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docx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3292605 上传时间:2023-03-12 格式:DOCX 页数:43 大小:47.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3页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3页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3页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3页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3页
亲,该文档总共4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docx(4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建设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行为行为类代码 别 A1-1-01 A1-1-02 A1-1-03 A1-1-04 A1-1-A105 -1A1-1-建06 设A1-1-程07 序 A1-1-08 A1-1-09 A1-2- 01 A1-2-A102 -2招不良行为 法律依据 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有关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内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不按核准内标投标办法第十条,工容进行招标的 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 未取得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违反建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条 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程监理 例第十二条 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格,擅自施工的 例第十一条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的;伪造、涂改施工许建筑法第七条 可证的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或采

3、用虚假证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 例第四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例第十七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招标投标法第三条,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第四条 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处罚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五条 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

4、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招投标法第四十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A1-2-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而自03 行招标的 A1-2-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勘察、设04 计、货物擅自进行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 A1-2-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05 A1-2-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

5、之日起06 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于五个工作日 A1-2-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07 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 A1-2-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08 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A1-2-资格预审或者评标标准和方法含有排斥09 投标人的内容,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 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 工程

6、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五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四条 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四条 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第七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五项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三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

7、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二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标发包 竞争的 A1-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向他人透露已10 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 A1-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8、的项目泄露标底的 11 A1-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12 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二十日的 A1-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收投标文13 件的 A1-2-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重新招标14 的 A1-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15 定要求的 A1-2-不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16 的 A1-2-应当回避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人参与17 评标的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

9、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五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七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七条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

10、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七条 A1-2-18 使用招标文件没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的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四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 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七条 A1-2-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19 外确定中标人的 A1-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20 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A1-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与投标人就投21 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

11、判的 A1-2-不按规定期限确定中标人的 22 A1-2-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23 标情况书面报告的 A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改变中标结果的 24 A1-2-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25 标文件订立合同的;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 A1-2-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或强制要求中标人26 垫资的 A1-2-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 27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六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七条 招投标法四十七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2、第四十五条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七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七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五十七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 A1-2-28 A1-2-29

13、A1-2-30 A1-2-31 A1-2-32 A1-2-33 A1-3-01 A1-3-02 A1-3-03 A1-3- 04 A1A1-3-305 质量A1-3-安06 全 A1-3-07 A1-3-08 A1A1-4-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在工程发包中索贿、受贿的 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 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 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的 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

14、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设计,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建设质量的 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同意施工的 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 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 建设单位未提供或挪用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

15、的 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施工工程款及工程勘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九条 建筑法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七条 建筑法第四十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办法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办法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八条、二十七条 合同法第十

16、六章第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 建筑法第六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建筑法第七十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办法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六十三条 -4拖欠工程款 01 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检测试验等

17、费用,或违规收取费用 百八十六条 勘察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行为行为类代码 别 B1-1-01 B1-B1-1-02 1 资质 B1-1-03 B1-1-04 B1-2-B101 -2B1-2-承02 揽业务 B1-2-03 不良行为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的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业务的 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业务的 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揽业务的 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的 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以他人名义投标,利用伪造、转让、租借、

18、无效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或者请其他单位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代为签字盖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建筑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筑法第十七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 处罚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建筑

19、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建筑法第六十八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二条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又以自己名B1-2-04 B1-2-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同一个标的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建设项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一条 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 目勘察设计招05 B1-2-06 B1-3-01 B1-B1-3-02 3 质

20、B1-3-量03 安全 B1-3-04 B1-3-05 B1-3-06 重的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将承揽的业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理条例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建设工程勘察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成果资料的 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十四、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原始记录不按照规定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的 办法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勘察文件没有责任人签字或者签

21、字不全的 办法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不参加施工验槽的 办法第九条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项目完成后,勘察文件不归档保存的 办法第十七条 设计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第六十条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行为类别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

22、等级承揽业务的 C1-1-01 行为代码 不良行为 法律依据 处罚依据 建筑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建设工程勘察C1-C1-1-02 1 资质 C1-1-03 C1-1-04 C1-2-01 C1-2-02 C1-2C1-2-承03 揽业务 C1-2-04 C1-2-05 C1-2-06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业务的 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业务的 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揽业务的 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的 相互串通投标或

23、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以他人名义投标,利用伪造、转让、租借、无效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或者请其他单位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代为签字盖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又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同一个标的 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将承揽的业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建筑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筑法第十七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招

24、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建筑法第六十八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一条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建设工C1-2-07 C1-3-C01 1-C1-3-

25、02 3 质量C1-3-安03 全 C1-3-04 行行为为代码 类别 D1D1-1-1 01 资质 D1-1-02 D1-1-03 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程勘察设计管理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条例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不执行国家的勘察设计收费规定,以低于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建设工程勘察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 条例第二十条, 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建设工程勘察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设计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第四十条,建设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工程质量管理条理条例第十二条 例第六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

26、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条例第四十条、建设工管理条例第六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一十三条 条 建筑法第五十七条,建建设工程勘察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设计管理条例商的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质第四十条,建设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六十三条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条例第十三条 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第五十六条 施建议的 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不良行为 法律法规依据 处罚

27、依据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建筑法第十三条、建筑法第六十五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第二十六条 条,建设工程质量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条例第六十条 例第二十五条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建筑法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条例第六十条 例第二十五条 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建筑法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程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条例第六十一条 例第二十五条 D1-1-04 D1-1-05 D1-1-06 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建筑业

28、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规定第十四条 D1D1-2-201 承D1-2-揽02 业务 D1-2-03 D1-2-04 D1-2-05 D1-3- 01 D1-3工D1-3-程02 质D1-3-量 03 D1-3-04 D1-3-05 D1-4- 01 D1-4工D1-4-程02 安D1-4-全 03 情节严重。 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的 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

29、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 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 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 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

30、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之后或者逃匿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 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建筑法第十七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建筑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建筑法第五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安全生产法第

31、七十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建筑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建筑法第六十八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建筑法第七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建筑法第七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 建筑法第七十一条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二条 D1-4-04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

32、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建筑法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法第八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二十五条 D1-4-05 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施和灭火器材的 D1-4-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06 护服装的 D1-4-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07 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

33、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D1-4-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08 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D1-4-违法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09 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D1-4-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10 详细说明的 D1-4-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11 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D1-4-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12 的 D1-4-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13 用要求的 D1-4-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14 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

34、防护措施的 D1-4-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15 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六十二条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5、第六十二条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D1-4-16 D1-4-17 D1-4-18 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

36、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D1-4-19 D1-4-20 D1-4-21 D1-4-22 D1-4-23 D1-4-24 D1D1-5-501 拖欠工程款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或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 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或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未取得

37、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或逾期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 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接受转让的;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三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 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条例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二十四条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或工人工资 监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行行为为代码 类别 E1-1-E01 1E1-1-02 -E1-1-1 03 资E1-1-质 04 E1-1-05 E1E1-2-2 01 承揽E1-2-业02 务 E1-2-03 E1-2-04 E1E1-3-301 质量E1-3-安03 全 E1-3-03

39、 不良行为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的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业务的 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监理资质的 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 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

40、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建筑法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 建筑法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建筑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建筑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

41、条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E1-3-04 E1-3-05 E1-3-06 E1-3-07 行行为为代码 类别 F1F1-1-101 资格 F1-1-02 F1-1-03 F1-1-04 F1F1-2-201 招标代F1-2-理 02 行行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十八条 业务的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建设工程安全

42、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例第十四条 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建设工程安全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例第十四条 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建设工程安全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例第十四条 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建设工程安全施监理的 例第十四条 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代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不良行为 法律依据 处罚依据 未取得资格认定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代理机构资格认

43、定办法第四条 法第二十二条 超越规定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法第二十三条 条 在申请资格认定或者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的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十条 法第二十一条 出借、转让或者涂改资格证书的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 法第二十四条 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招投标法第五十和资料的; 招投标法第二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施 二条、 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九条 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招投标法第五十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招投标法第五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施条, 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九条 造价咨询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不良行为 法律依据 处罚依据 为编码 类别 G1G1-1-101 资质 G1-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