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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合同编号 厂商名称 铺位编号 合同年限 商铺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鉴于,乙方已经对于租赁甲方场地展开商业活动的经济可行性已经充分论证,对于展开经营活动和场所装修的相应管理部门和遵循管理办法及需进行的审批程序和管理程序已经充分熟悉和了解,对于开展装修和运营的风险已经充分预计,乙方愿意租用甲方租赁场地(详见本合同第1条第1款)开展商业经营活动,鉴于,甲方拥有租赁场地的合法产权,甲方同意将租赁场地出租给乙方进行商业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苏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定立
2、本合同。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尽互相说明之义务,并对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双方合同权力和义务。特别是对违约责任的承担,乙方亦有足够预见。甲乙双方均认为本合同已反映其真实意思。第一条:租赁场地1.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场地为位于 (以下简称“租赁场地”)。(详见附件4:平面位置图)2. 租赁场地面积:租赁场地面积为 。(以房产证为准)。3. 乙方将在租赁场地内设立经营 。4. 乙方如需变更经营项目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变更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变更经营项目的,甲方有权予以制止或提前解除合同。 第二条:租赁期限1.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3、 年 月 日止。2. 自甲方交付乙方的租赁场地日起(租赁起始日起)的 个月为免租装修期。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须缴纳租金,但因装修而产生的水电等公用设施费用及物业费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装修期内提前营业,则以该日为租金正式起算日。第三条:租金及相关费用的缴纳方式1. 乙方在签约时应向甲方交付的租金及费用:1) 费用标准: 元/天*平方,付三押二,¥ 元/月 (人民币: ),递增率:第 年起,每年递增 %,租赁年限租赁起始日月份月租金月物管费年合计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第5年2) 物业管理费标准: ¥ 元/月*平方,每月物业管理费用为 ¥ 元/月 (人民币: )。3) 首期租金: 三个月的费用( 元
4、 * 3 = 元 )人民币: 。 4) 租赁保证金:二个月费用( 元 * 2 = 元 )人民币: 。5) 合同终止后,甲方在扣除乙方应缴纳的租金、相关各种费用及违约金后,于1个月内无息退还余额予乙方。6) 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笔租金、租赁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 元(大写: )。2. 乙方租赁场地应承担和缴纳的其他费用:1) 乙方使用该租赁场地而产生的相应的电费、水费、煤气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2) 电费、水费、煤气费等费用由乙方直接缴纳;若抄分表,则费用交给甲方统一缴纳。 3. 付款要求:1) 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采取 先付后用方式 按 季 (季 / 三月)提前 10 日支付,即
5、每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之前缴纳。2) 所有应付款项乙方应以支票或汇款方式向甲方支付(以款项到达甲方银行账户为准)。 支票或汇款收款人抬头应为甲方,且乙方开具之支票或汇款不可背书和转让。开户名:昆山城开锦亭置业有限公司 账 号:开户行:3)乙方不得将任何费用或者票据交予甲方非财务人员,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交付义务。 第四条: 场地交付1. 乙方租赁的商铺 ,甲方按现场状况移交。 2. 水、电表读数,甲乙双方现场抄表记录确认。3. 乙方在租赁场地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煤容量的任何水、电、煤设备,因事先征得甲方同意。需要进行增容和增配,由乙方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6、。4. 甲方在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应缴纳的款项后的第二天将该商铺交付给乙方。第五条:乙方对租赁场地的装修1. 乙方在甲方交付场地后,可根据经营需要,对场地进行装修。但乙方在装修前,应将效果图、设计图及施工方案送甲方审核,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但甲方的认可并不免除乙方应报经有关的政府部门批准之义务。特别是改动消防设备设施,必须经政府消防部门批准,方可施工。2. 乙方所有装修工程应在乙方装修免租期内完成,逾期完工,租金按本合同规定之标准收取,租期不顺延。3. 乙方对租赁场地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当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正常经营和生活。否则,乙方应立
7、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所造成得损失。4. 乙方装修期间,因第三者原因终止乙方装修,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应对租赁场地恢复原状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期间的房租、水电煤费用及其他费用。若装修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甲方有权追偿。第六条:乙方的开业及运营1. 乙方在正式营业时应取得该租赁场地内之商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证照,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未取得以上各项证照前,不得进入经营场地进行任何经营活动。逾期(装修期满后3个月)仍未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证照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无营业证照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所有证照复印件交
8、甲方备案。2. 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所有费用,承担应由乙方负责缴纳的有关税费及其他费用。3.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商铺管理公约(详见附件2),接受甲方的管理。4. 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经营项目依法经营,保证商品及服务质量,明码标价,并应对所售商品实行“三包”。乙方应自行解决因其所售商品或服务所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并应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5.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的结构及用途,不得损坏甲方的设备、设施及其他财产,不得贮存危险、易燃易爆、违禁物品,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存放物品和设置标志。6.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如需改造租赁场地结构、设施、设
9、备(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进行改造的,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如果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乙方还应获得相关批文。7. 乙方应严格做好消防、治安工作,并协助甲方检查房屋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消防、治安及其他事故及甲方场地及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8. 乙方在租赁场地外设置广告、招牌或成列商品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实行,并不得对甲方经营场所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属城建管理范围内的,乙方应自行负责向城管部门报批,报批文件复印件交甲方备案。9. 若乙方经营活动会产生噪音、污水或污染物质,则乙方须自费安装相关处理
10、设施并负责经该设施排放的噪音、污水及污染物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因政府职能部门检测乙方排放之污水、污染物质不符合该部门的规定引致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皆由乙方承担。噪音、污水、污染物质处理设施的施工,须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获得相关批文。第七条: 租赁场地返还1 本合同租赁期满日或提前归还日当天,乙方向甲方按毛坯房状况返还该租赁场地。如该租赁场地内外还遗留有乙方的任何装修、装饰、家俱装备、物料、设备或其它任何物品 ,双方约定,作为乙方的遗弃物,价值为零处理。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理前述物品。同时,甲方亦有权向乙方追讨因清除、清理、处理前述物品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甲、乙双方以外的第三方因该租赁场地所遗留物品提
11、出主张的,由乙方负责和承担,与甲方无关。2. 若乙方未按本条第 1款约定的时间将该租赁场地返还予甲方,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自本合同租赁期满日或提前归还日的第二日起,至实际向甲方交还或甲方单方收回该租赁场地之日的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标准每日为:人民币每平方 10 元 ,再加上物业管理费(折算为日管理费),加上其它费用(折算为日发生费用)之和。如逾期 15 天乙方未将房屋返还给甲方,甲方有权不通知乙方自行收回该租赁场地,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遗留的所有财产甲方有权按照本条第 1 款处理。3. 租赁场地返还时,双方应检查房屋和租赁场地内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应在正常运转状态下归还给甲方。如
12、有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正常的损耗除外)。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租赁场地之公共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以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性。2. 甲方有权拆除影响经营场所外部美观的招牌和其他不当标志,乙方无条件执行。3. 为配合经营场所的整体性布局及经营方式的需要,甲方有权对乙方场地范围、位置、商品陈列等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无条件执行。4. 甲方有权对乙方租赁场地的卫生环境、水电煤、人员、消防等进行统一管理,乙方及乙方员工应服从管理。5. 甲方有权对乙方租赁场地内发生的客诉纠纷作出仲裁,乙方应无条件接受。6. 为保障甲方正常经营,当乙方经营商铺被查封、冻结或扣押时,乙方应即时向有
13、关主管部门提出异地查封、冻结或扣押之请求。如否,甲方有权代为申请异地查封等,另行置放乙方财物,清除租赁场地,并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者,乙方应予以赔偿。对乙方财产甲方享有留置权,得优先受偿。7. 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回租赁场地。8. 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候,甲方有权无需通知及征得乙方同意出售该商铺。 在相同条件下, 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合同,均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有效履行。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义务进行业态的公示(根据政府部门要求必须公示的).否则,引起第三方反对而影响乙方的合同履行,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交付租赁
14、场地,如否,租赁期限相应顺延。经甲方同意并经有关政府部门核准后,乙方可以按照核定方案进行的场地装修及招牌安装工程,乙方不得任意变更设计。3. 乙方如发生以下情形,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并提供相关材料:1)公司组织变更;2)公司地址、电话变更;3) 派驻专柜的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4) 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5) 其他与乙方商铺经营有重要关系的事项;第十条:违约责任1. 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附件及补充协议)的有关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2.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租赁场地的,起租日期相应顺延。3. 乙方的违约责任:1) 乙方逾期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租赁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和首
15、期租金等费用,每逾期一天,按逾期缴纳费用总额的3 %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30天仍未缴纳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双方约定:逾期第31天为该合同的提前终止日,也为租赁场地提前归还日;租赁场地提前归还,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2) 乙方应缴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等超过上述规定缴费日期10日以上者,甲方有权切断商铺用水、用电,关闭乙方所租赁场地,并保留追加赔偿的权力。3) 双方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发给乙方限时撤场通知书;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a)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
16、商铺的使用性质和用途的;b)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他人合作经营商铺、转让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经营非法活动;c) 将租赁场地闲置30天以上或擅自停业达30天的;d) 乙方严重违反商铺管理公约及治安、消防责任书的;e) 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其他商铺正常营业的;f)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结构、位置、范围、设施或用途等,经甲方劝阻无效的;g) 乙方造成租赁场地毁损 ,经甲方要求拒不修复的;h) 乙方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损害甲方商业信誉的;i) 乙方在租赁场地内发生违法行为,或被政府主管单位下令限期改正仍未改正的,被依法查处或被媒体曝光的;j) 造成其他租赁场地和甲方损失的行为;k) 本合同其
17、他条款规定的情形;4) 乙方提前返还租赁场地,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水电煤费另计。5) 所有违约金可以从租赁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可以向乙方追偿。违约金应在确定责任后10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6) 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无需赔偿或补偿乙方已投入装修及设备设施。7) 有关违约责任的事项,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商铺管理公约所定标准处理。8) 甲方在解除合同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后,仍保留其他合法方式追究乙方其他责任的权利。第十一条:本合同变更和提前解除1. 本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2. 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或者由于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合同提前解除的,本合同终
18、止。 乙方如需继续租赁的,应在合同期满的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3. 除第十条原因外,若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本合同可以解除,但租赁保证金不予返还.。在此期间,双方仍须按约履行合同 。若在租赁期内享受免租期的,还应补交免租期的租金。乙方提前返还租赁场地。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4. 除第十条原因外,若甲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提前 6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可以解除。在此期间,双方仍须按约履行合同 。届时(6个月后)甲方以 2倍返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 5. 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应检查房
19、屋和租赁场地内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应能正常运转并归还给甲方。如有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正常的损耗除外) 6. 除另有规定外,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未使用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在扣除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款项后3个月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十二条:转租乙方不得将租赁物场地与第三方合作经营或转租,如需转租,应以书面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对转承租方或第三方因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转承租方或第三方对租赁场地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第十三条:保险租赁期间,乙方租赁场地内的相关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保险或与乙方装修、经营有关的各项保险由乙方投保,并交有效保单复印件给甲
20、方备案。由于不可抗力及非甲方原因等造成的乙方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 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交给物业公司。 甲、乙方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协议。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禁运、罢工等。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立即将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对方,若无法立即通知对方,应在不可抗力结束后3天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7天内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有效之权威独立的第三者证明。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 因本合同发生
21、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2. 诉讼期间,除诉讼事项外,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项之下义务。3 本合同终止不影响本条的效力。第十七条:其他事项 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2. 本合同共有附件分别为:附件一:治安、消防责任书附件二:商铺管理公约附件三:二次装修协议书附件四:租赁场地平面位置图附件五:乙方工程技术需求及招牌位置、尺寸明细(由乙方提供) 附件六: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由乙方提供) 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22、法律效力。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各行无正文)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住址: 住址: 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一:治安、消防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公安,消防机关制定的关于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强安全,消防方面的各项管理工作,从而有效地保障公司财产以及商户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甲方与各负责人签署治安
23、、消防责任书,按照责任书内容要求,协议签署人在合作期间应始终安照“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件”的工作原则,要求本公司职工认真贯彻,同时要求监督人从维护商铺和商户声誉的角度出发,正确认识加强治安,消防工作的意义。切实将治安,消防工作与贵商户的业务紧密挂钩,以确保商户的安全。一、 乙方应遵守公安,消防部门及甲方制度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二、 商场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由甲方负责并指派人员进行经常性检查,以监督各项安全、消防制度的实际落实和执行情况,各承租单位应积极给予配合。三、 乙方的员工应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工作证,外地人员应有暂住证,就业证。四、 在商铺长期工作的乙方人员必须到商铺的管理部门办理
24、相关手续并注册登记。五、 严禁乱拉临时电线或随意拆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加装电器设备和接拉电线,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六、 场内非吸烟场所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如需要使用明火必须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批准。七、 严禁在合作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八、 废弃物品应及时清理,所摆放物品不得阻塞消防通道。九、 乙方携带大件物品外出,应持有甲方印章盖好的出门条作为凭证,方可放行。十、 乙方举行大型活动,要在一周前向甲方申请并须得到书面批准。十一、 乙方如对所租赁区域装修改造时,应和甲方签署治安、消防责任书并按照责任书的内容实际管理施工单位,对违反安全,消防的单位或个人,甲方将分别乙方和施工单位进行教
25、育和处罚。十二、 施工单位在申报工程和进驻商铺之前应事先到保安部门办理施工人员施工工作证和签署施工安全、消防协议书,以便保安等有关部门对施工单位监理。十三、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按责任书要求严格管理本公司职工,对乙方的治安, 消防工作,甲方将不定期进行综合安全检查,对检查的治安,消防隐患,乙方人员应及时按照整改。十四、 乙方经营涉及餐饮或其他需大量光能,热能行业的,应定期清理,清洁检查,维护各种机器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甲方之设备及乙方自备之设备),小型机器设备,如灶具,抽油烟机要每日一查,大中型机器设备要做到每周一查。十五、 乙方发生治安,消防方面的问题,及时报警,遇到紧急避险
26、情况下,甲方人员有权破 门进入租户室内。十六、 任何乙方单位或个人都有发现火情或治安灾害事故并向保安等有关部门报告和及时扑救的义务,但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十七、 以上规定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执行落实,甲方将进行监督检查,凡有违反者,甲方将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批评,警告,要求支付赔偿金,解除合同等方式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另附治安、消防责任赔偿规定。 治安、消防责任赔偿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甲方治安、消防责任赔偿规定。(一) 总则1. 为加强甲方治安管理,维护商场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7、”的消防方针,保障公司和承租商的利益,特制定治安、消防责任赔偿规定。2. 凡本商铺员工,乙方单位与个人均要遵守本规定。(二) 赔偿条例 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单位、个人因违反治安、消防责任书对商铺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单位要求赔偿,对情节严重的解除租赁合同,并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以下各项列入赔偿范围:1. 在明令禁止吸烟的区域吸烟;2. 未按规定清除合作区域内的易燃、可燃物品;3. 私自挪动消防设施或将消防设施作其他用途的;4. 不服从管理、扰乱商铺内正常营业秩序;5. 倒卖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物品,造成商铺名誉损害;6.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进行其他流氓活动;7. 偷窃、恶意损坏商铺
28、内的一切设施及甲方或顾客财务;8. 下班后乙方单位负责人未仔细检查,未锁门窗离去;9. 乱拉临时电缆、私设灯箱广告及增加照明设施;10. 未经许可在非承租区散发商品广告;11. 因乙方单位或个人的过错,使商铺受到公安、消防及执法机关处罚;12. 其他破坏商家秩序及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三) 赔偿方法1. 乙方单位违反治安、消防责任书及治安、消防责任赔偿规定,应向甲方支付100-5000元经济赔偿,对甲方经营秩序及名誉造成损害,情节严重者,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且甲方将通过司法程序解决。2. 若与商铺管理公约中处罚条例重叠者,甲方优先选择高赔偿或违约处罚标准。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29、:(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二: 商铺管理公约壹、店铺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范围为所有商铺(含租赁柜、专柜及促销花车)。一、 营业时间管理:为确保商铺整体形象,各店铺应按照商铺规定的营业时间开店、闭店,乙方不得于商铺营业时间内停业。乙方确需减少,变更营业时间或停止营业者,须提前一天向商铺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待甲方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才可生效;因节假日、突发事件发生等需调整减少或延长营业时间,按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不得异议。二、 秩序管理:1. 为确保通道顺畅及顾客安全,玻璃门一律不能外开,踏脚用地垫、地毯也不能摆放于门外。2.
30、 店铺独立使用的空调营业结束时必须自行关掉。3. 各店铺合用的空调,一律由甲方管理人员统一开关,店铺及员工不得私自开关。4. 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挪用或改动甲方的任何设备、设施、用品等。5. 乙方有责任维护店铺内安设的消防设施。乙方不得所以挪用、损坏、更改、盗窃消防设施,阻塞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若然发生,在甲方管理人员发出警告(含口头)后一小时内乙方仍未采取措施完善者,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即对该设施进行重购及维修,由乙方承担费用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6. 各店铺自行负责店铺内部治安、消防工作,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全面的防盗防火工作。乙方遇到盗抢、失火等灾害时,应及时、冷静的控制局面,采取有效措施力图将损失
31、减至最低,同时应迅速向甲方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报告,请求协助。7. 乙方不得在店铺范围外堆放物品或陈列商品。如有违反,在甲方管理人员在发出通知后(含口头)30分钟后乙方仍未作出撤除的,甲方有权强行撤除而不负任何损失和责任。8. 乙方不得在店铺内自行增加用电设备,乱拉乱接新的电源及插座或将原有电源、插座作任何改动、遮挡或悬挂物品,不得在店铺内使用电饭煲、电热水器及生火煮食。9. 各店铺用电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源,确需增加用电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待书面同意后才可施工、使用,不得超负荷用电或盗用甲方、其他店铺的用电;各店铺用水、排水、排污须按规定的渠道引取、排放。10. 甲方范围严禁乙方人员逐客
32、兜售、推销商品及派发广告宣传和其他广告品,甲方有权中止其行为并没收任何待发或已派发的物品。11. 各店铺内严禁点燃香火蜡烛、燃烧其他物品、打牌、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甲方管理人员有权收缴其用以进行以上活动的一切物品并将犯罪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2. 各店铺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排放噪音、异味,发出敲击震荡或其他形式干扰甲方或者其他店铺的正常运营。13. 乙方不得在店铺内供人居住或饲养宠物。14. 乙方应于甲方规定的进、出货时间,使用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出货,乙方车辆须依甲方制定的位置有序的停放。三、 清洁卫生管理:1. 各店铺内应以最高之卫生水准保持店铺内之卫生整洁,确保橱窗、门面之明亮洁净
33、。2. 店铺之垃圾、废水应自行清洁并倒放于甲方指定的位置或盛器中,不得排倒于通道、其他店铺或非指定位置内。乙方拆除商品、装修所生之包装、废料等,应依甲方之指定路线自行清扫运走,不得弃置不管。工作人员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3. 乙方因装修整改所生之垃圾、杂物,乙方应派人员清扫运走。整改、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围篱等安全措施及清洁工作。四、 广告招牌、促销:1. 为保证整个商铺格调之统一,乙方所有店面招牌的设计、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内容均应经甲方事先同意。2. 未经甲方许可,严禁在店铺外(含玻璃间隔外部)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否则甲方有权随时予以撤除并向乙方
34、收取撤除费用。3. 乙方确需在店铺范围外摆设指示牌、广告灯箱、模型及张贴海报等,须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并视情况向甲方缴纳一定费用后,按甲方同意之内容依指定位置、指定时间段内摆放。4. 对甲方为促进销售所举办之各项企划活动,乙方应配合,并分担经费。费用之分担,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书面确定。五、 安全管理:1. 乙方对于其所有商品、物件之保管与储藏,均应自行负责。2. 为维护安全、中止突发事件,乙方应预备一套锁匙交予甲方指定部门或人员保管。3. 乙方不得破坏甲方对于维护或保全整体商业秩序之行为。六、 违反本公约之处理办法(处罚条例):营业员违约行为视为乙方违约行为编号违约行
35、为处罚违约(元/次)备注(一)资产管理001挪用、破坏消防设施,阻塞消费者通道及消防设施不完善者3000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撤柜002未经甲方同意,在店铺外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模型等500003侵占、破坏甲方商场内设施1000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后果004在楼梯间、消防栓等公共、安全区域设施放置障碍物500并对造成的一切后果负全责005在甲方商铺内私自动用、施行电器工程3000并对造成的一切后果负全责(二)财务管理006出售商品未开发票200(三)商品管理007在店铺外堆放物品、陈列商品,甲方通知30分钟后仍未撤除500甲方有权撤除008将包装物、装修废料、垃圾堆放在非
36、乙方店铺内,经甲方通知30分钟后仍未撤除500009偷窃他人或店内财务、商品500甲方要求乙方撤换该员工或移交公安(四)人员管理010迟开业或早停业200011全天停业1000012对甲方管理人员公然侮辱或实行暴行1000013不按约定渠道取水500014不按约定渠道排污、排水100001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派发广告宣传单、用品200016在店铺内点燃香火蜡烛、燃烧其他物品、打牌、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2000立即撤柜,并视情况移送公安017玻璃门外开50018工作时间在店内未佩戴识别卡50019未着制服,衣冠不整、穿拖鞋上岗100020未配合安全人员合理检查50021随意摆放私人物品或与工作
37、无关之物品,影响甲方整体形象100022在营业时间内,在卖场聚众聊天、打牌、喧哗、嬉戏、追跑、打闹500023不及时清理、乱倒、乱堆、乱放垃圾200024在店铺内饮酒200025脚踏用地垫、地毯摆放于门外100甲方有权没收注:1.表内各条款由商铺招商主管经店铺负责人执行,以开具罚款通知单形式通知违规店铺。违规店铺应在收到罚款通知单三日内持罚款通知单到本公司缴纳罚款,逾期未缴者加倍处罚。 2.乙方应将其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近照等造册送交甲方招商管理部门存查。贰、实施与纠正一、 公约若与双方签订的合同有异议时,本公约之有关规定优先适用。二、 本管理公约由甲方按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公布、实施。如
38、有未尽事宜,甲方可随时修改或增删并通知乙方签订。三、 如乙方未能支付违约金,甲方将由租赁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货款内扣款,乙方不得异议。同时通知乙方,在三天内补足保证金。如乙方未补足保证金,将视同违约处理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三: 二次装修协议书甲方(出租人): 昆山城开锦亭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 为了确保商铺的正常运作,同时保障甲、乙双方合法权益,就昆山花桥绿地大道258号游站商业中心 的二次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1. 甲方同意乙方所租赁商铺进
39、行二次装修工程。涉及消防系统的施工必须由消防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并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2. 乙方的工程承包商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市建委颁发的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二级以上) 等有关资料。 如属外省市装修单位,须提供有效进昆山市许可证。3. 乙方同意并严格遵守商铺管理公约中所列全部规定及条款,并以此规范本装修工程。4. 甲方责任(1) 甲方应根据二次装修实际需要而提供该租赁场地有关的图纸及其它有关资料。(2) 甲方应协助承租人提供相关政府报批、验收等相关资料。(3) 甲方不承担乙方自行指定工程承包商施工遗留问题。同时,施工遗留问题如对原物业设备造成影响,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4) 甲方应认真做
40、好装修监管、管理以及协助配合工作,并负责对乙方装修工程进行初检。5. 乙方责任(1) 本二次装修工程过程中产生的由乙方工程承包商之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对甲方或其他第三方的事故损失赔偿金及违约金的支付由乙方承担责任。(2) 乙方应督促工程承包商严格遵守商铺管理公约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其的违章行为向甲方负责。(3) 乙方应在二次装修期办妥江苏市质监站的相关审批手续。(4) 乙方应督促工程承包商提供报消防部门验收的全部资料。(5) 乙方在此项工程中应严格按政府或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须事先购买足够的工程意外保险。(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所有规章制度,做好施工用电、用火等安全防范工作,
41、服从甲方工程监管人员的管理,以不影响其他相邻承租人为原则。(7) 乙方无权擅自改动甲方商铺的设备、设施(如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强电系统及综合布线等);如须改动,须经书面同意。 (8) 乙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办妥昆山市质监站、消防局的相关审批手续。(9) 施工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申报初检及竣工验收,并于施工完成 时向甲方递交工程竣工图纸,防火产品合格证明等手续。(10)乙方在施工中应将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如:油漆桶、化学试剂瓶等带出租赁场地,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处理。6. 装修施工规章制度:1) 施工单位事先到管理处申办理装修施工单;2) 所有施工人员须佩带管理处所发之施工出入证;3)
42、 在施工中须注意安全,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4) 不得损坏原有的设施及装潢,如需停、开现场设备,必须通知本管理处,在施工中损坏设备或原装潢遭到破坏,必须照价赔偿;5) 如需动用明火,必须配备足够之消防器材,并向管理处申办动火申请;6) 施工时间 :服从物业公司的要求7) 每天装修结束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7.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二次装修工程须经昆山市质监站、消防局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正常使用。8. 其他约定(1) 如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发生违反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予以整改,若乙方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以及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包括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 无论乙方是否更换其装修承包商,本协议同样适用。本协议的条款将继续约束于乙方。(3) 乙方就本装修工程出具的竣工图纸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将确认后的竣工图纸提交甲方保存。(4) 本协议的有效期至乙方办理退租手续结束日起终止。(5)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9.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即行生效 。 甲方:昆山城开锦亭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