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XXXX-20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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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城镇体系规划2第三章 城市发展战略与目标2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3第五章 总体布局3第六章 建设用地规划8第七章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14第八章 绿地系统规划18第九章 空间景观规划21第十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3第十一章 旅游规划28第十二章 岸线利用规划29第十三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30第十四章 环境保护规划44第十五章 综合防灾规划48第十六章 分期建设和发展时序54第十七章 远景发展构想56第十八章 规划实施策略与建议56第十九章 附 则58附 表581第一章 总则本文本*图集中带有下划线的条款为强制性规划内容。第

2、1 条 修编目的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需要,满足韶关市未来发展的要求,促进韶关市社会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对韶关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5)(以下简称本规划)进行修编。第 2 条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6号)广东省实施办法(1997年修正)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042020)韶关市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韶关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5)韶关市人民政府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第 3 条 指导思想科学发展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来编

3、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是促进城市健康发展,实现区域与城市共同进步的基本前提。社会和谐原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城市与区域发展的固有宗旨和根本动力。在面对城市与区域之间及城市内部各部分之间有等级差距拉大、矛盾深化的发展趋势时,这也理所当要作为规划的基本原则加以重申。可持续发展原则韶关的丰富资源是前人留下的宝贵财富。注重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为韶关的后来者留下发展的可能性是今日韶关人必须承担的使命。保护环境、生态优先的原则良好的生态环境、秀美的山水风光是韶关发展的天赋支撑平台,保护好青山碧水是增强韶关综合竞争力的根本保证。第 4 条 规划范围为了使城市规划能着眼全局,对韶关市区发展建设进行整体协调,有

4、效调控,特将韶关市区(含浈江、武江、曲江三区)行政区范围以及桂头机场相关地域划定为本次总体规划的城市规划区范围,总面积2856km2。桂头机场相关地域指桂头机场用地及桂头机场与韶关市区连接道路沿线100m宽度范围内用地。城市规划区准确范围界线参见相关图纸。同时,根据韶关城市建设发展实际,参照基础行政界线划定市区范围内约1150km2地域为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第 5 条 规划重点5-1明确城市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发展规模。5-2确定城市空间发展布局和发展时序。5-3为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提供空间规划保障。5-4充分发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的空间效益。5-5空间建设和保护的法定化

5、。第 6 条 地域名词界定市区:韶关市下辖浈江、武江、曲江三区的行政管辖范围。中心城区:在规划区范围内,规划期内集中成片发展达较大规模的全部城市建设区,包括主城区和各城市组团。主城区:与两个新(西联)、老(小岛)城市中心区集中连片发展的城区范围,包括北面的五里亭、十里亭片区,不包括向东越过京广线的韶大组团。第 7 条 规划期限本次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第二章 城镇体系规划参见韶关市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已单独编制并报批)第三章 城市发展战略与目标第 8 条 城市发展战略8-1 实施区域中心地位提升战略,强化城市的区域中心功能,带动区域发展。8-2 实施产业集聚与

6、创新战略,通过优势行业和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产业全面优化升级。8-3 实施城市魅力营造战略,注重城市特色形象的树立,延续传承多样化发展的文化特色,不断提高韶关城市文化的软实力。8-4 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促进人与自然的融合,建设山、水、城相宜相生的和谐环境。第 9 条 城市发展目标把“粤北中心、经济强市、交通枢纽、山水名城、和谐韶关”作为城市发展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区域文化中心、商贸中心、信息中心和交通枢纽等中心城市功能,强化韶关在粤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位,完善城市的区域中心服务功能。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第 10 条 城市性质粤北和粤湘赣边界地区的中心城市;现代化的工业城市;

7、区域交通、物流和旅游服务的中心;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第 11 条 城市规模至2020年规划期末,规划韶关城市人口规模为13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30.0km2。城市规模列表人口(万人)建设用地(km2)人均建设用地(m2/人)现 状72.578.3108规 划130130.0100第五章 总体布局第 12 条 城市发展方向以西南向为城市重点发展方向;南向和东向为城市次重点发展方向;北向为城市协调和控制发展方向。第 13 条 城市布局结构中心城区的空间结构规划为一心五组团。由小岛和西联组合构成含芙蓉山绿心的城市未来主城区,曲江、韶大、白土、龙归、茨姑塘五个组团围绕主城区扇形展开

8、。13-1主城区主城区是包含行政中心、商贸中心、客运枢纽等功能的综合组团,城市人口85万人,建设用地77km2。构建新、老双核集成的中心主城区,对外是区域客运交通枢纽,对内是行政中心、商贸中心,成为韶关中心城区服务最完善的综合组团。13-2曲江组团曲江组团是包含旅游服务、货运枢纽、产业基地等功能的综合组团,城市人口22万人,建设用地24 km2。在坚持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前提下,促进以韶钢为龙头的重型产业集聚,着力发展大南华旅游区。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为重点,建设副中心级的曲江组团。13-3韶大组团韶大组团是包含教育基地、物流基地等功能的综合组团,城市人口12万人,建设用地11 km2

9、。以教育基地和物流基地双重目标为发展重点,建设城市文化副中心。加快加强该组团重要地段的用地规划控制。重点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园区配套服务。13-4龙归组团龙归组团是包含物流基地等功能的产业组团,城市人口6万人、建设用地7 km2。充分发挥交通区位优势,重点发展产业和物流业,成为韶关发展的新增长点,配合西联新区、白土组团等拉动韶关城市重心的南移。13-5茨姑塘组团茨菇塘组团是产业组团,城市人口2万人、建设用地6 km2。充分发挥区域交通优越性,有选择地吸纳珠江三角洲向山区转移的低污染、低水耗、大运量加工产业,注重相关关联产业的集聚,形成相对独立、产业链完善的加工工业园区。规划开发要重视丹霞山景区的

10、保护要求。13-6白土组团白土组团是产业组团,城市人口3万人,建设用地5 km2。以产业组团建设为重点,加强组团与其他各城区的交通联系,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服务管理设施,通过建立规划开发控制体系引导和促进组团发展。第 14 条 土地开发利用强度控制14-1 规划将“一心五组团”划分为总共十三个分区单位进行开发强度控制,分别是主城区内的小岛、岛北、西联、西河、东河、十里亭、沐溪、韶南八个分区单位和曲江、韶大、龙归、茨姑塘、白土五个组团分区单位。14-2 规划主要针对分区综合强度以及居住用地、商业办公用地、工业用地三种类型土地开发提出控制要求。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指标参照居住用地实施,文化

11、娱乐用地指标参照商业办公用地实施,仓储用地指标参照工业用地实施。规划对绿地、体育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其他公共设施用地、道路交通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不进行分区级开发控制要求,由下位规划实施规划控制。14-3 同一分区内,公共服务中心、交通重要节点、大型绿地周边土地开发强度适度递增;历史风貌保护区、景观视廊控制区、安全控制区范围内以及生态保护用地周边强度适度递减。第 15 条 主城区开发控制要求主城区综合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为:平均容积率为1.2,人口容量为85万人。15-1小岛分区小岛分区是主要城市商业中心区,规划以人口疏散为主,人口主要迁移方向为岛北、西联分区。分区综合

12、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为:平均容积率2.5、平均建筑高度30m、人口容量为3万人。重点控制三江沿岸、帽峰山周边、中山公园周边、历史风貌保护区范围内及周边用地的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控制帽峰山、中心公园相关重要视廊范围内的建筑高度。小岛分区原则上不新增居住用地,现状居住用地改造结合功能更替进行。小岛分区商业办公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2.5,建筑基准高度30m。15-2岛北分区岛北分区是小岛居住功能和旅游服务功能的延伸。分区综合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为:平均容积率0.9、平均建筑高度10m、建筑密度25%、人口容量为5.5万人。重点控制黄岗山周边、浈江沿岸用地的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岛北分区居住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0.

13、8,建筑基准高度10m,基准建筑密度25%。岛北分区商业办公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0.8,建筑基准高度10m。15-3西联分区西联分区是城市未来新中心,是展现中心城市特征的主要场所。分区综合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为:平均容积率1.4、平均建筑高度20-25m、建筑密度25%、人口容量为23.5万人。重点控制北江沿岸、芙蓉山周边、武广客运站周边用地的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控制芙蓉山相关重要视廊范围内的建筑高度。西联分区居住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1.2,建筑基准高度20m,基准建筑密度25%。西联分区商业办公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2.0,建筑基准高度25m。15-4西河分区西河分区是现状城区规模最大的居住分区,未来发

14、展以填充和完善为主。分区综合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为:平均容积率1.1、平均建筑高度15-20m、建筑密度25%、人口容量为23万人。重点控制两江沿岸、沙湖公园周边、芙蓉山与城区衔接处的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控制芙蓉山相关重要视廊范围内的建筑高度。西河分区居住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1.0,建筑基准高度15m,基准建筑密度25%。西河分区商业办公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1.5,建筑基准高度20m。15-5东河分区东河分区综合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为:平均容积率1.0、平均建筑高度10-30m、平均建筑密度30%、人口容量为15万人。重点控制韶关火车站周边、京广线沿线、莲花山与城区衔接处等的开发强度,控制莲花山相关重要视

15、廊范围内的建筑高度。东河分区居住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1.2,建筑基准高度20m,基准建筑密度30%。东河分区商业办公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2.0,建筑基准高度30m。东河分区工业用地以韶冶为主,兼有临近京广线的部分用地。工业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0.5,建筑基准高度8m,基准建筑密度30%。15-6十里亭分区十里亭分区是主城区内的主要工业片区之一。分区综合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为:平均容积率1.0、平均建筑高度10-20m、建筑密度25%-40%、人口容量为12万人。重点控制武江沿岸和黄岗山周边的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十里亭分区居住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1.5,建筑基准高度20m,基准建筑密度25%。十里亭分区商业

16、办公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1.0,建筑基准高度15m。十里亭分区工业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0.6,建筑基准高度8m,基准建筑密度40%。15-7沐溪分区沐溪分区综合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为:平均容积率1.1、平均建筑高度10-20m、建筑密度25%-40%。沐溪分区商业办公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1.0,建筑基准高度15m。沐溪分区工业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0.8,建筑基准高度10m,基准建筑密度40%。15-8韶南分区韶南分区是城市主城区内的高教特色片区。分区综合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为:平均容积率0.8、平均建筑高度10m、建筑密度25%、人口容量为3万人。重点控制北江沿岸的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韶南分区居住用地开发基准

17、容积率0.8,建筑基准高度10m,基准建筑密度25%。韶南分区商业办公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0.8,建筑基准高度10m。第 16 条 五组团开发控制要求16-1曲江组团曲江组团是城市副中心级综合组团。组团综合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为:平均容积率0.9、平均建筑高度10-20m、建筑密度25%-30%、人口容量为22万人。重点控制马坝人遗址、南华寺周边、马坝河沿岸等用地的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控制马鞍山周边用地的建筑高度。曲江组团居住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1.0,建筑基准高度15m,基准建筑密度25%。曲江组团商业办公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1.5,建筑基准高度20m。曲江组团工业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0.4,建筑基准高

18、度8m,基准建筑密度30%。16-2韶大组团韶大组团是城市副中心级综合组团,以高教文化为特色。组团综合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为:平均容积率1.1、平均建筑高度10-20m、建筑密度30%-40%、人口容量为12万人。重点控制韶关大学与望城岭周边以及韶赣高速公路出入口与城区衔接部分的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韶大组团居住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1.0,建筑基准高度15m,基准建筑密度30%。韶大组团商业办公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1.5,建筑基准高度20m。韶大组团工业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0.8,建筑基准高度10m,基准建筑密度40%。16-3龙归组团组团综合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为:平均容积率1.0、平均建筑高度10-20m

19、、建筑密度25%-40%、人口容量为6万人。重点控制石王山景观视廊范围内的建筑高度。龙归组团住宅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1.5,建筑基准高度20m,基准建筑密度25%。龙归组团商业办公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1.0,建筑基准高度15m。龙归组团工业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0.8,建筑基准高度10m,基准建筑密度40%。16-4茨姑塘组团组团综合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为:平均容积率0.7、平均建筑高度8-15m、建筑密度30%-40%、人口容量为2万人。重点控制五马归槽景观视廊范围内的建筑高度。茨姑塘组团居住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1.0,建筑基准高度15m,基准建筑密度30%。茨姑塘组团商业办公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1.0,建

20、筑基准高度15m。茨姑塘组团工业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0.6,建筑基准高度8m,基准建筑密度40%。16-5白土组团组团综合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为:平均容积率0.9、平均建筑高度10-15m、平均建筑密度30%-40%、人口容量为3万人。白土组团居住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1.0,建筑基准高度15m,基准建筑密度30%。白土组团商业办公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1.0,建筑基准高度15m。白土组团工业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0.8,建筑基准高度10m,基准建筑密度40%。第六章 建设用地规划第一节 居住用地规划第 17 条 规划原则17-1 开发与更新并重原则17-2 资源利用优化与控制原则17-3 组合供给、综合保障原

21、则17-4 建设和谐社区原则第 18 条 规划布局规划远期城市居住用地33.8km2,占建设用地的26.0%,人均居住用地26m2。城市居住用地划分为10个综合居住区和2个产业配套居住区。各分区居住用地、人口一览表片区名称用地面积(hm2)基准容积率规划居住人口(万人)主城区小岛352.53西河600123东河3351.215岛北2350.85.5十里亭2401.512西联5701.223.5韶南950.83城市组团龙归1201.56白土9513曲江630122韶大370112茨菇塘5512总计3380-130第 19 条 居住发展定位与引导19-1小岛片:逐步疏散过密人口,改善老城的居住质量

22、,严格控制新的住宅项目建设。19-2西河片:优化现状建设用地,完善居住配套设施;适量建设经济适用房。19-3东河片:以城市更新改造为主,结合现状,整合用地。19-4岛北片:积极引导片区北拓,吸纳小岛迁出人口,加强房地产开发,全面提升居住质量。19-5十里亭片:完善配套设施,实现旧城更新。19-6西联片:城市未来中心区内的居住发展区,城市未来重点推动的战略性居住发展区,新城市居住形象的主要载体。19-7曲江组团:配合城市副中心的建设,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质量,实现旧城更新。19-8韶大组团:依托高等教育,提供高质量配套居住。19-9韶南片:远期发展的相对独立新居住片区,山水特色突出。19-10

23、龙归组团:以新增产业配套功能为主,结合原镇区居住,具有一定综合功能。19-11白土组团、茨菇塘组团:产业配套居住功能区,吸纳产业人口就近居住。第 20 条 保障性住房规划20-1根据交通便捷、生活便利的地段选择原则,规划韶关保障性住房以安排在西河、东河、岛北、西联、龙归、韶大和曲江等片区内为主。武江、浈江、曲江三区分别承建40%、40%和20%的保障性住房。20-2西河、曲江等片区的保障性住房规模较大,规划原则上采用分散多点式布局,每个点的规模不宜过大。保障性住房规划一览表片区名称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km2)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万m2)保障性住房(万套)主城区小岛-西河0.701001.5东河

24、0.701001.5岛北0.77801.1十里亭-西联0.701001.5韶南-城市组团龙归0.19300.4白土-曲江0.701001.5韶大0.51801.1茨菇塘-总计4.275908.6第 21 条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21-1商业服务设施由市场调节配置,由分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统一安排,加以控制引导。21-2教育设施小学取70名/千人,用地17.621.8m2/学生。中学取初中35名/千人,高中35名/千人,其中普通高中20名/千人,用地2228.8m2/学生。幼儿园按每4000-6000人口规模6-9个班、用地0.6-1hm2/班的要求配置。21-3其它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按照城市居住区规

25、划设计规范和有关规定配置。第二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第 22 条 公共活动中心体系规划与中心城区“一心五组团”的空间结构相适应,城市公共中心的规划结构呈“二主、二副、多级”的结构模式。22-1二个主中心西联城市新核心:是韶关未来城市建设的重点区域,城市增长点的所在。建成多功能复合的综合性城市中心,主要承担包括城市行政中心、现代商业商务中心、信息中心、体育中心和景观中心在内的多种职能。小岛城市原中心:建设以城市更新、功能提升为主,整合现状,改善环境质量,强化小岛的传统商业职能,使之区域性的传统商业零售中心地位进一步强化。更新改造同时要注重小岛内文物古迹和历史风貌区的保护。22-2二个副中心曲江城市

26、副中心:结合原曲江区中心发展形成的综合职能中心,包括行政办公、商业商务、信息文化、医疗教育和旅游服务等。以旅游服务为特色,承担相应市级中心的职能。韶大城市副中心:建设成为市级文化教育科研中心。完善行政办公、商业商务等其它职能,形成功能综合的城市副中心。22-3多级次中心城市片区公共中心:主要包括龙归、白土、茨姑塘三大城市组团的公共中心。其职能分为日常生活和管理公共服务、产业服务职能,可按其用地结构分开设置服务区。居住区/功能区公共中心:结合城市居住区/功能区的布局来选址。第 23 条 各类公共设施用地规划规划将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成两种类型: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营利性公共设施用地。其中公益性用地

27、为强制性规划内容,必须严格控制;营利性用地为指导性规划内容,有一定的兼容性。23-1行政办公设施至规划期末,达到人均2.1m2行政办公用地的建设规模;总办公用地规模约2.73km2,占建设用地的2.1%。23-1-1行政办公(公益性)在西联新区布置新的市级行政中心,将小岛的原市级行政中心改造成区级行政中心;浈江、武江和曲江三区分别在原有行政中心的基础上进行改建;龙归、白土和韶大片区的管理中心建设依托城市组团的开发而深入。23-1-2商业办公设施(营利性)遵重市场规律,加以控制和引导。西联新区布置商务办公中心,形成韶关的核心商务中心区;小岛、曲江和韶大设置次级商务中心。23-2商业金融设施(营利

28、性)至规划期末,韶关市的商业金融设施的总建设用地规模为6.50km2,占建设用地的5.0%。形成“市级次级城市组团级居住区级”四级商业设施体系。23-2-1市级商业中心小岛:优化现有商业结构、丰富传统商业业态、提升商业氛围,形成城市传统的零售商业中心。西联:城市新的商业中心,由括现代新兴商业设施、商务设施组成,形成韶关市的核心商务金融中心。23-2-2次级商业中心在曲江和韶大组团建设次级商业中心,主要满足两大城市组团自身的需求。商业设施的配置注重综合化、多样性。23-2-3城市组团级商业中心将龙归、白土、茨姑塘三大城市组团的商业中心定位为城市组团级商业中心,主要满足组团内部的生活需求,并向周边

29、村镇辐射。23-2-4居住区级商业中心合理划分居住区,以服务的可达性为原则布置居住区级商业中心,主要为满足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23-3文化娱乐设施(公益性为主)至规划期末,文化娱乐设施的用地规模为2.34km2,占总建设用地的1.8%。形成“西联韶大”文化双中心的结构。西联的文化设施定位以大众化、时尚化和娱乐性为特色。韶大文化中心以文化、教育和科研为特色。在小岛、曲江、龙归、白土等城市片区设置区级文化中心,完善居住区级的文化娱乐设施配套。形成完整的“市区居住区”三级文化设施体系。23-4体育设施(公益性为主)至规划期末,韶关市的体育用地规模为1.04km2,占总建设用地的0.8%,人均体育

30、用地0.8 m2。 在西联中心区新建市级体育中心,包括体育场、体育馆和游泳池等设施;扩建西河群众体育广场,新建浈江、武江、曲江的区级体育场馆。完善居住区级体育设施的配套建设。将企业和学校内的体育场馆纳入到城市体育场馆的统筹范畴内。23-5医疗卫生设施(公益性为主)至规划期末,韶关市的医疗卫生用地规模为1.04km2,占总建设用地的0.8%,人均医疗卫生用地0.8 m2。规划期末共设立12家综合医院。除现有粤北人民医院、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韶关市铁路医院、韶关市红十字会医院、武江区人民医院、浈江区人民医院、曲江区人民医院设立为综合性医院外,西联、曲江、韶大、龙归各增设一处综合医院。韶钢原有医院扩

31、建为综合医院。完善专科医院,在西联新建一所眼科专科医院。完善急救医疗服务网络,西联新区成立120急救指挥中心。加强各片区医院的急救服务,将急救半径控制在8km 以内,保证接到报警后,救护车可在15分钟内到达患者身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西联新区设立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区社区医疗设施建设结合居住用地设置;旧城区不新增社区医疗设施,实力较弱的二级医院转成社区医院。23-6教育科研设施(公益性为主)至规划期末,教育科研设计用地规模为3.64km2,占总建设用地的2.8%。23-6-1高等教育形成相对集中的高等教育基地布局。韶塘路高教基地:在韶关大学的基础上建立韶关的高教基地,规模为200hm2

32、。西联高教基地:在西联新区东南方的韶南分区设置西联高教基地,规模为150hm2。23-6-2职业教育以市、区二级结构配置职业教育中心。在韶关大学北面发展市级职业教育基地。主城区在现有的职业教育布点的基础上进一步集中化和规模化,结合西联新区预留的职业教育备用地,形成若干区级职业教育基地。23-7其它公共设施23-7-1 社会福利院(公益性)以现状社会福利设施为基础,完善其配套设施。在龙归、白土、韶大等城市组团新建组团级社会福利院。23-7-2旅游服务设施(营利性)统筹市域内的旅游资源,形成“一个服务中心”和“两个集散中心”的结构。一个服务中心南华寺地区:韶关市旅游中心,以南华寺的宗教文化、历史文

33、化以及周边的自然山水资源为特色。两个集散中心:位于西联新火车站的城内旅游集散中心和岛北丹霞旅游集散中心。第三节 工业用地规划第 24 条 规划布局至规划期末,规划工业总用地25.48km2,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19.6,人均用地19.6m2。主城区内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严格控制污染工业;城区外围组团形成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发展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等二类或一类工业。原则上城区不新增对环境影响严重的工业,对于现状发展较好的韶钢等大型企业规划簇群式发展,形成钢铁综合体,统一管理,控制污染和减少对城市生活的干扰。第 25 条 主城区内工业调整布局规划主城区工业集中到沐溪工业园区和十里亭、浈江工业园区。对

34、不宜在主城区发展,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产业,采取有序向外围扩散的形式,跨越行政区划布局,调整到市区、市域内的其它城镇。25-1沐溪工业园区沐溪工业组团规划调整产业定位,发展加工制造业。25-2十里亭、浈江工业园区规划为严格控制污染的新工业园区,重点发展对交通有一定依赖的一类工业。第 26 条 城区外围主要工业园区功能组织规划韶关主城区外围形成龙归、白土、曲江以及茨姑塘工业园区。26-1龙归特色加工工业为主的综合工业园定位为综合工业园,重点发展体现山区资源特色的加工工业,兼顾其它类型的一类、二类工业。提高入驻企业的技术含量,体现现代工业城市特点。龙归原镇区提升为园区服务、管理中心。26-2白土小型制

35、造业、加工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园定位为珠江三角洲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产业转移园区,重点发展一类工业,可适当发展二类工业。提升原镇区为园区服务、管理中心。26-3曲江钢铁冶炼、大型制造业产业园定位为以钢铁厂等为核心的冶金工业园区。形成以钢铁冶炼等三类工业为支柱,积极发展制造业等关联二类工业的产业综合体。26-4茨姑塘低污染、低水耗、大运量集群式加工产业园定位为发展加工业为主的环境友好型产业基地,同时考虑条件具备时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第 27 条 现有大型企业改造调整27-1韶钢:做大做强,形成簇群经济。27-2韶冶:控制污染,远景迁出高污染生产部门。第四节 仓储用地规划第 28 条 规划布局规划期

36、末仓储物流用地达4.55km2,人均用地3.5m2,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3.5%。仓储用地尽量结合物流基地设置,白土、沐溪、十里亭等独立工业片区各配备集中的仓储用地。规划共形成5个物流园区。依托高速公路发展新建龙归物流园区、韶塘物流园区、茨姑塘物流园区;依托铁路和韶钢发展新建马坝物流园区;十里亭原有仓储设施集中区改造扩大为十里亭物流园区。28-1龙归物流园区总占地面积1.16km2,主要为龙归、甘棠和沐溪的加工工业园区以及韶关市域农产品集散服务。28-2韶塘物流园区 总占地面积1.5km2,为韶关中心城市内的高科技园区及生产性服务业的企业服务。28-3马坝物流园区总占地面积3.19km2,为韶钢

37、、韶冶及其重工业园区的原材料与产品运输服务。28-4十里亭物流园区总占地面积1.25km2,为十里亭以及浈江产业园区提供原材料与产品运输服务。28-5茨姑塘物流园区仓储用地主要在韶赣铁路与韶赣高速公路沿线地带展开,为未来茨姑塘环境友好型加工产业园提供原材料与产品运输服务。28-6其他白土组团工业片区沿园区对外主干路设置集中仓储区;西联组团设置集中商品流通仓储用地;浈江工业园区于园区主干路设置集中仓库储藏区;沐溪工业园区以及新上饶工业园区于园区内部设立集中仓储区。第七章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第一节 对外交通第 29 条 公路29-1公路建成韶赣高速,完成京珠高速公路拓宽改造,新建京珠高速公路复线以及

38、韶花高速,促进韶关中心城区外围的高速公路环,有效疏解各个方向经过韶关的过境交通。按一级公路标准,进一步改造323国道和106国道,并分别实现主城区段和南华寺段局部改线,建设完善主城区和各组团连接高速公路环上出入口的快速通道、桂头机场快速通道等。进一步加强城际之间、韶关中心城区与各县(市)、镇之间的对外交通联系。29-2公路枢纽协调好高速公路与一级公路、城市道路的衔接。规划公路枢纽:保留中心城区内京珠高速公路现有的两个出入口,新增西联南的高速路出入口;新建韶赣高速公路上分别位于茨姑塘、韶大组团和莲花山东的三个高速路出入口;建设位于曲江的韶赣、京珠两条高速公路的连接立交,实现通往西北向和东北向两大

39、交通快速通道的连通;新增和完善两大交通快速通道同其他国道、省道之间必要的立交枢纽。29-3汽车站场结合中心城区一心多组团的结构形式,采用“一城多站,分散布置”的原则规划城市客运站。在河西片区、曲江组团分别规划改造原城市客运站;结合武广客运专线铁路客运站同步规划建设西联汽车客运站;在龙归组团规划新建城市客运站。第 30 条 铁路交通30-1客运专线铁路武广客运专线铁路沿主城西侧,沐溪和西联两片区之间高架穿越城区。规划客运专线铁路韶关站位于西联西侧,为单向出入口站场。30-2一般铁路保留京广铁路,进行线形优化升级。新建韶赣铁路,并在河东片区与京广铁路相连接。条件具备时,加快建设韶柳铁路,选线应尽可

40、能从曲江、白土、龙归三组团的南侧通过,避免穿插城区,满足城市发展的要求。保留和完善现有京广线上韶关站和马坝站两个客运站,以及十里亭的货运站。拆除随产业置换废弃的铁路专用线等。第 31 条 港口与水运建设北江孟洲坝至濛里24km航道、龙归河社主至上乡10km航道、武江桂头至十里亭29km航道、浈江始兴至韶关68km航道。远景开通粤赣运河,实现长江、珠江两大水系的沟通。规划韶关港扩展为9个港区,并对52个泊位进行根本性改造,使韶关港口吞吐量达到980万吨。第 32 条 航空规划将桂头机场改造为军民合用机场,按B737300机型及以下机型使用进行设计扩建,开通国内主要开放城市、旅游城市及港澳地区的航

41、线;规划建设一个小型专业性机场,主要用于城市间紧急救助与森林灭火需求。第 33 条 管道加强对国家天然气主干管和现状其它管道运输线路的维护与保护。协调好未来重要的管道运输线路与城市发展用地的关系。第二节 城市道路交通第 34 条 交通分区划分为主城区、曲江组团、韶大组团、龙归组团、白土组团、茨姑塘组团共六个交通分区。第 35 条 道路网络35-1 结构形式路网体系由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组成。以结合地形的网络状布局为主。规划形成“二横五纵、内外两环”的道路骨架体系。“二横”:分别为穿越小岛,连接韶大的“一横”(由工业大道、解放路、韶塘路等组成);穿越西联,连接沐溪、东河的“一横”。“五纵

42、”:分别为西翼两纵(上接机场快速路,下连龙归和白土);主城两纵(分别为从十里亭穿越西联至曲江和从东河至曲江);东翼一纵(连接茨姑塘、韶大和曲江)。“外环”:连接主城区和曲江、韶大、龙归、白土和茨姑塘各组团的快速通道,为环外附环的形式。“内环”:分别有连接东河、西河、岛北各片区,环绕小岛而成的老城核心交通环和连接东河、西河、小岛,环绕西联而成的新区核心交通环,为两环相套的形式。35-2快速路快速路由外环各道路组成。道路路幅宽度35m,横段面采用两块板形式,机动车双向六车道,两侧控制绿带宽度不小于15m。快速路控制相交道路开口间距大于1km。两侧用地可根据情况灵活设置辅道。快速路与快速路相交采用立

43、交方式,快速路与主次干路相交可根据流量流向设置定向立交或采用渠化交叉口方式。严禁支路与快速路直接相接。35-3主、次干路主干路规划为双向6车道,路幅宽度4048m,次干路规划为双向4车道,路幅宽度3036m。其中,主干路网密度1.3;次干路网密度1.5。35-4支路规划为双向4车道,路幅宽度20m。结合地块开发建设进行规划控制。35-5交叉口城市道路交叉口一般采用平交方式。少数交通流量过大的交叉口应采用立交方式,人流或自行车集中的交叉口也应逐步修建立交设施;铁路线与主干路相交必须采用立交方式;城市出入口干路相交处应按立交控制。第 36 条 公共交通36-1车辆规划期末公交车达到1300标台,拥

44、有水平10.0辆/万人。36-2线路沿快速路及主要干路布置大站快车,在各交通分区内布置小公交线路,沿对外公路布置郊区线。规划线路密度,中心组团(老城区、西联、曲江)为3.5km/km2,外围组团为2.53 km/km2。36-3城市综合公共交通枢纽规划城市综合公共交通枢纽共两处,分别为老火车站地区以及武广铁路客运专线火车站地区。第 37 条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城市轨道交通主要枢纽节点为:交通型(武广高速铁路韶关站、京广铁路韶关站、汽车西站)、行政型(市政府、曲江区政府)、商务区(小岛商业区、高速铁路站前商业区)、高校园区;规划轨道交通分为大、中运量线路和小运量线路两种。大、中运量线路首先建设老城

45、至西联线路,联系城市现有和规划的两大中心区,以及火车站和武广客运专线枢纽。小运量线路设计主要通过城市景观良好的区域,联系丹霞山和南华寺两大旅游景区,途经森林公园、武江与北江西岸、芙蓉山、马坝人遗址等景观良好的区域,同时可以成为连接老城与曲江的辅助线路。第 38 条 货运交通对外的货运通道主要由靠近规划货运枢纽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铁路组成。货运枢纽集散道路:对外货运通道基本布置在城市外围,直接联系货运枢纽与快速路,尽可能减少货运交通对城市中心区域的干扰。货运限制行区域包括小岛、西联和曲江城区在内的主要城市生活区,设置货运限制以尽可能的避免货运对商业区、主要生活区的环境和行车安全的不利影响。因施工

46、、商业和生活等必要物资运输,宜采取通行证分时段货车通行的管理措施。第 39 条 停车场规划公共停车场包括外来机动车停车场、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和自行车公共停车场。规划公共停车场总泊位需求为 23600个。在城市出入口及主要对外交通道路附近设置外来机动车停车场。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不大于200m,规划公共停车车位2万个,停车泊位数大于全市车辆保有量的20%,停车场面积约60万m2。自行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按50100m布局,停车场面积约20万m2。第 40 条 私人小汽车发展控制有序引导小汽车发展。近期不限制小汽车进入家庭;远期根据小汽车的拥有水平、交通容量、环境容量等修订规划策略。小汽车数量尽量控制在100辆/千人以下,交通方式比例控制在20以内。第八章 绿地系统规划 第 41 条 规划目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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