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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镇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就经济发达地区农村来说,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对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极具指导作用和现实意义。绍兴县镇自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后,即在部分村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通过十多年的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土地流转工作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取得了明显成绩。一、实施土地流转是新形势下的必然趋势镇地处绍兴县西北部,镇域面积37.85平
2、方公里,辖12个行政村,9个居委会,户籍人口3.4万,外来人口5.5万。全镇以民营经济为主导,以建筑建材、纺织印染、经编家纺、五金机械等产业为依托,拥有上市公司4家,民营企业1300余家。2007年全镇实现生产总值51.5亿元,财政收入5.2亿元,工业销售204.8亿元,自营出口2.8亿美元。镇既是一个经济强镇,更是一个工业重镇,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流转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广大群众的致富谋生方式早已从农业转向工业,群众对土地的依赖程度降低,土地收入远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同时一家一户联产承包的小农经济模式与市场经济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的客观要求存在矛盾,部分农业龙头企业及种养专业户缺少土
3、地与“有田无人种”现象同时存在。因此,土地流转、适度集中,走规模化经营道路,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一)有利于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打破了一家一户封闭式的经营格局,提高了土地的集约化程度,解放了大批农业劳动力,使许多农民可以离开土地务工经商,转向二、三产业,从而优化了农村劳动力结构,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加快了农村城市化进程。(二)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从两方面增加了农民收入。一方面,出让土地的农民得到的土地补偿,普遍高于自己经营所获得的收益。据调查,在镇每亩土地农户自己耕种,除去农药、化肥、人工等支出,每年收益不足400元,而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每年每亩可以获得
4、800元收入。第二方面,通过土地流转,培育了一大批经营土地的承包大户。这些承包大户既有资金技术,又有经营头脑,大大提高了土地的投入产出率。(三)有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现代农业,要求土地规模化经营,要求机械化操作,要求向科技化发展。土地经营承包权的流转,通过对土地连片开发,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通过经营大户的规模经营,有利于建设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商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有利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从而,达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之目的。二、镇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目前,全镇10704亩耕地中,已流转7509亩,流转率达70%。从流转对象看,流转给承包大
5、户128户7398亩,占流转面积的98.5%。从流转主体看,委托村(居)流转5966亩,占流转面积的79.4%;农户自发流转1543亩,占流转面积的20.6%。从流转用途看,被流转土地用于种植花卉苗木的6442亩,占流转面积的85.8%;种植其他粮食作物和水产养殖的1067亩,占流转面积的14.2%。我镇土地流转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反租倒包。即按照群众自愿、有偿的原则,由村(居)反租农民承包土地,签订土地反租合同,再由村集体将反租土地包给其他用地主体,由村集体与用地方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反租倒包,有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推进农业示范区建设与高效农业规模经营。但这种方式有两个前提条件:
6、一是要求土地区块相对集中,对土地分布散、小、乱的山区半山区村(居)作用不大;二是要求村(居)两委会有着较强的工作能力。(二)转包。即在土地承包期内,原承包方经村(居)集体同意后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他人,土地承包合同的各项权利与义务由新承包方履行。土地转包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劳动力缺乏或收益下降造成的土地资源的闲置,并使农民带来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但这种方式的程序环节相对严格,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防止因程序不到位、手续不齐全造成的纠纷出现。(三)租赁。即农民将承包期内一定时限的土地使用权,有偿租赁给用地单位或个人。土地租赁操作简易、纠纷少、机动灵活,租赁双方都能获得较高的收益,还能促进高效
7、农业的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但由于只需经过村(居)集体同意即可由用地主体与农户直接签订租赁合同,政策性的监督引导尚不够健全。三、当前土地流转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我镇来说,当前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一)基础设施建设责任不清。对转出方来言,土地使用权转出后,基本上对各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被自然的归予转入方;而对转入方来说,拥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或二次承包权,是“租地”而不是“购地”,对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缺乏足够的积极性,满足于“得过且过”。这一责任矛盾造成目前流转土地的灌溉、农电等农田基础设施现状欠佳,年久失修、带病运行的为数不少。(二)土地流转用途结构过于单一。目前全镇已流转土地中,用于苗木
8、种植的比例高达85.8%。普通苗圃栽培,移苗时会带走大量肥沃耕层熟土,如移植一亩80厘米高的蜀桧,可带走约80吨的表土。长期种植苗木对土壤的破坏性很大,直接影响土壤的持续生产能力。考虑到我镇耕地以适宜稻谷生产的水田为主,长时期大范围种植苗木会使这些农用地的土壤特性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全镇的农作物结构,使粮食作物的产量进一步减少。(三)流转行为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镇村(居)两级的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建设尚有待完善,对流转行为特别是农户间自发的零星土地流转的监督管理不够严格。这种现状一方面不利于土地流转的有序推进,给一些土地违法行为以可乘之机;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有关部门为土地流转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四、推进
9、土地流转工作的对策措施要推进土地流转,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舆论宣传。部分老百姓旧习惯根深蒂固,有的宁愿土地荒芜也舍不得流转出去;有些干部对土地流转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支持、不引导,导致土地流转困难。因此,要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及中共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教育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知法、懂法、用法,从思想上消除他们对土地流转的顾虑。(二)进一步坚持政府引导,进行政策扶持。要严格按照中央政策规范土地流转,尽快建立起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和具体管理办法,有的地区还可以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机构,为农户和承包户牵线搭桥、提供信息服务。同时,要制定并落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激励机制,政府财政可以安排适当资金,对流转土地进行一定的补助奖励,以提高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三)进一步拓宽流转模式,创新招商思路。我镇目前的土地流转主要以承包户向村(居)承包土地种植花卉为主,这种“以农养农”的模式结构单一,效益不高。因此,要创新机制、大胆实践,对已流转土地可以进行多元化经营,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可持续农业,适当发展会所经济,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同时,对招商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解放思想、长远谋划,在全县、全省范围内进行招商,选择潜力巨大、前景看好的项目落户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