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港扬中港区夹江作业区姚桥一期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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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环评证乙字第1983号镇江港扬中港区夹江作业区姚桥码头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镇江新区交通建设投资公司编制单位: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六月目 录1.建设项目概况11.1 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11.2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21.3 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比选,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4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5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5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5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73.1 主要污染物及其达标排放情况,对生态影响的途径、方式和范围73.2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

2、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83.3 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93.4 环境敏感区的主要环境影响和预测评价结果143.5 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143.6 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183.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193.8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203.9 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204.结论与建议235.联系方式241.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1.1.1 建设项目地点镇江港扬中港区夹江作业区姚桥码头一期工程位于镇江新区东部,港区水域位于夹江右岸。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1-1。图1

3、.1-1 项目地理位置图1.1.2 相关背景镇江新区已成为长江三角洲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随着镇江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有镇江主江码头已经不能满足其保障城镇基础建设和工业发展功能的需要,镇江新区主江岸线已基本利用完,没有可供开发的岸线。为了降低社会物流成本,需要在夹江开发新的岸线,促进镇江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为了适应镇江经济发展、缓解主江水运运输压力、充分利用夹江丰富宝贵的岸线资源,促进镇江市持续发展,本工程的建设十分必要。1.2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1.2.1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布置10个3000t级装卸泊位,其中2个为散

4、货泊位,8个为件杂货泊位。码头泊位长度1317m。2015年与2020年设计吞吐量分别为710万t/a和720万t/a,主要货种矿建材料(石料、黄砂)、钢铁、水泥、粮食及农副产品、机电设备和其他件杂货(五金和日杂用品)。1.2.2 装卸工艺(1)散货装卸工艺流程码头进港:船门座式起重机(带抓斗)漏斗皮带机堆场堆场出港:单斗装载机汽车货主(2)件杂货装卸工艺流程船门座式起重机牵引平板车堆场龙门起重机、轮胎吊、电子行车、叉车、堆(库)场库(场)堆场龙门起重机、叉车、电子行车汽车货主1.2.3 生产规模1.2.3.1 货种与吞吐量预测本项目货种主要有矿建材料、钢铁、水泥、粮食及农副产品、机电设备和其

5、他件杂货(五金和日杂用品),近期(2015年)吞吐量710万t/a,远期吞吐量720万t/a。码头不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根据工可报告,货物吞吐量预测值如表1.2-1所示。表1.2-1 港口分货种吞吐量预测表(单位:万t)货种2015年2020年合计进口出口合计进口出口合计7105201907203703501、矿建材料22022000002、钢铁115115015015003、水泥454500004、粮食及农副产品17050120270801905、机电设备802060180501306、其他(五金和日杂用品)80701012090301.2.3.2 泊位与库场设置本项目共布置10个300

6、0t级装卸泊位,其中2个为散货泊位,8个为件杂货泊位。考虑到风向的影响,将件杂货泊位布置在港池南侧,散货泊位布置在港池北侧,矿建材堆场、钢材堆场、其他件杂货堆场布置在散货泊位后方,各类仓库布置在件杂货泊位后方,堆场总面积为65132m2,仓库总面积为260107m2。矿建材堆存期按15天、钢材堆场及其他仓库堆存期按10天考虑。1.2.4 建设周期和投资本项目计划于2013年11月开工建设,2014年12月底建成运营投产,施工期预计14个月。本项目静态总投资8530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5万元。1.2.5 工程特性表表1.2-2 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情况表序号项 目单位数量备注1泊位数个

7、103000t级2吞吐量万t710/7202015年/2020年3岸线长度m13174码头泊位长度m13175总占地面积m21088162陆域面积622467 m2,水域面积465695 m26堆场面积散货堆场m246883钢材堆场m218249合计m2651327仓库面积水泥仓库m231542粮食及农副产品仓库m2106999机电设备仓库m285041其他仓库m236525合计m22601078预留用地面积m2437449道路面积m216886010停车场面积m2725811车辆清洗场m21809612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物m21036313绿化面积m24890714码头前沿疏浚m70798.

8、415工程总投资万元85307.816劳动定员人8561.3 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比选,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1.3.1 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比选根据镇江港扬中港区夹江作业区姚桥码头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无选址方案比选。1.3.2 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9号)、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江苏省工商领域鼓励投资的产业、产品和技术导向目录(江苏省经贸委2004)中的鼓励类项目。本项目选址符合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镇江新区“十二五

9、规划纲要、镇江港总体规划、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的相关要求。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大气环境:所有监测点NO2小时值及日均值以及TSP日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所在的夹江水质监测因子能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SS指标超过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类标准要求,超标原因是因为夹江行船对水体造成扰动造成的。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范围内地下水水质所有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

10、848-93)类标准。声环境:各测点昼、夜等效声级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土壤环境:本项目陆域土壤的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良好,挖填平衡后剩余的弃土可用于其它工程填土。底泥环境:本项目夹江底泥的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限值。生态环境: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土地利用情况以农田、水域为主,水土流失为微度。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古树名木及国家级保护植物和濒危植物,无珍稀野生动物和鸟类栖息地。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表2.2-1 评价范围一览表环境要素评价范围确

11、定依据大气以排放源为中心点半径2.7km的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及其项目所在区域主导风向和地形条件等确定。地面水夹江扬中段,共计42km的水域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及其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地下水项目场界向外扩大2.0km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及其项目具体情况而定。声项目场界向外扩200m区域。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及其项目具体情况。生态陆生生态环境为工程陆域占地周边200m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及其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水生生态环境为夹江扬中段,共计42km的水域及夹江右岸向堤岸外延伸1km的陆域范围。风险夹江扬中段,共计

12、42km的水域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及其项目具体情况确定。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 主要污染物及其达标排放情况,对生态影响的途径、方式和范围3.1.1 主要污染物及其达标排放情况表3.1-1 拟建工程施工期污染物排放汇总表(单位:t/a)项目污染物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备注无组织废气TSP施工作业场地附近地面粉尘浓度可达1.530mg/m3,距离施工现场约200m外的TSP浓度一般低于0.5mg/m3废水COD3.363.360施工船舶含油废水由海事部门监督处理,生活污水均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肥田,疏浚底泥泥浆水排入夹江石油类0.260.260氨氮

13、0.230.230SS9.669.660固体废物固废57.557.50有效处置表3.1-2 工程运营期污染物排放汇总表(单位:t/a)项目污染物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备注废气CO16.77016.77船舶、车辆等尾气SO210.0010.0NO233.75033.75烃类2.7602.76扬尘298.24244.1354.11采取洒水、绿化抑尘等抑尘措施废水废水量86434086434船舶废污水由当地海事部门认可的船舶油污水回收单位接收处理;港区生活污水、机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由姚桥污水处理厂接管处理;码头冲洗水和初期雨水均经混凝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堆场抑尘。COD8.798.070.72SS6

14、6.0165.860.14氨氮0.830.7580.072总磷0.0750.0680.007动植物油0.580.5660.014石油类36.55435.55370.0003固体废物固废694.145694.1450有效处置3.1.2 对生态影响的途径、方式和范围施工期生态影响源于施工期土石方开挖、弃渣、施工占地等施工活动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以及疏浚对水生生态的影响。(1)工程开挖不仅破坏了原植被和土体团粒结构,使地表土层抗蚀能力减弱,从而使河岸坡体稳定性大大降低,若遇到降雨会随雨水的冲刷和入渗,会使土体的抗剪强度降低,容易引起边坡的崩塌,加剧水土流失,使夹江泥沙量增加。(2)本项目在土石方回填与

15、堆放的过程中,将占压原有的植被,破坏自然景观,如不采取有效的拦挡防护措施,雨季将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危害。(3)本项目施工占地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和植被面积共计62.25hm2。工程占地将破坏植被及表层土,使其固土防冲的能力减弱而造成水土流失。3.2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及其批复、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等文件,确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2-1。表3.2-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级别与要求所属县市名称方位距离(m)户数人口大气镇江新区三桥村N154240140环境空

16、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漕红新村N22336126漕红村10组N152898漕红村13组NW52860210永安村NW202730105李家港村WNW76840140漕红村4组NNW20632112张家港村WSW156830105束家村SW46160210唐家湾SW117330105漕丰村SSW46414镇二村SSW4532070姚桥中心小学SSW74520个班70漕红村8组NNE42634119钱家埭NNE11352070扬中市会龙村SE115680280地表水埤城长江北魏水源地码头下游68003万t/d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后巷镇取水口码头下游79000.8万t/d界牌镇取水口码头下游1490

17、00.8万t/d夹江扬中段夹江扬中段,共计所有的水域范围地下水有供水意义的含水层项目厂界向外扩大2km范围地下水质量标准类标准噪声镇江新区漕丰村W4641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漕红村10组N152898生态长江(扬中)重要湿地扬中境内四周的长江水体。禁止开发区面积1.15km2,其余为限制开发区。湿地生态系统维护、水质保护3.3 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3.3.1 大气环境3.3.1.1 施工期施工将造成施工场地近地面粉尘浓度升高。在不采取洒水措施的情况下,施工场界处的TSP浓度约为11mg/m3,但距离施工场地200m外的TSP浓度可以降低到0.5m

18、g/m3左右;采取洒水措施后,施工场界处的TSP浓度约为2mg/m3,距离施工场地200m外的TSP浓度可以降低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范围内(300g /m3)。此外,施工车船排放的气态污染物也会对环境空气造成一定的影响。本项目采取保持路面清洁、地面洒水、设置围挡、加强车船保养等措施,可以将污染物的排放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和保护目标的影响。3.3.1.2 运营期主要影响是装卸作业时,散货堆场内的黄砂在大风等不利天气条件下,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预测结果如下:(1)小时浓度预测典型小时气象条件下,评价范围内最大TSP小时浓度贡献值叠加平均

19、背景值后最大小时地面浓度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二级标准,超标8.69倍,位置为散货码头前沿(厂界范围内)。项目厂界处TSP小时排放浓度达标。叠加背景值后,各敏感点TSP小时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2)日平均浓度预测典型日气象条件下,TSP日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最大日均地面浓度超标4.39倍,位置位于散货码头前沿(厂界范围内)。项目厂界处TSP日均浓度达标。叠加背景值后,各敏感点TSP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3)年平均浓度预测本项目评

20、价范围内TSP年平均浓度最大值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1mg/m3),占标率为64.9%,位置为码头前沿。项目厂界处TSP年均浓度达标。敏感点TSP年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准值的1.6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4)非正常排放情况地面浓度预测本项目非正常工况包括在未采取洒水措施以及大风作业的情况下的排放。1)未采取洒水措施未采取洒水措施时,本项目厂界处TSP小时浓度超标,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项目周边敏感点最大TSP小时浓度叠加背景值后,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21、标准。2)大风作业在风力达到6m/s时,进行同时作业时,厂界所有敏感点TSP达标。在风力达到7m/s时,进行多线同时作业时,厂界外所有敏感点TSP小时浓度达标。在风力7m/s时可同时进行多线作业。在风力8m/s时,进行码头卸料、堆场卸料、码头装料等多线同时作业时,漕红村10组、束家村、漕丰村等三个敏感点处的TSP小时浓度超标,最大超标0.64倍。因此,当风力7m/s时,应暂停黄砂装卸作业。(5)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作业区厂界外颗粒物小时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二级标准,各敏感点处TSP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2、)二级标准要求,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6)卫生防护距离根据本项目的具体计算,建议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项目场界外扩展100m。该范围内目前没有居民房屋,不需要环保拆迁。3.3.2 地表水环境3.3.2.1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疏浚工程将使局部水域的SS增高。悬浮物随流扩散120m左右后,水中悬浮物含量基本接近本底浓度。项目所在地上下游5km范围内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疏浚产生的悬浮物对水体造成影响很小。本项目疏浚水下方通过运输车辆运至项目西面的预留用地临时堆放。疏浚泥浆水经过30分钟的静沉后,悬浮物含量可降低至原水的背景值。经沉淀的泥浆水中悬浮物含量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

23、996)中的一级标准,排入夹江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交当地农民肥田,施工结束后覆土掩埋。施工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由当地海事部门认可的船舶污水回收单位接收处理,不在码头水域排放。本项目施工期疏浚施工产生的悬浮物影响范围较小,施工期污水不向夹江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夹江水质造成不利影响。3.3.2.2 运营期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污水为:陆域生活污水、机修油废水、设备冲洗水、码头作业带冲洗污水、初期雨水、船舶生活污水、船舶油污水。码头作业带冲洗污水、设备冲洗水、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喷洒抑尘,不向外排放。在卸船机抓斗卸料

24、处、散货堆场分别设置喷雾喷嘴,对散货进行洒水抑尘,除尘水全部被物料吸收。陆域生活污水以及少量机修油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姚桥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姚桥港。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生活污水由当地海事部门认可的船舶油污水回收单位接收处理,不在码头水域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不向夹江排放污水;经处理的初期雨水和冲洗水全部回用于防尘、绿化,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3.3.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3.3.3.1 施工期由于本项目施工期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含油污水、建筑材料堆放期间的淋渗水等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材料堆场若物料、油料堆放

25、管理不严,施工机械设备漏油、机械维修过程中的残油等可能污染地下水。因此,为防止油料等物质不慎泄露对堆放场地附近的地下水环境带来影响,可在建筑材料堆放地设置一定的防渗区域,专门存放油料等物质。3.3.3.2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的环节主要包括:污水管线及污水处理系统的跑、冒、滴、漏等下渗对地下水影响。(1)对地下水量的影响评价区域的地下水涵养量主要补给途径为大气降水,由于项目的建设,不透水地表面积将增大,地下水涵养量也较现状有所变化。但同时,区域形成大面积的人工绿地,人工的绿化洒水会增加绿化区地下水的涵养量。(2)对地下水质的影响地下水质的影响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废水收集、处理以及

26、回用过程中的下渗对地下水的影响,二是洒水抑尘后的下渗对地下水的影响。项目废水的收集与排放全都通过管道,不直接和地表联系,不会通过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力联系而进入地下水从而引地下水水质的变化。微量废水在下渗过程中通过土壤对污染物的阻隔、吸收和降解作用,污染物浓度会进一步降低,即使有微量废水渗入地下水后对区域内地下水的水质影响也很微弱。项目堆场抑尘用水部分来自经混凝沉淀处理过的初期雨水和冲洗水,主要染污物为SS,用于洒水抑尘不会影响土壤与地下水水质。本次评价认为抑尘用水下渗不会对区域地下水水质产生明显的影响,不会改变区域地下水的现状使用功能。3.3.4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3.4.1 施工期本项

27、目施工时,评价范围内的漕红村10组和漕丰村由于距离施工场地较近,受施工噪声影响较为明显。综上所述,本工程应在北面和西面施工厂界处重点做好施工围挡,减轻施工噪声向漕红村10组和漕丰村的辐射;同时应避免夜间施工,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由于施工期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噪声的影响也将消失。因此,本工程施工在采用低噪声机械、设置施工围挡和合理安排夜间施工时段等措施的前提下,对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3.3.4.2 运营期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昼间陆域各侧厂界噪声均达标;夜间东侧厂界预测点噪声超标4.2dB(A)。采取皮带机加装

28、防尘罩隔声,各固定吊加装减震垫及厂界修建围墙等降噪措施后,噪声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标。在进行钢材装卸时,厂界和敏感点昼夜均出现超标,考虑厂界修建围墙及绿化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钢材装卸昼间噪声可达标,夜间偶发噪声在可接受范围以内。为了减轻对厂界北面漕红村10组居民生活的影响,应合理布局钢材堆场位置,尽可能将钢材堆场布置在项目南侧,同时禁止夜间进行钢材装卸作业。3.3.5 生态环境3.3.5.1 施工期(1)水生生态本项目码头土建施工在围堰内进行,施工区域与水域隔离。通过加强对施工物料和固废的管理,防止物料泄漏入河以及禁止向河中倾倒废物,码头土建施工对水生生态基本不产生不利影响。(2)陆生

29、植物拟建项目在施工阶段由于对地表进行开挖或填筑,使项目征地范围内的农作物等遭受砍伐、铲除、掩埋及践踏等一系列人为工程行为的破坏,而这种变化若是码头作业区占地部分,则是永久的无法恢复的。(3)陆生动物项目施工和运营对陆栖动物的影响具体表现为破坏植被,导致动物栖息地受到损害。3.3.5.2 运营期(1)鱼类本项目码头前沿为顺岸线布置,不占用夹江夹江主槽的水域通道,不会对鱼类生存及洄游产生大的不利的影响。(2)浮游及底栖生物船舶航行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较小,不会根本改变水生生物的栖息环境,也不会使生物种类、数量明显减少。(3)动物栖息环境项目建成以后,随着植被的恢复,部分施工期间迁移走的动物会回归该区域

30、。但作业噪声、夜里的汽车灯光、人为活动,仍对周边的动物栖息环境产生着长期的影响。这将导致该区域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小于周边环境。3.3.6 固体废物3.3.6.1 施工期主要包括施工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本项目土石挖填平衡后,共产生弃方7.1万m3,临时堆放在本项目预留场地内。用于镇江新区其它工程的取土,不设土方临时占地。本项目土石方调配合理、可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拖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3.3.6.2 运营期本项目船舶卸货作业生产的固体废物部分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部分经人工清扫后重新入库;生活垃圾与污泥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少量废油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31、收集、转运、处理,用于资源化回收利用;厨余垃圾和食堂废油脂拟交由当地养殖户接收处理。船舶垃圾全部交给由港口海事部门指定的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本项目在投产前,必须与相应固废处置单位及其它有关部门确认固废处置的可行性,必要是另寻其它有资质的处理厂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处置前在厂内的堆放、贮存场所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贮存有关要求设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所有固废均能够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3.3.7 社会环境工程施工期间需要一定的劳动力,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多余劳动力,当地劳动力在工作中得到培训,可提高当地劳动力的素质水平,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施工期大量施工人员入场,各种生

32、活需求增加,将会刺激当地经济的发展;工程施工需要大量的建筑材料,基本就近从当地市场购买,促进当地建材业的发展;另外工程施工也将改善当地交通条件,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本项目建成后,一方面,矿建材、钢材、粮食等改由内河运输,运输费用节约50%以上,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货物通过水路运输,可以减少现有的道路加固、加宽改造,可节约道路改造投资。3.4 环境敏感区的主要环境影响和预测评价结果本项目不涉及法定环境敏感区。3.5 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3.5.1 评价标准根据镇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确认镇江港扬中港区夹江作业区姚桥码头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执行标准的复函确定本次评价标

33、准。表3.5-1 主要评价标准一览表环境要素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扬尘: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船舶废气:执行MARPOL73/78标准。水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类标准生活污水、机修废水:进水执行姚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船舶废水: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52-83)。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34、2008)4a、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夹江大堤侧20m范围内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其余各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18599-2001);船舶垃圾: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3.5.2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3.5.2.1 大气环境(1)施工期施工前,在施工场地周围用彩钢板或砖墙修筑围墙或围挡,减少施工中的扬尘外

35、逸。应重点做好北侧漕红村10组、西侧漕丰村施工厂界处的围挡,阻挡施工扬尘向漕红村10组、漕丰村等附近的敏感目标的扩散。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进行合理的规划布置,砂子、石子等建筑材料及废弃土方的堆场应定点集中设置。配置专门的洒水车或人员对散料堆场采取洒水方法防尘,不宜洒水的物料采用防雨塑料布遮盖,减少风力起尘。散料运输车辆应采用有盖板的车辆或加盖蓬布;物料与土方卸车和装车作业时应尽量减小物料落差;施工场地内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设置限速标志牌,控制场内车辆行驶速度小于20km/h;在施工场地出入口处对进出车辆的轮胎进行冲洗。土方作业后应及时对场地进行压实、夯实,并尽量减小土方作业和场地铺砌之间的时间间

36、隔,必要时需铺设塑料布进行遮盖;土方临时堆场应进行洒水防尘。混凝土构件的预制及现浇采用车载泵送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减少混凝土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单位使用污染物排放少的新型施工机械,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运转,减少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的排放。(2)运营期在吊机抓斗落料处的料斗顶端设置洒水喷嘴,作业时喷水形成水幕,抑制落料时所产生的粉尘;散货堆场两侧设置固定喷嘴,由除尘泵房供水,根据风力及天气情况定时自动喷水,喷嘴布置应能覆盖整个散货堆场,洒水强度为1L/(m2次),每日2次;配置洒水车1辆,对码头作业面、作业区道路进行冲洗和洒水。配备专门人员定期对码

37、头作业面、堆场道路进行清扫,扫除的黄砂集中到散货堆场堆存;对进出港车辆的轮胎进行冲洗,减少车辆运输扬尘。移动皮带机、堆高皮带机加装防尘罩,保证黄砂水平运输过程密封作业。码头固定吊和皮带输送机采用电力驱动设备;装卸车辆选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的新型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加强对车辆发动机的维护保养,保证发动机的正常运转和尾气达标排放。当风力7m/s时,可进行装卸料多线同时作业;当风力7m/s时,应暂停作业。作业区设置2.5m高的围墙;在作业区东、西、南侧围墙内种植常绿乔灌木。3.5.2.2 地表水(1)施工期采用绞吸式挖泥船等悬浮物产生量较小的施工船舶进行水下方作业;码头主体结构施工采用围堰法施工。物

38、料与土方应集中堆放,堆存点应位于河堤背水侧陆域,不得设置在迎水侧滩地上。加强对物料和土方堆场的防护,堆场四周应设置挡墙,雨天应加盖塑料布遮挡;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养护,减少机油跑、冒、滴、漏。施工队伍的生活营地设置化粪池收集、处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交由当地农民还田,不向地表水体排放。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采用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处理水回用于机械冲洗,不外排。选用符合内河船舶防污染结构与设备规范要求的施工船舶,船舶油污水由自带油水分离器处理,处理达标后至海事部门指定水域排放,不得在本项目施工水域排放。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所签订的承包合同中应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条款,并附有环保要求的具体内容。(2)运营

39、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由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姚桥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的受纳水体为姚桥港。拟建项目机修废水主要由车辆、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时产生,经过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姚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在码头前沿和散货堆场四周设置集水明沟,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由集水明沟截流收集后,沿明沟进入沉淀池,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防尘,不向外排放。本项目船舶产生的油污水、生活污水由当地海事部门认可的船舶油污水回收单位接收处理,不在码头水域排放。3.5.2.3 噪声(1)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持施工机械低声级水平,避免超过正常噪

40、声运转。加强北侧和西侧的施工围挡,减轻施工噪声向漕红村10组、漕丰村等敏感目标的辐射。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的时间,夜间22点至次日晨6点禁止打桩等高噪声设备作业以及土方等建筑材料的运输;夜间施工必须向镇江市环保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时间内进行。加强施工场地附近的道路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堵塞而增加车辆噪声。(2)运营期机械设备选型要选择符合声环境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作业区功能区布局,噪声发生设备应尽量远离厂界。根据总平面布置方案,主要噪声源的布置基本符合上述要求,该平面布置方案在声环境保护方面可行。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夜间作业量,夜间22:006:00不进行货物陆路

41、出港作业,减小疏港道路车辆运输的交通噪声影响。结合粉尘污染防治措施,在作业区厂界尽量种植密实型多行复合植被,尽量增加项目噪声的衰减量。3.5.2.4 固体废物(1)施工期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及垃圾集中堆放场地,陆域和施工船舶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集中至集中堆放场地,由施工单位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拖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疏浚底泥通过车辆装运至陆域堆场范围内,并在四周设置围堰;围堰设置溢流口,溢流口下游设置沉淀池处理溢流水。脱水、干燥后运至临时弃土场堆放,用于镇江新区其他工程的取土。加强建筑垃圾和渣土管理。施工单位应尽量回收利用建筑垃圾,不得随意抛弃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它杂物。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尽快

42、清理施工场地内的建筑垃圾,负责拖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2)运营期陆域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设置集中收集点,采用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拖运处理。沉淀池的沉淀污泥主要是泥沙,具有再利用价值,在散货堆场堆存风干后回收利用。件杂货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包装物等经过分类整理后全部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抛、洒、漏的黄砂等经人工清扫后重新入库,均不外排。对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无害的剩余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拖运处理;少量废油渣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转运、处理,用于资源化回收利用,厨余垃圾和食堂废油脂拟交由当地养殖户接收处理,不向环境排放。船舶固体废物:船舶固体废物由海事部门接收处理,不在本作

43、业区码头排放。3.5.2.5 生态环境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的保护,减少水土流失;在开挖过程中对地表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施工完毕后对地表尽快复原,并进行植树植草绿化;严格管理施工船舶,施工船舶垃圾、废水严禁随意排放,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散物料应集中堆存并设置围挡、遮盖等防护措施。3.6 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本项目的水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于船舶舱底油污水的泄漏事故和船舶碰撞溢油事故两方面。油污水泄漏事故在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对夹江镇江段水质影响的超标范围为下游1km以内;船舶碰撞溢油在涨潮时影响范围为4466.7m,在落潮时影响范围为9536.1m,泄漏开始

44、经过约2小时2分石油类污染物到达埤城长江北魏水源地取水口,从泄漏开始经过2小时22分石油类污染物到达后巷镇取水口。事故的发生会对夹江镇江段水质产生影响,泄漏事故发生地夹江镇江段河段无取水口等水环境敏感目标,不会对当地正常取水造成不利影响。事故发生时在及时采取有效的事故减缓和应急措施后,可将影响范围控制在1km范围内,不会对下游水源地的取水安全造成威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提高港区管理水平及操作人员技术熟练程度。选用先进的机械设备,提高自动化水平。(2)施工作业期间所有施工船舶须按照国际信号管理规定显示信号,施工作业船舶在施工期间加强值班瞭望,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3)施工作业船舶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同时向当地海事、环保、港务等部门值班室报告。(4)严禁施工作业单位擅自扩大施工作业安全区,严禁无关船舶进入施工作业水域。(5)海事和港口部门应加强监管,避免发生船舶碰撞事故。(6)制定严格的船舶靠泊管理制度,码头调度人员应熟练和了解到港船舶的速度要求及相应的操作规范,从管理角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7)码头区域船舶一律听从码头操作台指挥,做到规范靠离和有序停泊。(8)码头水域范围内设置明显的航道标识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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