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指南.doc内部资料 注意保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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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资料注意保管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指南 临淄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二一五年四月目 录一、 总体要求(1)(一) 编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原则(1)(二) 责任清单与行政权力清单的关系(1)(三) 责任清单与“三定”规定的关系(1)二、编制范围(2)三、主要内容(2)(一) 全面梳理部门主要职责(2)(二) 厘清部门职责边界(5)(三) 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6)(四) 明确公共服务事项(8)(五) 强化责任追究机制(8)四、时间安排(8)(一) 梳理上报阶段(8)(二) 集中审核阶段(8)(三) 公布运行阶段(9)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指南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

2、进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意见(鲁办发201451号)和省、市、区关于开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全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制定本工作指南。一、总体要求(一)编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原则。一是坚持权责法定。责任清单以法律法规规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三定”规定、编委编办文件等为依据;没有上述依据的,不纳入责任清单。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以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解决职责交叉问题,理顺权责关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公共服务。三是坚持公开透明。统一编制标准、内容完

3、整规范、表述清晰准确,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坚持违法必究。编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重在强化履职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二)责任清单与行政权力清单的关系。行政权力清单侧重于明确政府该做什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杜绝行政机关法外设定权力,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责任清单侧重于明确政府部门责任,厘清职责边界,将该管的管住、该扶的扶好,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两者在具体内容上

4、各有侧重、互为补充,有助于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更加有效地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三)责任清单与“三定”规定的关系。“三定”规定是确定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的主要依据,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是对“三定”规定在责任落实等方面的细化完善。2009年政府机构改革以来,各级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多数没有重新修订,部分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则时间更长。随着简政放权的深入推进,有些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部分部门职责任务调整变化较大。通过编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对部门职责进行重新梳理,突出各部门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承担的责任,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5、进一步强化对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二、编制范围编制责任清单的部门范围与行政权力清单范围基本一致,包括: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对列入行政权力清单实施范围,经审核确认没有行政权力事项或虽有行政权力事项但涉密的部门(单位),不列入责任清单编制范围。三、主要内容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包括五部分内容:一是部门主要职责,二是部门职责边界,三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四是公共服务事项,五是责任追究机制。(一)全面梳理部门主要职责1.梳理依据。一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二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规范性

6、文件;三是最新的部门“三定”规定;四是编委或编办文件。其余一律不作为梳理部门职责的依据,例如:上级业务部门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和领导讲话。2.主要职责。以部门“三定”规定中的主要职责为基础,按照宏观管理、专项业务、执法监督等顺序分大类进行梳理。部分行业管理部门,可按监管领域分类进行梳理。例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按监管领域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化妆品等几个方面。文字表述要高度概括、简洁准确,体现责任要求,一般应使用“负责工作”、“承担工作的责任”。例如(模板例子):省水利厅在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南水北调及胶东调水工程建设,河流湖泊治理开发等方面的工作可概括为“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

7、作”; 省水利厅“三定”规定中“组织编制全省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行业供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表述,在责任清单中明确为“承担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的责任”。主要职责对应行政权力清单相关内容。例如(模板例子):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职责之一的“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责任”,涵盖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

8、输证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邮寄证明、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初审、执业药师注册、市级权限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许可、市级权限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连锁)资格审批、市级权限罂粟壳及毒性药品经营(连锁)资格审批、药店申请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审核等10项行政审批事项。3.具体责任事项。是对部门主要职责的进一步细化,要涵盖相关内设机构职责以及行政权力清单各项内容,但不是简单对应,对同一类事项须加以归并。对于新增和强化的职责,要有充分依据。对当前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重点、热点和难点领域的责任要具体明确。对已经取消、转移、下放的权力事项,不再列入具体责任事项。机关内部管理和

9、自身服务事项不在具体责任事项中表述,例如:公文运转、人事管理、财务资产、机关党务、后勤管理等。对于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依法授权或受部门委托承担的责任,应在部门具体责任中表述。4.追责依据及追责情形。梳理“主要职责”和“具体责任事项”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把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违法违纪等应承担相应责任的具体情形(行为)逐一列出。追责依据,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部门规章的顺序,依次列出其名称(注明其通过时间和最后一次修订的时间),其中法律可使用简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简称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通过),部门规章须注明制定主体如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6月

1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追责情形(行为)一般要引用法律法规规章的原文,避免产生歧义,并把“依法应追责的其他情形”作为兜底条款。例如(模板例子):省水利厅第四条主要职责“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应的追责依据及追责情形可以表述为,山东省实施办法(2005年11月通过,2012年1月修订)第三十九条:不执行水资源规划的;不依法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意见的;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法定收费项目不按照规定收缴或者截留、挪用的;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对普遍适用的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公务员处分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

11、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涉及的追责情形(行为),不再逐一列出。5.规范表述。要认真梳理和规范使用频率较高并容易产生歧义的用语,明确特定含义,做到准确无误。(1)制定、拟订、提出建议。部门有决定权的事项,可用“制定”;部门草拟但不具有决定权的事项,可用“拟订”;在程序上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事项,可用“组织制定”或“组织拟订”;属决策过程中必须履行的程序,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的事项,可用“提出建议”。不用“制订”、“拟定”、“研究制定”、“研究拟订”、“提出意见”。(2)负责、指导、监督、监督管理。对相关事项负完全责任的,可用“负责”;为强化责任,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用“承担责任”的表述;一般不用“管

12、理”这种表述。对其他部门或下级政府的某方面工作进行指导,具体管理工作和直接责任由其他部门或下级政府承担的,可用“指导”。对其他部门和下级政府主管部门某方面工作进行监督,不取代其他部门和下级政府主管部门具体管理工作的,可用“监督”。部门既实施行业管理又负责执法的,可用“监督管理”。(3)牵头、会同、参与。“牵头”强调主办,“会同”强调合办,“参与”强调协办。对涉及多部门的事项,主办方在征求其他部门意见后单独上报或发布并承担主要责任,主办方用“牵头”,其他方用“参与”;主办方统筹协调其他部门意见后,与会同的部门联合上报或发布,部门根据分工承担相应责任,用“会同”。(4)审批、核准、审核。对申请事项

13、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作出是否批准决定的,用“审批”。对申请事项符合规定条件即应予以批准的,用“核准”。对申请事项提出处理意见但不具有决定权的,用“审核”。不用“安排”、“审定”、“批准”、“审查”等表述。(二)厘清部门职责边界通过梳理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事项,明确相关部门的履职界限,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对于部门间的职责交叉事项,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予以理顺。对于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强化协调配合,消除推诿扯皮现象。梳理部门职责边界,主要依据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的职责分工事项,重点解决当前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

14、面职责交叉问题。1.梳理依据。以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各级编委编办文件作为职责界定的依据。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部门规章和党委政府确定部门职责分工的文件也可以作为依据,但部门规章与我省、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于部门职责分工表述不一致的,按照我省、我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执行。2.职责交叉。职责交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之间的职能界限模糊,互相交织,责任不明的情形,主要是职责边界不清问题。分工明确但实际工作中衔接不顺,或分工明确但部门没有按分工执行,或已经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均不作为职责交叉处理。3.职责分工。部

15、门的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可以按照上下游之间的纵向关系进行划分,也可以按照管理类别横向关系进行划分。前者例如:省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不含干果和管辖范围外的水果,下同)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后者例如:关于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职责分工,省发展改革委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授权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全省粮食(包括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省商务厅作为国家商务部的授权机构,在授权范围内

16、负责植物油、食糖、羊毛等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4.梳理要求。“部门职责边界”部分由各部门根据未调整的(原有职责)进行编写。部门认为,根据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等需要对职责作出调整或重新界定的,可提出分工意见,与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并会签确认后,报编办审核,纳入责任清单。5.事例编制。为便于公众直观了解部门职责分工事项,每项职责分工需列举事例进行说明。事例应尽量涵盖所有分工部门,由“三定”规定中主办或排序第一的部门牵头编写,与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并会签确认后报编办。(三)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围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健全责任体系,着重解决“重审

17、批、轻监管”或“只审批、不监管”等突出问题。各部门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确定本部门与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的职责权限(或监管职责);按照保留、取消、承接后仍需监管、转移委托下放和属地管理等权力事项,分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监督检查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及如何处理。在文字表述上,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但要确保内容完整、措施有效、程序规范、操作性强。例如,随机抽查措施,要明确每年抽查次数和抽查面,避免流于形式;采用年检等进行监管的措施,不得超出已经公布的权力清单范围。要坚持权力与责任、管理与指导、惩处与教育相结合,正确把握履行监管职责与服务发展的关系,既要严格监督管理,防止

18、监管缺位,又要避免过度监管、不当监管和违法监管,防止监管错位、越位。1对保留、取消、承接后仍需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的监管。坚持依法行使职权,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同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提出减少操作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的措施办法。针对行政审批和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治理等社会关注事项,建立健全科学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信用奖惩、行业自律等制度。2对转移委托下放的权力事项的监管。根据事项特点,研究提出如何加强对承接组织或机构行使权力过程的指导和监督措施;通过随机抽查、调查评估、第三方评价等形式对转移委托下放的权力事项进行监管。3实行属地管理执法事项的监管。重点提出

19、如何加强对下级(镇办)行使权力过程的监督,重点解决权限划分是否合法合理、程序是否规范、执法是否到位等问题;同时注重对下级(镇办)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等。4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着力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为,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各部门要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中单独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办法。已制定出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统一按照省水利厅模板进行编制;未研究出台的,可直接使用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我区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

20、准的具体标准,按照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省政府令第269号)和我市相关要求,尽快制定公布,并在责任清单中予以说明。5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方式。主要有:书面报告、实地检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不定期抽查、抽样检查、检验、检测、专项检查、联合执法、责任追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建立诚信档案等。在制定具体监管制度时,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其中几种方式。以建立诚信档案、进行定期检验和年度检验为例:建立诚信档案,应当以日常监管信息、表彰类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信用评价信息等为基础,定期依据监管对象的诚信情况、日常经营活动情况、违法情况等,分不同类别,采取相应的激励、预警、惩戒办法。

21、进行定期检验,一般应当事先告知行政相对人具体的检验期限、方式和要求。法律法规对定期检验期限有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保障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根据设备、设施的实际情况,确定定期检验的合理期限,并事先告知行政相对人或者予以公告。进行年度检验,应当在做出行政审批决定时,将年检的期限、方式和要求书面告知行政相对人。实施年检,可以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办理,也可以根据做出审批决定的时间先后分别办理。实施年检应当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不得以年检代替日常监督检查。采用年检等进行监管的措施,不得超出已经公布的权力清单范围。6.注意事项。

22、一是事中事后监管的职责权限(监管职责)、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和处理等要合法合规,不得作出违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二是对已经取消的考核、年检等事项,不得违反规定列入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三是不得以考核代替监管。(四)明确公共服务事项公共服务,是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次梳理主要针对狭义上的公共服务,是指直接为行政相对人行使各项权利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所开展的具体服务事项,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共服务应具备两项主要特征:一是对社会和公众没有直接的强制力;二是部门直接组织提供,有具体的实施项目或公共服务产品作为载体。梳理本部门具体服务事项,要按照保

23、住基本、补上短板、兜好底线、促进社会公正的要求,列出部门所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包括,服务事项名称、主要内容、承办机构和联系电话等。要防止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化,不能将行政管理的具体工作列为公共服务事项,变相成为权力。对已列入部门权力清单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不再列入公共服务事项。(五)强化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责任追究机制,是落实部门责任的重要措施,主要明确追责的实施主体、追责程序和相互间协调配合机制,让监督机关和社会公众了解追究责任时该找哪个部门、具体怎么办。责任追究机制,由区编办会同区法制办等部门统一研究编制,作为各级各部门责任清单内容。四、时间安排(一)梳理上报阶段(

24、2015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区直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在全面梳理职责的基础上,形成编制责任清单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组织实施、责任清单梳理说明等。同时,参照区编办提供的模板(登陆临淄机构编制网(二)集中审核阶段(2015年5月中旬至6月底)区编办组织工作力量,对部门报送的责任清单分组进行集中审核。6月中旬完成对区级责任清单审核工作,并反馈各部门,同时征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重点骨干企业负责人的意见,根据所提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6月下旬,提请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三)公布运行阶段(2015年7月底)将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提请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公布,同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机构编制网、各有关部门政务外网公布。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沟通联系。为做好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区编办组成3个审核组,分别负责区直有关部门的责任清单事项审核工作。各部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请直接与有关审核组联系。会后,请于三日内将本部门分管负责人、牵头科室负责人、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区编办(电子邮箱:lzqbbyx)。为便于各部门做好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请各部门参照省编办制发的省水利厅、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桥区环境保护局责任清单模板(登陆临淄机构编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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