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执法与案卷制作规范.ppt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2864617 上传时间:2023-02-27 格式:PPT 页数:76 大小:61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烟草专卖执法与案卷制作规范.ppt_第1页
第1页 / 共76页
烟草专卖执法与案卷制作规范.ppt_第2页
第2页 / 共76页
烟草专卖执法与案卷制作规范.ppt_第3页
第3页 / 共76页
烟草专卖执法与案卷制作规范.ppt_第4页
第4页 / 共76页
烟草专卖执法与案卷制作规范.ppt_第5页
第5页 / 共7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烟草专卖执法与案卷制作规范.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烟草专卖执法与案卷制作规范.ppt(7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烟草专卖执法与案卷制作规范,烟草专卖执法与案卷制作规范,第一部分 烟草专卖执法常用的法律法规第二部分 常见涉烟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第三部分 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第四部分 烟草专卖执法行为规范,第一部分 烟草专卖执法的法律依据,一、宪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在我国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所有的法律法规都得以宪法为根据,我们所有的行为都得遵守宪法的一切原则。,二、法律。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依据法律制定的机关和调整的对象不同,法律又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两种。,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调

2、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根本性的社会关系。(包括民法、刑法、民诉、刑诉、经济法、行政法六大基本法)专卖人员执法所依据和遵守的基本法律主要有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基本法以外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调整国家基本法以外的各种社会关系。相对基本法律而言,其调整对象比较窄,内容也比较具体。专卖人员执法必须严格依据和遵守的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有烟草专卖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三、行政法规。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专卖执法必须严格依据和遵守的行政法规有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等。,四

3、、地方性法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它不能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且只限于本地区适用。湖北省的烟草专卖人员执法可以依据和遵守的地方性行政法规有湖北省实施办法等等。,五、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等为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所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烟草专卖人员执法必须依据和遵守的规章有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信部12号令)、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31号令)、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51号令)等等。,六、条约。中国与外国签订的具有规范性内容的国际条约,以及中国宣布承认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等等,也是我

4、国法律的一种形式。专卖人员执法应当依据和遵守的条约有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等。,七、其他规范性文件: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专卖执法案件办理及案卷制作的规定(试行)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严格执行专卖罚没烟处理规定的紧急通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不是一部,而是由宪法、法律、法规、地方法规、规章和条约等组成的一系列的、完整的、全面的一套法律法规。法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是指在法律效力和层级较高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与法律效力和层级较低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冲突的情况下,应当适用法律效力和层级较高的法律文件。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是指

5、针对广泛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与特殊性的规范性文件相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在特殊性的环境中适用特殊性的规范性文件。新法优于旧法是指在法律法规的层级和类别都一样时,两个法律法规相互矛盾时,执行新法。,第二部分 常见涉烟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一、涉烟违法行为的种类(一)擅自收购烟叶。依据为烟草专卖法第十条、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二)无准运证运输(承运和超量携带)烟草专卖品。依据为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准运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31号令)第二十五条。(三)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依据为专卖法第十二条、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四)无证生产卷烟纸、滤嘴

6、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依据为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五条。,(五)无批发许可证批发烟草制品。依据为烟草专卖法第十五条、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六)无特种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依据为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七)无特种许可证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依据为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八)超许可证范围批发烟草制品。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九)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十)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依据为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十一)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条。(十二)擅自跨省经营烟草专卖品批发

7、业务。依据为烟草专卖法第十三条。(十三)为无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烟草制品。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十四)向(从)无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购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十五)免税烟草制品不按规定存放。依据为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十六)免税店经营未贴专门标志的卷烟、雪茄烟。依据为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十七)擅自拍卖烟草专卖品。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十八)使用涂改、伪造、变造许可证。依据为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51号令)第五十七条。(十九)不按规定及时办理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依据为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51号令)第五十八条

8、。,二、几种常见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烟草专卖违法行为一般由主体要件、客观要件、客体要件构成。除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者承运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外,其他烟草专卖违法行为不管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不影响其违法行为的认定。,1.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为:主体要件。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才能构成。换言之,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能构成不按规定渠道进货违法行为。“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是指持有合法有

9、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客观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观要件是有不到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存在。在认定客观要件时,应注意:一是把握“当地”的判断基准点。“当地”应是指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二是把握烟草专卖批发企业的范围。烟草专卖批发企业是指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三是把握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表现形式。“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包括向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以外单位或者个人购入烟草制品的交易行为,如向外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向当地或外地零售单位或个人进货、收购后转卖等等行为;还包括非交易行为,如寄售、代卖、受赠后转卖等行为。,客体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体是国

10、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经营管理制度。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违法行为的标的是真品烟草制品。处罚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2.无证批发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 无证批发烟草制品是指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的单位和个人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违法行为。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对此作了解释,把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在50条以上的,视为无证批发。,主体要件。该违法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无烟草专卖批发

11、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是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则不能成为该违法行为的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证批发违法行为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也就是说不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成为无证批发违法行为的主体的。,客观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观要件是有批发行为存在。根据现行法律,批发行为仅指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在50条以上这种行为。在具体认定时,应注意三点:必须有销售行为发生,并且销售行为已经完成。也就是说,如果没有销售,如存放、运输等处于准备销售阶段的或者已实施销售,但销售行为尚未完成的,都不能认定为有批发行为存在。正确界定一次销售。是否是一次销售,在认定无证批发烟草制品违法行为时同样是一个关键问题,一

12、次性销售应理解为在同一时间向同一对象销售。如果分次销售给同一对象,或同一时间销售给不同对象,都不能累计。正确掌握数量界限。一是卷烟、雪茄烟必须是50条以上;二是每条是200支。,客体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体是国家对烟草制经营管理制度。无证批发烟草制品违法行为的标的是真品烟草制品。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3.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 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是指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为:

13、(1)主体要件。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违法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成为无证运输违法行为的主体。,客观要件。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客观要件有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自运或托运的行为。要注意无准运证的界定。无准运证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准运证有效但超过或者少于准运证规定的部分。二是有准运证,但准运证无效。包括使用过期、涂改、复印、伪造、变造或者重复使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未运至准运证规定的到货地进行销售的;准运证核定的调入、调出单位和运达地点与实际不符的;超越权限签发的叫准运证;准运证未随货同行的;利用隐瞒、欺骗等手段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但实际改变到货地

14、点的,或者运输烟叶、复烤烟叶、卷烟过程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原件(出口合同除外)没有随货同行的。三是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见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思考:何谓情节严重?,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l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本项只明确了卷烟数量标准,对雪茄烟的数量没有作规定,因此如果适用本项,只能适用金额标

15、准,而不能适用数量标准。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必须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如果因违法经营卷烟被其他执法部门处罚的不能累计计算。抗拒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的。,非法运输走私烟草专卖品的。一是非法运输应理解为无证运输;二是走私烟草专卖品的界定。走私卷烟包括没有“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或“中国关税未付”中文字样的外国卷烟,有“专供出口”字样的国产卷烟。运输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利用伪装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利用特种车辆运输烟草专卖品逃避检查的。特种车辆是依法享有特别通行权的车辆,如警车、救护车、邮政车等等。其他非法运输行为

16、,情节严重的。,4.超限量邮寄或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1)主体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成为超限限量邮寄或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违法行为的主体。(2)客体要件。超限量邮寄或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违法行为的客体是国家对烟叶、烟草制品的邮寄、异地携带实行限量的管理制度。违法标的是烟叶、烟草制品并非所有烟草专卖品。(3)客观要件。超限量邮寄或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违法行为的客观要件是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邮寄烟叶、烟草制品和旅客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要求处理。,处罚依据: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超过国务院有关

17、部门规定的限量一倍以上的,处以违法邮寄、携带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争议之处:怎样解释超过限量一倍以上(50条还是100条)?处罚标的是什么(是对超出部分处罚还是处罚全部)?如果只处罚超出部分,那么涉及到多种品牌和规格的卷烟,处罚哪一种?,个人认为:此处的“超过最高限量一倍以上”为本数即50条,如果异地携带超过50条,即为违法。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第八条:烟草专卖局对无携带证超过个人携带最高限量以及超过携带证规定数量异地携带卷烟的,参照对无准运证运输卷烟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处理。,个人认为:这

18、是两种情况,一种是无携带证超过限量携带的,这种情况应当处罚全部;第二种情况是超过携带证规定数量异地携带的,这种情况可以参照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证货不符,超出或者少于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数量、品种或者规格的部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也就是计算无证运输数量时,只计算超出的部分。如果违法卷烟的品牌和规格有多种,超出部分应选择价值较低的进行处罚。,5.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1)主体要件。该违法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只要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均可成为该违法行为的违法主体。(2)客体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体是

19、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经营管理制度,该违法行为的标的是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包括:未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烟草专用机械、卷烟纸、滤嘴棒及烟用丝束或者虽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但违反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计划与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签订的订货合同生产上述四类产品;国有定点烟草制品生产企业超计划生产的烟草制品;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烟草制品;非国家定点烟厂生产的烟草制品。(3)客观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观要件是销售行为,即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行为。,处罚依据: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

20、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简易程序案件的处理:适用情形: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当场处罚不同于当场执行。当场收缴罚款适用于三种情形:一是当场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处罚的;二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后,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三是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主动提出当场缴纳罚款的。简易程序案件处理备案审查表的填写。依据:12号令第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二日内报本烟草专卖行

21、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三部分 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常用的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检查勘验笔录抽样取证笔录立案报告表询问笔录案件处理审批表行政处理决定书,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身份证号码、零售许可证号码;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零售许可证号码。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情节、违法金额、违法所得。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全称 及具体的条、款、项、目,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22、银行的名称、地址。不服处罚决定法律救济的途径和期限。诉讼、复议机关的全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烟草专卖局的名称和日期。加盖专卖局印章,注明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文书一式四份。一份送达,一份财务,一份仓库,一份归档。,二、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因 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不可以提前定性,只是“涉嫌”。“品种规格”的填写应当以生产厂家的品牌名称和规格为标准。数量必须大写。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的签字。两名承办人的签字。当事人拒签时必须要有二名以上见证人的签字或者专卖人员的注明。,三、检查(勘验)笔录准确填写检查(勘验)时间段。检查(勘验)地点应当明确,应填写到被检查人的门牌号、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

23、式;被检查人是法人的,应填写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检查(勘验)笔录栏应按照检查(勘验)过程记录检查的内容、方法、结果及其他有关情况。笔录填好后,应交由被检查人阅读或向其宣读,确认无误后由被检查人签署“情况属实”并签名或盖章。被检查人拒绝到场或拒绝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的,应在笔录上说明。有见证人的,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检查(勘验)笔录的注意事项:一是明确时间。检查时间就是案件发生的时间,做好时间记录,有利于对案件时效的把握,这是慎之又慎的,否则因为时间有误,会引出行政诉讼。所以,在制作时,应当真实、准确的填制时间,最好是年、月、日、时填制到每分钟。二是明确场所。检查的场所就是案件的

24、发案地,发案地就是案件的初始来源。如果是专卖路检路查,填写时要具体到某条路某个路段,有时路上的其他参照物和车辆的动态方向也需注明;如果是检查商店,必须填上经营场所的具体位置、物品存放方位等。总之,地点的记录要详细完整,这样专卖执法范围就一目了然,可有效证明专卖执法范围的合法性。,三是明确物品。专卖现场检查的物品,就是烟草专卖品,它是案件的核心。所以,在制作时必须仔细、认真观察其物品的数量、品名、规格、特征,所见物品的摆放方位、形状、数量以及在场人员的作业情况都要一一记录,记录时应该采用“由大到下”、“由粗到细”的方法,“由大到小”就是首先简要描述大环境,再收缩到具体需要重点检查的位置;“由粗到

25、细”指在记录大环境、方位等与具体案情关联不大时,可以简要记录,而对于与案情关联紧密的标识、工具都应详记。如果是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车辆,要注明车名、车型、牌号以及车的具体特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现场检查物品的数量、品名必须要与暂扣单一致,不得出现差错。,四是明确当事人。现场检查中,对现场的人、财、物做有效的观察和控制,蛛丝马迹都不能放过,对被检查人态度要做到有礼有节,言语不亢不卑,争取得到被检查人的理解和配合。我们在检查现场时,首先就要明确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式,不论他是违法者或者是证人,都要认真对待,对违法物品的清点,必须按品种、数量、规格依次清点,由当事人进一步核实。制作好现

26、场勘验笔录后,由当事人看阅,经过核对,确认无误后,由当事人签署意见,再签上名字和日期,同时捺上右手大母指印。如果没有当事人在现场,必须要有见证人的签字和手印。,四 抽样取证物品笔录抽样取证物品笔录是指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查扣物品中抽取部分物品进行检查,以了解物品整体情况时,制作的笔录式文书。在制作笔录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要如实记录当事人姓名、抽取物品的时间、地址、抽取物品经过。在制作笔录时执法人员要告知当事人抽取物品的法律依据和目的,并如实记录。抽样取证笔录制作完成后,应交当事人阅读或向其宣读。发现笔录中有误记、漏记的,应允许当事人更正或补充,并在更正或补充处按手印。被询问人在笔录上逐页签

27、名或者盖章。抽样取证笔录制作完成后,应相应制作抽样取证物品清单。,五、立案报告表“案由”栏填写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性质,如“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等。“案件来源”栏填写案件来源,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案件主要来自:市场检查、举报、工商移交、公安移交、上级指定、同级移交、路检等途径。“案情摘要”栏简要叙述初步掌握的违法事实,并写明立案理由。“承办人意见”是指承办人提出立案依据和是否立案的意见。“部门意见”栏应由承办部门负责人作出是否同意立案以及如何查处的意见。“领导意见”栏应由局领导提出是否同意立案及其他事项的意见。“承办人意见”、“部门意见”、“领

28、导意见”栏应由承办人、承办部门负责人、局领导分别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字日期。,六、询问笔录询问之前,执法人员要认真了解案情和已掌握的材料,明确询问目的,拟好询问提纲。按法定程序进行询问,应将违法事实发生时间、地点、过程、结果及相关情况问清楚。个别进行。询问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向被询问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讲明接受询问的法律义务和隐匿证据、作伪证的法律责任。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应填写清楚。笔录应交被询问人阅读或向其宣读。发现误记、漏记的,应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补充,并在更正或补充处按手印。被询问人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或盖章,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在笔录末页注明情况。询问笔录的实质内容要围绕法

29、律对违法行为构成要件展开。,询问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执法人员应向被询问人表明身份(依法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争取被询问人的积极配合,并向其讲明接受询问的法律义务和隐匿证据、作伪证的法律后果等。此外,还应依法告知被询问人有请求有关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制作询问笔录时,执法人员应在被询问人这一栏注明被询问人的身份系当事人还是嫌疑人还是证人,然后据实填写询问地点和询问开始时间(询问结束时间要在询问结束时如实填写),时间要具体到年、月、日、时、分,采用24小时制。而且,执法人员还要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执法证件号码。在询问笔录的主体内容中,执法人员应将每个被询问人的情况,如性别、年龄、

30、职业、经营场所、住址、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填写清楚。,对违法物品的数量、品名、规格、金额等,执法人员一定要详细询问并记录清楚,同时,执法人员要注意以查获的涉案违法物品为中心,问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对未从当地烟草部门进货的当事人,要标明其是否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如果有,应当注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码。对运输非法烟草专卖品的,要弄清楚货主、承运人是谁,运费是否已支付,有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件,承运车辆的车名、车型、牌号、颜色及车的其他特征等事项。如是伪装运输,要注明伪装运输的包装物和外在特征。对销售非法烟草专卖品的,要弄清楚违法案件的上线、下线,这些都对案件的定性、案件的经营起到关键作用。另外

31、,不论是哪种涉烟违法案件,都要问清楚当事人“是第几次被烟草专卖局依法查处”,以便为日后实施行政处罚提供依据。,询问笔录制作完成后,要交由被询问人阅读或向其宣读,看有无补充或更正事项。如发现有误记、漏记的,应当允许被询问人当场更正或补充;如被询问人确认无误,执法人员应在每一页注明“以上笔录经过被询问人核对无误”的字样,由被询问人签上名字、注明日期。此外,在做过更正和被询问人签名的地方,被询问人要摁上右手食指印迹。,询问笔录 询问人:XXX 记录人:XXX 询问地点:XX市XX区烟草专卖局市场稽查大队 询问时间:X年X月X日X时X分至X日X时X分 被询问人:XXX 性别:X 年龄:X 职业:X 身

32、份证件及号码: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 经营地点:XX省XX县XX市场XX号 询问笔录:问:我们是XX市XX区烟草专卖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出示证 件,执法号分别是XXXX、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有权对你进行询问,我们所提出的问题,请你如实回答,你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同时不得提供伪证或隐匿证据,听清楚了吗?答:略 问:说说你的姓名、年龄、性别、籍贯、住址、身份证号码、经营地点等基本情况?答:略 问:根据法律规定,你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你要申请我们回避吗?答:略,问:X年X月X日我们在XX市XX区XX号查获

33、的卷烟是谁的?答:略问:你说一下,被查扣的卷烟品种、数量?答:略问:查获的卷烟是用来干什么的?答:略问:查获的卷烟与“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上的品种、数量一致吗?答:略问:烟是从哪里来的?答:略问:进了多少烟?卖出多少?答:略问:查扣的这批卷烟是真烟还是假烟?答:略问:这批烟我们送省质检站鉴定(或感官鉴定),如果有假烟,你认可吗?答:略,问:你经营卷烟是否申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是多少?答:略问:你有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吗?答:略问:你说一下查获的卷烟单一品种进货价格?总价值?答:略问:你以前有没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答:略问: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

34、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你知道吗?答:略,问: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在一年内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我们将责令你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你从事零售烟草专卖品的资格?答:略问: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依法对你作出处罚,你还有什么陈述和申辩的吗?答:略问:以上记录你看一下,是否属实,若无误签上你的名字。答:以上记录我已看过,和我讲的一样。被询问人签字:以上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被

35、询问人签名)询问人:XXX 执法号:XXXXX记录人:XXX 执法号:XXXXXX年X月X日,七、案件处理审批表,“立案时间”栏填写立案报告上局领导批准立案的时间。“违法事实”栏的内容包括:案件由来的基本情况介绍;经调查认定的当事人主体资格,违法行为的性质、过程、情节、后果;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违法行为的性质、过程、情节、后果的主要证据;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及具体的条款。“处罚依据”栏填写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及具体的条款内容。“承办人意见”栏应填写承办人对案件的初步处理意见、签名及日期。“承办部门意见”栏应填写专卖管理部门对承办人意见的审核意见、签名或盖章及日期。“法制部

36、门意见”栏应填写法制工作部门的审核意见、签名或盖章及日期。,八、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理决定书是对依照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无法找到案件当事人时,对案件及有关物品作出处理的决定类文书。行政处理决定书,应当载明下来事项:案件的基本情况,公告的过程及结果,作出的处理决定及相关依据,烟草专卖局的印章及作出决定的日期。本文书适用于对无主财物的处理。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时,一定要经过法定的公告程序,且公告期已届满。附:行政处理决定书范本:,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烟处【年】第号 当事人:(不详)年月 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 省 市 县 市场 号进行市场检查时,发现涉嫌

37、违法卷烟,经局领导批准同意,依法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现查明:(何时、何执法主体、在何地、检查物品品种数量、质量、价值、公告告知等要素)以上事实有 等证据为证。(应具体列明实际调查取证所取得的证据)本局认为,当事人 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条 款 项 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条 款 项 目之规定,构成 违法行为,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决定作如下处理:(写明具体行政处理决定内容)烟草专卖局(公章)年 月 日,行政执法文书的技术要求文书的格式处罚文书统一使用A4纸,页边距为:上下边距各位2.54厘米,左右边距各为3.17厘米;标题字体为:黑体一号;正文标

38、题字体为:黑体三号;正文字体为:仿宋三号;行距:26磅;页码居中。,数字的用法(一)下列情况,应使用汉字:1、引用法律的条、款、项;2、处罚文书尾部时间;3、金额数字用大写汉字;(二)下列情况,应使用阿拉伯数字:1、案号,如X烟行处字(2009)第XXX号;2、身份证、许可证、地址、门牌号码;3、除处罚文书尾部时间外的公历年代、年、月、日和时间;4、统计表中的数值和量值。,第四部分 烟草专卖执法行为规范(一)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1.执法严格。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烟草专卖执法职能,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烟草专卖违法行为。2.行为合法。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检查、监督、许可、处罚等执

39、法行为。3.政务公开。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运用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形式,公开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批事项等内容,做到法律法规透明、程序公开。4.服务热情。要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在管理中要耐心做宣传教育、说服解释工作。5.用语文明。要讲礼貌,使用文明执法用语。6.衣着整洁。佩戴执法标识要规范统一。,(二)执法检查行为标准1.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不得对非经营性场所进行检查;如该场所涉嫌违法,确须检查的,应及时向有执法权限的执法机关报告并配合其进行检查。2.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对卷烟零售户、违法行为发生地等有关场所进行检查前,须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并有当事人

40、或见证人在场。3.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应告知当事人权利,并认真、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4.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应尽量避免翻动与执法活动无关的财物;检查完成后,要对检查所涉及的其他物品尽可能的复位。5.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对查获的卷烟不符合送省质检站鉴定的,应依法制作感官鉴定报告,并交当事人审核,签字确认。,6.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现被检查主体存在违法行为,应对其配合检查的行为表达谢意;如果发现其确有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1)现场制作检查(勘验)笔录,并提请当事人签字确认。(2)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说明

41、其涉嫌违法情况,告知当事人初步认定涉嫌违法行为的性质。(3)现场开具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请当事人核对物品的品种、数量等,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4)将暂扣保存的可以装箱封存的烟草专卖品及其他涉案物品现场装箱、封存。(5)告知当事人应于何时、带何材料、到何地、找何部门接受案件调查、处理。,(三)案件处理行为标准1.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有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立案调查,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完毕。不得有案不查,案件久拖不结。2.不得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在调查中发现案件符合移送标准的,必须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3.询问的标准:(1)调查人员询问前应当表明身份,并

42、认真核实被询问人的身份。不得采取扣留被询问人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的非法方式进行核实。(2)调查人员询问时,应当问答有序、充分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和申辩,不得有诱导性语言、压制性语言或者随意中断、终止相关人员的陈述和申辩。(3)记录人员应详实记录询问内容,不得篡改相关人员的陈述和申辩,不得随意使用其他替代性语言改变当事人的真实意图。(4)询问完毕后,记录人员应当提请被询问人亲自阅读或经被询问人请求后,向其宣读,以核实询问内容并由被询问人和调查人员分别逐页签名(捺指印)。(5)询问程序终止后,调查人员不得强制相关人员离开或留置。,4.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抽样取证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43、告知当事人或见证人抽样的理由和依据,如实填写抽样取证物品清单,现场封存,并提请当事人或见证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5.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向有关单位或个人依法调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等资料时,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并请其予以配合。,6.行政执法文书送达的标准:(1)应当提请被送达人认真核对收到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数量。(2)对当事人就执法文书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答。(3)提请被送达人签字。(4)送达须采用法定形式进行,不得强迫被送达人签收。7.行政处罚执行的标准:(1)执法人员在执行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认真宣读处罚决定摘要,不得敷衍了事。(2)告知被处罚人提

44、请法律救济的权利、渠道和时限。(3)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执行处罚。,(四)检查的基本程序1、用语要求 一般地说,在日常检查工作中,经常用到的文明执法礼貌用语包括:进入零售户店面,要说“您好,我们是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人员,今天我们对您进行例行检查,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您配合”。检查专卖零售许可证时,要说“请出示一下你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检查完专卖零售许可证后,要说“谢谢。请收好你的许可证”。,检查零售户的卷烟时,要说“对不起,我们要检查一下你的卷烟,请给予配合”。需要检查店内带锁的抽屉、柜子时,要说“请您自己打开抽屉(柜子),保管好自已的钱物,让我们看一下”。检查卷烟仓储场所时,

45、要说“请您打开仓库,陪我们查看一下”。检查完毕后,要说“麻烦您了,谢谢”。,经检查发现违法行为,需要对卷烟进行先行暂扣登记保存时,要说“您的这些卷烟是假冒或非法渠道购进、走私等)卷烟,属于违法卷烟,我们依法要对这些卷烟进行先行登记保存,请你签字,将当事人留存联交当事人,并告知于日内到烟草专卖局接受处理”。如遇阻挠,要说“请配合我们的执法检查,抗拒、阻碍执行公务,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经检查如无违法行为,要说“打扰您了,祝你生意兴隆!检查结束与零售户告别时,要说“谢谢合作,再见”。,2.行为规范 专卖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对卷烟零售户经营场所、违法行为发

46、生地等有关场所进行检查前,须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并有当事入或见证人在场。(2)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不得对非营性场所进行检查;如该场所涉嫌违法,确须检查的,应及时向有执法权限的执法机关报告,并配合其进行检查。(3)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应告知当事人权利,并认真、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4)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应尽量避免翻动与执法活动无关的财物;检查完成后,要对检查所涉及的其他物品尽可能的复位。(5)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现被检查主体存在违法行为,应对其配合检查的行为表达谢意;如果发现其确有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47、。(6)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在抽样取证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告知当事人或见证人抽样的理由和依据,如实填写抽样取证物品清单,现场封存,并提请当事人或见证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3.工作手续 对卷烟经营者违法经营行为,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进行现场检查的,需要现场制作检查(勘验)笔录;并提请当事人签字确认。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应向当事人说明其涉嫌违法情况,告知当事人初步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对违法物品进行登记保存的,要现场开具湖北省暂扣款物收据及附属清单,请当事人核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品种、数量等,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将先行登记保存的可以装箱封存的烟草专卖品及其他涉案物品现场装箱、封存。告知当

48、事人应于何时、带何材料、到何地、找何部门接受案件调查、处理。,4.实施步骤 在进行日常专卖检查的过程中要做到“一亮证,二检查,三告知,四整改,五道别”。(1)亮证:进入零售户店内应首先出示执法检查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工作意图,检查时应至少有2名执法人员共同进行。(2)检查:依法检查零售户的经营状况,守法情况,检查经营场所时,当事人应在场。(3)告知: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告知当事人违法违规事实及查处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4)整改:对零售户的轻微违规行为,应当场责令改正,并填写相关文书。登记保存涉案物品时,应当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对涉案物品进行当场封存。(5)道别:离开时要和零售户友好道别。,(五)烟草专卖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执法行为的“六条禁令”:1.严禁不出示证件执法或单人执法;2.严禁打人骂人和侮辱、为难管理对象;3.严禁配备警械执法检查;4.严禁违反法定程序查扣物品或检查非经营性场所;5.严禁索要、收受管理对象的礼金、财物或接受宴请;6.严禁酒后执法或驾驶机动车辆。,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