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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店卫生院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管理制度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可能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 三、卫生院防保站、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是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责任报告人。 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领导小组: 组 长: 闫秀玲 副组长: 翟士勇 成 员: 李静 四、责任报告人发现预防接
2、种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填写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报送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报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五、出现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组织器官损伤、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时,报告人应在发现后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应急条例的规定进行报告。 七、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儿童监护人姓名、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时间、发生反应时间和人数、主要临床特征、初步诊断和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等。 八、本单位人员在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报告应当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向上级报告。 王店孜乡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