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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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2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XX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X府办发20136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基本。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共法律服务的范围和标准,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的法治权益,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二)政府主导,坚持公益。把涉及城乡居民公共利益的法律事务列入政府法律服务

2、范围,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职能和作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规模化、体系化、城乡一体化,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要素和资源的科学配置与合理流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使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广覆盖、高效能。(三)统筹城乡,强化基层。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机制,加快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延伸和覆盖,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布局、合理配置、科学组合,促进资源共建共享,全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四)改革创新,提高效率。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引入竞争机制,积极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的格局;通过建立完善县、镇(乡)

3、、村(社区)、组(小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广泛吸收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等服务主体和政法专干、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教师等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二、总体目标(一)到2016年,全县群众充分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1“法治XX县”建设取得明显成就,全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基本形成。2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基本实现应援尽援。3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4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公正、高效的调处。(二)按照XX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4、建设实施意见,我县必须在2016年基本实现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12013年,XX镇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10个律师进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2014年,XX、XX、XX、XX、XX、XX、XX、XX、XX9个镇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32015年,XX、XX、XX、XX、XX、XX、XX、XX、XX、XX10个镇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42016年,XX、XX、XX、XX、XX、XX、XX、XX、XX、XX10个镇(乡)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主要任务(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力争到2016年末,逐步建立以县法律服务中心为

5、龙头、各镇(乡)法律服务所为重点、村(居、社区)法律服务站点为触角、法律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为纽带、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城乡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促进城乡人民群众共享均衡的法律服务。一是在县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负责指挥协调辖区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二是县法律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做大、做强县法律服务中心,加强品牌效应建设,使其成为全县公共法律服务的指挥中心;充分利用互联网覆盖广泛的特点,推进法律在线宣传、法律在线咨询、服务在线办理、矛盾纠纷在线调度等信息平台建设,2016年全面建成,实现三级联网。三

6、是加强人员配备,强化司法所职能。依托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成立法律服务工作站,以政法专干为主,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聘请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机关退休干部、教师等,负责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四是以村(居、社区)调委会成员和大学生村官为主,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到村(居、社区)就近为人民群众提供日常法律服务。五是村组(居民小区)法律服务联络员要依托村民组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确定网格化法律服务联络员,收集、反馈、联系辖区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二)有效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一是积极开展“法治XX县”创建活动,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宣传效

7、果。推进“法治XX县”、法治镇(乡)创建活动,加强执法培训,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大力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法治主题公园和法治文化街区等载体,不断提高利用报刊、电视等现代传媒手段开展法制宣传的工作水平,努力共建“电台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网络有情”的立体普法格局;深入开展农村和城市社区普法依法治理结对帮扶工作,强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咨询服务。二是深化

8、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建设,力争2016年内所有镇(乡)政府均有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围绕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共事务管理、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等,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制机制,积极参与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设,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加快推进法律服务进乡村(社区)进程。由镇(乡)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签订公共法律服务协议,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社区)活动,建立“一村(居、社区)一顾问”工作机制,力争在2016年内所有的村(居、社区)均建立有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全县所有镇乡、村(居、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完善“大调

9、解”联动工作机制,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力争在2016年前在村(居、社区)配齐专职调解员,在村民组明确联络员。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工作目标;进一步理顺各类调解组织的关系,逐步建立起以县法律服务中心为中心、各类调解组织为平台的网络体系;逐步建立三大调解相互介入,相互配合,行政、司法调解指导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建立以联络员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协作机制。四是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建立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构筑基础服务网络。依托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加强县、镇(乡)、村(居、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窗口

10、建设,完善接待场所和服务措施。在服务对象相对集中的领域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与异地城市的协作,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管理体系,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审批、决定、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工作流程。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健全完善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衔接配套机制,解决基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派难问题。建立法律援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降低法律援助准入门槛,减少审批环节,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建立完善县直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实现部门之间法律援助资源优势互补,解决便民通道。积极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标准统一、功能完善、互联

11、互通、安全可靠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咨询的动态管理和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实时查询等功能。依托信息化平台,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和指派。实现“接受咨询零距离、受理案件零等待、援助对象零遗漏、服务质量零投诉”个零”目标;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条件、便民措施和投诉监督途径。(三)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的投入保障机制。一是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标准,落实普法、援助、调解经费。普法经费按照XX市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规划(X党发201116号)的要求,按照不低于0.20元/人的标准

12、,并逐年增加;在现有的基础上逐年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实行据实报账;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人民调解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的通知(X府办发电2012233号)要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按照不低于0.20元/人的标准,并逐年增加,适时提高案件补贴标准,实现据实补差,适时将口头调解的纠纷纳入补贴范围。二是加大投入,完成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四级平台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各镇(乡)政府通过向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一次性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为辖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各镇(乡)政府要采取招投标方式,购买专项法律服务,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项目建设、征

13、地拆迁、移民安置、突发事件处置等提供法律服务。(四)大力培育公共法律服务人才。一是增加法律服务人才数量。力争到2016年全县律师万人比达到万分之一,力争到2016年全县公证员万人比达到十万分之一;建立“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基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选拔机制和考试准入制度,力争到2016年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万人比达到万分之二;招聘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在职和离退休公职人员、大学生村官为基层法律服务志愿者,壮大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五)丰富公共法律服务手段。一是组织法律服

14、务机构对接服务政府重大实事工程,建立法律服务全面对接政府实事工程长效机制。二是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做好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的对口法律服务,及时化解项目建设中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跟进重大建设项目公证,建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法律援助服务机制。三是引导法律服务机构采取挂帮方式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采取“定期坐诊”方式到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或联络点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工作。四是进一步把法律服务资源向就业、就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倾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要求、新期待。(六)推动法律服务机构发展壮大。一是从财税政策上扶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

15、机构发展壮大。二是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结构改革,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严格执行合伙事务,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实行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律师事务所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三是加强执业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充分保障律师依法行使刑事诉讼辩护人的各项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严格落实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继续开展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信用等级评定和案件卷宗评查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诚信意识。四、有关要求(一)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2013年各镇(乡)要按照全面小康创建活动的要求,在各镇(乡)小康创建示范点同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试点工作。(二)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指标,特别是各镇(乡)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情况,纳入对镇(乡)政府建设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引导和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明确职责,统筹协调,要建立起政府牵头、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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