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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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磨房乡道路及两侧便道保洁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南磨房乡道路及两侧便道保洁项目项目编号/包号:11010522210200003538-XM001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6月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资格审查22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第五章采购需求33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3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L项目编号:HOl0522210200003538-XM0012 .项目名称:南磨房乡道路及两侧便道保洁项目3 .项目预算金额:597.0514万元、项目最高限价:597.051

2、4万元4 .采购需求:南磨房乡道路及两侧便道保洁,其他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口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 .1中小企业政策口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口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口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3、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O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3. 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口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列入政府采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

4、、获取招标文件L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1日,每天上午9至11,下午13至1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 .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4 .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7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26号院中海大厦CD座04层01单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L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3)政

5、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6)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7)政府采购信用担保;8)进口产品管理: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3.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3. 1办理CA认证证书

6、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一“操作指南”一“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4. 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操作指南”一“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5. 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工具下载”一“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工具下载”一“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6. 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

7、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人民政府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9号联系方式: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26号院中海大厦CD座04层Ol单元联系方式:010-53679606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姚瑶电话:010-5367960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口”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其他清洁服

8、务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口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包不适用。本项目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口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O3.1现场考察不组织口组织,考察时间: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O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O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口不需要口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6)其他要求(如有):o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

9、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口有,具体情形:O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形式为招标代理机构可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户名: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灯市口支行账号:01090342700120109050940注: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准确地核实投标人的保证金是否到账,投标人电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电汇汇款附言中注明:招标编号或项目简称,如“*投标保证金”。12.7.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口

10、无有,具体情形: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2)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U日历天。14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口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共分两册,分别为:资格证明文件册商务技术报价册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L份;副本:生份;电子版文件份数:L份:投标人递交的PDF格式电子版文件应包含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带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以及可编辑M)RD格式,U盘形式,存储载体上需标注分包号和投标

11、人名称。存储载体为可正常读取的U盘18.1开标代表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未单独携带以上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一依次按照评分表评分正序得分高低进行排列,得分高者为中标人口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

12、)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3)其他要求:。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请先电话联系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后将纸质询问文件盖章版发送至邮箱。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53679606;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26号院中海大厦CD座04层01单元27代理费收费对象:口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按(口货物类服务类口工程类)收取,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缴纳时间:由中标人支付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

13、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 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 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

14、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 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

15、(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 进口产品5.1.1 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己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1.2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 2.1中小企业定义:5.1. 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

16、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5.2. 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

17、)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3. 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4. 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

18、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19、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 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6. 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7. 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

20、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 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6. 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

21、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 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8. 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5. 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

22、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5.5 正版软件5. 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

23、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 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6 信息安全产品5. 6.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

24、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5.7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 7.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齐!、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

25、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

26、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的编制

27、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 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

28、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 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 对

29、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总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标服务费、需求调研、施工安装、系统部署集成、使用培训、售后服务、运输保险等,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 投标货物及标

30、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 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 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

31、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 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2.4 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2、。12.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6.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

33、的孳息。1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7.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担保凭证、资格证明文件册、商务技术报价册、电子版分别密封提交(应当标注密封件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

34、15.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担保凭证、资格证明文件册、商务技术报价册、电子版分别密封提交。并在封套上标明密封件名称。投标人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同时,投标文件正本中也应附有此表原件。15.2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15.3 所有投标文件封套上均应标明:1)项目名称2)招标编号3)密封件名称(如:电子版)4)(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15.4 5)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密封、盖章、签字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投标截止时间16.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是招标公告

35、(或更正公告)中规定的地址。16.2 采购人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7.2 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投标人撤回投标的通知,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同时出具法定

36、代表人授权书,并明确“撤回投标”的授权。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或修改。17.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期间不得撤销其投标。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 开标时,由采购人与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它内容。18.3 开标时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8.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37、)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8.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8.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8.3.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8.4 开标过程将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确认。18.5 信用信息查询18.5.1开标时将对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如有不良

38、信用记录的将在开标记录表中如实记录,各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18.5.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18.5.3信用信息查询时间:开标时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18. 5.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页打印或网页截屏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18.6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39、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7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

40、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

41、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 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 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2、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43、26询问与质疑26.1 询问1 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 .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 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26.2.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

44、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8保密和披露28.1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泄露。28.2

4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投标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28.3 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招标过程、合同文本及签署情况的资料等内容(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9纪律和监督2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46、。2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资格审查及评标标准和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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