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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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指南主编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广东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批准部门:广东省水利厅2011年11月总 目录前言.21 总则.32 综合说明.63 水文.134 工程地质.185 工程任务和规模.206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247 机电及金属结构.368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399 消防设计.4010 施工组织设计 .4111 工程占地 .4612 环境保护设计 .5213 水土保持设计 .5414 节能设计 .5615 工程管理设计 .5816 设计概算 .6017 经济评价 .65前 言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

2、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我省出台了广东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方案,明确提出,从2011年起,用10年时间在全省实施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其中主要目标之一是: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省山区灌溉面积1000亩以上、一般地区灌溉面积10000亩以上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为顺利推进全省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广东省水利厅编制完成了广东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规划(2011-2020年)和广东省山区小型

3、灌区改造工程规划(2011-2020年)。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以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工程迎来了建设热潮。考虑到国家和广东省均没有指导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设计的规程规范,各地报送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的建设内容、设计深度、设计标准等参差不齐。为指导全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工作,科学规划工程布局,明确灌区改造技术要求,合理确定改造方案,提高设计质量,广东省水利厅委托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广东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指南。本指南的编制主要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灌溉与排水

4、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和灌区改造技术规范(GB50599-2010),同时结合广东省中型灌区特点及对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技术要求,提出有关编制内容、设计深度方面的要求,引导我省设计人员编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在编制指南过程中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力求使指南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编 者 2011年11月1 总 则1.1 初步设计报告是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按有关规程、规范进行编制。本指南结合我省中型灌区的实际情况,规定了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的内容和深度。1.2 本指南适用于我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

5、程。中型灌区是指设计灌溉面积为666.7hm2(1万亩)及以上,且小于20000hm2(30万亩)的灌区。其中15万亩为一般中型灌区,530万亩为重点中型灌区。1.3 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设计报告应由具备水利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写。1.4 编制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加强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认真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和勘测等工作。设计时应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密切结合实际,节约投资,注重经济效益。初步设计报告应有分析,有论证,有必要的方案比较,并有明确的结论和意见,文字简明扼要,图纸完整清晰。本阶段设计所需的地形资料要求如下:(1) 需加固

6、改造的渠道带状地形图,比例尺为1/10001/2000。(2) 需加固改造的渠系建筑物地形图,比例尺为1/2001/500。(3) 需加固改造的渠道横断面图,比例尺为1/200,断面间距100200m,地形或渠道断面变化较大的渠段,应适当加密。1.5 初步设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 复核工程任务,确定工程规模,选定流量、水位等特征值,明确运行要求;(2) 复核水文成果。(3) 复核区域构造稳定,查明影响工程的主要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4) 复核工程的等级和设计标准,确定灌区工程总体布局,渠道及主要建筑物结构型式和布置、控制尺寸、高程和工程数量等。(6) 确定泵站的装

7、机容量,选定机组机型、单机容量、单机流量及台数,确定接入电力系统方式、电气主接线及主要机电设备的选型和布置,确定建筑物的闸门和启闭机等金属结构的型式和布置。(7) 提出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的措施;(8) 提出消防设计方案和主要设施;(9) 选定对外交通方案,施工导流方式、施工总布置和总进度、主要建筑物施工方法及主要施工设备,提出天然(人工)建筑材料、劳动力、供水和供电的需要量及其来源;(10) 确定工程占地范围,核实占地实物指标,提出移民安置规划和投资概算。(11) 提出环境保护的措施设计;(12) 提出水土保持措施,水土监测方案和投资概算;(13) 提出节能减排设计方案;(14) 拟定灌区工程

8、的管理机构,提出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以及主要管理设施;(15) 编制初步设计概算;(16) 复核经济评价。1.5 下列资料可根据需要列为初步设计报告的附件:(1)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2) 工程量计算书;(3) 其它重要专题报告。1.6 初步设计报告应按本指南第2章至第17章规定进行编制,将“综合说明”列为第一章(可单独成册),以下章节应按指南317章的编制要求依次编排。1.7 中型灌区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除应符合本指南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及标准的规定。2 综合说明2.1 简述工程地理位置、工程任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结论、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勘测设计编制

9、的依据和过程。2.2 简述工程自然条件,水文主要成果。2.3 简述区域地质、工程地质的主要结论。2.4 简述工程建设的任务,工程规模。2.5 简述工程等别及标准,工程布局、主要建筑物型式和工程布置。2.6 简述主要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的选型和布置。2.7 简述施工条件、施工导流、工程控制性进度。2.8 简述消防设计方案及消防设施。2.9 简述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2.10 简述工程征地范围及主要实物指标,拆迁安置方案、补偿标准和投资。2.11 简述环境保护设计依据,主要环境保护措施设计成果,环境保护设计概算编制依据及投资。2.12 简述水土保持设计依据,主要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成果,水土保持设计概

10、算编制依据及投资。2.13 简述建设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能耗指标,简要分析节能效果。2.14 简述工程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管理及保护范围、主要管理设施、工程安全监测管理、工程管理费用及来源。2.15 简述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原则、依据、价格水平年和工程总投资。 2.16 简述经济评价的主要成果和结论。 2.17 综述结论意见,并提出今后工作建议。 2.18 附表、附件(1) 附表1) 工程特性表(格式附后)。2) 工程投资总概算表。(2) 附件1)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复意见。2)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它文件。2.19 附图工程总体布局示意图(比例尺:1:10000)。如综合说明单独成册出版

11、,还应附如下附图:(1) 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图。 (2) 工程总布置图。 (3) 主要建筑物平、剖面图。(4) 工程施工总进度表。附表 灌区工程特性表序号名 称单位数 量备 注一水文特性1多年平均降雨量mm2最大年降雨量mm3最小年降雨量mm4多年平均径流深mm5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万m3二灌溉特性1灌溉面积(1)原设计灌溉面积万亩(2)现设计灌溉面积万亩(3)有效灌溉面积万亩(4)实际灌溉面积万亩2灌溉保证率%3渠系水利用系数三水源工程水库1集雨面积km22水位(1)正常蓄水位m(2)汛限水位m(3)死水位m(4)设计洪水位m年一遇续上表 灌区工程特性表序号名 称单位数量备 注(5)校核洪水位m

12、年一遇3库容(1)总库容万m3(2)兴利库容万m3(3)防洪库容万m3(4)死库容万m34多年平均工业、生活供水量万m3水闸1集雨面积km22正常蓄水位m3设计流量m3/s年一遇4校核流量m3/s年一遇5拦河闸总净宽(孔数净宽)m水陂1集雨面积km22正常蓄水位(陂顶高程)m3设计流量m3/s年一遇4校核流量m3/s年一遇泵站1设计流量m3/s2装机容量kW3装机台数台4单机容量kW四渠首工程1干渠渠首续上表 灌区工程特性表序号名 称单位数量备 注(1)进水闸尺寸(孔数宽高)m(2)设计引水流量m3/s(3)设计灌溉面积万亩2干渠渠首.五渠系工程1干渠(1)渠道及建筑物级别级(2)防洪标准(P

13、)%年一遇(3)长度km其中本次改造 km(4)断面型式 (5)防渗衬砌形式(6)渠系建筑物节制闸座其中本次改造 座泄水闸座其中本次改造 座分水闸座其中本次改造 座渡槽座其中本次改造 座反虹涵座其中本次改造 座(1)渠道及建筑物级别级(2)防洪标准(P)%年一遇(3)长度km其中本次改造 km(4)断面型式 (5)防渗衬砌形式(6)本次设计建筑物节制闸座其中本次改造 座泄水闸座其中本次改造 座分水闸座其中本次改造 座渡槽座其中本次改造 座反虹涵座其中本次改造 座穿河涵、公路涵座其中本次改造 座桥梁其中本次改造 座.六施工1主体工程(1)土方开挖万m3(2)土方回填万m3(3)浆砌石砌筑万m3(

14、4)混凝土万m32主要建材(1)水泥万t(2)钢筋t3劳动总工日万工日4施工总工期年七工程占地(1)新增永久占地亩(2)施工临时用地亩(3)占地投资万元八效益指标1工程静态总投资万元2国民经济内部收益率%3经济效益费用比4新增灌溉面积万亩5改善灌溉面积万亩6提高灌溉保证率%7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3 水 文3.1 流域概况(1) 简述灌区工程所在地区的自然地理概况、河流水系和水利工程概况。(2) 说明灌溉水源及灌区工程概况。3.2 气象3.2.1 气象测站情况简述流域及邻近地区气象台、站(探空站、测风站)分布与观测情况。3.2.2 气象特征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后新增加的气象资料,复核流域及工程

15、所在地区的气象特征值。3.3 水文基本资料说明流域内水文测站分布情况、观测项目、观测年限、主要水文站的控制特性和高程系统。水位、流速、泥沙等的测验方法和测验精度。主要测站资料整编情况。3.4 径流(1) 灌区改造工程的径流分析计算一般指灌区水源(水库、山塘、江河、溪流等)的地面年径流及年内分配的分析计算,径流成果主要用于灌区水量平衡计算。(2) 本阶段主要复核径流系列的一致性和代表性,确定径流计算成果。(3) 缺乏实测径流资料时,工程地址径流量也可采用经主管部门审批的最新水文图集进行估算:根据广东省水文图集中的“广东省19561979年平均年径流深等值线图”、“广东省19561979年年径流变

16、差系数Cv等值线图”,查取工程地址的多年平均径流深和年径流变差系数Cv,据此计算丰、平、枯设计年径流深、年径流量。设计年径流的年内分配,在扣除基流量后,可依据设计流域代表年的降雨年内分配计算分析确定,或者按广东省一年三熟灌溉定额(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编)附表910的年降雨时段分配表计算确定。3.5 洪水3.5.1 洪水特性概述灌区所在地区或流域内的暴雨、洪水特性,概述上游水利水电工程对洪水的影响。3.5.2 历史洪水复核历史洪水洪峰流量、时段洪量以及历史洪水及实测特大洪水的重现期。3.5.3 设计洪水灌区改造工程设计洪水一般包括:(1) 取水口设计洪水;(2) 灌区交叉建筑物的设计洪水;(

17、3) 承担排洪任务或有山洪汇入的渠段、截洪沟的设计洪水。设计洪水的计算应根据工程的集水面积,所在流域的暴雨洪水特性、实测水文资料情况等因素采用按实测流量资料推算设计洪水或按暴雨资料推算设计洪水的方法。3.5.3.1 根据实测流量资料推算设计洪水根据流量资料计算设计洪水时,说明增加水文资料后的洪水系列年限、采用的经验频率计算公式以及设计洪水复核成果,并与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洪水成果进行比较,确定采用的设计洪水成果。3.5.3.2 根据暴雨资料推算设计洪水(1) 根据暴雨资料推算设计洪水时,说明增加资料后统计的所在区域的实测各时段设计暴雨成果,并与广东省暴雨参数等值线图(2003年)查算成果相对比,

18、合理确定设计暴雨成果。(2) 根据暴雨资料推算洪水的计算方法有:1)1991年广东省水文总站编制的广东省暴雨径流查算图表使用手册中的广东省综合单位线法、推理公式法;2)1977年广东省水利电力局刊布的广东省洪峰流量经验公式法。(3) 除水库工程外,集水面积小于10km2的其他工程,可采用广东省洪峰流量经验公式法进行洪水计算。集水面积大于10km2的,采用广东省综合单位线法、推理公式法进行洪水计算,合理选定参数,对两种方法的计算成果应合理协调,合理选用。3.5.4 施工洪水施工期有施工导流问题的渠道、渠系建筑物,应进行施工洪水分析计算:(1) 说明施工洪水时段的划分、洪峰系列统计原则,进行参数计

19、算,提出各时段洪峰、频率计算成果,并分析其合理性。(2) 有实测流量资料的,按上述根据实测流量资料推求设计洪水的方法进行施工洪水计算。(3) 缺乏实测流量资料的,采用暴雨推求洪水的方法进行施工洪水计算,有条件的可统计各施工时段各历时暴雨进行频率计算,求得各施工时段各历时设计暴雨量,再采用广东省综合单位线法、推理公式法或广东省洪峰流量经验公式法计算施工期洪水;对于只有逐月最大日降雨量资料,可采用相关法进行计算。3.5.5 涝区设计排涝流量有排涝功能的渠道、渠系建筑物,应进行涝区设计排涝流量复核计算:(1) 说明设计暴雨及排涝流量的计算标准、计算方法、计算参数,复核设计排涝模数和设计排涝流量成果。

20、(2) 点暴雨参数(均值、变差系数Cv)可根据工程集水区域中心点的位置从广东省暴雨参数等值线图(2003年)查算。根据广东省暴雨径流查算图表使用手册计算各频率设计面暴雨量。(3) 设计排涝流量可按排水面积乘以设计排涝模数求得,设计排涝模数主要与设计暴雨历时、强度和频率、排涝标准、排涝面积、排水区形式、地面坡度、植被条件和农作物组成、土壤性质、地下水埋深、河网和湖泊的调蓄能力、排水沟网分布情况和排水沟底比降等因素有关,可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附录C中公式计算。3.6 泥沙灌区泥沙分析主要是说明引水工程处的泥沙来源,进行资料的还原和插补延长,说明复核后的泥沙成果,确定采用

21、的多年平均悬移质、推移质年输沙量。说明泥沙对水源引水及渠系输水有无影响。缺乏泥沙实测资料的河流,泥沙分析可根据广东省水文总站1986年8月编写的广东省水资源中广东省悬移质多年平均年输沙模数分区图进行估算。3.7 潮汐灌区所在流域受潮汐影响的,应说明工程所在地区的潮汐规律及特征水位,潮汐与洪涝水遭遇特性,分析计算确定设计潮汐水位、过程线等。各潮位站的特征水位及设计潮水位可采用2004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广东省海堤工程设计导则(试行)及1995年5月广东省水利电力厅颁布的广东省年最高潮位频率计算成果中成果。3.8 水面蒸发、水质说明流域及邻近地区蒸发器类型、安装方式、观测情况、不同蒸发器观

22、测的水面蒸发量,分析确定年、月水面蒸发折算系数,确定水面蒸发量特征值。说明灌区水源水质情况。3.9 灌区量水系统有条件的中型灌区(如珠江三角洲)在改造时应建设灌区自动量水系统。3.10 附图(1) 流域水系图(表明水文、气象站和已建、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位置)。(2) 主要水文站和设计断面的水位流量关系图。(3) 其他有关附图。3.11 附表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如下附表:(1) 年、月径流(雨量)系列表(设计依据站、工程场址及区间)。(2) 洪峰、洪量(暴雨量)系列表(设计依据站、工程场址及区间)。(3) 典型洪水和设计洪水过程线表。(4) 其他有关附表。4 工程地质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加固

23、改造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应在充分利用已有的地质勘察资料基础上,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程(GB50487-2008)的要求,结合中型灌区的特点,以地质测绘为主,辅以钻探、槽(坑)探,重点是查明灌区沿线重要建筑物(如新建渠线以及规模相对较大的渡槽、水闸、隧洞、涵洞等)的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详查沿线各种天然建筑材料的来源、质量、储量、运输方式、运距等。4.1 概述(1) 概述工程位置、工程主要指标、主要建筑物的布置方案等。(2) 概述可研阶段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及结论、审查、评估意见。(3) 简述本阶段勘察工作内容、本阶段及以前完成的主要勘察工作量。4.2 区域地质(1) 概述可研阶段工程所在

24、区域构造稳定性与地震动参数的结论。(2) 评价区域构造稳定性。确定工程场地的地震动参数及地震基本烈度。4.3 渠道工程地质条件(1) 分段概述渠道沿线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覆盖层的厚度与组成物质、地质构造、岩体风化情况,物理地质现象、水文地质条件,岩土体的主要物理力学性质等。(2) 分段概述渠道沿线的工程地质条件。对明渠线路,重点在沿线高填方段和存在崩塌、滑坡、渗漏、管涌等安全隐患的渠段布置钻孔,查明其工程地质问题,并分析其影响,预测产生边坡失稳、湿陷、胀缩、管涌和沼泽化等问题的可能性。对隧洞线路,着重说明进出口洞脸、交叉段、浅埋段和地质构造复杂地段的稳定条件。对通过可溶岩地区的线路,应说明喀

25、斯特发育情况,预测围岩稳定和发生涌水涌沙的可能性。(3) 评价渠道沿线的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工程地质分段或围岩分类。提出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的建议值和地基处理措施的意见。4.4 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1) 概述各主要建筑物场址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覆盖层的厚度与组成物质、地质构造、岩体风化情况,物理地质现象、水文地质条件,岩土体的主要物理力学性质等。(2) 论述各主要建筑物场址的工程地质条件。说明渡槽、水闸、泵(电)站、交通桥涵等主要建筑物地基和边坡、消能冲刷区岸坡的稳定条件,渗透和渗流稳定条件,沉陷变形和液化条件。 (3) 评价各主要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提出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和地基处理措

26、施的意见。4.5 天然建筑材料详查沿线各种天然建筑材料。说明沿线各种天然建筑材料的位置、质量、储量和开采运输条件等。4.6 结论综述工程地质问题评价和结论,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7 附图及附件(1) 渠道工程地质图、剖面图。(2) 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平面及剖面图。(3) 天然建筑材料产地分布图及料场综合地质图。(4) 岩、土、水质试验报告及成果汇总表。(5) 其它相关报告或附件。5 工程任务和规模5.1 工程建设必要性(1) 概述工程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情况,人口、土地、水资源、耕地等资源情况,主要国民经济指标及发展规划等。(2) 概述灌区水利工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3) 论证灌区续

27、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必要性和迫切性。5.2 工程任务(1) 概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的任务,确定需要达到的目标。(2) 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范围:原则上包括渠首工程、干支渠及渠系建筑物。不含有综合利用要求的水源工程,但对专用的水源工程(如提水泵站)可列入灌区改造工程中。干渠是指灌区内所有干渠(现状完好或近年已改造的除外,下同)。支渠是指:对重点中型灌区分水口流量在0.5m3/s(含0.5m3/s)以上的渠道;对一般中型灌区分水口流量在0.2m3/s(含0.2m3/s)以上的渠道。珠江三角洲的中型灌区改造工程范围应包括末级渠系及田间工程。 (3) 对灌区近期已实施的改造项目进行说明

28、,对于刚实施改造不久,且效果达到要求的项目应予保留利用。5.3 设计水平年及设计标准5.3.1 设计水平年确定灌区改造工程的设计水平年。5.3.2 灌溉设计保证率灌溉设计保证率一般取90%,若需降低设计保证率,应进行论证。对有生活、工业供水要求的渠道,提出其供水设计保证率。5.4 灌溉制度5.4.1 灌溉制度根据灌区所在地区、作物组成及土壤情况,参照广东省一年三熟灌溉定额(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编)、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2007年)复核灌区各种作物灌溉净定额及灌溉时段分配。作物的灌溉定额亦可以采用其它经审批通过的相关规划设计报告(灌区规划报告、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报告、水源工程设计报告等)

29、中的灌溉定额成果。5.4.2 养殖用水定额和用水过程,养殖用水定额采用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成果,用水过程根据调查确定。5.4.3 灌水率计算根据所采用的灌溉制度复核计算灌水率。5.5 灌区供需水量平衡5.5.1 灌区可利用水量(1) 说明灌区水源数量,阐述灌区各水源基本情况,说明可利用水量及水源充裕程度。 (2) 根据“水文”中径流分析成果,确定灌区可利用水量。5.5.2 灌区需水量预测(1) 根据灌区所在地水源规划、灌区规划及各水源工程的工程任务、兴利目标,复核设计水平年灌区水源及需灌区水源担负灌溉、供水的用水户。(2) 根据灌区内社会经济现状、用水现状及灌区所在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灌溉规

30、划、供水规划等,参照省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广东省一年三熟灌溉定额中成果,预测设计水平年各用户需水量,一般包括农村生活及城镇工业用水量、农业灌溉用水量、养殖用水量及生态用水量。(3) 确定各用户用水年内分配,农业灌溉用水年内分配可根据丰、平、枯不同水平年,按广东省一年三熟灌溉定额中成果选用;养殖用水年内分配根据当地用水情况确定。(4) 灌区水源工程(水库等)已完成除险加固或重建、扩建设计,且其设计成果已经水利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在复核后,灌区需水量预测成果应与水源工程设计报告中成果相协调。5.5.3 供需水量平衡计算对于改造后灌溉等用水量不增加、原水源水量较丰富、取水有保

31、障的中型灌区,可不作详细水量平衡计算,仅作必要分析说明即可,相应地也可简化第三章中的径流分析的相关内容。(1) 根据灌区可利用水量、需水量年内分配成果,进行供需水量平衡分析;对以水库为灌溉水源的灌区,原则上采用代表年法进行平衡分析计算。(2) 灌区水源为多水源、多用户的水资源供需系统时,应根据各水源的特点、输水工程特点划分供水分区,并据此进行供需水量平衡计算。(3) 根据供需水量平衡计算成果,应明确灌区水源能否满足灌区用水需求,不满足灌区用水需求的,应分析其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法。5.6 工程规模5.6.1 灌区工程总体布置简述灌区工程总体布置,对于原灌排结合的渠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设计时

32、宜实行灌排分离。5.6.2 渠道设计流量和渠道加大流量(1) 根据设计灌水率、设计灌溉面积,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6.1.46.1.9”中的规定,计算各渠道各渠段设计流量、最大流量、最小流量。所采用的渠系水利用系数应与灌区规划、灌区供需水量平衡中采用的成果一致。(2) 对于有养殖供水任务的渠道,应计算养殖供水流量。(3) 加大流量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确定。5.6.3 排水沟设计排涝(洪)流量和规模 根据各排水沟的设计排涝(洪)标准及水文分析计算成果,复核排水沟设计排涝(洪)流量,确定排水沟规模。5.6.4 渠(沟)道设计水面线灌区改造后,渠道水位应满足原灌溉功

33、能要求,原则上渠道各控制点的水位不应低于原设计控制水位、排水沟各控制点的水位不应高于原设计控制水位。 (1) 采用渠道水力学公式或水面线推算公式,计算各渠(沟)道设计水面线。(2) 水面线计算中所采用的糙率应根据渠(沟)槽特征、改造后衬砌情况,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附录E中糙率表合理选用。应考虑渠道糙率取值偏大或偏小对工程设计及灌区实际运行的不利影响,糙率偏大则容易造成实际灌溉水位比计算的灌溉设计水位低,糙率偏小则容易造成渠道实际过流能力比计算的过流能力小。(3) 灌溉、排涝(洪)结合的渠道(段),应分别计算灌溉工况、排涝(洪)工况下的设计水面线。5.6.5 灌区主要建筑物的特征参数(1)

34、复核拦河水陂(水闸)的:正常、设计、校核防洪水位、设计引水及排水流量等主要参数。(2) 复核泵站的:设计流量、设计扬程、装机容量等主要参数。(3) 复核泄洪闸、进水闸、分水闸、节制闸等各类水闸的:设计和校核水位、水闸尺寸等主要参数。5.7 附图(1) 灌区工程布置图、灌溉面积分布示意图。(2) 渠道设计水面线纵剖面图(标出主要建筑物)。(3) 其他有关附图。6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6.1 设计依据6.1.1 概述各主管部门对灌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评估、审批意见。6.1.2 说明工程主要建筑物设计所需要的相关专业基本资料:水文气象、地基特征及参数、建筑材料特性及参数、地震动参数及相应基本烈度、建筑

35、物特征水位、流量等。6.1.3 列出本次设计依据的主要规程、规范。6.1.4 列出现行的规程、规范规定的主要设计允许值。6.2 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及洪水标准(1) 根据灌区改造技术规范(GB50599-2010),灌区灌溉面积大于1万亩,小于30万亩,为中型灌区,工程等别为等。(2) 根据引水枢纽工程引水流量的大小、提水枢纽工程单站装机流量或单站装机功率的大小、灌排渠沟的灌溉流量或排水流量的大小、灌排建筑物过水流量的大小,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分别复核引水枢纽工程、提水枢纽工程、灌排渠沟、灌排建筑物的级别及相应防洪标准。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

36、9)确定引(提)水工程、渠沟工程及灌排建筑物级别及防洪标准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 对于兼有行(排)洪功能的渠道或渠段,其建筑物级别及防洪标准还应结合防洪标准(GB50201-94)、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 50-92)、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及当地江河流域综合规划报告综合确定。2) 引水枢纽工程、提水枢纽工程、灌排渠沟、灌排建筑物的级别可低于灌区工程等别相应的建筑物级别,但一般不应高于灌区工程等别相应的建筑物级别。以中型灌区为例,引水枢纽工程、提水枢纽工程、灌排渠沟、灌排建筑物的级别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可划分为35级。3) 在防洪堤上修建

37、的引水、提水工程及其他灌排建筑物,或在挡潮堤上修建的排水工程,其级别不得低于防洪堤或挡潮堤的级别;倒虹吸、涵洞等灌排建筑物与公路或铁路交叉布置时,其级别不得低于公路或铁路的级别。4) 承担工业及城镇居民用水供水任务的渠系,还应根据供水对象的重要性,复核其建筑物的级别及洪水标准。5) 列表明确各渠道及其渠系建筑物的流量、级别和洪水标准。6.3 工程布置6.3.1 总的要求灌溉渠道加固改造尽量维持现状,对局部不合理的渠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完善。灌区引水、输水、泄水建筑物原则上应尽量利用现有建筑物,在原址重建或加固。确需拆除重建的,经综合比较,选定引水、输水、泄水等建筑物型式,以及水闸、泵

38、站总布置及其它主要建筑物型式。本阶段主要在可研成果基础上,重点对局部需调整的线路进行比较,复核其所选方案。6.3.2 水源及渠首工程(1) 从水库引水的灌区,水库的除险加固不纳入灌区改造项目;从河流引水的灌区,拦河闸(水陂)可根据实际情况纳入灌区改造项目(大中型病险水闸除外)。(2) 复核灌区渠首工程的位置、引水方式、引水流量等主要参数。(3) 渠首引水工程改造,应根据河(湖)水位、河(湖)岸地形、地质条件和灌溉对引水高程、引水流量的要求,复核原有引水方式。(4) 对不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要求的渠首工程应在技术诊断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更新改造方案,确需移址重建的渠首工

39、程应作充分论证。6.3.3 渠(沟)系(1) 说明灌排渠(沟)系位置、走向,现状渠线布置基本合理的,灌区改造时应基本沿原来的渠线布置。确需对渠线作重大调整的,应作充分论证。(2) 灌排渠(沟)系调整应满足灌区长远发展的需要,经方案比较确定。调整后的渠(沟)应满足渠(沟)线短、控制范围大、有利于提高灌溉水重复利用率的要求,还应兼顾行政区划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分布。对于灌溉渠道,应尽可能布置在灌区的脊线,以争取最大的自流灌溉面积;对于排水沟道,应尽可能布置在排水区的洼线,以争取最大的排水效果。(3) 傍山渠道应设排水沟以排泄山坡面雨水,对渠道有较大威胁的山洪应给予截导,尽量利用天然河沟,使山洪在渠

40、下通过。6.3.4 灌排建筑物(1) 根据工程规模、作用、运行特点和灌区总体布置的要求,对渠系建筑物进行复核。应明确灌区改造前、后各类建筑物的数量。在对原有灌排建筑物进行老化、病害诊断的基础上,结合灌区总体布置的要求,提出对原有灌排建筑物的改造措施(拆除、利用、维修、重建)及对应的建筑物数量,明确新建建筑物的位置及数量。(2) 对灌溉渠道进行改造造成渠道水面线下降时,应考虑在主要分水口下游设置节制闸,以抬高水位保证灌溉。(3) 在傍山渠道洪水入渠段的下游或重要城镇工矿区、险工渠段、重要建筑物的上游,为保障下游渠段或重要建筑物的安全,宜在适当位置设泄水闸。6.4 渠道及建筑物工程设计6.4.1

41、渠(沟)道纵断面设计(1) 说明纵断面设计原则及方法,确定各渠段纵坡及沿线渠底高程。(2) 灌区改造纵断面总的设计原则是: 最大限度的利用原有建筑物,避免大面积、大方量的土方挖填; 以原控制性建筑物作为控制点,分段进行渠底纵坡设计; 尽可能满足渠(沟)道上下游水面衔接,避免上下游出现大的水面变化; 根据渠(沟)道各段设计流量,在满足渠道不冲、不淤流速的前提下,力求渠道断面最小。(3) 渠道纵断面设计和横断面设计是互相联系,互为条件的,在设计中应统筹考虑、交替进行、反复调整,最后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4) 渠道原设计纵断面或现状纵断面基本合理的,可在原设计纵断面或现状纵断面成果的基础上作局部调整,尽可能避免大范围、大幅度的纵断面调整。 (5) 灌排结合的渠道,其纵断面还应结合排水要求进行设计。6.4.2 渠(沟)道横断面设计阐述灌区渠沟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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