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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违拆违工作职责清单职责单位职权类型职权事项职责依据W管辖违法建设防控属地管理责任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防控工作。镇职能管辖村庄规划区内农村村民住房违法建设查处责任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村庄规划区内农村村民住房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人民政府案件管辖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五条、第十四条查处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违法建设立(镇)人民政府发现违法建设或者接到相关报告、举案和移送管报后,应当立即核实,对涉嫌违法建设的,应当在三辖个工作日内立案;对无权管辖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线索和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查处部门
2、、乡(镇)人民政府。日常管理违法建设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常巡查和网十四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乡格化管理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建设活动的日常巡查制度,落实职责职权职责依据职权事项单位类型建设项目验线、施工现场跟踪检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实等管理措施。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十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违法建设日常巡查机制,明确巡查主体、区域和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本辖区内农村村民住房建设违
3、法行为。行政检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八条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是否村民住宅建符合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设规划许可核实不符合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权属登记手及事中事后续。监管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五项乡(镇)人民政府在建房申请人办理完毕建设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会同村民委员会到职责单位职权类型职权事项职责依据现场进行免费定位放线。第二十条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竣工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核实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用地和规划审批内容进行核实。核实合格的,出具核实证明。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理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九条查处
4、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在对违法建设采取查封、拆除等措指令停止对施时,可以通知供水、供电、供气、工程设计、工程违法建设村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停止服务或者作业。供水、供民住房的服电、供气、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接务或者作业到通知后应当依法停止服务或者作业。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停止服务时,不得影响居民生活正常用水、用电、用气。行政处罚服务单位不停止对违法建设村民住房服务的处罚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不按通知要求停止服务的,由作出停止通知的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5、罚款,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不按通知要求职责单位职权类型职权事项职责依据停止服务或者作业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行政强制措施拆除正在进行且拒不停止的村民住房继续违法建设部分违法建设防控与食处条例第十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应当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拆除继续建设部分的措施。行政处罚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的村民曲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七条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乡级人民政府可以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
6、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职责单位职权类型职权事项职责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八条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镇、乡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停止建设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停止建设,并在十五日内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对逾期不改正或者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
7、响的,可以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二十条乡(镇)人民政府对已经建成的违法建设作出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进行公告、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镇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人行政强制拆除违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经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仍逾期不改正的民强制法建设的村可以拆除。政执行民住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府十条镇、乡人民政府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职责单位职权类型职权事项职责依据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
8、二十条经催告,当事人仍未拆除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并依法组织拆除。行政处罚农村村民异地新建住房后逾期未自行拆除原有住房的处罚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农村村民异地新建住房验收合格后超过12个月未自行拆除原有住房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限期内不拆除的,可以依法拆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五条对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的违拆除或者没法建设,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镇、收责任者不?人民政府应当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和违明的村民违法建设现场发布公告,督促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法住宅理人依法
9、接受处理,公告期限不得少于六十日。公告期限届满,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仍不申报接受处理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镇、乡人民政府应职责单位职权类型职权事项职责依据当及时报告城市、县人民政府,由城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予以拆除或者没收。行政管理在法建设防在法建设历注与直处杀例弟四杀街道刃,事处控属地管理应当配合违法建设的防控与查处,发现违法建设后及责任时制止和报告。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十三条市、县街道行政管理违法建设日(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常巡查和网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违法建设日常巡查机制,明格化管理确巡查主体、区域和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信息共办享,及时发现和
10、制止违法建设。事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查处行政强制执行实施强制拆除处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但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拆除继续建设部分的措施。第二十条第一款查处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已经建成的违法建设作出强制拆除职责单位职权类型职权事项职责依据决定,由违法建设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各部行政许可行政备案违法建(构)筑物和设施不得核发生产经营场所有关证照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七条第三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公安、应急、民政、人民防空、教育
11、、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对使用违法建(构)筑物和设施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不得核发有关证照。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对城市建成区内违法建(构)筑物,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告知相关部门不得将其登记为生产经营场所。门行政协助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十八条查处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按时答复违民政府对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中的专门性问题难以认法建设防控定的,可以书面征询相关单位的意见,相关单位应当与查处中的及时出具意见并附依据。专门性问题蒸湘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稿)第四十九条部门单位之间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时,除主办部门单位另有时限要求外,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职
12、责单位职权类型职权事项职责依据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复的,应主动与主办部门单位沟通并商定回复时限及方式,逾期不回复视为无不同意见。W管辖违法建设防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五条自然资源部控与查处主门是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工作的行政主管责任管部门。区自然职能管辖国有土地H违法建设防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五条自然资源部控与查处主门负责国有土地上违法建设的防控与食处。管责任资源局职能管辖集体土地上村民住房以外的其他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主管责任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五条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城市、县城、镇区、集镇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的防控与查处,负责乡、村庄规划区域内集体土地上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
13、益事业违法建设的防控与查处。案件管辖违法建设立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五条、第十四案和移送管条查处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责单位职权类型职权事项职责依据辖乡(镇)人民政府发现违法建设或者接到相关报告、举报后,应当立即核实,对涉嫌违法建设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立案;对无权管辖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线索和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查处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四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建设活动的日常巡查制度,落实建设项目验线、施工现场跟踪检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实等管理措施。日
14、常管理违法建设日常巡查和网格化宜里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十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违法建设日常巡查机制,明确巡查主体、区域和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信息共享,及时发哪口制止违法建设。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应当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实现动态巡查,并建立数字化管理平台,提高违法建设发现和职责单位职权类型职权事项职责依据管控效率。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及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八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审定
15、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权属登记手续。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七条第一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审查规划设计方案,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严格建设工程放线核验和规划条件核实,对违法建(构)筑物和设施,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部分职能下放城区管理实施方案(衡编20213号):城区负责村庄规划和依据行政许可权限承担的建设项目规划及审批后的监管。区行政处理指令停止对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五条、第九条查违法建设的处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职责单位职权类型职权事
16、项职责依据自然资源局服务或者作人民政府在对违法建设采取查封、拆除等措施时,可业以通知供水、供电、供气、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停止服务或者作业。供水、供电、供气、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当依法停止服务或者作业。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停止服务时,不得影响居民生活正常用水、用电、用Ro行政处罚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不服务或者作按通知要求停止服务的,由作出停止通知的主管部门业单位不停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乡(镇)人止对违法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设服务或者工程设计、工程施工
17、、工程监理等单位不按通知要求作业的处罚停止服务或者作业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行政强制拆除正在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行且拒不停十四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乡止的继续违人民政府发现违法建设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职责单位职权类型职权事项职责依据措施法建设部分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拆除继续建设部分的措施。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五条、第十九条查处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应当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的,查处部门应当在3个工
18、作日内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拆除继续建设部分的措施。行政处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市、县人民限期拆除已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镇、乡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成违法建建设,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停止建设通知书之日起立即设并处以罚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款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职责单位职权类型职权事项职责依
19、据第四十九条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发出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停止建设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停止建设,并在15日内自行拆除;临时建设超过批准使用期限不自行拆除的,责令当事人自接到拆除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在15日内不自行拆除的,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的3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五条、第二十条查处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已经建成的违法建设作出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在违法建(构)筑物的显著位置和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上予以公告。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自行政十条城市、
20、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限强制执行已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然强制建成违法建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资执行设拆除决定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源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五条、第二十条经职责单位职权类型职权事项职责依据局催告,当事人仍未拆除已建成的违法建设,查处部门应当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由违法建设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五条对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的违法建设,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镇、拆除或者没乡人民政府应当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和
21、违收责任者不法建设现场发布公告,督促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明的违法建理人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期限不得少于60日。公告期设限届满,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仍不申报接受处理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报告城市、县人民政府,由城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予以拆除或者没收。区城市管职能管辖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违法建设行政执法有关工物业管理区作分工的通知第一条;城市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内未取内违法建设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设,乡镇(街道)负责日防控与处置常巡查、制止。物业管理区域内,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任责发现与制止,将违法线索移送属地乡镇(街道),城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市城管执法局负
22、责统筹协调和职责单位职权类型职权事项职责依据理指导监督。和综4口执法局案件管辖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五条、第十四条查处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违法建设立(镇)人民政府发现违法建设或者接到相关报告、举案和移送管报后,应当立即核实,对涉嫌违法建设的,应当在3辖个工作日内立案;对无权管辖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线索和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查处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日常管理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城市管理部门违法建设网应当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划定城市综合执法单元格化管理和区域,明确区域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在政府网站、日常巡查责任区范围内明显位
23、置公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开展日常巡查,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行政处理指令停止对物业管理区内违法建设的服务或者作业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五条、第九条查处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在对违法建设采取查封、拆除等措施时,可以通知供水、供电、供气、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停止服务或者作业。供水、供电、供气、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接到通知后应职责单位职权类型职权事项职责依据当依法停止服务或者作业。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停止服务时,不得影响居民生活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区城市管理和行政处罚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二十四条违反本物业管理区条例第九条规定
24、,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不按通知内违法建设要求停止服务的,由作出停止通知的主管部门自然的服务或者资源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乡(镇)人民政作业单位不府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工停止服务或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不按通知要求停者作业的处止服务或者作业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相罚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综合执法局行政强制措施拆除物业管理区内正在进行且拒不停止的继续违法建设部分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五条、第十九条查处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应当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的,查处部门应当在3个
25、工作日内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拆除继续建设部分的措施。职责单位职权类型职权事项职责依据行政处罚限期拆除物业管理区内违法建设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第五项规定,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五条、第二十条查处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已经建成的违法建设作出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在违法建(构)筑物的显著位置和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上予以公告。行政强制执行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五条、第二十条当事人逾期未拆除的,查处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综合强制拆除物行政执法部门)应当
26、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业管理区内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经催告,当违法建设事人仍未拆除的,查处部门应当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由违法建设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行政协助请求执法联动协作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与司法机关、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和执法联动协作。职责单位职权类型职权事项职责依据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关城市综合管理职责,发现有违反城市综合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应当及时将证据材料和行政处罚建议移送同级城市管理部门或者相关单位。区住建局行政协助提请市住#局不予办理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七条第一项市、违法建设施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未取得工许可、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发施工许可售许可、竣证,不得办理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工验收备案村(居)民委员4eZX协助政府工作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第八条村(居)民协助防控与委员会应当配合违法建设的防控与查处,发现违法建查处违法建设后及时劝阻,并向查处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综合设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