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3余杭区档案局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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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余杭区档案局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YHZFCG-2012-104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区档案局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2年6月13日目 录投标人注意- 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22 -第四部分 合同、验收单(样本)- 28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3 -投标人注意一、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或是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公正条款或存在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2012年月6日28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询问或质疑书,逾期提交无效。二

2、、投标人在制作投标前务必仔细阅读“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的前附表、评标程序、被拒绝投标、无效投标、废标等条款及有关表格样张。三、如遇开标截止时间推迟、招标需求变动等,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并请投标人在阅读更正公告(通知)后,将公告打印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批准,现就余杭区档案局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HZYHZFCG-2012

3、-104项目名称:余杭区档案局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本项目预算公开,本次项目为余杭区档案局(馆)数字化加工项目,录入条目169万条,扫描档案204万页,照片4107张。具体数量以实际加工数为准。要求经过档案前处理和数字化加工后,建立案卷级、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交付余杭区档案局(馆)利用,为余杭区档案局(馆)内部管理和社会各方面利用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2009年以来完成市(县)级及以

4、上综合档案馆档案数字化扫描案例不少于3个,档案整理项目单个合同10万元以上的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验收报告等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六、招标文件的领取:1、领取时间:2012年6月13日至2012年6月25日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2、领取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时代广场“市民之家”三楼5号窗口。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领取招标文件。七、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

5、证件及复印件。注:报名需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八、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为 20000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余杭支行银行账号:79718100501600-000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等)缴纳至招标人,谢绝现金缴纳,并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

6、人应于2012年7 月3日0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时代广场“市民之家”三楼3号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7月3日09:30在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时代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3号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余杭区政府采购网(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十二、业务咨询: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蔡海洲 联系电话:0571-891

7、67801 传真:0571-89360803 杭州市余杭区档案局: 联系人:孟俊 联系电话:89160701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余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9183081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6月13日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名称余杭区档案局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HZYHZFCG-2012-1043实施地点杭州市余杭区档案局4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档案局5项目要求详见采购需求6工 期本次档案前处理和数字化加工任务要求一年内完成(从合同生效之日算起),超过时间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7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8采

8、购内容具体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9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招标公告“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10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为 20000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余杭支行银行账号:79718100501600-000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等)缴纳至招标人账户中,谢绝现金缴纳,并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1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12投标文件份数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3日09:30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时代广场“市民之家”三楼3号开标室13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2年7月3日09:30整开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时代广场“市民之家”三楼3号开标室1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5本项目预算公开,总预算价为2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其投标视为无效。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 余杭区档案局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 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2、定义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10、心)以及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档案局)。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2.3、“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产品”系指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向用户单位提供的软件、货物、备品、手册、安装光盘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5、“设备”系指中标单位按合同要求,向用户单位提供的货物、备品、手册、安装光盘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集成”系指中标人将所开发的项目集成到用户的业务系统中,并保证整体项目的正常运行,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包括新增功能开发、安装调试等。2.7、 “培训”系指中标单位按合同要求,向

11、用户单位提供操作使用培训、设备管理培训和其他相关培训等。2.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方需承担的设计、安装、调试、技术协助等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9、“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五部分)。5、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6、特别说明:6.1、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

12、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单位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二、招标文件7、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7.1、招标公告7.2、投标人须知7.3、采购需求7.4、投标文件格式7.5、合同、验收单(样本)7.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的

13、话)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月日 时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实质性内容有大的修改,需十五日),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

14、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9.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9.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9.3、投

15、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9.4、投标文件中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10、 供货及投标报价10.1、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按照其与采购人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货物运至规定地点。10.2、投标人应明确供货期。供货期是指中标单位在合同生效后,将所供货物按合同清单所列的货物品种、数量等,运至合同规定地点安装,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的期限。10.3、投标报价10.3.1、报价包括

16、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费、方案设计费、考察调研费、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及维护费、税金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0.3.2、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0.3.3、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一定取得评审的最高分值, 也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11、投标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须提供目录。12、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之专用

17、条款”中第42项条款。13、 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第8项所列的日期内有效。1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14、 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保证金、履约(质量)保证金用于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和产品质量引起的风险。14.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支票、银行转帐或银行汇票等方式缴纳。具体缴纳金额、账户等信息详见“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的前附表第7条款。14.4、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缴纳方式根据具体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而定。14.

18、5、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4.6、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将被没收:14.6.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14.6.2、未按“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35条的规定签订合同。14.6.3、将中标合同转包给其它商家。14.6.4、因为产品质量的原因。14.6.5、外文资料的中文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4.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4.7.1、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并交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份备案后,才可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4.7.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五

19、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无息)。15、 投标文件的编制15.1、 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份数和第10条规定的语言编制投标文件并明确标识各部分内容。投标文件标识不清、编写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拆、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2、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修改处不予认可。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5.3、 投标文件提倡采用A4幅面双面打印,并按顺序

20、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6.1、投标人应按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文件可合并装订(但须明显区分)或单独装订。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使用胶印装订,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16.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17、投标文件的

21、包装和递交17.1、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将投标文件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其中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包装,除报价文件之外其他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17.2、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7.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7.4、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8、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8.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

22、时间之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18.2、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五、 开标20、开标准备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21、开标程序:21.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1.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21.3、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

23、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21.4、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逆序打开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1.5、商务、技术评分结束后,开报价文件;21.6、由主持人公布预算价,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投标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或者服务项目名称),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21.7、招标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

24、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21.8、开标会议结束。六、评标22、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4 人和采购人代表 1 人,共 5 人组成。23、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4、评标程序24.1本项目评标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投标文件技术与商务部分的比较与评价、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推荐中标供应商和编写评标报告等。24.2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4.2.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不合格

25、的投标人则无须继续进行符合性检查,并且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24.2.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24.2.3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后续程序。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及其理由需通知所有投标人。24.3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26、,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24.4比较与评审。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价格比较和评审。24.5 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评标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25、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27、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6.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6.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6.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27.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

28、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7.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28、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9、无效投标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

29、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29.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9.1.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9.1.2、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9.1.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29.1.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场的,或未能出具身份证明的或授权

30、委托人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有异的; 29.1.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29.1.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29.1.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9.2 、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9.2.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29.2.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29.2.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1、;29.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9.3.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9.3.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9.3.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29.3.4、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投标人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29.3.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作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29.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30、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等条款之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30.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0.2、投

32、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用户单位不能支付的;30.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招标人将就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1、评标内容的保密31.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漏。31.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单位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七、定标32、 资格最终审查3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后,对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

33、,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方法对各投标人满足采购需求、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32.2、评标结果报经批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33、定标33.1、招标人将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余杭区政府采购网(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对于未中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招标人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33.2、中标公告发布七个工作日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

34、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八、合同签订及其他3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在授于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35.2、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35.3、中标单位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人即可没收投标保证金。同

35、时,招标人取消该单位的中标权,将于下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35.4、合同签订后,招标结束。招标单位对中标结果不负责解释。35.5、投标人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中标通知书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5.6、在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单位即为供应商。36、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5%,货物交付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验收满12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退付。37、供货方式、交货时间及验收方式37.1、供货方式37.1.1、中标单位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采购人指定地点。37.1.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

36、、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7.1.3、中标单位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采购人48小时前通知采购人,以准备接货。37.1.4、货物在交付采购人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中标单位负责。37.1.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中标单位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中标单位同时需通知采购人货物已送达。37.2、验收方式具体参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的“数据验收”。37.3、交货时间:具体参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的“时间要求”。38、合同备案:政府采购合同一式多份,其中两份需交到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39、货款结算方式:具体参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的货款结算方式。40、特别

37、说明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3家的,经批准,招标人将根据浙财采监字第【2007】2号文件浙江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第7条之规定,按原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41、质疑与投诉41.1、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41.2、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余杭区采购办(0571-89183081)投诉。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42、投标文件的组成(

38、仅供参考)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二部份组成。42.1、报价文件应当包含:42.1.1、投标函;42.1.2、开标一览表;42.1.3、分项报价一览表42.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42.2投标人技术文件应至少包括: 42.2.1、目录42.2.2、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42.2.2.3、投标产品清单(不含价格);42.2.2.4、对项目功能说明、性能指标的理解以及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熟悉程度;42.2.2.5、项目实施计划安排、档案管理情况,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工作流程;42.2.2.6、项目管理负责人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主要业绩等情

39、况;项目组人员的技术能力;人员数量;42.2.2.7、技术保障措施的可行性,硬件、软件配置情况;42.2.2.8、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保密制度、档案保护措施;42.2.2.9、档案加工作业流程,图像处理方法,质量控制及差错防范措施;42.2.210、加工流程中各工序的具体进度计划安排,包括产量及人员配置情况;42.2.2.11、投标人须在投标方案中明确加工场地规划,说明所配备的硬件数量及规格,软件和网络环境;42.2.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逐条逐项的答复、说明和解释。首先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等应答,然后

40、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回答“满足”应说明如何满足,回答“部分满足”要明确哪部分满足和哪部分不满足。同时明确满足的程度。若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所指文档(应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的具体章节及页码。任何含糊不清的表示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将是投标人的责任;42.2.4、针对本项目建设的详细实施计划,工作实施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42.2.5、项目验收之前、验收之后的维护方案;针对本项目的运行维护方案,包括本地(杭州)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情况等。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完整准确地表述原厂家的标准售后服务

41、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投标人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等,并明示服务承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承诺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售后技术支持服务情况。42.2.6、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在杭州人员数应该明确表示,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职员;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学历、职位、经验与业绩等;42.2.7、验收方案(中标后须提请采购单位确认);42.2.8、技术偏离说明表;42.2.9、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的话);42.2.10、投标

42、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42.3、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至少应包括: 42.3.1、目录42.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2.3.3、通过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42.3.4、各种优惠承诺(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42.2.5、2011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42.2.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2.2.7、资质文件,包括投标人银行资信、政府部门(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证明;42.2.8、相关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 2009

43、年以来完成市(县)级及以上综合档案馆档案数字化扫描案例及综合档案馆档案整理项目合同金额10万以上的按理;(需提供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42.2.9、商务偏离说明表;42.2.10、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的话);42.2.11、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43、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43.1、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商务技术分(70)分,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44、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43.2、评标内容及标准43.2.1、价格分(30分)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分析投标价格是否合理,投标价格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投标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43.2.2、技术、商务分(

45、70分)43.2.2.1、技术、商务分的计算:技术、商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减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最高分-最低分)/(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2)42.2.2.2、评分细则如下(仅供参考):项 目评分内容及标准一、资信分(12分)投标人的公司规模、财务状况、综合实力、知名度。(0-3分)投标人资信状况,需提供由政府部门或银行授予的资信证书(0-3分)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有:2分;无:0分)具有CMM认证资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有:2分;无:0分)标书制作质量。(0-2分)二、项目技术方案(17分)根据对项目功能说明、性能指标的理解以及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熟悉程度综合打分。(0-8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安排、档案管理情况,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工作流程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综合打分。(0-5分)根据项目管理负责人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主要业绩等情况;项目组人员的技术能力;人员数量是否充足,配备是否合理综合打分。(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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