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新中联一期竣工验收补充监测报告[0271]公示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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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4)第(027-1)号项目名称:新中联物流设施(苏州)有限公司年产货架90000吨、仓储设备10000吨、物流设备6000台新建项目一期年产货架16000吨工程复测 委托单位: 新中联物流设施(苏州)有限公司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2014年7月承 担 单 位: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主 任: 潘 良 宝项目负责人:沈 燕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电话:(025)84216368传真:(025)84216368邮编:210036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目 录1情况说明12验收监测评价标准22.1废气排放标准22.2总量控制指标23验收监测内容24 监测

2、分析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35监测结果与评价35.1 复测期间工况监督35.2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45.3排污总量核算56结论5附 件(1)“三同时”建设项目流转单(2014年5月30日)(2)工程安装合同(2014年6月9日)(3)补测申请(新中联物流设施(苏州)有限公司,2013年6月)(4)新中联物流设施(苏州)有限公司复测期间工况1 情况说明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受新中联物流设施(苏州)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14年2月18日19日、3月18日19日,对该公司年产

3、货架90000吨、仓储设备10000吨、物流设备6000台新建项目一期年产货架16000吨工程中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源排放现状和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现场监测和检查;根据监测结果和调查、检查情况,编制了本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4)第(027)号,为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技术依据。根据环评设计,本项目高温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G5、固化废气G6)直接高空排放。2014年3月18日19日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高温固化南段(Q6)、北段(Q7)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较高,其中南段排放废气(Q6)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超过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

4、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导致一期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烟尘)的年排放总量超过了江苏省环保厅对本项目核定的大气污染物年污染物总量要求。针对超标情况,公司在高温固化南段和北段各建设了1套废气颗粒净化装置(主要处理工艺为过滤网吸附),每套净化装置的设计处理能力为5100m3/h。整改后,高温固废废气通过设置在南段、北段的过滤网吸附后,再通过原分别设置在南段、北段的16.5米高(各1根)排气筒高空排放。受公司委托,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14年7月17日18日对高温固化排放废气中颗粒物进行了复测,根据复测结果编制了本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复测报告。2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2.1 废气排放标准根

5、据省环保厅的批复要求,本项目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详见表2-1。表2-1 废气排放标准限值污染源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评价标准依据排气筒(m)二级标准高温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G5、固化废气G6)颗粒物(其它)12016.54.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注:“*”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附录B中内插法计算。2.2 总量控制指标根据省环保厅对本项目环评修编报告的复函,本项目实施后,大气污染物中烟尘的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0.42

6、5 吨。3 验收监测内容复测期间应工况稳定,各类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监测内容见表3-1。表3-1 废气监测内容污染源监测点位监测断面尺寸(m)监测项目监测频次高温固化工段天然气燃烧废气G5、固化废气G6南段出口(Q6)=0.3废气参数,颗粒物(烟尘)排放浓度、排放速率3次/生产周期, 连续2天北段出口(Q7)=0.34 监测分析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本次监测的质量保证严格按照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质量手册的要求,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所有监测仪器经过计量部门检定(或自校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现场监测仪器使用前经过校准,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监测分析方法见表4-1

7、。表4-1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项目监 测 方 法颗粒物(烟尘、粉尘)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5 监测结果与评价5.1 复测期间工况监督验收复测期间,本次验收一期主体工程与各项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实际生产能力达到设计生产规模的75%以上,符合“三同时”验收监测工况要求,复测期间工况详见表5-1。表5-1复测期间工况监测日期一期设计规模(吨/日)实际生产(吨/日)生产负荷(%)2014/7/17(单班)53.3(年产货架16000吨)4584.42014/7/18(单班)4584.4注:参照环评,按年生产300天折算日生产量。5.2 废气监测结

8、果与评价监测结果表明,2014年7月17日18日验收复测期间,本项目一期高温固化南段排放废气(Q6)和高温固化北段排放废气(Q7)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详见表5-2、表5-3。长安马自达8月22日Q133表5-2 高温固化废气排放监测结果统计及评价长安马自达8月22日Q133(Q6)项目单位高温固化废气南段出口(Q6),排气筒高度16.5米标准限值达标情况2014/7/172014/7/18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标态气量103m3/h2.882.972.912.562.562.91/颗粒物排放浓度m

9、g/m34.24.03.22.43.93.6120达标颗粒物排放速率kg/h0.0120.0120.0090.0060.0100.0104.2达标长安马自达8月22日Q133表5-3 高温固化废气排放监测结果统计及评价长安马自达8月22日Q133(Q7)项目单位高温固化废气北段出口(Q7),排气筒高度16.5米标准限值达标情况2014/7/172014/7/18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标态气量103m3/h2.372.562.342.432.332.38/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2.03.52.42.42.92.2120达标颗粒物排放速率kg/h0.0050.0090.0060.0

10、060.0070.0054.2达标5.3 排污总量核算核算结果表明:本项目一期排放废气中烟尘尚未超过江苏省环保厅对本项目核定的大气污染物年污染物总量要求,详见表5-4。表5-4 一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类别废气污染物平均排放速率(t/h)年排放时间(h)污染物年排放量(t/a)项目总量控制指标(t/a)是否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脱脂处理废气(Q3)颗粒物(烟尘)0.0051*24000.0122/脱水烘干废气(Q4)颗粒物(烟尘)0.0019*24000.0046/高温固化南段废气(Q6)颗粒物(烟尘)0.01024000.0240/高温固化北段废气(Q7)颗粒物(烟尘)0.00624000.0144/合计颗粒物(烟尘)/0.05520.425尚未超过注:(1)“*”直接引用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4)第(027)号);(2)一期按年工作2400h核算废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6 结论(1)复测结果表明,2014年7月17日18日验收复测期间,本项目一期高温固化南段排放废气(Q6)和高温固化北段排放废气(Q7)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2)复测数据核算表明,本项目一期排放废气中烟尘尚未超过江苏省环保厅对本项目核定的大气污染物年污染物总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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