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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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内容提纲,1.前言2.规范修订背景3.规范简介4.规范中重点内容5.总则及基本规定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7.细部构造防水工程8.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前言,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使用已长达10年之久。随着新工艺、新方法及防水新材料的不断应用,目前该标准已不能满足地下防水工程质量的验收要求。为此,国家新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已于2011年4月正式批准发布,并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与老规范相比较,新规范质量验收的方法更科学、内容更全面、重点更突出、评价更合理。,1.前言,由于新规范内容丰富,逻辑性强,

2、质量评定方法以定量化为主,定性法为辅,较客观、全面地评价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因此必须掌握规范的相关条文及附表,特别要熟悉强制性条文规定,才能做到准确应用,客观评价。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是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验收的基础,该规范已于 2009年4月1日起实施。为了准确掌握和应用(GB50208-2011)验收规范相关条文,学习过程中若与现行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相结合,既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2.修订背景,2.1修订目的:为进一步适应我国地下工程建设的需要,促进防水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发展,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统

3、一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关于“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修订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修订后的规范(GB50208-2011)明确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指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是指导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2.2修订原则:重视防水材料的进场验收;强化结构的耐久性和环境保护;增加防水卷材接缝粘结质量检验;完善细部构造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做到与国内相关标准的协调一致。遵循“材料是基础,设计是前提,施工是关键”的原则,确保地下防水工程质量,修订本规范。,2.修订背景,2.3规范名称: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

4、300的规定,对建筑工程质量应指施工质量,设计质量不应包括在内。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制定有关建筑防水设计的通用标准,而现行的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适用于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为此,本规范仍保留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名称。2.4防水设计和施工应遵循的原则:“防、排、截、堵相结合,刚柔相济、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2.修订背景,2.5规范的历史演变,3.规范简介,本规范共有9章及4个附录,正文344条,附录45条。其中强制性条文为第4.1.16、4.4.8、5.2.3、5.3.4、7.2.12,共5条。强制性条文具体内容如下:4.1.16 防水混凝土结构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

5、带、穿墙管、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4.4.8 涂料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低于设计厚度的90%。5.2.3 中埋式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其中间空心圆环与变形缝的中心线应重合。5.3.4 采用掺膨胀剂的补偿收缩混凝土,其抗压强度、抗渗性能和限制膨胀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7.2.12 隧道、坑道排水系统必须畅通。,3.规范简介,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主体结构防水工程;细部构造防水工程;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排水工程;注浆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该规范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原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B50208-2002)同时废止。,3.

6、规范简介,(1)总则中明确了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隧道、防护工程、地下铁道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增加了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有关要求;增加了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与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的规定。(2)术语中列出了现行标准中尚无统一规定且需要本规范中给出确切定义的术语12条。(3)基本规定强调了:1)地下工程不同防水等级相应的防水标准;2)主体结构和细部构造的防水设防要求;3)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持证上岗的规定;4)防水材料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5)把好材料进场验收关;6)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和抽样检验数量。,3.规范简介,(4)主体结构防水工

7、程强调了:1)防水混凝土的耐久性;2)防水砂浆的粘结性和抗渗性;3)防水卷材接缝的粘结质量;4)涂料防水层的厚度。(5)细部构造防水工程适用于施工缝、变形缝、后浇带、穿墙管、埋设件、预留通道接头、桩头、孔口、坑、池等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6)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适用于锚喷支护、地下连续墙、盾构隧道、沉井和逆筑结构等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7)排水工程适用于渗排水及盲沟排水、隧道排水及坑道排水、塑料排水板排水等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8)注浆工程适用于预注浆及后注浆、结构裂缝注浆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3.规范简介,(9)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强调了:1)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2)检

8、验批及分项、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合格判定;3)地下防水工程竣工和记录资料;4)隐蔽工程验收;5)观感质量检查;6)地下工程渗漏水检测。,4、规范中重点内容,4.1材料进场检验 防水材料进场验收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进场材料应按抽样检验和见证取样送样检验,抽样数量及检验项目应按本规范附录B执行。4.2防水等级标准 本规范对防水等级标准划分四级,并规定了工程设计相应防水等级的渗漏水量。本规范附录C地下工程渗漏水调查与检测,为地下工程防水功能检验提供了依据。4.3防水卷材粘结质量 本规范规定防水卷材施工前必须对卷材与胶粘剂或胶粘带做剪切性能和剥离性能基本试验,保证防水卷材接

9、缝的粘结质量。本规范附录D列出了胶粘剂及胶粘带的剪切强度和剥离强度的试验方法。,4、规范中重点内容,4.4混凝土配制 防水混凝土是地下工程防水的重要设防。随着混凝土耐久性的提高。本规范规定了水泥品种、胶凝材料和水泥用量、水胶比、灰砂比等要求;混凝土拌制过程中除保留原规范对原材料计量控制和入模坍落度规定外,还增加了泵送混凝土的坍落度控制,方便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实际使用。后浇带采用的补偿收缩混凝土除保留原规范对抗压强度和抗渗性能的规定外,增加了掺膨胀剂的补偿收缩混凝土必须满足设计限制膨胀率的要求。,4、规范中重点内容,4.5防水材料的选用 本规范在主体结构或衬砌结构中增加了膨润土防水材料,并强调膨

10、润土颗粒应采用钠基膨润土;水泥砂浆防水层取消传统普通水泥砂浆五层做法,并强调防水砂浆的性能指标;在施工缝、后浇带等细部构造中增加了预埋注浆管、遇水膨胀止水胶和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涂料;在排水工程中增加了塑料排水板应用;本规范对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止水密封材料等防水材料都提出了明确的性能指标供选用。同时对防水涂料、沥青基层处理剂、聚合物乳液等材料进行有害物质含量限制。,4、规范中重点内容,4.6工程细部构造全数检查 地下工程细部构造是渗漏水的关键部位,本规范强调细部构造应分别按分项工程检验批进行全数检查,并对构造防水和材料防水作出明确规定。细部构造质量验收时除外观检查外,还应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1、,4、规范中重点内容,4.7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地下防水工程是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一个子分部工程。本规范将主体结构防水、细部构造防水、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排水和注浆等工程,按不同的材料、部位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每个分项工程又按施工缝或变形缝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4、规范中重点内容,4.8地下工程渗漏水治理 地下工程完工应及时回填土,待地下水位上升并稳定后,即对地下工程主体结构或衬砌结构进行渗漏水调查和检测,若背水面顶板或拱顶、侧墙和底板渗漏水量超过本规范防水等级标准规定时,应对结构进行堵漏防渗处理,处理后可进行二次验收。本规范还对结构裂缝

12、注浆作出了具体规定。,5、总则及基本规定,由于本次修订内容较多,本课件只将我单位平时工作常用的部分做一介绍。共有五个部分,1.总则;2.基本规定;3.主体结构防水工程;4.细部构造防水工程;5.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其他没有介绍到的内容请大家自行学习本规范全文以及本规范的条文说明。,5、总则及基本规定,5.1总则,5.1.1本规范的适用范围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隧道、防护工程、地下铁道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房屋建筑工程是指住宅建筑、公共建筑、文教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交通建筑和各类工业建筑等地下室结构和基础;如:医院、旅馆、商场、影剧院、洞库、电站、生产车间等。市政

13、隧道是指修建在城市地下用作敷设各种市政设施地下管线的隧道,以及城市公路隧道、城市人行隧道等工程。如:城市共用沟、城市公路隧道、人行过街道、水工涵管等。防护工程是指为战时防护要求而修建的国防和人防工程,如人员掩蔽工事、作战指挥部、军用地下工厂和仓库等工程,有一些地下商业街、地下车库、地下影剧院也可用于战时的人民防空工事。地下铁道是指城市地铁车站和连接各车站区间隧道。如:城市地铁区间隧道、地下铁的车站等。,5、总则及基本规定,5.1.2与其他标准及规范的关系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制订有关建筑防水设计的通用标准,而现行的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与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14、2011是配套使用,紧密关联的。本规范修订时引用的标准有 12本本规范修订时参考有关标准 有11本在规范修订时,相关技术指标尽可能地与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相一致;有关的条文及条文说明尽可能保持一致;即便如此,若本规范与其他标准、规范仍存在技术指标不一致的地方,需在执行过程中给予协调解决。,5、总则及基本规定,5.2.1地下工程防水等级标准规范第3.0.1条 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标准应符合表3.0.1的规定。(共分为14,4级),5.2基本规定,5、总则及基本规定,说明:表中红色部分心规范修改部分,表3.0.1地下工程防水等级标准,5、总则及基本规定,5、总则及基本规定,表3.0.2-1明挖法地下工程

15、防水设施,5、总则及基本规定,表3.0.2-1中主体结构防水措施增加了膨润土防水材料;施工缝增加了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和预埋注浆管两种措施;后浇带取消了膨胀混凝土和防水嵌缝材料两种措施,增加了补偿收缩混凝土和预埋注浆管两种措施;变形缝、诱导缝取消了膨胀止水条措施。房建项目中鲜用暗挖法施工,在此不做解释。,5.2.2图纸会审及防水施工方案规范3.0.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掌握结构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防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执行。根据建设部关于提高防水工程质量的若干规定(1991)837号文件的规定,5、总则及基本规定,地下防水

16、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2)设计的防水等级及质量监测方法(3)地下防水分项的工作内容(4)防水材料的采购、保管、成品抽样检验(5)防水施工程序与进度(6)施工过程的操作要点和质量控制(7)隐蔽工程验收(8)要求提供的竣工资料(9)安全作业注意事项(特别强调易燃化工材料的保管与使用安全措施),5、总则及基本规定,5.2.3防水材料的进场验收,规范第3.0.7 防水材料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材料的外观、品种、规格、包装、尺寸和数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检查确认,形成相应验收记录。2)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检查确

17、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3)材料进场后应按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抽样检验,检验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并出具材料进场检验报告。4)材料的物理性能检验项目全部指标达到标准规定时,即为合格;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应在受检产品中重新取样进行该项指标复验,复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则判定该批材料为合格。,5、总则及基本规定,5.2.4地下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确定地下防水工程为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的一个子分部工程。,5、总则及基本规定,5.2.5地下工程子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和抽样数量,规范3.0.13 地下防水工程的分项工

18、程检验批和抽样检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2)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3)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4)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其他均应符合规范相关条文的规定。,5、总则及基本规定,5.2.5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验收,规范3.0.14 地下工程应按设计的防水等级标准进行验收。地下工程渗漏水调查与检测应按本规范附录C执行。C.1 渗漏水调查C.2 渗漏水检测C.2 渗漏水检测记录,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1防水混凝土6.1.1简述,规范4.1.1

19、防水混凝土适用于抗渗等级不小于P6(老规范防水等级14级)的地下混凝土结构。不适用于环境温度高于80的地下工程。处于侵蚀性介质中,防水混凝土的耐侵蚀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50476的有关规定。,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1.2材料选用6.1.2.1水泥的选用规范4.1.2 水泥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应经试验确定;(老规范中规定必须选用不低于32.5级水泥)2)在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时,应按介质的性质选用相应的水泥品种;3)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并不得将不同品种或强度等

20、级的水泥混合使用。,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1.2.2砂、石的选用规范4.1.3 砂、石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砂宜选用中粗砂,含泥量不应大于3.0%,泥块含量不宜大于1.0%;2)不宜使用海砂。在没有河砂的条件时,应对海砂进行处理后才能使用,且控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6%;3)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mm40mm,含泥量不应大于1.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4)对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结构混凝土用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1.2.3 矿物掺合料的选择规范4.1.4 矿物掺合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级,烧失量不应大于5%;2 硅粉

21、的比表面积不应小于15000m2/kg,SiO2含量不应小于85%;3 粒化高炉矿渣粉的品质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的有关规定。粉煤灰的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的有关规定;硅粉的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18736的有关规定。,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1.2.4水的选用规范4.1.5 混凝土拌合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6.1.2.5 外加剂的选择规范4.1.6 外加剂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外加剂的品种和用量应经试验确定,所用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

22、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质量要求;2)掺加引气剂或引气型减水剂的混凝土,其含气量宜控制在3%5%;3)考虑外加剂对硬化混凝土收缩性能的影响;4)严禁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外加剂。,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1.2.6 防水混凝土配合比的确定规范4.1.7 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2)混凝土胶凝材料总量不宜小于320kg/m3(老规范要求水泥320kg,掺有掺合料时,水泥不小于280Kg),其中水泥用量不宜小于260kg/m3,粉煤灰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20%30%,硅粉的掺量宜为胶

23、凝材料总量的2%5%;,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3)水胶比不得大于0.50(老规范0.55),有侵蚀性介质时水胶比不宜大于0.45;4)砂率宜为35%40%(老规范35%45%),泵送时可增至45%;5)灰砂比宜为1:1.51:2.5(老规范1:21:2.5);6)混凝土拌合物的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1%;混凝土中各类材料的总碱量即Na2O当量不得大于3kg/m3。,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1.3施工要点6.1.3.1 防水混凝土坍落度的要求规范4.1.8 防水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时,入泵坍落度宜控制在120mm160mm,坍落度每小时损失不应大于20mm,坍落度总损失值不应大于

24、40mm。6.1.3.2 混凝土搅拌和浇筑过程控制规范4.1.9 混凝土拌制和浇筑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拌制混凝土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用量,每工作班检查不应少于两次。每盘混凝土各组成材料计量结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9-1的规定。,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2)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坍落度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的有关规定。混凝土坍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9-2的规定。3)泵送混凝土在交货地点的入泵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混凝土入泵时的坍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9-3的规定。4)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在运

25、输后如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当坍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胶比的水泥浆或掺加同品种的减水剂进行搅拌,严禁直接加水。,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1.4质量标准6.1.4.1 防水混凝土抗压试件 规范4.1.10 防水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后制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频率与试件留置组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2)抗压强度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的有关规定。3)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评定应符合现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

26、7的规定。,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1.4.2 防水混凝土抗渗试件 规范4.1.11 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后制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2)抗渗性能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的有关规定。6.1.4.3 规范4.1.12 大体积防水混凝土的施工应采取材料选择、温度控制、保温保湿等技术措施。在设计许可的情况下,掺粉煤灰混凝土设计强度等

27、级的龄期宜为60d或90d。,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1.4.4 主控项目 1)规范4.1.14 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及坍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2)规范4.1.15 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性能检验报告。3)规范4.1.16 防水混凝土结构的施工缝、变形缝、后浇带、穿墙管、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2水泥砂浆防水层,6.2.1简述 规范4.2.1 水泥砂浆防水层适用于地下工程主体

28、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不适用于受持续振动或环境温度高于80的地下工程。规范4.2.2 水泥砂浆防水层应采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掺外加剂或掺合料的防水砂浆。,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2.2材料选用 规范4.2.3 水泥砂浆防水层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泥应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或特种水泥,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2)砂宜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应大于1.0%,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不应大于1.0%。3)用于拌制水泥砂浆的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4)聚合物乳液的外观为均匀液体,无杂质、无沉淀、不分层。5)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6、主体结构防

29、水工程,6.2.3施工要点 6.2.3.1 基层要求 规范4.2.4 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基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层表面应平整、坚实、清洁,并应充分湿润、无明水;2)基层表面的孔洞、缝隙,应采用与防水层相同的水泥砂浆堵塞并抹平;3)施工前应将预埋件、穿墙管预留凹槽内嵌填密封材料后,再施工水泥砂浆防水层。,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2.3.2防水层施工 规范4.2.5 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泥砂浆的配制,应按所掺材料的技术要求准确计量;2)分层铺抹或喷涂,铺抹时应压实、抹平,最后一层表面应提浆压光;3)防水层各层应紧密粘合,每层宜连续施工;必须留设施工缝时,应采用阶梯坡形槎,

30、但与阴阳角处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m;4)水泥砂浆终凝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温度不宜低于5,并应保持砂浆表面湿润,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未达到硬化状态时,不得浇水养护或直接受雨水冲刷,硬化后应采用干湿交替的养护方法。潮湿环境中,可在自然条件下养护。,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2.4质量标准 主控项目:规范4.2.7 防水砂浆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规范4.2.8 防水砂浆的粘结强度和抗渗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防水砂浆粘结强度、抗渗性能检验报告。规范4.2.9 水泥砂浆防水层与基层

31、之间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现象。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3卷材防水层,6.3.1简述 规范4.3.1 卷材防水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卷材防水层应铺设在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技术规范4.3.3卷材防水层用于建筑物地下室时,应铺设在结构底板垫层至墙体防水设防高度的结构基面上;用于单建式的地下工程时,应从结构底板垫层铺设至顶板基面,并应在外围形成封闭的防水层。,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技术规范4.3.6卷材防水层的厚度应符合表4.3.6的规定。6.3.2施工要点6.3.2.1防水层基层要求 规范4.3.4 铺贴防水卷材前,基面应干净、干燥,并应涂刷

32、基层处理剂;当基面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型胶粘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规范4.3.5 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或45坡角,其尺寸应根据卷材品种确定;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应铺贴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宜为300mm500mm。,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3.2.2 卷材铺贴法 规范4.3.6 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应符合表4.3.6的要求。铺贴双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1/2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规范4.3.7 冷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1)胶粘剂应涂刷均匀,不得露底、堆积;2)根据胶粘剂的性能,应控制胶粘剂涂刷与卷材铺贴的间隔时间;3)铺贴时不得用力

33、拉伸卷材,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辊压粘贴牢固;,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4)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皱折;5)卷材接缝部位应采用专用胶粘剂或胶粘带满粘,接缝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其宽度不应小于10mm。规范4.3.8 热熔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1)火焰加热器加热卷材应均匀,不得加热不足或烧穿卷材;2)卷材表面热熔后应立即滚铺,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并粘贴牢固;3)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皱折;4)卷材接缝部位应溢出热熔的改性沥青胶料,并粘贴牢固,封闭严密。,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规范4.3.9 自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1)铺贴卷材时,应将有粘性的一

34、面朝向主体结构。2)外墙、顶板铺贴时,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辊压粘贴牢固;3)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皱折和起泡;4)立面卷材铺贴完成后,应将卷材端头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5)低温施工时,宜对卷材和基面采用热风适当加热,然后铺贴卷材。,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规范4.3.10 卷材接缝采用焊接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焊接前卷材应铺放平整,搭接尺寸准确,焊接缝的结合面应清扫干净。2)焊接时应先焊长边搭接缝,后焊短边搭接缝;3)控制热风加热温度和时间,焊接处不得漏焊、跳焊或焊接不牢;4)焊接时不得损害非焊接部位的卷材。,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规范4.3.11 铺贴聚乙烯丙纶

35、复合防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配套的聚合物水泥防水粘结材料;2)卷材与基层粘贴应采用满粘法,粘结面积不应小于90,刮涂粘结料应均匀,不得露底、堆积、流淌;3)固化后的粘结料厚度不应小于1.3mm;4)卷材接缝部位应挤出粘结料,接缝表面处应涂刮1.3mm厚50mm宽聚合物水泥粘结料封边;5)聚合物水泥粘结料固化前,不得在其上行走或进行后续作业。,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规范4.3.12 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宜采用预铺反粘法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材宜单层铺设;2)在潮湿基面铺设时,基面应平整坚固、无明水;3)卷材长边应采用自粘边搭接,短边应采用胶粘带搭接,卷材端部搭接区应相互错开;

36、4)立面施工时,在自粘边位置距离卷材边缘10mm20mm内,每隔400mm600mm应进行机械固定,并应保证固定位置被卷材完全覆盖;5)浇筑结构混凝土时不得损伤防水层。,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规范4.3.13 卷材防水层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做保护层。保护层应符合下列规定:1)顶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宜设置隔离层。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机械回填时,不宜小于70mm,人工回填时不宜小于50mm;2)底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3)侧墙宜采用软质保护材料或铺抹20mm厚1:2.5水泥砂浆。,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3.3质量标准主控项目:规范4.3.15 卷材防水层所

37、用卷材及主要配套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规范4.3.16 卷材防水层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4涂料防水层,6.4.1简述 规范4.4.1 涂料防水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有机防水涂料宜用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无机防水涂料宜用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规范4.4.2 有机防水涂料应采用反应型、水乳型、聚合物水泥等涂料;无机防水涂料应采用掺外加剂、掺合料的水泥基防水涂料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6、主体结构

38、防水工程,6.4.2材料选用 6.4.2.1技术规范4.4.3防水涂料品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潮湿基层宜选用与潮湿基面粘结力大的无机防水涂料或有机防水涂料,也可采用先涂无机防水涂料而后再涂有机防水涂料构成复合防水涂层;2)冬期施工宜选用反应型涂料;3)埋置深度较深的重要工程、有振动或有较大变形的工程,宜选用高弹性防水涂料;4)有腐蚀性的地下环境宜选用耐腐蚀性较好的有机防水涂料,并应做刚性保护层;5)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应选用型产品。,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4.2.2技术规范4.4.7涂料防水层所选用的涂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耐久性、耐腐蚀性及耐菌性;2)应无毒、难燃

39、、低污染;3)无机防水涂料应具有良好的湿干粘结性和耐磨性,有机防水涂料应具有较好的延伸性及较大适应基层变形能力。,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4.3施工要点6.4.3.1对基层的要求 规范4.4.3 有机防水涂料基面应干燥。当基面较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型胶结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无机防水涂料施工前,基面应充分润湿,但不得有明水。6.4.3.2防水层的施工 规范4.4.4 涂料防水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多组分涂料应按配合比准确计量,搅拌均匀,并应根据有效时间确定每次配制的用量;2)涂料应分层涂刷或喷涂,涂层应均匀,涂刷应待前遍涂层干燥成膜后进行。每遍涂刷时应交替改变涂层的涂刷方向,同层涂膜的先

40、后搭压宽度宜为30mm50mm;,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3)涂料防水层的甩槎处接槎宽度不应小于100mm,接涂前应将其甩槎表面处理干净;4)采用有机防水涂料时,基层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应增加胎体增强材料和增涂防水涂料,宽度不应小于500mm。5)涂料防水层中铺贴胎体材料时,同层相邻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上下层接缝应错开1/3幅宽。规范4.4.5 涂料防水层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做保护层。保护层应符合本规范4.3.13的规定。,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4.4质量标准主控项目 规范4.4.7 涂料防水层所用的材料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

41、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规范4.4.8 涂料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90%。检验方法:用针测法检查。规范4.4.9 涂料防水层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5塑料防水板防水,6.5.1简述 规范4.5.1 塑料防水板防水层适用于经常承受水压、侵蚀性介质或有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塑料防水板宜铺设在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之间。6.5.2材料选用 6.5.2.1技术规范4.5.7塑料防水板可选用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乙烯沥青共

42、混聚合物、聚氯乙烯、高密度聚乙烯类或其他性能相近的材料。,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5.2.2技术规范4.5.8塑料防水板应符合下列规定:1)幅宽宜为24m;2)厚度不得小于1.2mm;3)应具有良好的耐刺穿性、耐久性、耐水性、耐腐蚀性、耐菌性;4)塑料防水板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5.8的规定。6.5.2.3技术规范4.5.9缓冲层宜采用无纺布或聚乙烯泡沫塑料,缓冲层材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5.9的规定。6.5.2.4技术规范4.5.10暗钉圈应采用与塑料防水板相容的材料制作,直径不应小于80mm。,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5.3施工要点 6.5.3.1规范4.5.2 塑料防水板防水层的

43、基面应平整,无尖锐突出物,基面平整度D/L不应大于1/6。注:D初期支护基面相邻两凸面间凹进去的深度;L初期支护基面相邻两凸面间的距离。6.5.3.2规范4.5.3 初期支护的渗漏水,应在塑料防水板防水层铺设前封堵或引排。,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5.3.3规范4.5.4 塑料防水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铺设塑料防水板前应先铺缓冲层,缓冲层应用暗钉圈固定在基面上,如图3.5.3。缓冲层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铺设塑料防水板时,应边铺边用压焊机将塑料防水板与暗钉圈焊接;6.5.3.4规范4.5.4 塑料防水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铺设塑料防水板前应先铺缓冲层,缓冲层应用暗钉圈固定在基

44、面上;缓冲层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铺设塑料防水板时,应边铺边用压焊机将塑料防水板与暗钉圈焊接;,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2)两幅塑料防水板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下部塑料防水板应压住上部塑料防水板。接缝焊接时,塑料防水板的搭接层数不得超过3层;3)塑料防水板的搭接缝应采用双焊缝,每条焊缝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0mm;4)塑料防水板铺设时宜设置分区预埋注浆系统;5)分段设置塑料防水板防水层时,两端应采取封闭措施。6.5.3.4规范4.5.5 塑料防水板的铺设应超前二次衬砌混凝土施工,超前距离宜为5m20m。,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5.3.5 规范4.5.6 塑料防水板应牢固地固定在基面

45、上,固定点间距应根据基面平整情况确定,拱部宜为0.5m0.8m,边墙宜为1.0 m1.5m,底部宜为1.5m2.0m;局部凹凸较大时,应在凹处加密固定点。,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5.4质量标准主控项目 6.5.4.1规范4.5.8 塑料防水板及其配套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6.5.4.2规范4.5.9 塑料防水板的搭接缝必须采用双缝热熔焊接,每条焊缝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0mm。检验方法:双焊缝间空腔内充气检查和尺量检查。,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6金属板防水层,6.6.1简述 规范4.6.1 金属板防水层适用于抗渗性能要求较高的

46、地下工程;金属板应铺设在主体结构迎水面。6.6.2材料选用 规范4.6.2 金属板防水层所采用的金属材料和保护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板及其焊接材料的规格、外观质量和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6.3施工要点 规范4.6.3 金属板的拼接及金属板与工程结构的锚固件连接应采用焊接。金属板的拼接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查和无损检验。技术规范4.6.3主体结构内侧设置金属防水层时,金属板应与结构内的钢筋焊牢,也可在金属防水层上焊接一定数量的锚固件。技术规范4.6.4主体结构外侧设置金属防水层时,金属板应焊在混凝土结构的预埋件上。金属板经焊缝检查合格后,应将其与结构间的

47、空隙用水泥砂浆灌实。,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技术规范4.6.5金属板防水层应用临时支撑加固。金属板防水层底板上应预留浇捣孔,并应保证混凝土浇筑密实,待底板混凝土浇筑完后应补焊严密。技术规范4.6.6金属板防水层如先焊成箱体,再整体吊装就位时,应在其内部加设临时支撑。规范4.6.4 金属板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板材厚度的负偏差值。,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6.5主控项目 规范4.6.6 金属板和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规范4.6.7 焊工必须持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检验方法:检查焊工执业资格证书和考核日期

48、。,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7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6.7.1简述 规范4.7.1 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适用于PH值为410的地下环境中;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应用于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之间以及明挖法地下工程主体结构的迎水面,防水层两侧应具有一定的夹持力。6.7.2材料选用 规范4.7.2 膨润土防水材料中的膨润土颗粒应采用钠基膨润土,不应采用钙基膨润土。,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7.3施工要点 6.7.3.1规范4.7.3 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基面应坚实、清洁,不得有明水,基面平整度应符合本规范4.5.2的规定;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或坡角。6.7.3.2规范4.7.4 膨润土防水

49、毯的织布面和膨润土防水板的膨润土面,均应与结构外表面密贴。6.7.3.3规范4.7.5 膨润土防水材料应采用水泥钉和垫片固定;立面和斜面上的固定间距宜为400mm500mm,平面上应在搭接缝处固定。,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7.3.4规范4.7.6 膨润土防水材料的搭接宽度应大于100mm;搭接部位的固定间距宜为200 mm300mm,固定点与搭接边缘的距离宜为25mm30mm,搭接处应涂抹膨润土密封膏。平面搭接缝处可干撒膨润土颗粒,其用量宜为0.3 kg/m0.5kg/m。6.7.3.5规范4.7.7 膨润土防水材料的收口部位应采用金属压条和水泥钉固定,并用膨润土密封膏覆盖。6.7.3.6

50、规范4.7.8 转角处和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等接缝部位均应设置宽度不小于500mm加强层,加强层应设置在防水层与结构外表面之间。穿墙管件部位宜采用膨润,6、主体结构防水工程,6.7.3.7规范4.7.9 膨润土防水材料分段铺设时,应采取临时遮挡防护措施。6.7.4质量标准 主控项目 6.7.4.1规范4.7.11 膨润土防水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6.7.4.2规范4.7.12 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等部位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7、细部结构防水工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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