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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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安府办函(2022)30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2年7月13日安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安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

2、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的通知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安顺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安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L4工作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

3、停电事件发生后,安顺市有关单位、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L5事件分级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2组织体系及职责2.1市级层面指挥机构2.1.1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2.1.1.1组织体系市人民政府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安顺供电局总经理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公安局、

4、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战备办)、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安顺军分区、武警安顺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黄果树机场公司、安顺火车站、安顺高铁站、安顺供电局、市通管办、安顺网区内相关发电企业、安顺市燃气公司、中国石化贵州安顺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贵州安顺销售分公司等单位及部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他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负责人。2.1.1.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1)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安排,统一领导、组织指挥、

5、协调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2)当安顺市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在两个小时内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由省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或在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或国务院工作组的统一指挥部署或指导协调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3)当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在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的统一指挥部署或指导协调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4)当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可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或根据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指示,成立联合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协调、支持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6、会)开展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或根据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指示,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5)发生跨县(区)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2.1.1.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根据职责分工和应急响应级别,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1)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牵头新闻宣传组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发布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

7、众情绪;指导有关单位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组织新闻网站开展网上新闻宣传。(2)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负责对大面积停电区域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监测预警,及时提请市政府或会同有关部门处置价格异常波动;负责电网恢复正常运行所需建设项目的计划安排和衔接工作。(3)市教育局:指导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酌情做好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上课、集会等群体性活动。(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承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指导和协调等工作;牵头综合保障组和电力恢复组工作,做好非故障区域电力保障和紧急状态下的有序用电工作;负责电煤供应的应急保障管理;

8、根据工作需要,加强电力抢修救援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应急专家组;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5)市公安局:牵头社会稳定组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组织维护事故所在地社会治安、交通秩序。(6)市民政局:负责指导事故所在县(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大面积停电期间民政服务机构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7)市财政局(市国资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障;配合电力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所监管企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8)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电网恢复正常运行所需的建设项目用地安排,做好地质灾害预报

9、和评估工作。(9)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并协助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建议。(1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事件所在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维持和恢复城市燃气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11)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战备办):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交通工具,疏导滞留旅客,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公路、水路运输。(12)市水务局:负责提供水旱灾害的灾情、险情等有关信息;必要时,组织小型水电站提供应急电源;负责指导事故所在县(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水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13)市商务局:负责协调海

10、关等有关单位做好重要商品的进口及口岸检验、检疫工作,及时组织重要生活物资调运,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14)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停电地区医院医疗机构自备应急电源应急启动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组织伤员救治。(15)市应急局:负责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与其他应急预案的统筹衔接;统一协调指挥应急专业队伍和应急装备统筹调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衔接驻安顺军分区、武警安顺支队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事件调查与总结评估;指导相关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对地震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提供震情发展趋势分析情况。(16)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价格正常秩序。(17)

11、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公益宣传及应急广播。(18)市林业局:负责督促指导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将早期火情通报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电力线路抢险中的林木砍伐事宜。(19)市气象局:负责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20)市通管办: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21)黄果树机场公司:负责组织疏导、运输机场滞留旅客,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及必要生活资料等的空中运输。(22)安顺军分区:负责组织所属部队、辖区民兵参加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23)武警安顺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参加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秩序。(24)

12、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消防队伍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疏散和营救危险地区群众。(25)安顺火车站、安顺高铁站:负责组织疏导、运输涉及火车站的滞留旅客,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铁路运输。(26)安顺供电局:负责抢修本企业受损电网设施设备,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向重要用户和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组织事故所在县(区)供电企业为居民基本的通信、应急照明、急救医疗等提供应急充电设施;第一时间将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告知受影响地区和单位。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27)安顺网区内相关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

13、恢复运行。(28)安顺市燃气公司:做好大面积停电期间的燃气供应保障。(29)中国石化贵州安顺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贵州安顺销售分公司:负责西南石油输送管道的应急电源启动工作。2.1.1.4市应急指挥部相关工作组市应急指挥部可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1)综合保障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牵头,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中国移动安顺分公司、中国电信安顺分公司、中国联通安顺分公司、中国铁塔安顺分公司、安顺市燃气公司、中国石化贵州安顺石油分公司、中国

14、石油贵州安顺销售分公司、黄果树机场公司、安顺火车站、安顺高铁站、安顺市消防救援支队、安顺供电局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工作开展,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救治受伤人员和人民群众;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2)电力恢复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牵头,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15、、市林业局、市气象局、中国移动安顺分公司、中国电信安顺分公司、中国联通安顺分公司、安顺军分区、武警安顺支队、安顺供电局、安顺网区内发电企业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县(区)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协调军队、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3)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移动安顺分公司、中国电信安顺分公司、中国联通

16、安顺分公司、铁塔、燃气、安顺军分区、武警安顺支队等参加。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4)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中国移动安顺分公司、中国电信

17、安顺分公司、中国联通安顺分公司、中国铁塔安顺分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2.L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1.2.1组织体系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应急局、安顺供电局有关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2.L2.2工作职责(1)完成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各项任务;(2)执行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3)组织制定和修编市

18、级应急预案;(4)负责应急处理和协调供电恢复;(5)负责较大和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发布;(6)负责组织召开相关会议;(7)负责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8)负责向市人民政府和贵州省能源局报送相关信息;(9)负责电力应急管理日常工作。2.2县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2.3现场指挥机构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根

19、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2.4电力企业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应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2.5重要电力用户对维护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府机关、医疗、交通、通讯、广播电视、供水、供气、加油(加气)、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工矿商贸等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完善非电保安等各种措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相关设施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发生大面积停电时,负责本

20、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向各级应急指挥部请求支援。2.6专家组各级组织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3.1风险分类根据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级别,将应急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依次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3.2监测预估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气象、水务、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

21、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3.3预警响应3.3.1预警信息发布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受影响区域人民政府(管委会)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各级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3.3.2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

22、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管委会)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3. 3.3预警解除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3. 4信息报告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向受影响区域人民政府(管委会)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报告。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

23、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对初判为较大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市人民政府要立即按程序向省人民政府报告。4分级响应与分级应对4. 1应急响应4. 1.1分级响应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I级、II级、HI级和Iv级四个等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基层组织和单位等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采取相应

24、应急处置措施。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分别启动I级、II级应急响应,由省政府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发生较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政府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发生一般面积停电事件由事发地政府负责指挥应对工作。(1)因目前安顺电网最大负荷达不到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标准,当省人民政府启动I级应急响应时,市人民政府根据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配合做好处置工作。(2)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H级应急响应。省应急指挥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组织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省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市人民政府根据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配合做好处置

25、工作。(3)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In级应急响应。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由市委、市政府派出指定负责同志,组织市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开展应对工作。市委、市政府派出指定负责同志离开现场后,由市应急指挥部继续统筹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4)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派出相关负责同志组成联合工作组赶赴现场,与县级专项指挥机构共同指导事发地县级专项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协调应急资源予以支持。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

26、事件,县级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对于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4.L2响应措施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时启动本级权限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开展电网抢修恢复、救援等工作,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4.1.2.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

27、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4.1.2.2防范次生衍生事故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4.1.2.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热力供应;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4

28、.L2.4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机场、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4.L2.5加强信息发布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

29、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4.1.2.6组织事态评估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4.2分级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当大面积停电事件超出属地人民政府(管委会)的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或提供支援。4.2.1市级应对初判发生较大和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分别由市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其中,跨市级行政区划和超出市人民政府应对能力的较大突发事件,报请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应对或者提供支援。跨县级的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在市人民政府或市

30、应急指挥部组织指导下开展联合应对,市级层面提供支援,必要时,市人民政府或市应急指挥部也可以直接负责应对,涉事属地人民政府协助。4. 2.1.1市应急指挥部应对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2)报请市人民政府或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3)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或派出联合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4)研究决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提出的请求事项,重要事项报市人民政府决策;(5)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6)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7

31、)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告市人民政府。4.2.1.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对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开展以下工作:(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督促相关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指导督促地方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2)报请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同志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3)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或派出联合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4)根据电力企业和地方请求,协调有关方面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5)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6)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人民政府报告相关情况。4.2.1.3联合工作组应对联合工作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32、(1)传达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县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贯彻落实;(2)了解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当地需求等,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和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3)对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4)赶赴现场指导地方开展事件应对工作;(5)指导开展事件处置评估;(6)协调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7)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4. 2.2县级应对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或跨县级行政

33、区域的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各县级人民政府在专项应急预案中明确应对级别和方式。5. 3响应终止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部门或单位终止应急响应:(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理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5.2 恢复重建大面积停电事件

34、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5. 3处置评估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6. 4处置奖励对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5调查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发

35、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6保障措施6.1队伍保障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军队、武警部队、消防救援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6.2装备物资保障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

36、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6.3资金保障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6.4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市、县级人民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

37、援需要。6.5医学救援保障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健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专业化的卫生应急队伍,完善医疗卫生应急组织管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6.6技术保障电力行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6. 7应急电源保障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7附则6.1 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牵头制定和管理。本预案实施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7. 2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9年4月26日印发的安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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