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栋住宅楼组成及裙楼商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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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西安市雁南三路与情侣路十字东南角,曲江新区曲池坊工程由11栋住宅楼组成, G1、G2、K1、K2楼均有群楼商铺,G1、G2、G3、G5、G6、G7中间为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10.5万m2,地上面积87043.91 m2,地下面积17340.85 m2,基础为筏形基础,主体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建筑物耐火等级一级,建筑物抗震等级二级,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建筑高度43.25m,建筑密度27%,绿地率35%。二、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目标:重大监理(管理)责任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三、安全生产管理监理(管理)控制工作内容:1、审查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

2、技术编制应当而且必须包括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两大部分的内容:(1)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包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保障、质量保障体系(包括组织机构、成员、数量、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以及相应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安全技术性措施应包括的内容:工程项目施工总平面图设计;施工总平面设计是否能够满足工程项目施工的需要;道路、出入口、给水、排水、排污、消防通道是否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办公设施、宿舍、生产区域是否分开;是否有医疗设施;办公设施、宿舍是否处于

3、在建建筑物的坠落半径之外(建筑物高度25米,坠落半径为2米;高度30米,坠落半径为5米。施工用电1KV以下,安全距离为8米,330KV550KV,安全距离为15米);材料加工、堆放设施是否满足工程施工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对工程项目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工程部位、施工环节的表述和控制点的设置是否正确、完整;实施监控的措施、方法是否可行;是否涵盖了工程项目 施工全过程;消除和监控措施是否具体、可靠;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性措施审查;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培训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及其规定。审查这部分内容时,要特别注意有否对高空违章作业、违章操作可能带来危害予以告知的相应内容,以及安全技术

4、交底双方签字确认的内容;对冬期、夏季、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审查;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其实际落实情况。2、对施工用电方案的审查:(1)用电方案中的外电防护措施是否到位;(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包括工作接地、重复接地、专用零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等的设置是否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3)对施工用电方案中所采用配电箱、开关箱的审查。审查的内容为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漏电保护、隔离开关等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之规定;(4)对施工现场照明用电方案的审查。审查内容应包括照明回路漏电保护措施、灯具金属外壳接零保护措施、湿作业使用低压(36V)措施等是否齐全、准确;(5)对配

5、电线路的审查。审查内容应包括配电线路使用的材料、线路过路(包括过路高度、两端支点位置、过路保护措施等);架空线路(包括线路位置、架设高度、架设支架等);架空或埋设电缆(包括线路走向、埋设深度、保护措施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内容(包括图纸、文字说明)是否齐全、正确;(6)对电器装置的审查。此项审查,主要是审查所选用的闸具、溶解器的参数选定是否正确可靠,是否有计算书;(7)对用电档案的审查。对用电档案的审查主要是针对诸如塔机、电碴压力焊,闪光对焊等大型用电机具(设施)专项用电技术方案的审查(是否编制以及编制正确与否);对现场施工维修电工巡视、维修记录的审查(包括制度、记录格式、巡视、维修岗位责任

6、等);(8)对电工(包括施工电工和维修电工)岗位证书的审查。所有作业电工必须做到持证上岗。3、对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1)审查应包括的施工机械种类:圆盘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加工机械、电焊机、搅拌机、翻斗车、起重机械、推土机、挖掘机、装卸机械等;(2)审查的主要依据:建设工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5条、第34条、第35条等)及其释义(国务院法制司、建设部政策法规司、质量安全监督及行业发展司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3)审查的主要内容:设备性能是否满足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设备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

7、证、使用证明及操作规程是否齐全;施工机械的使用制度、安全生产规定是否齐全、正确;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的岗位证书(审查证书时应注意有效期和发证机关是否正确;对于证书要审查原件,项目监理部留存复印件)。(4)对施工机械、设施应重点审查的种类和内容:必须审查的内容:对重点施工机械的审查内容除(3)所列外,还应补充审查如下内容:审查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塔机、各种物料提升机的拆装方案(内容、审批程序的合法性等);塔机、各种提升设备由总包单位组织、分包单位、设备租赁(供应)、设备安装单位参加的安装后的验收记录和验收合格证,以及验收前按

8、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检验合格证书;施工单位拆装资质的审查。安装和拆卸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安装完成并经总包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备案手续的审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必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相应证明文件);作业人员岗位证书的审查(特别要注意对塔机司机、信号工、司索工;打桩机械司机及操作工、物料提升机司机岗位证书的审查)。4、对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1)基坑支护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包括的内容:土体开挖方案;基坑检测方案。对边坡支护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审查的内容:首先要熟悉

9、本工程项目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依据地质报告提供的地质情况、基坑开挖深度、以及基坑周边环境,审查土方开挖施工图(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要求值,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值;保证土方开挖的施工工艺是否正确、合理、可行和可靠;施工机械选用是否能够满足边坡支护施工的要求;土方开挖顺序、分层开挖的深度安排及控制方法等与支护的时空关系规定是否妥当;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控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施工用出入坡道,及车辆、机械出入道路的设置;基坑支护的排水措施。审查内容应包括排水沟(槽)、集水井(坑)的设置,排水设备及排水工作制度等;基坑支护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可以由项目部编制,但必须由企业安全生

10、产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会签、企业技术总负责人审查批准、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绝对不允许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批或以加盖项目部印章的形式报审);基坑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报审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须打印、加盖监理部印章后留存)。尔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复审并批准。(2)、对模板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对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内容:1)模板布置图、构造措施是否符合工程项目结构特点和砼施工工艺、规范、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标准条文;2)模板支撑体系(包括模板和支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审查模板支撑体系的重点在于对上述“三性”设计计算的审查,并应特别注意计算中的荷载

11、效应组合及其荷载标准值取值,是否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规定;3)模板支撑底部的建筑物结构或地基的承载力的计算;4)模板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中的构造措施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7.3的要求;5)模板的存放措施的审查。其内容应包括大模板的防倾倒措施、组合模板的堆放要求,以及加工组合模板分类堆放要求等; 6)对安装、拆除模板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安装的工艺流程及稳定措施(包括高层2米以上高处作业时立足点的设置;高度3米以上脚手架平台的设置等)及验收程序;拆除模板的程序、方法以及审批程序等;7)模板拆除前、拆除后对砼质量的验收程序;8)砼入模的方法、运输通道,以及入模过程中(包括振

12、捣过程)对模板的保护措施等;9)拆模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制度;10)上述审查,项目监理部必须建立审查记录。审查记录应打印加盖项目监理部印章保存。(3)、对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1)审查编制、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未经企业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的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属于程序不合法的专项施工方案。对程序不合法的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监理部必须书面指令承包单位予以改正;不改正者,不批准,更不得进行施工;2)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设计施工图纸和设计计算书;设计图纸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图纸签字栏内应有设计、校对、审核、批准四个人签字方称为有效施工图纸);3)设计计算的内容是否齐全(

13、应包括强度、稳定性和刚度计算);各种荷载效应组合及荷载标准值是否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计算的数据是否正确;4)脚手架底部地基承载力的计算及相应的构造措施;5)杆件间距、扫地杆、剪刀撑、立杆、横杆、连墙杆、横向斜撑等的设置及材质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及相应规范、规程的规定;6)脚手架、踢脚板、挡脚板、出入口防护栏杆等的设置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7)悬挑架支承结构的形式、高度(不得超过24米);悬挑梁与楼板、梁或墙体的固定措施;悬挑架的形式(应采用型钢或钢管制作成三角形桁架)节点形式(必须是螺栓或焊接的刚性节点,不得采用扣件或碗扣连接);8)脚手架搭设的高度是否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

14、范、规程的规定;9)安全网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10)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包括人数和证书)的审查;11)脚手架所用各种材料必须履行报验和复试手续。特别是钢管(宜用483.5,也可用513.0)等主要材料的材质必须严格审查,(据有关资料称,目前市场上流通的钢管、扣件80%以上为不合格品);12)脚手架搭设的验收程序。(4)、对物料提升机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1)物料提升机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内容:物料提升机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程序的有效、合法性审查(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物料提升机施工方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物料提升机现场作业的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物料提升机的选

15、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提供计算书);地锚的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与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提升机使用过程各种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上述内容,专项施工方案中缺一不可。2)物料提升机进入现场,必须履行报验审批手续;3)进入现场重新组装的物料提升机按规定应进行的试运转(静载、动载试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度、可靠度的测试、扒杆按专项施工专项方案组装后试吊试验等的程序(包括试验、测试程序和报验报审程序);4)索具使用前的检查验收程序和报验程序;5)物料提升机定期维修保养、定期试运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与结构变形、负荷能力等的证明资料的报验报审;6)物料提升机各种防

16、护用料、脚手架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周围圈等工作的安排;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其内容应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注意事项等;8)应审查其特种作业岗位证书(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9)物料提升机运行道路在起重吊装作业前,项目监理部应会同物料提升机安装单位进行检查,以确认地耐力是否达到吊装作业的要求以及应采取的铺垫措施;10)上述审查内容,项目监理部必须建立书面审查记录。审查记录应打印并加盖项目监理部印章存档备查。 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监督1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必须监督检查批准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和执行。这是国家界定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法律职责的主

17、要内容;2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制度,明确对承包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的具体要求;3监理部、监理人员应通过巡视、旁站、见证等方法,检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必须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发出书面指令,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必须发出工程暂停施工令。任何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对国家这一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所松动和“高抬贵手”;4项目监理部对安全隐患发出的“整改通知”和严重事故隐患发出的“暂停施工令”承包单位不执行,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报告建设单位,必要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5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对5.3、5.4的不作为、不完全作为,

18、或错误作为,按规定都要承担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6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并对这种控制承担法律责任。7工程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告,并应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公司报告。项目监理部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有意隐瞒安全生产事故。五、监理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34、135、136、137、39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释义”(国务院法治局);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9、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国务院);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加强塔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建设部);技术公告(建设部109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令);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建质200459号);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统一规范(修改稿,待颁布);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细则(G

20、B530685);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GB50300200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待颁布六、 “三宝、四口”、 洞口及临边作业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质量要求,要有生产许可证、合格证、质量检测证,要有安全监督部门的准用证。2、 “四口”的防护措施要定形化、工具化,物料提升机每层需设一道平安全网。3、阳台、楼板、屋面临边防护措施要严、要符合要求。4、通道口防护棚材质要符合要求搭设牢固严密。5、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棚与挑沿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6、

21、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搭安全平网一道7、分层施工的楼梯和梯段也必须安全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防护栏杆8、井架与脚手架等与建筑物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设置安全防护蓬,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9、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10、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1.0-1.2m,下杆离地高度0.5-0.6m,坡度大于1:2的屋面,防护栏杆高1.5m,并加挂安全网,除经设计计牙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11、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整个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

22、何处,能经受任何方面的1000N外力,当柱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12、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挡脚芭,挡脚板与档脚芭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占芭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它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13、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14、物料提升机每层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15、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

23、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16、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也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防止挪动移位的盖板盖设。17、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于用竹、木等作盖板,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18、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网。19、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外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临时防护栏。20、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七、在交叉作业中的安全控制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

24、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面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2、模板、脚手架等拆除,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3、模板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小于1m,高起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通、施工用电梯的井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6、在施工现场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

25、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必须设置安全防护通道。八、手持电动工具、物料提升机作业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另连接正确可靠。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4、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5、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作业。6、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7、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8、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证。9、在露天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作业。10、物料提升机作业时,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11、物料提升机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另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12、物料提升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13、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正林监理曲池坊项目部200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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