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网站群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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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网站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网站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学校各项工作提供良好的数字化资源共享环境,同时也为宣传学校和树立学校良好形象起到重要作用。为使学校网站更具实用性、安全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O第二条网站的建设管理应遵守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学校网络管理相关制度下积极开展工作。第三条学校网站实行分级管理:学校门户网站为一级网站,包括学校官方网站及新闻网,各教学系部、各党群部门、行政部门、教学科研、教辅部门网站,以及部分由学校批准设立的专题网站为二级网站。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第四条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是网

2、站群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决策机构。党委宣传部负责建站备案。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网站群系统物理安全、操作系统安全、防火墙建设、数据备份、站群系统建设与日常运行维护等技术工作。第五条学校所有网站原则上要求采用学校统一的网站群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并保持和网站群系统的信息畅通。第六条网站群主站与子站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学校主站的栏目设置、日常管理和新闻信息更新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各二级单位网站栏目设置、日常管理和新闻信息更新由主管单位具体负责;各专题网站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牵头部门负责栏目设置、日常管理和新闻信息更新。第七条新建二级单位网站、各二级单位网站改版,由各单位提出专项建设申请,经

3、党委宣传部备案,由信息技术中心及二级单位网站管理员具体负责实施,新建及改版费用由各二级单位承担。第八条各单位须设置一名网站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网站建设与运行管理的具体工作。网站管理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所在单位工作的在岗正式职工担任,原则上应是党员。各单位依据上述条件按部门实际情况选定网站管理员,并填写相关信息表格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备案。网站管理员人选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因工作任务分配、工作调动等原因造成网站管理员人员变动的,应及时做好网站管理员账号密码移交工作,并将确定的新人选报党委宣传部备案。第九条各单位网站管理员的人员管理、技术培训、账号安全管理等由二级单位自行负责。第三章网站

4、群主站内容建设第十条学校主站以展示学校建设发展状况和重要新闻信息为主,着重反映学校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新面貌以及师生关注的热点内容,为办公和信息服务提供便捷入口。主页展示要求内容丰富、数据准确、图文并茂,及时反映学校发展变化的最新情况,重要信息必须及时更新。第十一条各二级单位的新闻信息可择优通过网站群系统向新闻网推送,党委宣传部进行遴选和审核发布。第四章二级单位网站内容建设第十二条网站所属中层单位,应在网站正式上线前,与宣传部、信息技术中心签订网站信息安全责任书,承诺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进行网站内容管理。第十三条网站群发布、转载的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L违反宪法

5、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 .破坏国家XX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10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IL损害学校形象,涉及泄露师生隐私的;12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各系部、校区党总支书记及其他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网站内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网

6、站发布的内容负责;各单位必须接受并配合各级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要时,信息技术中心有权暂停网站服务。第十四条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对各单位网站管理员的系统账户管理。各单位网站管理员应严格管理账户密码,严禁一个账号多人使用。第十五条各二级单位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和规范,负责本单位网站的版面设计、内容规划、信息发布等事项。未经批准不得开设BBS、博客等交互式功能,禁止出现商业广告。第十六条教学部门网站应全面展示本单位建设与发展状况,栏目设置包括学科专业介绍、教学科研、师资力量、人才培养、学生及党建工作、招生就业以及动态信息等。非教学部门网站应侧重工作职能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栏目设置应包括工作职责、办

7、事流程、相关制度、文件下载以及动态信息等。第十七条各二级单位网站内容必须及时更新。新闻公告等动态信息栏目内容做到每周更新;教学部门主页上对师资队伍和科研成果的介绍做到每半年更新;非教学部门主页上的工作动态或相关栏目内容做到每月更新。所有栏目内容应在信息发生变更时做到及时修正和补充。第五章信息发布与共享第十八条二级单位网站信息发布流程须严格遵守学校二级网站文章审核流程备案表中规定的审核流程,所有发布文章必须经过线上或线下审核,须留存带有责任人签字的稿件。第十九条在学校主站及子站上转载已公布的信息,须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经审核后发布,并确保原信息转载授权。在主站和子站上设置的其它网站或网页链接,

8、须经单位网站建设第一责任人审核批准,同时确保链接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学校所有网站未经合法授权,不得提供不符合著作权法的在线播放或者下载服务。第六章信息安全第二十条建立健全网站群安全管理制度。主站及各子站须建立应急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网站安全管理,随时检查网页,发现受到攻击等安全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向主管领导及党委宣传部报告。第二十一条加强对网站维护人员和系统账户管理。要规范网站管理员上岗、培训、离岗流程。具有不同角色、不同权限的账户及登录口令,应由网站管理员统一管理,注意保密,并定期修改口令。网站管理员要严格管理账户密码,凡因密码泄露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二十二条各站点的信息发布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保密法规,杜绝发布和推送涉密公文、个人隐私数据等不予公开或限制公开范围的信息。对违反有关安全保密规定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分;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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