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寿宴上寿星不慎摔伤酒店赔偿3500元[法律案例].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2286072 上传时间:2023-02-09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4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祝寿宴上寿星不慎摔伤酒店赔偿3500元[法律案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祝寿宴上寿星不慎摔伤酒店赔偿3500元[法律案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祝寿宴上寿星不慎摔伤酒店赔偿3500元[法律案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祝寿宴上寿星不慎摔伤酒店赔偿3500元[法律案例].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祝寿宴上寿星不慎摔伤 酒店赔偿3500元 在酒店就餐时,如厕不慎摔伤,酒店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3月14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这样人身赔偿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某大酒店赔偿原告王某伤后损失3500元。 今年61岁的王某是山东省莒南县十字路镇农民。2007年6月23日,王某在县城上班的女儿张某在某大酒店为其过六十大寿。席间,不胜酒力的王某在第二次如厕时,因女儿没有陪同,在卫生间脚下一滑不慎摔倒。王某顿感全身左臂剧烈疼痛。张某和丈夫急忙把母亲送到医院检查,发现王某的左臂尺骨骨折。王某住院治疗共花医疗费3100.80元。 王某痊愈后,多次和女儿一起到酒店索要5000元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但都被酒店老板以“是你自己不小心,和酒店无关”遭拒绝。王某无奈,将酒店老板推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王某在被告的酒店就餐期间,在卫生间被滑到摔伤,酒店应当赔偿损失,王某的要求合法有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