灌注混凝土必须连续进行。3.桩板式挡土墙施工.桩身施工抗滑桩施工的技术措施。.桩身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桩间土体开挖、挡土板安装及墙背填土作业。滑坡地段桩间土体应间隔开挖。.当桩间为土钉墙或喷锚支护时,桩间土体应分层开挖、分层加固;当锚固桩上部设有多排锚索(杆)时,应待上一排锚索(杆)施工完成后,方可开挖下一层的桩前土体。.当锚固桩上端加设锚索(杆)时,应按照预应力锚索(杆)的有关要求进行。3.2.7. 防护工程安全技术措施1.开挖要求.土、石方开挖应严格
30、按照自上而下,先清除危石、滑坡体,后开挖的程序施工,严禁将坡面挖成反坡。.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间、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严禁全面抽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施工中应有专人观察,严防塌方。.在靠近其他建筑物边沿或电杆、电缆、电线、水管等附近开挖时,安排专人到现场监控、指导作业。.对边坡上出现的断层、裂隙、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要及时处理,避免形成高边坡后再进行处理。.开挖爆破作业除要严格执行爆破安全各项规定外,必须结合该部位的地质情况,组织爆破试验,选定合理爆破参数,并坚持不断优化爆破设计,防止爆破对边坡岩体和周边建筑物的破坏。.每次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效果,消除不安全隐患。发现哑炮必须
31、按有关排炮程序和要求处理。对开挖的掌子面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松动的岩石散落在坡面上、路边不稳定的石块要及时清除。如出现不稳定的危岩体,要及时报告现场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技术处理。.爆破作业需持证上岗。爆破时,应设专人指挥,待人员和设备都撤至安全地带后方能起爆。.高边坡在实施梯段开挖时,应在施工平台或马道上设置拦渣墙等防护措施。.要严格按设计边坡坡度施工,削坡要随进度进行,严禁在形成较大高差后再削坡的施工方法。.削坡、危石挖掘人员必须掌握安全施工方法。严禁站在易滑坡落石块下方橇挖、严禁同一断面上下同时挖掘。挖掘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在开挖工作面的下方严禁人员、机械进入,除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外,还应
32、派专人在现场监护。.随着开挖高边坡的进行,一定要跟进形成边坡排水系统,防止施工用水、雨水及地下水的破坏,造成边坡失稳。做到边开挖边防护,禁止挖完第三层,再防护第一层。.高边坡开挖现场周围及工作面的危险部位,都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设置安全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需要设安全警戒哨卡的,必须确保班班落实到位。.进入施工部位,必须给施工人员提供安全通道,上下爬梯应设扶手和防滑措施,较高爬梯中间应设休息平台,严禁违章攀爬。.施工中要对边坡的稳定性进行严密监测,发现有异常变化,要立即报告处理。对风化危石要及时清除。.进入工作面的临时机行道路,其宽度、坡度、转弯半径要满足规范要求,施工中对其有损坏时,要
33、及时修整,要确保机械、运输车辆行走安全。.在陡坡上修筑机行道时,必须保证机械的自身安全。如不能满足施工机械工作水平度,要先用人工整修,不得强行用机械作业。.严禁在危险的边坡、峭壁处休息。严禁在高边坡下搭设临时设施、房屋。2.高边坡防护安全措施要求.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脚手架必须落地,严禁采用支挑悬空脚手架。.砌石作业必须自上而下进行。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牢固,并设防滑条。.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作业在脚手架上进行。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边坡支护
34、应紧跟开挖进度进行,以确保施工安全和边坡稳定。即挖完一层,必须进行相关防护后才能挖下一层。.施工前,应认真检查支护作业区及周边边坡的稳定情况。排除危石及障碍物,确保在安全的状态下进行边坡支护施工。.边坡支护应在工作平台、脚手架上进行,工作平台、脚手架搭设必须牢固,并确保满足作业操作或承重荷载要求,承重连接部位应采用双扣件。在临空面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在工作平台、脚手架上进行打孔、安装锚索、锚杆和混凝土喷护等作业,要严格执行其操作规程和高空作业的各项安全规定。.作业人员在进行混凝土喷护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劳保用品。.向锚杆孔注浆时,注浆罐内保持一定数量的砂浆,以防罐体放空,砂浆喷出伤人。注浆管
35、前方严禁站人。.预应力锚索张拉时,应在千斤顶伸长端设置警戒线,以防出现异常情况伤人。.预应力锚索张拉时,孔口前方严禁站人。.检验锚杆锚固力时,拉力计必须固定牢靠;拉拔锚杆时,拉力计前方或下方严禁站人;锚杆杆端一旦出现缩颈,应及时卸荷。3.人员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绑系安全带。绑挂安全带的绳索应牢固的拴在树干或插固的钢钎上,绳索应垂直。不得同一安全桩上拴2根及以上的安全绳或在一根绳上拴2人及以上。.作业发现有事故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停止工作,待安全措施到位后才能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低)血压、癫痫、恐高症其他不适宜从事高处
36、作业的疾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严禁违章赤脚作业、酒后作业。.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面作业时,脚手架应设置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栏杆。脚手架上的架板必须铺满,且牢固固定在脚手架上。4.高边坡施工机械安全措施.进入高边坡部位施工的机械,必须全面检查其技术性能,确保安全运行。.施工机械进入施工部位,必须检查行走路线,确认道路宽度、坡度、弯度、桥梁、涵洞等能满足安全条件后方可行进。.施工机械工作时,严禁一切人员在回转半径内停留。配合机械作业进行清理、平整、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的回转半径外工作,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必须停止机械并制动好以后方可工作。机上机下人员随时取得联系。.挖掘机工作位置要平坦
37、,工作前履带要制动,回转时不得从汽车的驾驶室顶部通过,汽车未停稳不许装车。.机械在靠近边坡作业时,距边沿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确保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基础上。大型设备进入工作面,必须保证道路有足够的承载力。.钻爆机械要确保扑尘装置完好,风管接头必须绑扎牢靠,严防脱管伤人。.装载机行走时,驾驶室两侧和铲斗内严禁站人。.推土机在开山辟路时,要严格将其工作水平度控制在规范的规定以内。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为辅助制动。.运输车辆必须确保方向、制动、信号等安全可靠。装渣高度不得高出车厢,要防止行进中掉石伤人。.喷射机、注浆器等带压力工作的设备,均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并确保其灵敏可靠。
38、.施工机械停止作业,必须停放在安全可靠、基础牢固的地方。斜坡上停车,必须用三角木等对车轮阻滑,严禁在大于15的斜坡上停放,夜间有专人看管。.施工设备要坚持班班检查,加强现场维护保养,严禁“带病”运行;禁止在斜坡上或危险地段进行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机械运转中不得上下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驾驶室内严禁超载,严禁人、物混载。5.其他安全技术要求.应在稳定的路基和坡体上施工,所用的砂浆、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拌和。.路堑开挖后应及时防护。软土、松软土地基的防护工程应在沉降稳定后进行。.在设有支档结构物及排水设施地段,应先行施作后再进行防护工程施工。.防护设施应与坡面密贴结合。.防护工程施工应及时进行检查
39、,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发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3.2.8. 防排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前应对施工图进行审核,编制防排水工程专项作业指导书,明确施工技术标准和施工操作程序。2.防排水工程的基础应稳定,沟渠边坡必须平整,所用的砂浆、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拌和。3.排水沟采用混凝土预制构件砌筑时,砌缝砂浆应饱满,沟身不漏水,沟身两侧应回填密实。4.渗沟的开挖应自下游向上游进行,应随挖随支撑并迅速回填,防止造成坍塌;支撑渗沟应间隔开挖。5.边坡平台截水沟必须引入相邻排水设施,天沟不应向路堑侧沟排水。湿陷性黄土、砂性土以及填土等可能发生不均匀沉降地
40、段的天沟、排水沟应采取防渗和保证基底稳定的措施。6.防排水设施应沟底平整、排水畅通,无冲刷和阻水现象。7.施工期间应做好防排水工程的成品保护。雨季应加大防排水工程的检查频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8.防排水工程施工应按防排水工程施工作业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4. 桥梁施工危险分析及安全技术措施4.1. 危险源分析桥梁剩余工程危险源主要存在于东京殿大桥连续梁施工、古塘冲大桥高墩施工、桥面系及附属施工。4.1.1. 墩台施工作业过程中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墩(台)身钢筋安装无可靠的固定措施。.混凝土施工时模
41、板支撑不牢固。.脚手架、工作平台搭设不牢固。.高处作业时上下重叠施工,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棚等安全防护设施。.塔吊基础不牢固;塔吊未与桥墩进行可靠连接。.模板及脚手架拆除顺序及措施不当。.起重吊装违规操作。.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4.1.2. 连续梁施工作业过程中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大型非标设备的设计、制造、验收等不符合要求。.支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基础承载力不足,排水不畅。.支架搭设完毕后未进行验收;未进行支架预压或预压荷载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挂篮拼装和拆除不符合设计要求。.挂篮锚固不牢。.挂篮移位无限位装置。.预应力张拉未设防护屏障。.连续梁作业无防风措施;雨季施工无防雷电措
42、施。.水上施工无防护和救生措施。.塔吊基础不牢固;塔吊未与桥墩进行可靠连接。.施工电梯超载运行。4.1.3. 桥面系及附属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桥面未设防护栏杆。.围栏、吊篮、人行道和避车台支架等安装不牢固。.未按规定设置防坠物设施;无防风措施。.有工程车通过的桥上施工时无专人防护。.砌体施工时石料放置不稳;人员违规操作。4.2. 安全技术措施4.2.1. 电弧焊1.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空压机等。并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2.现场使用的电焊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3.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
43、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4.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5.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资料的容器内焊接。6.焊接预热焊件时,应设挡板隔离焊件发生的辐射热。7.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8.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9.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中,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10.雨天不得
44、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11.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12.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面部应避开被清的焊缝。13.在载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度,如超过A级60、B级80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14.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瓶、木材等易燃物。15.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16.焊接设备的各种气瓶的使用运输均应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4.2.2. 气焊1.气焊作业应遵守有
45、关电焊的规定。2.乙炔瓶应采用定型合格产品。3.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4.乙炔瓶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5.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爆晒,冻结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6.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止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7.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8.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9.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
46、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入孔、口打开。10.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11.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碰撞胶管气焊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12.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应将氧气阀门关好,拧紧安全罩。4.2.3. 钢筋机械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作业。2.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3.钢筋施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4.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应设置防护挡板,拉筋沿线2m区域内禁止行人。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5.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6.钢筋切断机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运转,检查刃口是否松动,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应有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钳子或套管夹牢。7.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