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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最新国际贸易合同范本3篇 贸易可以说是国与国之间的来往,那么你知道贸易合同怎么写吗?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贸易合同,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最新国际贸易合同范本1本协议于_年_月_日签订,协议双方为:_(卖方名称),系根据a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卖方地址)(以下称“卖方”)和_国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地址),(以下称_)。鉴于“卖方”愿意发展他在_(生产地)和其他国家制造的、并以他的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的出口业务;鉴于“卖方”愿委任_作为他的独家经销商,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销售此种产品;为此,考虑到双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诺言和所商定的各条款,
2、并考虑到下面所提出的,双方声明已经同意的,相互之间的其他有效对价,特订立协议如下:第一条 定义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卖方”制造并以其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产品名称)。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第二条经销权“卖方”兹给予_以独家进口,并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销售“产品”的权利。第三条专营权一、交易:“卖方”不得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_以外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取得“产品”。二、委任:“卖方”不得委任“地区
3、”内_以外的其他个人、行号或公司作为其经销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进口和销售“产品”。三、询购:“卖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_。四、再进口:“卖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卖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据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同售“产品”的第三者。第四条价格、条件一、价格:给予_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卖方”和_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二、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三、最惠条款“卖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卖方”现在给予经销
4、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卖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卖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_,并向_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第五条“卖方”的责任“卖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协助_:一、自费供应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二、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_。三、经常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第六条_的责任一、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卖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二、供给“卖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
5、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第七条双方关系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卖方”和_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第八条“卖方”名称等的使用一、特许:_得为商业上目的使用“商标”和“专名”或他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二、注册:如_提出要求,“卖方”应自费负责为“商
6、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第九条期限、终止本协议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从生效日起_年后,双方应协商按照当时双方同意的条款和条件将本协议按原来所订_年的期限延长一期或数期,如双方未能就延长期限达成协议,除任何一方在九十天前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撤销或终止本协议外,则本协议应视为自此以一年为期限延长或更新一次。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也应终止:一、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性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
7、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行终止,或_二、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或三、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第十条解约的影响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第十一条保证一、标准:“卖方”向_保证,所有“产
8、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卖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二、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卖方”应保护_,使之不受损失。三、质量:如_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卖方”,“卖方”应按_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_给予补偿,其费用由“卖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_不丧失其索赔权。第十二条一般条款一、不可抗力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
9、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电)击、台风、飓风、旋风、瘟疫或其他疫病、爆炸、意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动、动员、暴乱、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封闭工厂、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者。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
10、位。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二、转让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三、商业机密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年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四、通知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的任何通知应以英文作成书面,并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
11、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五、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b国法律为准。本协议内的贸易条件应服从最新修订的贸易条件国际解释通则条款的规定和解释。六、仲裁本条款系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分开,也不能单独生效。关于本协议效力和本仲裁条款适用范围的争议应由法院解决,但如此项争议已在法院提出并经法院作出判决,则败诉人应交付一切费用,包括胜诉人律师的合理公费。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按照b国商事仲裁协会所制订的商事仲裁条例在_通过仲裁最后解决之。仲裁员的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对方均有约束力。
12、七、可分割性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八、保留权利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九、正式文本本协议的正式文本应以英文书写,本协议的解释应以各条款英文的通常意义为准。十、标题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规定的内容。十一、全部协议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
13、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载明与本协议有关,并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为证明起见,本协议作成一式两份,在本协议所载的日期内由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卖方(签章):_ 代理商(签章):_最新国际贸易合同范本2合同编号:_买方:_法定住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委托代理人:_身份证号码:_通讯_邮政编码:_联系人:_电话:_传真:_帐号:_电子信箱:_卖方:_法定住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委托代理人:_身份证号码:_通讯_邮政编码:_联系人:_电话:_传真:_帐号:_电子信箱:_鉴于买方为_需要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
14、,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第一条买卖标的1、名称:_2、品种:_3、规格:_4、质量:按下列第_项执行:(1)以实物表示货物质量。包括凭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两种方法。根据提供样品者的不同可分为: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2)以说明表示商品质量。即以文字、图表、照片等方式说明商品质量。A、凭规格买卖:利用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来确定货物的品质;B、凭等级买卖:通过同一类商品按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来确定货物的品质;C、凭标准买卖:通
15、过由国家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同业公会、交易所或国际性的工商组织规定标准作为说明和评定商品品质的依据;D、凭说明书买卖:以说明书并附以图样、照片、设计图纸、分析表及各种数据来说明N商品的具体性能和结构特点,主要适用于机、电、仪等技术密集型产品;E、凭品牌或商标买卖:只凭商品的商标或品牌进行买卖,而无须对品质提出详细要求。(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约定货物质量要求:_。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1、数量:_。具体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政策、外商资信及市场行情,合理商定。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按下列第_项执行:(1)毛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
16、的重量,一般适用于低值商品。(2)净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3)公量:在计算货物重量时,用科学仪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适用于棉花、羊毛、生丝等具有较强吸湿性的商品。(4)理论重量:对某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每件重量大体相同,可以从件数推算出总量。(5)法定重量:一些国家海关法规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重量为征税的法定重量。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第三条包装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和多次搬运、装卸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防霉、防
17、锈、防腐蚀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货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目的地。2、包装箱内的商品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商品名称、质量、规格、数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1)合同号;(2)目的站/码头/机场;(3)收货人;(4)货物名称、规格;(5)箱号/件号;(6)毛重/净重(公斤);(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4、在运输包装内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性物资等危险货物
18、时,都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明用于各种危险品的标志,以示警告,使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物资和人身的安全。5、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6、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补齐、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天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
19、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合同需要。7、包装费用由_方承担。第四条运输1、运输方式:按下列第(_)项执行:(1)海洋运输:按经营方式不同,又分为以下两种:A、租船运输: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以运输货值较低的粮食、煤炭、木材、矿石等大宗货物为主。B、班轮运输:适合于运输小批量的货物。(2)铁路运输:运行速度快、载运量较大、受气候影响小、准确性和连续性强。(3)航空运输:运送迅速;节省包装、保险和储存费用;可以运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准时。适合于运输易腐、鲜活、季节性强、紧急需要的商品。(4)邮政运输:简便、快捷。2、运输单据:(1)海运提单: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
20、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买方。(2)航空运单: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3)航空邮包: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4)_。3、运输线路及费用负担:卖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而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买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卖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
21、(港/机场),未经买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卖方负担。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买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卖方,以便卖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第五条装运1、装运时间: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_天内予以装船。2、装运港(地):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3、目的港(地):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4、分批装运和转运: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订立此条款。5、装运通知:(1)卖方必须在
22、装运期前_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_天,向买方提供_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_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_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_ 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4)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_小
23、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6、滞期和速遣费用: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第六条保险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_平安险,或_水渍险,或_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_。第七条价格与货款支付1、计价货币:_;单位价格金额:_;总价:_。2、付款方式:(1)信用证。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24、金额为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的价款,即_。银行保函有效期到:_装运回后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 天;_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_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月。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2)信用证-即期付款。买方应于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 日,_合同签订后_日内,通过_银行,以_电传,_SWIFT,_信函,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 _的_即期付款信用证_议付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 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
25、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3)信用证-延期付款。买方应于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 日,_合同签订后_日内,通过_银行,以_电传,_SWIFT,_信函,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_即期_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_提示单据,进行 _承兑_延期付款_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 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4)
26、托收-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5)托收-承兑交单(D/A)。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6)汇付。买方应于:_收到所需单据后_天内;_提单日后_天内,以 _电汇,_信汇,_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3、有关单据。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1)汇票。向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_买方
27、(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A、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_空白抬头;_空白背书,并注明_运费已付或_运费待付。B、签发给卖方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_预付;_已付或_待付,通知_C、多式联运单据D、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E、铁路运输单据F、信使及邮递收据(3)其它单据:需要原本_份和副本_份。A、商业发票B、_保险单_保险凭证C、由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D、原产地证明_FORMA(普惠制原产地证)E、装箱单F、重量单G、_发货通知书_装船通知(4)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4、银行费用。依照根据上述选择的
28、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_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_托收行(如以D/P或D /A方式支付),_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第八条检验1、检验的时间和地点(1)在出口国检验:A、在产地检验,即货物离开生产地点(如工厂、农场或矿山)之前_天内,由卖方或其委托的检验机构人员或买方的验收人员对货物进行检验或验收。在货物离开产地之前的责任,由卖方承担。B、在装运港/地检验,即以离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货物在装运港/地装运前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_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
29、最后依据。检验机构对货物检验后,货物运抵目的港/地,买方如对货物进行检验,即使发现质量、重量或数量有问题,也仍然有权向卖方提出异议和索赔。2、在进口国检验A、在目的港/地检验,即以到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卸货后的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目的港/地的_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如果检验证书证明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并确属卖方责任,卖方应予负责。B、在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对一些需要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以及在卸货口岸开件检验后难以恢复原包装的商品,双方可约定将检验时间和地点延伸和推迟至货物运抵买方营
30、业所或最终用户的所在地后的_天内进行,并以该地约定的_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依据。3、检验标准和方法(1)根据商检法规定,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没在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可以参照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或者检验项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此外,合同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将买卖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数量和包装条款作为检验的重要依据。(2)商品检验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化学检验、物理检验、微生物检验等。第九条索赔1、索赔依据: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_最终目
31、的地_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向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上述条款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_列出索赔理由。2、索赔期限:(1)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日;(2)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周内。3、卖方在收到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则买方的索赔要求被视为接受。第十条税收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政府根据生效的税收
32、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_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_支付。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
33、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
34、,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二条终止合同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7)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8)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9)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
35、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36、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六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
37、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九条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
38、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盖章):_卖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最新国际贸易合同范本3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1.品名、规格:_单位:_单价:_总价:_总金额:_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3.包装: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4.装运标记: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
39、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5.装运日期:_6.装运港口:_7.卸货港口:_8.保险:_装运后由买方投保。9.支付条件:分下述三种情况:(1)采用信用证: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2)托收: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10.单据:小海运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公司。(2)空运: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3)航邮: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