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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击违法用地建设经验材料(精选多篇)打击违法用地建设经验材料(精选多篇)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建设经验材料根据区政府关于xxx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区国资委于5月日及时转发相关文件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委监管企业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发挥好国有企业模范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作用。二要认真学习领会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精神,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积极配合区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落实整改措施。三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并不断完善综合治理台账,认真梳理土地使用、房屋建设方面
2、的历史遗留问题,分类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四要健全组织,完善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全覆盖。明确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定期会商、研究解决问题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根据国有企业的特殊性,我委制定相关制度,以部门联动监控,多措并举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和预防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具体做法是:一、对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我委产权管理科、企业发展改革科等相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否则,依法规予以处罚和问责。二、发现违法用地和擅自开工项目必须立即停止占用和施工。对构成实体性违法,严重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自检查之日起自行拆除。三、
3、违反规划许可内容规定,少批多建,擅自改变规划布局,建筑使用性质,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外立面等建设项目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对擅自增加容积率的要加倍补偿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对严重影响城市景观,侵占道路,绿地文物保护控制地带的,30日内自行拆除。四、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单位,在限期内不停止占用土地和自行拆除建筑的,由区国资委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执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篇: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汇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汇报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蔓延的势头,昨日,我市专门下发了*市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
4、案和关于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严打重管,对城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一、综合执法领导小组成立,19宗违法案件被重点督办近年来,我市各城区私搭乱建、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双违”现象愈演愈烈。为加强和规范城区(含*新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我市决定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文深任组长的市城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同时抽调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城管、住建局、中级法院、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人员成立综合执法大队,各城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也将成立相应组织结构和人员
5、相对固定并不少于30人的执法队伍。日,市城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通报了市区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分别涉及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新区。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将对该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重点督办,要求相关辖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辖区政府要依法组织强拆。二、完善奖惩问责等机制,坚决遏制“双违”蔓延关于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不仅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进行界定,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还建立完善了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巡查报告机制和拆除、考评考核、媒体曝光等一系列机制。
6、建立堵疏结合机制。我市规定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凡确属住房困难的城乡居民,由行政村、社区和乡镇办事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上报,经审批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对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危房、险房的个别村(居)民房屋,由乡镇办事处经城区、*新区城乡规划部门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允许原址加固维修,但不允许扩大建筑面积。对列入城中村改造的行政村、社区,坚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拆除。建立考评考核机制。我市将制定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将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工作情况列入综合目标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城区“双违”的存量和增量情况进行汇总
7、,未完成拆除任务又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将被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建立奖惩机制。市政府对每半年考评在前2名的城区,按拆除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奖励,并奖励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对违法违规用地宗数最多或面积最大的,市政府将扣减其下年度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各乡镇办事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项目宗数和面积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同时,建立妨害城市建设经济补偿金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单位和个人被列入“黑名单”后,三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予办理抵押登
8、记手续;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建筑施工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属于本地的建筑施工企业,半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外地企业将被清出*建设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汇报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蔓延的势头,昨日,我市专门下发了*市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严打重管,对城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一、综合执法领导小组成立,19宗违法案件被重点督办近年来,我市各城区私搭乱建、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擅自改变土
9、地用途等“双违”现象愈演愈烈。为加强和规范城区(含*新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我市决定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文深任组长的市城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同时抽调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城管、住建局、中级法院、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人员成立综合执法大队,各城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也将成立相应组织结构和人员相对固定并不少于30人的执法队伍。日,市城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通报了市区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分别涉及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新区。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将对该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重点督办,要求相关辖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违法建筑物、构筑
10、物、设施等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辖区政府要依法组织强拆。二、完善奖惩问责等机制,坚决遏制“双违”蔓延关于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不仅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进行界定,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还建立完善了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巡查报告机制和拆除、考评考核、媒体曝光等一系列机制。建立堵疏结合机制。我市规定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凡确属住房困难的城乡居民,由行政村、社区和乡镇办事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上报,经审批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对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危房、险房的个别村(居)民房屋,由乡镇办事处经城区、*新区城乡规划部门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允许原址加
11、固维修,但不允许扩大建筑面积。对列入城中村改造的行政村、社区,坚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拆除。建立考评考核机制。我市将制定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将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工作情况列入综合目标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城区“双违”的存量和增量情况进行汇总,未完成拆除任务又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将被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建立奖惩机制。市政府对每半年考评在前2名的城区,按拆除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奖励,并奖励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对违法违规用地宗数最多或面积最大的,市政府将扣减其下年度一定数量的建设
12、用地指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各乡镇办事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项目宗数和面积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同时,建立妨害城市建设经济补偿金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单位和个人被列入“黑名单”后,三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建筑施工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属于本地的建筑施工企业,半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外地企业将被清出*建设市场。建立问责机制。各城区未能按照要求期限组织拆除违法建设项目,每月累计出现3起的,由市监察部门对责任单位及其人员进行行政过错问责。城区办事处当年新增
13、违法建筑超过16平方米,涉农办事处、乡镇当年新增违法建筑超过3000平方米或者违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或耕地10亩以上或占用其他土地亩以上的,市监察部门将依据法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建立媒体曝光和投诉举报机制。新闻媒体将开辟专栏,设立曝光台,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及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不力的典型予以曝光。依据每月考评结果,由排名末位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要在媒体表态。设立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三、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双违现象根据*市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政治活动实施方案,从现在开始至今年12月,我市将全面清理
14、城区(含*新区)范围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违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产业布局规划,未经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许可或超越许可规定擅自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在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后,我市将从今年8月开始进入集中整治阶段。8月5日前,各城区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同时组织人员现场督促自拆。对在8月15日前,未自行拆除的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项目,各城区将根据所辖区域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特点制定强制拆除方案,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强制拆除任务。城区办事处当年新增违法建筑超过16平方米,涉农办事处、乡镇当年新
15、增违法建筑超过3000平方米或者违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或耕地10亩以上或占用其他土地亩以上的,市监察部门将依据法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建立媒体曝光和投诉举报机制。新闻媒体将开辟专栏,设立曝光台,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及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不力的典型予以曝光。依据每月考评结果,由排名末位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要在媒体表态。设立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三、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双违现象根据*市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政治活动实施方案,从现在开始至今年12月,我市将全面清理城区(含*新区)范围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16、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违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产业布局规划,未经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许可或超越许可规定擅自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在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后,我市将从今年8月开始进入集中整治阶段。8月5日前,各城区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同时组织人员现场督促自拆。对在8月15日前,未自行拆除的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项目,各城区将根据所辖区域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特点制定强制拆除方案,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强制拆除任务。第三篇: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建设有关规定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建设有关规定1、 城乡规划主要依据的是哪部法律?答
17、:主要依据的是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2016年12月1日施行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 哪些建设需要办理规划许可证?答:在城市、乡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提交哪些材料?答: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4、 临时建筑是指哪些?临时建筑要
18、不要办理相关手续,如何办理?答:临时建筑是指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建造使用而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如铁皮房、油毡房、窝棚、遮阳棚等。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最长两年)内自行拆除。5、 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进行建设的会面临哪些后果?答:(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
19、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可处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二)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6、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答: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 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二) 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三) 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四)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
20、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7、 对举报违法建筑的,有什么奖励?答:凡对违法建设进行举报的协管员和社会其他人员,经区综合执法局确认属实的,每起奖励100元。第四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汇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根据市政协2016年专题视察调研工作安排,10月日市政协副主席任书文、王爱萍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就我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管情况汇报,与市区6个国土分局执法大队进行座谈,深入了解相关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视察报告分三个部分
21、。 一、治理情况 全市国土部门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变职能,优化服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认真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针对用地需求量与耕地保有量的矛盾突出问题,从2016年第十土地卫片国土资源部启动“15号令”实施问责以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犯罪行为,2016年违法用地面积下降30.6%,违反耕地面积下降60%,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从31.2%降低到5.81%,目前全市违法用地总数控制在11%、未超越国家红线15%的限度、排序全省倒数第二位,违法占用地呈下降趋势,实现“保红线”目标。主要治理措施有四个方面: (一)建立监管责任络。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全市建立土地监管责任体系
22、,把违法用地易发区,编制成全图,定人定岗进行动态和静态监管,实行监管区域、村庄、耕地格化管理,建立责任制度完善、巡查职责规范、监管主体明确的市、县、乡三级巡查络,进一步强化违法用地监管体系建设。 (二)强化严厉打击手段。全市各级国土部门创新执法方式,采取卫星遥感监测、违法用地事前制止、督促检查上下联动、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典型案件公开查处、触犯法律追究责任等手段,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犯罪行为。2016年以来,不完全统计,全市共移交公安机关涉法土地案件32案33人,查办违法犯罪线索19件,侦破自侦案件48起,移送起诉42人。 (三)持续开展专项行动。2016年以来,
23、开展卫片执法、查处变更规划、清理规范用地、非法转让土地专项治理行动,查处148宗违法用地、收缴罚没款1812.14万元,没收建筑物45.75万平方米,查处变更规划45宗,收缴罚没款657万元,出让金3.5亿元,累计处置土地3亩、其中盘活置换用地74亩,为“国省市”重点工程规范用地手续160宗22887亩、公开出让37宗2266亩、已收回罚没款69.91万元、各类规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18.8亿元。 (四)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全市各级国土部门依法行政,严格建设用地预审预报、约谈承诺制度,审批用地从各个业务环节严格把关,谁办理谁监管,建立内部会审、执法监察、反馈预警机制,对违法用
24、地行为实现一票否决制。积极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用地保障,对重点项目应急用地、临时用地、农业设施用地全程跟踪,减少环节,加快审批。结合全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的分析和预测,合理布局,科学分配规划期内主要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各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加强土地监管,主动服务大局,努力争取增量、盘活存量、管好流量,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 法律解释: 违法用地指,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土地或通过非法交易取得土地使用权;违法建设指,建设单位或个人未依法取得国土、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擅自改变批准内容的建筑体。 二、相关问题 通过调查研究、情况分析,有四方面的问题应该高度重视。 (一)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全市各
25、级土地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基层监管队伍薄弱、人员缺乏,有的国土所只有1人,就市、县两级国土监察执法大队不足1人,监管全市6956平方公里国土资源确实有很大难度,查处违法力量有限,暴力抗法时有发生。 (二)违法用地依然严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在全市10个县区不同程度的存在,小店区、晋源区、尖草平区被市政府确定为违法用地易发区,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宅基地开发、非工程建设、国道省道两侧、农村撂荒农田”等区域土地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用地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和“非法交易、非法转让”等违法违规现象。仅2016年全市村民宅基地违法用地宗数占到违法总数的18%。 (三)土地违法追究偏轻。土地管理法第
26、七章法律责任中规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给予行政(请关注.hard.)警告、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追究刑事责任。在土地执法实践中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很难执行,多数违法用地行为以行政处罚为主,因违法成本低,追究责任轻,处罚力度小,导致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犯罪行为不断滋长,治理难度加大。 (四)规划用地监管较松。因受利益驱动,在用地立项、规划、审批、施工、建设等环节,普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相关部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尚未形成,监管规划用地情况有一定缺失,致使一些用地单第五篇:关于依法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通告tddr16000通政函?16?42号通道侗族自治
27、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违法用地和依法整治违法建设的通告为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在县本级规划区依法整治违法用地和依法整治违法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凡未经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批准,擅自使用土地的属违法用地行为;凡未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批准,或不按照要求建设建筑物及逾期未拆除临时建筑物的行为
28、属违法建设行为,其所建建筑物、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属违法建筑(简称“两违”)。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两违”当事人应当主动配合调查,依法接受处理。三、凡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等依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当事人必须在限期内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将依法拆除。四、相关单位有违法建筑的,必须在限期内带头自行拆除依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逾期不自行拆除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五、所有违法建筑物,房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确权登记手续;文化、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不得为利用违法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发放有关证照;供电、供水单位不得为实施违法建设行为和利用违法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关服务业务;已经发放或提供的,应当及时纠正。六、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当事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所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及违法建筑一律按本通告精神处理,依法拆除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配合“两违”整治工作。县“两违”整治办公地点:县国土资源局三楼。监督举报电话:866、8623129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主题词:城乡建设整顿通告2 打击违法用地建设经验材料(精选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